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年》付费超前点播案:腾讯输了官司,却赢了商业模式

《庆余年》付费超前点播案:腾讯输了官司,却赢了商业模式

首页角色扮演腾讯庆余年手游更新时间:2024-06-03

腾讯视频超前点播案迎来最新进展。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腾讯视频VIP会员的相关条款无效,新增的“会员超前点播”条款不对原有会员生效,赔偿原告消费者公证费1500元。

此事因2019年的热播剧《庆余年》而起,当事人林健作为腾讯视频会员发现需额外付费点播最新内容而起诉腾讯。8月12日,林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法院认定腾讯视频增设“超前点播”、会员含广告等宣传不属于欺诈,将就此考虑上诉。

此前,还曾有消费者起诉爱奇艺的超前点播。从两个案件的判决结果来看,法院均对视频网站推出的超前点播模式予以肯定。该模式虽备受争议但仍被继续采用,背后或许与在线视频行业的盈利难题有关。

腾讯相关条款无效被判赔

2019年12月,因认为腾讯视频的VIP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对用户的不利条款,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健以消费者身份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腾讯。

林健表示,作为腾讯视频的VIP会员,去年12月12日在观看电视剧《庆余年》时,发现不但最新一集要额外付费点播,会员可以通过3元/集或一次性支付50元的形式购买超前点播内容,观剧过程中还出现了贴片广告和会员专属广告。

对此,他要求认定《腾讯超级影视VIP会员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属于免除平台方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进而属于无效条款。

同时,林健表示,腾讯在宣传VIP会员服务时号称热剧看全集、热剧提前看、会员免广告等,但自己作为VIP会员无法看全集且需要看定制广告,以腾讯欺诈为由要求赔偿1万元。

8月12日,林健收到法院的一审判决。判决书显示,法院确认《腾讯超级影视VIP会员服务协议》中相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无效,但同时判决认定腾讯为会员增设“超前点播”、会员含广告等宣传不属于欺诈,在购买VIP会员后增加“会员付费点播”条款有效,但不对原有会员林健发生效力,赔偿林健公证费1500元。

腾讯超前点播案争议焦点

1、条款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

该案中,双方对《腾讯超级影视VIP会员服务协议》部首及导言部分中的“双方确认前述条款并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并同意该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条款是否无效的问题进行了辩驳。

法院认为,依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而《腾讯超级影视VIP会员服务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是被告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在订立时对方只能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无法进行协商的条款。因此,该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是格式条款。

对于格式条款,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法院对《腾讯超级影视VIP会员服务协议》部首及导言部分中的争议条款通过约定的方式排除《合同法》第四十条的适用,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认定为无效条款。

2、新增会员“超前付费点播”条款不对原告生效

该案中,林健在成为VIP会员时,腾讯尚未推出“超前付费点播”的模式。

在签订VIP会员协议后,腾讯针对会员增设了“超前付费点播”,使得林健在购买VIP会员的情况下,不能观看已更新的全部剧集。

法院认为,腾讯在增设该条款时,应向林健提示或者公示,且在林健不同意该条修改时,赋予林健停止使用VIP会员服务的权利。虽然腾讯向用户告知了“超前付费点播”服务,但未证明林健在不同意该修改内容时,可以如何停止服务及退费,造成用户实际上无法停止服务。

因此,林健继续使用VIP会员服务的行为,不能认为他同意了腾讯修改的内容,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应当视为合同未变更,即该服务协议新增条款未对林健发生效力,但并不会因此导致新条款无效。

这意味着,新增的“会员超前点播”条款,并不能对在点播服务出来之前的原来会员有效。

法院认为,即使在腾讯与用户之间新增条款达成变更的一致意见,该条款成立的情况下,从约定的内容看,腾讯作为视频平台的经营者,在会员制度的基础上增设“超前付费点播”模式是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其经营模式的调整,其本身不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故林健主张该条款无效,缺乏法律依据。

3、会员增设“超前付费点播”、会员含广告等不属于欺诈

该案中,林健主张腾讯的欺诈行为是在广告中宣传VIP会员服务包括热剧看全集、热剧提前看、会员免广告,但林健发现无法实现看全集,“热剧提前看”亦降级为“免费提前看一部分”及“付费提前看另一部分”,“广告特权”变为“会员看定制广告”。

