三大黑暗法则 传统企业进行互联网转型,遇到的最大挑战就是“流量黑暗森林”,最大的机会也是“流量黑暗森林”。
在“流量黑暗森林”中,有三大法则,可以称作互联网的潜规则。很多传统企业转型互联网时,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互联网是个工具,我只要学会它,就是如虎添翼。
“互联网是个工具”,这句话是一个大坑。特别在互联网流量这个“黑暗森林”里,很容易被吞噬。
法则一:无尽黑暗。在一个无尽黑暗的森林里,传统的大流量获取方式纷纷失效。门店再多,周围是一片黑暗,用户看不到;渠道再强悍,周围是一片黑暗,用户看不到;品牌广告打得再多,周围是一片黑暗,用户看不到。 谷歌公司推出的Gmail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当硬盘成了一种富足物资时,足以让谷歌公司提供2GB以上容量的Gmail,而此前的Hotmail容量仅为2MB。
还有一个例子是关于视频分享网站YouTube的。在过去,广播媒体模式基于匮乏经济,无论是电视还是电台,频道总是有限的。所以作为观众的我们只能被动地接收和选择有限频道强制性推送的内容。现在,YouTube提供接近无限的频道,任何人都可以在上面任意创建频道。频道的富足满足了观众不受约束的选择,而且可以任意选择自己喜欢看的节目。
看看我们所处的商业世界吧!普通超级市场里的货架上充斥着4万种品牌产品,购车者常常会在摆放着几百家汽车厂商产品的售车展厅里漫步。如果在互联网上,你的选择更是十倍级的丰富。
在这种无尽黑暗中,只有爆品才能绽放一朵烟花,被更多的用户看到。几朵小烟火都不行,都会很快被黑暗吞噬。
“黑暗森林”甚至对传统企业的价值观产生了毁灭性冲击。比如,传统企业都会强调一个词:百年老店。传统工业时代的大企业,都把打造百年基业当作核心价值观,甚至有一本畅销书叫《基业长青:企业永续经营的准则》(Built to Last: Successful Habits of Visionary Companies)。但是,在互联网的“流量黑暗森林”里,最不能相信的就是“基业长青”,而最能相信的另一句话是“战略就是活着”。互联网企业不相信“百年老店”,互联网企业的生存状态是“一年生一年死”。所以,马云才会把阿里巴巴的使命定义为:做一家102年的企业。马云对“流量黑暗森林”认识太深刻了,才会这么讲。一家互联网企业能存活100年,这基本是老妖怪级的存在,太难了。
法则二:暗刀涌动。在互联网这个“黑暗森林”中,更黑暗的是,黑暗中还不时有暗刀捅来,让你防不胜防。深受其害的传统企业称之为“跨界打劫”,对你*出致命一刀的不是你能看得见的竞争对手,而是来自行业之外的天外飞剑。
最凶猛的一把暗刀,我们称之为“高频之刀”。使用方法就是“高频打低频”。那些高频消费的产品,经常能干掉低频消费的产品。 支付宝好不容易成为互联网支付的老大,能放松一下吗?不能,千防万防,没防住微信红包对它产生的致命一击。因为,微信红包更高频。
美团历经百团大战、千团大战,成为团购之王,能放松一下吗?不能,千防万防,没想到一款产品对它产生了挑战——外卖。因为,外卖更高频。
易到用车是专车的领先者,历经万难,好不容易成为专车第一品牌,能放松一下吗?不能,千防万防,没想到滴滴出行推出了滴滴专车,对它产生致命挑战。因为,滴滴从出租车干起,更高频。
“黑暗森林”对传统企业的竞争力产生毁灭性冲击。比如,很多传统企业信奉“专注”,专注于一个核心领域,聚集所有的能力发力于一点,就能建立起不可撼动的优势。但是,在互联网的“流量黑暗森林”里,专注在高频面前不堪一击。
法则三:效益递减。互联网“流量黑暗森林”还有一个残忍的法则,就是效益递减,而且是以十倍级递减。什么意思?就是一个流量模式,它所产生的效益会随着时间推移进入快速递减模式。在传统线下的门店中,流量的效益递减是比较缓慢的,有的门店装修成本巨大,需要七八年才能收回成本,但也能生存。 但是在互联网战场上,流量的效益递减是很恐怖的,你好不容易找到一种流量渠道,但是时隔一年,它的效益就会大幅下滑。举个例子。很多企业早期要拼百度竞价排名,没过多久开始效益递减。后来拼淘宝等电商平台,没过多久也开始效益递减。再后来,拼微信商城,同样效益递减。
爆品代表了一种极端的意志力,在这样的重重黑暗中,只有做爆品,才能生存;只有做爆品,才能推平一切;只有做爆品,才能打破“无尽黑暗”的魔咒;只有做爆品,才能打破“暗刀涌动”的魔咒;只有做爆品,才能打破“效益递减”的魔咒。
爆品的最高境界是什么?答案是垄断。但是互联网战场的垄断跟传统不一样,最狠的垄断就是流量垄断。为什么所有互联网公司的梦想,要么是成为BAT,要么是傍上BAT,就是因为它们垄断着流量入口。
所以,做爆品不是创始人的信条,而是互联网公司这个物种的信条。
图片源于网络,内容选自图书《借势》金错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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