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be 介意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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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角色扮演长安恋语更新时间:2024-04-29

1.

与我有一夜露水姻缘的仙君要*了我,因为我吞了他心爱的凡人姑娘。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天帝,不过这也是他死后飞升的事了。

但在打完一架的中途,他夺走我的一魄逃走,我便又找了他几百年,最后我成功在人间逮到他,我们打的不相上下,最后还是我赢,自此囚禁他百年。

可我跟他撕扯、纠缠、诘问,直到他最后成了个傻子,我还是没从他口中问出我丢的那一魄去了哪里。

冥府的孟婆亭里,我滴溜着昏迷的傻子天帝,苦大仇深地问孟婆怎么办。

孟婆就着滚滚忘川河正在熬汤,我的声音听起来与河里的鬼哭狼嚎一般凄厉,“天帝不应该很厉害的吗!我只是囚禁了他两百年而已,只有两百年啊!他傻了,他就傻了!我也傻了,阿孟,这怎么整啊?这下九重天上没有天帝了怎么办?”

孟婆幽幽抬眼望我,“放一百个心,天帝都是应劫而生,如今废了一个,三十三重天上就会有新的天帝苏醒下世。这只能证明,你是这个傻子的劫。”

我伸脚踹了只在岸边打滑的厉鬼进忘川后,心内才稍稍舒服了些,“那这个傻子该怎么处理?”

孟婆指了指远处的望乡台,“神仙的生死不归冥府管,但他既是因为一个凡人缠上你的,你就把他扔去望乡台望一望人间,看他能不能想起来些什么。”

“也只能这么办了,到最后不行我就把他丢进三途河,他漂的过去我就放过他,让我们都自生自灭,渡不过去正好落入忘川给你熬汤。”

我起身,预备滴溜傻子天帝去望乡台,阿孟忽然在身后问我:“桃缬,不对,饕餮,你什么时候回三十三重天?”

我脸彻底垮下,欲哭无泪:“得这个傻子清醒了告诉我那一魄丢哪儿了,不然我飞都飞不上去三十三重天。”

2.

望乡台,冥府大热景点。

不同于人间传说中的彼岸花和奈何桥,生魂们最喜欢的其实还是望乡台。

因为他们总有点心中放不下的东西。行至三途河前,生前有大功德的,可以允许在望乡台上坐一坐。有缘的话,可以一解心中执念,无缘的话,也统不过生生世世再无相见之期。

所以大部分时候,望乡台都是遍布哭声的。鬼哭起来并不难听,只是因着伤心到极点面庞扭曲许多,那么多张鬼哭狼嚎的脸纠在一起,就比较可怕了。

我在天帝旁边施了个结界,屏退所有鬼差生魂,挑了个瞭望位置极佳的地方,陪天帝静静看着他的过往。

他的过往里,我知道的,有那位心爱的凡人姑娘,还有吃了她的我,以及我们的那一夜露水姻缘。

天帝虽然不是鬼魂,但望乡台是三十三重天的手笔,神鬼不忌,是以在一道荧光后,前尘过往历历在目。

巍峨红墙内,穿着粉色衫裙的姑娘握紧手掌下攀附的瓦片,努力撑住自己挂在宫墙上的身子,与里头满脸写着冷漠的青年道:“我待不了多久的,你就笑一个给我看看嘛。”

青年转身欲走,粉衣姑娘慌忙叫住他:“好好好,我不说了。我今天来是告诉你,再过几日你就不用在这里为质了。等你归国我就让父皇去说亲,这样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青年面色依旧无甚波澜,远处有宫人的声音,粉衣姑娘这才纵身跃下离开。

她离开后不久,望乡台里的青年,看着院中早已败坏在冬日的枯枝方向,忽的笑了。

啧啧。依据凡人话本所言,这便是动情了。青年前头在粉衣姑娘面前那无情的模样,都是好面子端着。

我正兴冲冲看好戏时,傻坐许久的天帝忽的晕了过去,晕过去之前,他不带任何感情,却又像是无意识地喃喃:“夭夭,夭夭。”

是了。凡间历劫那一遭,天帝颉青是做了许多年他国质子的顾颉青,而那名粉衣姑娘便戏剧性的,是他为质那国最受宠爱的公主,周夭。

这样看来,周夭确实是天帝最最深刻忘不掉的存在,可她早就被我吞了,消失的干干净净,魂魄连冥府都收不着了。

有点尴尬。于是我决定将废了的天帝扔进三途河。

三途河水受彼岸花滋养,入其中都会有美梦一场,出的来就去往生,出不来就彻底死在梦中。

天帝说不定可以在梦中跟他的凡人姑娘永远在一起,挺好。至于我被他藏起来的那一魄,只能慢慢去找了。

三百年的纠缠,是该清一清了。

我滴溜着颉青,正要开扔时,望乡台的荧光忽然在我脑袋前绕了绕。

然后我便看见里头,我与颉青在殿宇里颠鸾倒凤的画面。

一个纵情,一个疯狂。

我停下手上的动作。

事情棘手了。

3.

“阿孟,救命啊!”

