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的一部分特殊人群,一种具有传奇色彩的英雄人物。我国的侠文化渊源流长,从春秋战国一直到明清的几千年中,都有无数的侠客活动在社会舞台上。一般来说,侠的世界是男性的世界,任侠是男性刚雄勇烈风格与气势的张扬,女性则多是人类温存、柔情、宁静和慈爱的象征。但是,在中国历史上,行侠并非男性的专利,在历史的长河中也出现了众多气盖男儿光彩奕奕的女侠,其间,唐传奇中的女侠更以其特立独行的品格和快意恩仇的方式,为唐代文学的女性人物画廊增添了浓浓一笔。
人类进入文明史后,女性一直被淹没在黑暗的历史隧洞里,退居于生活的第二位置,妇女的解放,女权的伸张,比起母权制的丧失要漫长而艰难得多。恩格斯曾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的确如此,在唐传奇众多的女子人物画谱里,大都不改闺阁内闱中主持家务、专攻女红或情思缠绵、吟诗作词强说愁的小女子及贵妇人姿态。她们出入的场所无外乎是烟花柳巷、亭台阁榭或深宫后院,只有为数不多的女侠们让我们感到耳目一新,因为她们能从容地从家庭的苑囿中走了出来。
《太平广记》中,从第一百九十三卷至一百九十六卷共有四卷二十六篇写豪侠,其中所写女侠者共计七篇,约占总数的四分之一,然而就是这为数不多的几篇,已向我们充分展示出唐代女权张力下唐传奇女侠形象的丰富性和丰满性。根据其侠行、侠节的不同,可将她们划分为四类。
一、有仇必报的"复仇女侠"
复仇是侠的神圣使命,中华民族从诞生时形成了有仇必报、有冤必伸的传统。侠是这个传统的最坚决的奉行者和实践者。复仇,是中国古代民间十分流行的行为,是法外自寻解决个人恩怨的一种方式。是人们受到侵害、凌辱,又得不到官府解决的而产生的行为。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没有健全公正的法律,仅有的法律又常被践踏,吏治又极端腐败,在执法者不能维护公正的情况下,实施个人复仇是不得已的伸冤手段。表现了被压迫者不甘屈辱,和不容邪恶的反抗精神。复仇是一种求取公道的行为,带有一定的侠义性,历史上常有人由于勇于进行正义复仇而被人们称为侠士。侠进行复仇都有一往无前勇决果断的精神,有大仇不报死不瞑目的坚强意志,纵使以生命为代价也在所不惜。侠是有仇必报,他们的复仇行为大都体现了善对于恶的一种正义抗争,因而受到人们的称颂。
历史上的女侠有相当一部分是复仇女侠,她们原本为闺中弱女,但在亲人遇害时,她们便勇敢地承担起原本应由男性来承担的复仇义务,奋起为亲人复仇雪恨,她们报仇雪耻是为了争取人的尊严,也有弘扬公理和铲除不平的意义。《谢小娥传》(《太平广记》并未把此篇归入游侠小说类,但后人据其人其事更近于江湖游侠,故把它列为游侠小说)中的谢小娥,是一位勇于复仇的侠烈女子。她嫁与历阳郡侠义少年段居贞为妻,谢小娥一家以水上经商为生。婚后一年,在一次经商中,遇见水盗,丈夫和父亲都被*害,谢小娥当时只有十四岁,她也身受重伤,落入江中。脱险后,沿途讨饭来到父亲与丈夫的遇难之地,要为父亲和丈夫复仇。她女扮男装往返于江上,查访仇人,后来终于找到仇人,并伪装成佣工受雇仇家而伺机报了仇。谢小娥这一孤立无援的少女,隐忍苦行得以手刃、捉住凶残的贼人,表现出胜于男子的刚烈果敢和惊人的复仇韧性,她的侠义事迹久远地为世人称道传扬。除此以外,《太平广记》中明确列入游侠类而写女侠事迹的还有《崔慎思》和《贾人妻》两篇。故事情节大同小异,女子嫁了人,但却是临时性的,实为借男人作掩护从而达到真正为亲人报仇的真正目的。复仇的任务一旦完成,就远走高飞了,临走时*死亲生之子"以绝其念"。这类女侠,已完全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受制于三纲五常的闺阁女子,她们凭借自身的才智与能力跃身于男性之上。
二、以盗的形式对抗官府的"盗侠"
在唐传奇为数不多的反映女侠的作品中,这类盗侠写得最为出色。盗侠与其它类别的侠的不同之处是,常常用武力劫财,并遵循一个原则:不盗百姓,不盗清官,不盗孤寒;盗的多是贪官污吏,是视财如命的权贵将相。她们以劫财作案的方式表示对统治者的反抗,其行为执行着合于正义的惩罚,是"有盗"的盗,虽然"以盗犯禁",却成为人世间公道的化身。
