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那会刚离开大学校园,想创作一本讲述大学生活的小说。5年后,在零零散散的发文中整理,看着晦涩及温软的文字,不知道该如何去修改。想了想,还是把它保存放到了草稿箱中,或许很多事情时间一过了,就没有那种冲动和激情了,包含文字。我一直觉得文字是最柔软的表达方式,哪怕在如今短视频、有声读物大行其是的当下。
高中时,学校在县城的郊外,高墙之外就是一望无际的田地,而且由于学校采用半军事化管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活动都在校园中。那会的娱乐活动非常有限,而且作为整个县城中排名不靠前但是以刻苦著称的“五中”来讲,变着法的让我们变得刻苦和努力就成为了学校和老师乐此不疲的把戏。在整个三年的高压情况下,那会每到晚上寝室熄灯之后就成为了我开心的时候。在查寝老师的灯光远去之后,蒙上被子,打开廉价的小手电,从金庸到鬼故事,从七堇年到韩寒,在短暂时间里的自我欢愉。那种手触摸在盗版书糙纸上的触感,如同今日手握手机的感觉。后来,慢慢地有了老款的诺基亚手机,躲在被窝里用手机看小说就成了一种高端的“学习行为”。还记得在流量未诞生的年代,一晚上用我爸的手机浏览移动梦网花掉50块大洋的心痛。
喜欢文字,是因为从小就是个爱做梦的小孩。你可以肆意在脑海中想象书中主人公的形象和故事情节,以至于很多书被搬上荧幕或者电视之后都很失望,因为和你想象中的形象总会有很大差距,差距在你想象的是那样美好。2014年,《致青春》被搬上荧幕,看着赵又廷的表演,深深怀疑自己脑海中那般阴暗形象的“陈孝正”是自己太过讨厌这样男人的原因而想象成了非常不堪的形象。而每个人心目中,都有自己对书中人物的画像,电影也只是把导演对于作品心中的形象做了呈现。
书中自有江湖,是你自己的江湖。你在你自己的江湖中,可以随意着笔,而不用担心别人来评头论足,因为是你自己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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