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夏天,《哪吒之魔童降世》无疑是最大,(也是唯一)爆款。
截至26日,累积票房45.04亿,位居中国影史票房第三,有望赶上《流浪地球》(46.54亿),荣膺内地影史票房榜眼。
但。
与此同时,《哪吒》也陷入了“抄袭风波”。
上周,一位舞台秀表演者微博暗示《哪吒》抄袭:
惊奇的发现 内容 细节 甚至海报与我们演过的《五维记忆Memory5D 》非遗大秀的脚本 故事几乎惊人的一致
用词特重。
“真想在导演那里添上我们乌兰雪荣导演的名字。”
“整部剧的灵魂都被挖了。”
很快,事情发酵,升级。
《五维记忆》的公司中影华腾召开了“维权声明发布会”。
《哪吒》抄袭了么?
这是今天这篇文章试图厘清的第一个问题。
但这只是暴露出来的一角,Sir更想说海面下的冰山。
即——
今天国产影视圈的抄袭维权,怎么越来越像个笑话。
01
在微博和发布会上,控诉《哪吒》抄袭的个人、公司给出了很多“实锤”。
先是海报。
再是场景。
《哪吒》里的灵珠和魔丸,被指像舞台秀上两颗巨大的球。
哪吒和敖丙分别环绕着红蓝色的能量,被指借用了舞台秀里两个人在红蓝光下的舞蹈。
最后,他们声称,故事和人设都是一样的。
搞笑的是,发布这些“实锤”后,《哪吒》抄袭的罪非但没有进一步坐实,反而洗白了。
——简直成了网友大型“反维权”现场。
先说海报。
《哪吒》的海报是红色调,《五维记忆》的是蓝色调;海报上人物角度不一样(一正脸一侧脸),元素也完全不同。
Sir没看出哪像(可能是两张海报的长宽比)?
有网友就质疑。
如果这算“抄袭”,那《五维记忆》的海报是不是抄了《阿凡达》。
这时候她怎么回应?
“阿凡达不是讲阴阳”。
别人说你海报“像”,你说故事不一样。
这概念,不要偷换得太明显。
然后是场景。
该公司拿出这样一张图,证明《哪吒》照搬了。
△ 上为《五维记忆》演出视频,下为《哪吒》被其盗摄的视频
结果,却被知乎用户@宋叙文 发现,《五维记忆》舞台秀的这一整段,直接盗用了他的视频作品里的素材。
△ 动图来源B站视频《太阳系旅行》,UP主@宋蚊子321
那么,究竟是谁“抄袭”?
最后是故事。
《五维记忆》是什么?
一出舞台秀,号称“高科技的非遗演出”。
耗时6年,投资近亿。
2018年11月3日,《五维记忆》曾片段出现在综艺《创意中国》第二季的舞台。
表演三分钟。
Sir特意找来一看。
第一段是一个女人唱《关雎》,第二段是一个男人跳舞,两段都有很多非遗乐器配乐演出,比如埙、箜篌、箫、马头琴、呼麦、蒙古鼓、潮尔琴、冬不拉……
可以看到,这个秀把重心放在舞乐组合搭配的视听效果,剧情几乎空白。
严谨起见,Sir跟到官网看故事简介。
只有英文版,Sir简单翻译下——
宇宙初始,世上只有阴阳两种能量,他们的相遇创造了生命。阴阳到处游玩,遇到一个花神,阴阳都爱上了她。后来花神爱上了阳,阴吃醋了,搞得世界大乱,阳元气大伤。再后来,阴良心发现,但这时候他也元气大伤。最后,花神牺牲自己,化为能量拯救了阴阳。阴阳归位,世界恢复正常,花神也重新出现了……
△ 这是25段英文中的一段
如果舞台版真如该简介所言……
这……
这跟《哪吒之魔童降世》有什么关系?
由头到尾,只有一个阴阳概念重合,但这概念是你原创的么?
再退一万步。
《哪吒》真涉嫌抄袭,那原主创更要紧的,难道不是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申诉立案,而不是在网上发微博,@一堆电影账号要转发,求扩散?