"盗侠"对那些贪官污吏不顾百姓死活而一味横征暴敛以自肥的行为极为愤恨,视若为仇,因此常常劫夺他们的不义之财,其目的不在"敛财",而在"惩治"。《车中女子》中盗侠集团的首领,正是那位美艳佳丽的"车中女子",她蔑视官禁之严和法律之威,凭借自己的聪明睿智发号施令,统帅着一群男盗贼,神不知鬼不觉地窃取了宫苑里的财物,并轻而易举地救出了曾对自己有过帮助的举子。这已完全摒弃了对男子惟命是从的网笼,从而擎起女子自主自立自强的一小片蓝天。我们知道,唐代虽然出现了"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的空前繁荣的大好局面,而且统治者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减轻农民的负担,但苛捐杂税依然极为繁重,平民百姓的生活依然很贫苦,他们辛辛苦苦所得的劳动果实绝大部分是"收入官仓化为土",杜甫的千古名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正是当时社会现实的真实写照。"盗侠"因此应时而生,她们敢于向官府挑战,劫夺贪官的不义之财,并有力量挟制贪官,是富于斗争精神和反抗性的侠,也是与封建统治集团最为尖锐对立的侠。表面上虽是写侠,实际上是以"盗"的形式对抗最高统治者皇帝及其奸党逆臣等大官员,其主人公身为女性的特殊身份,更给这类作品增添了迷人的色彩。
《潘将军》中的"三环女子",也是与那位"年可十七八,容色甚佳"的"车中女子"一样,混迹于江湖,出没于豪门,以行贼窃物为业,潘将军视为珍宝的念珠被窃,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一筹莫展,而隐于民间的女侠竟在一天之内就从慈恩寺塔顶的相轮上取回念珠,原物奉还,且不要任何酬谢。窃取潘将军念珠者是是女侠,在一天之内原物奉还者还是该女侠,权贵潘将军视为珍宝的念珠被侠女视为囊中之物,玩弄于股掌之上,权贵的威风扫地,男尊女卑的封建意识受到严重挑战,而侠女的直爽,艺高胆大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盗侠勇于犯禁,救人急难,劫富济贫,具有"荡人间不平事"的志向,他们敢作敢为的精神,济贫救困的行为赢得了下层百姓的敬重。
三、为藩镇或某一高官作刺客的女侠
一般来说,刺客并非是侠,他们一般没有是非之感,只是秉承雇主的意志行事,但如果其刺*的对象是巨奸大恶,这种刺*行为则是以暴抗暴,惩恶锄奸,这就是侠义行为了。《唐传奇》中,以刺客作为描写对象的女侠篇有《红线》和《聂隐娘》。
《红线》写红线盗合的故事,主要情节为:魏博节度使田承嗣"将迁潞州",潞州节度使薛嵩派专使将金合送还失主,承嗣"知惧"。红线姑娘身为婢女,因博才多艺得以委任"内记室",但在两兵交战之际,这"侍内"的婢女却能挺身而出,周旋敌我之间,巧施谋略,化干戈为玉帛,俨然一个智勇双全的军师。红线身为一女子,其所做的事情却是那个时代许许多多的谋士所不能的。我们知道,从春秋战国的激烈纷争之时起,就已涌现出大量的侠义刺客,为世人所瞩目,当时的专诸、豫让、聂政、荆轲、高渐离等都是有相当知名度的刺客之侠,但直到唐代,都鲜有女性充当这一角色,而红线为了报答主人节度使薛嵩的知遇之恩,不顾一切,甘冒生命之险为其解除忧患,她的行为是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侠义举动,她不是以金钱为出发点,而是出自一种精神上的信仰,是为报义---知遇之义而慷慨赴命的。在当时那种尔虞我诈、忘恩负义的社会环境中,象红线这样能为知己者效力甚至甘愿献身的行为是一种体现美好道德的可贵行为,因而受到人们的敬佩和赞扬。
较之《红线》,《聂隐娘》中"隐娘"的行刺动机与红线又有所不同。作品主要叙述唐朝贞元年间,魏博节度使派聂隐娘暗*陈许节度使刘昌裔,她反为刘昌裔击毙了魏博派来的刺客精精儿,又设法避免了魏博刺客妙手空空儿对刘昌裔的搏击。聂隐娘遵师所嘱,对"无故害人若干"者,"夜入其室,决其首末",一个妙龄女郎充当起了惩治恶人,改良社会的重要角色,出嫁后,她又走出家门,先给魏博后给刘公当起了保驾的侍卫。在家里,也决不需要丈夫养活,"其夫但能淬镜,馀无他能",在刘昌裔去京师朝见皇上时,隐娘不愿跟随,从此游山玩水,寻访高人,但仍不忘给丈夫谋一虚职,安排好他的生计,为他铺平了一条后路,行使着本来应该是丈夫对妻子的职责,完全摆脱了"男耕女织",妇女的劳动范围被限制在家里的束缚,打破了"男主内、女主外"的约定俗成的生活信条,充分体现了唐代女子社会地位的提高及相对松弛的社会环境。
红线的行为是报知遇之恩,而聂隐娘的行刺则是尊奉助善保善除恶之义,她虽无兼济天下拯救万民的社会理想,但她行刺的对象却都是无恶不作、残害百姓的官僚恶臣。隐娘有着鲜明的是非善恶标准,她能明辨是非,对行刺对象区分善恶,坚持正义,不害良善,其后来的弃魏投刘,也是因为"服公神明","知魏帅之不及刘"。中国古代象隐娘这类刺客之侠是很多的,当她们发现了行刺对象的美好行为、良善品质等,就判定行刺对象不是坏人,从而激于正义,背叛主人,终止行刺。为天下伸张正义为民除害的刺客,是最上乘的刺客,是侠节高尚的刺客之侠。
四、救人于急难,颇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味道的"义侠"