对此,法院认为,腾讯宣传“VIP热剧提前更新,已完结的一口气看全集!”意思是VIP会员可以观看已经更新完的VIP热剧的全部剧集。在2019年12月期间,林健不能观看《庆余年》的全集因为该电视剧尚未更新完毕,腾讯在《庆余年》更新完毕后,VIP会员可以观看全部剧集。因此,腾讯提供的服务内容与其宣传内容一致。

其次,林健主张广告宣传VIP会员特权包括“热剧提前看”,但实际上,“热剧提前看”降级为“免费提前看一部分”及“付费提前看另部分”,构成欺诈。法院认为,腾讯在会员基础上增设“超前付费点播”模式是在其权限范围内的调整,且不存在告知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

此外,法院判决,该案中,腾讯视频广告宣传VIP会员免广告特权时,除了使用图标外,还有多条文字表述,从腾讯宣传文字来看,VIP会员可以关闭部分广告,但腾讯仍可能提供部分类型的广告,不存在多种解释,未构成欺诈。

超前点播模式再次获法院肯定

“我起诉腾讯的广告‘热剧看全集’但无法实现为欺诈,法院以公证时《庆余年》还没有完结为由判定证据不足不构成欺诈,这点我比较不能接受。”面对此次判决,林健回应称,依据腾讯的规则,超前付费点播必然会出现VIP会员无法看全集或者需要另外付费才能看全集的情况,他将考虑上诉。

据了解,爱奇艺和腾讯视频于去年均在《庆余年》播出期间推出了超前点播的付费模式,除林健外,另一消费者吴声威将爱奇艺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今年6月2日,爱奇艺《庆余年》超前点播案一审宣判。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但不应损害原有会员(即点播服务出来之前的会员)已有权益。法院判决,爱奇艺向吴声威连续15日提供其原享有的爱奇艺平台黄金VIP会员权益。

从两个超前点播案的判决结果看来,法院均对视频网站推出的超前点播模式予以肯定。

对于该判决结果,爱奇艺发布声明称,超前点播模式的推出是为了满足用户日益多元的内容观看需求。

目前,超前点播模式仍然被爱奇艺及腾讯视频采用。爱奇艺的会员体系已经分成了黄金会员和星钻会员,即付费超前点播的模式仍将存在于黄金会员体系当中,年卡原价为618元的星钻会员才能超前点播剧集免费看。腾讯视频的超级影视会员年卡原价也达488元。

此前热门网剧《隐秘的角落》及《三十而已》分别在上述两个平台进行超前点播。平台大多采用3元/集逐集解锁或限时一次性付费直通结局的方式。

视频网站盈利难,超前点播成常态

超前点播的推广,或许与在线视频行业的盈利难题相关。

爱奇艺财报数据显示,2015至2019年期间,内容成本分别为37亿元、75亿元、126亿元、211亿元、223亿元,但亏损分别达26亿元、31亿元、37亿元、91亿元、103亿元,总计约288亿元。

在爱奇艺2020年第一季度财报中,单季会员净增1200万,会员服务收入同比上涨35%,但净亏损还是高达29亿元,同比扩大60%。

根据腾讯公布的2019年全年业绩报告,腾讯视频2019年收费增值服务账户数同比增长12%,视频付费会员数增长至1.06亿,年度盈收为“视频业务全年营运亏损减少至人民币30亿元以下”。

今年2月,爱奇艺CEO龚宇在财报电话会议上说,目前超前点播的剧较少,在总收入占比不高,但模式很成功,未来会成为一种常态。

5月,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三家视频平台联合六家影视公司发布了行业自救倡议书,表示要加强演职人员薪酬管理,并调整剧综内容生产的成本和采购价格。

亏损现状下,超前点播带来的营收可观。相关数据显示,《陈情令》大结局付费超前点播量达到520万,平台因点播获得的收入估计超过1亿元。

同时,超前点播的收入或许成为平台的独家“点心”。今年5月,有投资者提问A股上市公司华策影视:“腾讯视频播出的《暖暖,请多指教》,3块一集的超前点播,贵司有分成吗?”董秘回答:“目前没有”。据了解,该部剧的出品方之一即为华策影视。

对于超前点播模式的争议,或许最终还得落点到用户的知情与选择权上。有消费者表示,愿意为优质内容买单,但前提是必须被告知清晰的观影权利。

“我们对于会员的告知和消费心理的把握上还不够体贴,未来将会进一步优化并提升会员的服务体验。”2019年12月,腾讯视频副总裁王娟对于《庆余年》50元超前点播模式曾如此回应。如何把握商业模式与用户体验,将成为用户为视频网站付费的意愿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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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剑华 实习生:郭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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