然而。
相对于走上法庭,他们似乎更热衷于塑造受害者姿态。
相对于事实澄清,他们似乎更热衷于鼓动网友围观争议。
不得不说, 他们很聪明。
这场维权,一旦赢了(虽然可能性很低),那赔偿一定不菲;就算输了,他们也得到海量关注,即使关注不一定正面,也有助于商业售票。
相信你已经看出来了。
这不像维权。
这像碰瓷。
这种碰瓷,回看影视圈,比比都是。
02
Sir印象中最扯的一次是2010年的《阿凡达》。
《阿凡达》被一个中国人(周绍谋)起诉抄袭。
周先生认为,《阿凡达》抄袭了他的小说《蓝乌鸦的传说》,从情节,到形象,到台词……
《蓝乌鸦的传说》主人公和《阿凡达》主人公都是退伍军人。
《蓝乌鸦的传说》:外星人脸形棱棱角角,呈六边形;《阿凡达》和《蓝乌鸦的传说》中的描写一致……
他对《阿凡达》片方索赔十亿。
众所周知。
这场维权最后被当作笑话不了了之。
但这九年间,还是不停有“受害者”主动跳出来。
抛除典型闹剧,倒有一例不得不提。
去年,电视剧《美食大冒险》起诉电影《吃货宇宙》,罪名,抄袭创意。
但在法庭上,被告证明了自己的前身是2007年完成的电影剧本《一角钱拯救世界》,创作概念早于原告的公开时间。
结果,原告败诉。
在Sir看,这是一起有意义的“反抄袭案例”。
它的意义在于:厘清了作品是否抄袭的底线。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什么?
是作品。
作品是什么?
是思想的表达形式,只有思想通过有形的,完整的表达后,才能称之为作品。
而创意、点子,从本质来说,都是作品的雏形,属于思想范畴。
这不是对“创意”的看轻。
这恰恰是对“创作”的保护。
因为“创意”只占作品中极小比例。
不能因为你把女人比作花,之后的文学作品就不能采用同样的比喻。
不能因为你让食物活过来了,之后的影视作品就不能把食物拟人化。
同样的,不是你用了“阴阳”、“相生相克,生生不息”等元素,别人用了,就是“抄袭”。
事实上,这些道理,那些作者不懂吗?
——不懂的可能性接近于零。
那他们为什么要“装外行”?
因为。
“装外行,有好处。”
不止哭闹的有好处,起哄的也有。
一个啼笑皆非的现实是——
今天中国影史作品票房前十,几乎都有被指控抄袭的黑历史。
我们一个个数。
第一名,《战狼2》。
有人说它抄袭《太阳泪》,因为情节中都有援救许多难民的内容。
有人说它抄袭《等风来》,因为都有在国外举起中国国旗的桥段。
还有人说《战狼2》抄袭小说《弹痕》。
——后来才发现,《战狼2》的编剧董群就是《弹痕》的作者。
第二名,《流浪地球》。
有人说《流浪地球》抄袭了日本电影《妖星哥拉斯》,因为两部都有星球可能和地球相撞,人类建立了喷射器把地球推离。
有人说《流浪地球》抄袭了《2001太空漫游》。
也有动画迷说它抄袭了动画《飞跃巅峰2》。
因为动画有同样推动地球的情节。
但后来证实,这部动画比《流浪地球》原著晚了5年。
《红海行动》就更夸张了。
有人直接说,《红海行动》抄袭了《战狼2》,因为都是撤侨。
但这难道不是因为两部电影都改编自“也门撤侨”事件么?
也有人说《红海行动》抄袭了《拯救大兵瑞恩》。
因为两部电影都是派一个小队去拯救一个人,伤亡惨重。
最扯的是,有人说《红海行动》抄袭了“吃鸡”,因为里边武器装备很像。
还有更多的Sir就不具体阐述了。
《唐人街探案2》被指抄袭2002年陈国富的《双瞳》、1984年的美国电影《警察学校》。
《美人鱼》被指控抄袭《海贼王》。
《我不是药神》被指控抄袭《达拉斯买家俱乐部》。
至于《西虹市首富》,就是对小沈阳电影《猛虫过江》的照搬(然而这两部电影的上映时间只相差一个月)。
……
这正是今天中国影史的“维权现状”。
谁火谁抄袭。
动动手指,张张嘴巴,大到故事简介,人物设定,小到画面截图,台词对白,但凡发现有“疑似雷同”的地方,大印一戳:你抄袭。
反正火就是原罪。
反正就算构不成罪,蹭蹭总是有好处的。
在这种“不蹭白不蹭”的思维主导下,从“创作者”到“自媒体”,疯狂地,前仆后继地投入到这场“正义的战争”。
坦白讲——
一个人这么做,我们笑。
十个人这么做,我们啼笑皆非。
但当成百上千个类似的声音,盲目而无序地喧扰着,我们是时候警惕了。
因为。
当碰瓷长得像正经维权。
那正经维权,就会像碰瓷。
它最终伤害的,不止一两个倒霉蛋的荣誉,是所有正经维权者的利益,是所有还在认真原创者的价值。
03
绝非危言耸听。
《切尔诺贝利》是今年至今,Sir打过的三部五星剧其中一部。
里面有句台词,听一次,惊一次。
“谎言的代价是什么?并非是我们会把谎言误认为真相。真正危险的是,我们听多了谎言,便不再能分辨出真相。”
还没完。
它还有下半句。
“那时我们能做什么,除了放弃对真理的信仰,满足于谎言堆砌的故事,我们还剩下什么?”
