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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武侠之我是盗圣》作者:熊爱吃渔简介:
秦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然重生到了古代世界,成为了一位知府的儿子,名副其实的二代!什么,这里竟然是武侠世界,不是神雕就是射雕的世界……什么,天赋技能神级偷盗术觉醒……管你什么九指神丐洪七公,什么桃花岛主黄老邪,只要敢出现在我的面前,一个盗术扔过去,什么降龙十八掌,什么碧海潮生曲,统统都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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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思右想之下,秦天心中猛的抓到一丝头绪,随后看了看眼前一脸惊恐的大当家,暗道:“难道是因为这两个山贼都是经过我亲手制服之人,天赋技能对他们施展的时候,不仅百分之百的成功,同时收获也会大大的增强。”
除了这个解释,秦天实在是找不出有什么其他的办法来解释眼前这种诡异的情况,自他踏上江湖以来,虽然只有短短的一段时间,但是他那天赋盗术一路上实验下来,既有成功,也有失败,唯独眼前这种诡异的情况是第一次出现。
只看到秦天眼中精光一闪,嘴角微微一翘,紧接着就在心中暗道:“如果真的如同我猜测的一般,只有败在我手中之人,天赋盗术不仅次次成功,就连成果也会大大提升。”
虽然只有这样才解释的通,但是秦天心中还是有点难以置信的感觉,随后只看到他几步来到那大当家的跟前,在他惊恐的叫喊声中,仔细的查看了一下他体内现在的情况,心中这才逐渐相信,真的只有他的手下败将的身上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在秦天的查看之下,大当家体内的情况尽数出现在他的心中,因为内力突然间消失,体内原本尽数贯通的正经全部萎缩,甚至其中有一部分直接断裂,就算是秦天不亲自出手*他,这大当家恐怕也活不过三日。
一来他生生承受了秦天一击龙爪手,本就已经身受重创,现在体内的内力又尽数被秦天天赋技能盗走,不仅仅经脉萎缩,甚至其中有一部分直接断裂,伤上加霜不外如是。
“*了我。”感觉到自己体内的变化,那大当家心知自己命不久矣,眼中顿时不由闪过一道死气,与其到时候痛不欲生的死去,不如现在直接就死在秦天的手中,至少来的痛快。
秦天嘴角丝丝冷笑浮现,随之开口道:“刚刚不是还一个劲的求饶嘛,现在怎么自己想要寻死,不好意思,你想死,我就偏偏不*。”
秦天把话说完之后,甚至都不给那大当家自*的机会,伸手就在他身上基础大穴点了几下,瞬间就让他不仅说不了话,同时全身根本就提不起丝毫的力气,随后秦天伸手一抓,提着这大当家的身影就向那些早已惊呆的突通山贼走了过去。
看到秦天手中如同死狗一般的大当家,那混在人群之中的那个三当家,瞳孔顿时不由猛的一缩,随后立马就惊声道:“二当家死了,大当家也落入的他的手中,兄弟们快逃。”
第二本《侠徒幻世录》作者:诡异的逍遥子简介:
侠徒之所以为侠,穷其本原,则既不能勤事生产,又不能淡泊自甘,乃不能不以犯法以求食也——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
命运的相遇?还是事在人为?
少年的壮志?还是只为红颜?
如果路途的终点已被注定,那又该作何打算?
虚无缥缈的理想,像雪花一样抓不住,而“命运”却实实在在地左右着人生。如果这就是故事的抉择,那又该如何选。
“当我决定拿起那把剑,便已经做出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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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天还未完全明亮,太阳只露出了一点尖儿,在那海的极东处尽力发出光芒。白云与蓝天的界限仍不甚明显,天是灰蒙蒙的。然而此时在江州城北的街上,已经响起了阵阵轱辘声。循着地上的车辙印子,可寻得一伙人正在驱车、马赶往北边。
一位白衣少年驱马走在前头,车子由两匹马一起拉着,“嘚嘚”地跟在后边。车子上面坐着一位两鬓微白的御马者,他面上挂着微笑,看来很是享受这份“工作”。车上的空间轩敞,外边让木板和帷幕遮挡得严严实实,只在左右两旁开了个小窗子,以致于常人根本无法窥得其中半分玄机。但是从那重重的车轱辘声音里不难判断出,车子里头一定装着不少东西。
一马当先的白衣少年忽觉口干舌燥,从腰间把一只葫芦掏了出来,仰头便是豪饮。只是喝到半途发现不对劲,让那葫芦里的“水”呛得连连咳嗽。旋即往身后的同伴呼唤道:“赵兄,你往我的葫芦里加了何物?”