在所有描写豪侠的传奇作品中,以女性为描写对象的义侠篇只有《荆十三娘》,但已是五代及宋的作品,基于描写女侠的作品仅有七篇,且这篇又独立成一种类型,所以放在一起加以论述,以期能对唐传奇的女侠形象有个更加全面丰富的了解和把握。《荆十三娘》写的是十三娘在丈夫死后,一个人四处奔走买卖九州,成为多资多财的女商,她朋友的弟弟李三十九有个心爱的娼妓,却被父母抢卖给别人,十三娘仗义相助,为李三十九抢回心爱之人,并把娼妓父母的脑袋割了下来送给李三十九。荆十三娘的行为是兼有朋友之义与豪侠之气,所以属于义侠。
义侠都具有高尚的品德,他们与人相处,只求施于人而不求得到别人的图报;只求把爱奉献给别人,自己一无所求,具有解人危难而拒受报答的拒报之德。荆十三娘四处奔波辛苦赚得得钱财被情郎赵进士不愧不疚地挥霍着,却从无怨言,即使帮助朋友之弟李三十九重新得到本该属于自己的心上人,也是完全出于自愿并不求回报的,之后便与赵中行一同去了浙中而不知落脚何处了。义侠都具有很超脱的人生态度和豁达的胸襟,他们中的许多都具有自苦济人的利他之德,因此可以说,义侠是最纯粹的侠,是侠群体的精英和中坚。
五、女权的强化与女性形象的重塑
中国古代,在家庭中居于支配地位的通常都是男子,妻子附属于丈夫是传统的家庭模式,唐代以前的许多文学作品所表现的就是这种"夫唱妇随"、"男强女弱"的家庭关系。唐传奇却一反传统格局,从《太平广记》中收录的七则写女侠的作品看,无一例外地向我们展示出男性对于女性的依赖。家庭中,丈夫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由妻子决定,女性往往是家庭的主宰。
在封建社会里,中国女性在大多数时候是男性的附庸,而没有独立的人格和独立的生存权,唐社会由于受胡风冲击,女权空前高涨。我们知道,制约唐传奇的因素多种多样,有经济、政治形势方面发展变化的原因,也是文学自身不断发展的结果,同时,唐代社会各种形式的文学普遍繁荣,也在不同的程度上,给唐传奇妇女形象的刻画以有益的启示。
《颜氏家训·治家》对南朝和北朝的妇女作过对比,其中写道:"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北朝家庭往往由妇女执掌门户,妇女广泛参与各种人际交往,家庭和社会地位较高。唐朝是在经过了北朝充分的民族融合之后建立起来的,主要继承的是北朝文化传统。北朝妇女较高的社会家庭地位在唐代不但继续得以保持,而且还有进一步强化的趋向。唐代许多士人已经看到这种势头,并作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而提了出来。
唐代有命妇朝谒制度,是在正殿受到天子的接见,这在秦汉魏晋历代汉族王朝是极其罕见的。《全唐文》卷164收录了袁利贞的《谏于宣政殿会百官命妇疏》,文称:"臣以为前殿正寝,非命妇宴会之地。……望诏命妇会于别殿。"宣正殿是天子颁布政令的地方,朝廷命妇在那里聚会,这表明天子把她们和男性大臣同样看待,接见时的礼仪规格很高。朝廷命妇可以象男性大臣那样进入正殿,她们本身也丝毫没有自卑感,进宫朝谒时不拘小节。另外,大唐宫廷还出现过妇女直接祭祀天神地祗的场面。这些现象都说明了唐代社会女权的空前高涨与强化,并导致了男权的相对衰弱,从而成为唐代社会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唐传奇是我国古代文学殿堂里一颗熠熠生辉的明珠,我们从中可以领略到唐代五光十色的社会风貌。文学作品犹如时代的一面镜子,能够折射出一定的社会生活和时代精神,如上文所述,我们终于看到了唐代女性显现出了良好的生存状态,而女侠作为其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更给我们耳目一新的感觉,她们一反传统的封建家庭模式,大胆地从家庭地苑囿中走向社会,和男性一样,充当起本该由男子担当地社会角色。在这些女侠们身上,我们已看不到了"妇以夫贵"的影子,她们也不再把"男耕女织"、"男主内女主外"作为生活信条,而首先争取了经济上的独立,继而游离了男人们的荫封,在人格上获得了非自觉的平等和自由,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男权的束缚,向世人展现了高大的"人"的主体意识。她们终于比身边的男子更多更好地操纵着生活的航舵,把自己摆上了被男人占据已久的位置,堂堂正正地运用女儿之身,干预着男权事务,让我们真正领略到了巾帼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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