呼吁合理化,规范化质疑抄袭,并非鼓励抄袭。
恰恰相反,是对原创的保护。
简单说。
如果我们轻易对“抄袭”的指控一笑而过。
那“抄袭”被坐实后,我们也往往一笑而过。
因为我们只能“放弃真理,满足谎言”了。
例子,你其实也不陌生。
2014年,于正抄袭琼瑶案宣判。
判决书中,有一条要求于正道歉:
被告余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新浪网、搜狐网、乐视网、凤凰网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陈喆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但于正拒不道歉。
三年之后的知识产权日(2018年4月26日),法院只能强制执行判决结果,在《法制日报》刊登判决主要内容。
——把它当作于正的道歉。
而这三年间,于正除了赔钱,损失了什么?
没有。
他靠一部《延禧攻略》大火,再次收获美名。
再久的。
2006年,郭敬明抄袭庄羽事件。
他被法院判决,要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向庄羽赔礼道歉。
他也没道歉。
我之所以保持沉默,不道歉,是因为我相信自己的能力和才华,我希望通过作品得到大家的认可。
一年之后,他的抄袭作品被改编成电视剧开播。
当然少不了《爱情公寓》。
涉嫌抄袭多部美剧,包括《老友记》《老爸老妈罗曼史》《家庭战争》《乔伊》《IT狂人》《生活大爆炸》……
直接盗用了许多由网友原创的段子。
面对质疑,他们在2012年发布了一封公开信:可以补偿段子手的稿酬。
问题是,除了“互联网上的段子原作者”,那些美剧如何补偿?
问题是,《爱情公寓》抄的仅仅是“段子和梗”吗?
拜托,连分镜都一模一样。
而我们知道,2020年,第五部《爱情公寓》就要上映了。
别误会。
Sir并非在宣扬什么“一次抄袭,终生不用”。
我们中国人更相信“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但前提是,他们得知错了。
2006年,作家张悦然,得知郭敬明抄袭不道歉之后写下:
“郭敬明事件”的灾难性还不在于抄袭行为本身,而是它拍打整个社会的回响,冷漠和没有负罪感才是最可怕的。
“可以赔钱但决不道歉”的思维方式是文学被商业化操纵形成的必然恶果。
一语中的。
这话的重点是什么?
是(之后)成功会让抄袭者毫无压力。
反正骂也是“人气”,罚款也只是“九牛一毛”。
同理,假如不对污蔑抄袭者给予警告与惩罚,那在“成功”的号召力下,就会有越来越多人以抄袭的大刀碰瓷原创者。
反正骂也是“人气”,“打嘴炮”一般不用赔钱。
而这种“成功”,又会为后来者起到表率作用。
回到《五维记忆》与《哪吒》的这场纠纷。
是不是抄袭,尚无定论。
维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没必要过分嘲讽。
在该表演者微博上,她说:争议中最怕的不是吵架,而是不说话!
确实。
但Sir也有必要提醒。
身为一个创作者,你必然知道“抄袭”是对另一个创作者多大的指控。
有时候怕就怕,“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提个建议。
下一次,当你指控“抄袭”时——
是不是能给予更多说服力的细节。
是不是能把相关资料给第三方,或者更专业人士判定再指控。
甚至,是不是直接以一张法院传票通知对方,你涉嫌抄袭了,而不是想着先抢占舆论热度。
Sir相信这个舞台秀的初心并不差,它搜集了20多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将其容纳在自己的演出里边,通过视听娱乐传播文化。
然而现在,种种用心和努力根本没有人在意了。
人人津津乐道到底是抄袭还是碰瓷。
人人喋喋不休到底好事者是蠢是坏。
也许吧。
短期确实能刺激知名度,上座率。
但长期来看。
受损的是你。
侮辱的是艺术。
赶走的,还是真心诚意喜欢艺术的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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