“这葫芦到了我手里,那就得是装酒的!”赵括开怀大笑道。
白凤笑着无奈,道:“算了,你替我喝吧!”话音刚落,便把葫芦扔向对方。
赵括单手接过,用拇指推开塞子,正欲畅饮一番。岂料,身后那小大人般严厉又青涩的声音喝止了他。
“哥哥!你载着我们恁多人,要是喝醉了,我们就全遭殃了呀!”赵小妹的膝上枕着还在睡“回笼觉”的阿鹃,坐在车子的靠东侧。小妹身旁的慕容嫣自启程后便在端详那幅自己“亲手”绘的男人画像;而面对着小妹的干玺夫妇,二人好似从未如此早起过,互相依靠着,打起瞌睡来。车上空余的地方,除了放置衣物行李外,还堆放着大大小小数十捆书画典籍。
“好、好!我不喝!”话毕,赵括便把葫芦丢到了车上,继续挥鞭赶马。少时,看到了写着“北华门”三字的牌坊,即刻提醒前方护卫的少年道:“白兄,前面就是外城了!昨日干公子便是在那处遭遇的伏击,千万小心呐!”白凤闻后,随即拔出宝剑,并时刻注意着两边的异况,继续领路。
车队徐徐前进,将旧尘抛诸脑后,把新尘看在眼里。来自东边的太阳光也已是逐渐亮了,它穿过层层雾霭,突破重重高檐,映在了游人的脸上。
车内仍在酣睡的阿鹃,享受着窗外和煦的阳光,耳边也适时地响起了公鸡打鸣之声,只是这反而令阿鹃更禁不住“瞌睡虫”的诱惑,更加睁不开眼,然后又把脸深深埋在了小妹的身上。小妹看着这位比自己年长几岁的姐姐,只觉得奇怪,同时又感叹对方如此纯情可爱,窃窃地笑了笑。一旁的慕容嫣见状,也收不住自己的顽皮,收起了画卷,转而在旁边逗弄着阿鹃。
第三本《南宋风烟路》作者:林阡简介:
【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宏图霸业俱往矣 烽燃起,南宋铁血战路,盛衰兴亡看今朝】 故事开始于公元1196年,被辱人才荒芜的南宋江湖。闻名天下的抗金宝刀饮恨刀丢失。武林动荡,争端不竭,五湖四海,九州八荒,但为此刀,群雄逐鹿。 而,他的出现改变了一切,饮恨刀的主人,“林阡”的名,第一美女蓝玉泽的心,混世魔女林念昔的归宿,以及,金宋战争的统治地位…… 盛世江湖,英雄辈出,十年磨砺,男儿本色。携手红颜,统帅豪杰,驰骋沙场,纵横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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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陵儿和厉风行一同散心,陵儿今天初至云雾山,对见到的每个人都评头论足,评到洪瀚抒,不由得赞叹:“这个人很不错啊,宁愿自己冤屈不散也不让无辜之人蒙冤。如果是别人,为了恢复名誉,不知怎么害凤箫吟呢!”厉风行踱着步子,心情很不错:“很多人会跟你一样感受。”
陵儿,自然是那个抢了石磊屋子、害得凤箫吟饭都没有吃完的富家小姐金陵了。并不是因为她霸道,实在是家里人作威作福,老早就高价为小姐购置房屋,扫清障碍。这金陵是泉州巨富金士缘的独女,被父亲捧为掌上明珠,金士缘很疼爱女儿,派了一大群仆人沿途照顾服侍加保卫,厉风行作为泉州第二富的厉水寒独子,平日里虽然傲物,但也没有怎么仗势欺人过。金厉两家二十多年的邻居,厉风行和金陵亦是青梅竹马一块长大的,厉风行自小便与金士缘学习指法,武功卓绝,因而早年人称“打遍东南无敌手”,列九分天下之一。
厉风行跟她一路谈笑,心情越来越好,忍不住调侃道:“做女孩子真是不爽,出来参加个武林大会,要带这么多人沿途保护!”金陵嗔怒:“什么啊?什么沿途保护?从泉州到这儿,一路上遇见的土匪山贼,全都是我赶跑的,真不知道究竟是他们保护我,还是我保护他们!”厉风行捧腹大笑。
同一个夜晚。
江晗翻来覆去,没有睡着,脑海中尽是恼人之事,塞满了对凤箫吟、石磊等人的恨意,是凤箫吟替林胜南洗脱罪名,帮他得到饮恨刀,他恼她,是石磊嘲讽他,真正武功高强的人怎会把秘笈带在身边,一句话就将他的武功诋毁。
站起身来,止不住心头的恨意。
门开了,陆怡进得屋来,她眼帘低垂,睫上尽是泪水:“为什么你和胜南总是过不去?你可知今天你差点祸害到武林?天骄对你很不高兴!”江晗哼了一声:“是又怎样,难道天骄说往东,就没有人可以说往西?!”陆怡泣道:“我求求你,放过他吧!”江晗拍案而起:“我就是受不了你一直这样,一直忘不了他!你老实说,是不是还余情未了?!”陆怡使劲摇头:“不!不是!”江晗冷道:“难道你爱的是我?”
陆怡和他四目相对,找不到他的一丝爱意,心下凄楚,掩面狂奔出去。
江晗用笔写下“凤箫吟”和“石磊”两个名字,立刻狠狠叉掉,其实今天从石磊举止里,已经知道她是女扮男装,只不过一直听吴越叫她石弟,似乎毫不知情,心念一动:好啊,我让你玷污我铁胆武功,我让你名节不保!
他突然看见一旁写着的“林胜南”三字得意地笑着,像在嘲笑他一样,一怒之下将纸撕得粉碎。
像往常一样,吴越卷铺盖睡在地上,石磊睡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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