这次我连碰都不敢碰颉青了,把在望乡台前看到的一五一十地告诉阿孟:“我跟他真的只是一夜露水姻缘啊。我问他给我吃好不好,他说不好,要吃我。我还没有被人类吃过,就让他给我看看怎么吃。结果、结果就那样了啊!阿孟,救命,我发誓我对那一夜没什么印象的,怎么望乡台偏生就出现了那一幕,一定是古神们造的东西出问题了。”

阿孟笑得高深莫测:“望乡台看到的都是心中最珍贵的记忆,按理来说三十三重天上的古神与天地同生,于情爱一事也是信手拈来的,你在那儿待了那么久怎么还是一副傻了吧唧的样子。”

我还是不敢相信,气急之下朝着昏迷的颉青又是一脚,“我不仅好吃,还好、好美色?!我以为自己最珍贵的记忆会是哪一顿美味的。”

阿孟指着我脚底下的颉青,眼里是深深的同情:“他傻之前,对你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

我想了想,那时颉青被我折磨的满身伤疤,额前碎发如枯草般竖在眼前,我拨开那些头发,看到颉青满目清明的眸子。

他抬眼看我,眼中情绪复杂,我看不懂。过了会儿,他说了傻之前的最后一句话,“桃缬神君,我们不死不休。”

“他说,与我不死不休。”

阿孟凝神听着,最后像是窥破了什么,指着在黑风中凌乱的我:“去孽镜台里头照一照吧。你们俩,都不正常。”

我听不懂,但阿孟原也是从三十三重天上下世的,按照她说的做总没错。于是我叹了口气,这次稍微温柔一些,扶着昏迷的颉青的腰,饮着黄泉路上的黑风,带他去孽镜台。

孽镜台可照生前功过,仙凡俱是,原本只是三十三重天里洪荒随意把玩的镜子,后来他失手丢下云雾,跌落地府便成了灵物。

看着孽镜台我是满满的熟悉感,毕竟那些万年的岁月中,我没少去他那儿蹭吃的。

带着浑浊黑气的光芒照在我与昏迷的颉青身上,一般来说,这个时候功过罪孽就要出来了,但是光芒在我和颉青身上打了个旋以后,离开了。

离开前,轻烟还荡了荡,像是一种蔑视。我当即火就上来了,正要化形跟洪荒的镜子一较高下时,孽镜台下,揣着手,一身黑衣的阿孟出现了。

“我猜的没错,天帝不是傻了,也是缺了一魄。”

“他被我打的缺了一魄?不对,缺一魄就会傻的话,那我现在也是个傻子?!”

阿孟整张脸上写满了“没救了,等死吧”的神情,“你是上古神兽,缺了一魄就跟少了一感差不多。颉青是百世凡人历劫为天帝,少一魄会严重些。而且,”阿孟看着孽镜台前远远躲避我与颉青的黑风,“你们两个的那两魄应该在一处。”

我傻了。

“这牵绊,是断不掉了?”

“冥府解决不了你们的事情,去天上用轮回镜看看吧。”

“我把人家天帝揍傻了,现在送上门是不是不太好?”

“你可以化原身吓死他们。而且估摸着时间,新的天帝快诞生了。”

只能这么办了,九重天与凡间都这样无聊,我还是想尽早回三十三重天睡觉。

当初下世,是被一阵笛声吸引,可找了两趟,找了这么久都没有找到,还不如离开。

上九重天前我问阿孟,“你说我少了一感,你是不是知道我少了什么?”

阿孟继续揣着手笑,“情。”

4.

在打趴了十来个仙人后,我成功找到了轮回镜。

也难怪洪荒与我说,这一届仙人的素质整体都不行,远没有在古神时代,亲手挑选的那一批优秀。

但那一批神君,或升入三十三重天,或直接遁入人间繁华成了普通人,或在蓬莱瀛洲这些地方自得其乐去了,好苗子一直没有再遇到。

唯一的好苗子,也被我囚禁傻了。

百世凡人历劫成仙,这么励志的一个人,竟然这么容易就栽在了我手上,由此看来,颉青也不是什么好苗子。

轮回镜前,一片白雾茫茫。我跟颉青大眼瞪小眼。

不知是不是回到了家乡的原因,甫一进入天界,颉青就慢慢地苏醒了过来,他兀自摸着身上被我踹打过的地方,目光凝在我身上再没离开。

我只是失了一感,颉青则像是失去了五感。

他伸出手,看起来是想想摸我,可伸到一半又缩着回去了。果然是傻了。

怀抱着一线希望,我指着轮回镜问颉青,“这玩意儿怎么用?”

颉青看看轮回镜,又看看我,唇角露出微末笑意。

“???”

然后这傻子一手托住我的后脑勺,一手迅速地钳制住我欲挥出的手臂,低头吻了上来。我能感觉到他从小心试探到肆意啃噬。

被他抓住的手臂渐渐也不再抵抗,很奇怪的,我心狠狠跳了一下。之前与他相对百年,都没有过这般的感觉。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双手被缚,抬起眼皮沉默地盯着我。

就在颉青要再欺身上来时,轮回镜中光芒大转。与孽镜台前的浑浊黑气不同,轮回镜前,犹似佛祖慈悲的光芒。

那种慈悲,让我想起来了洪荒。

“洪荒……”

我不由喃喃着这个名字。

“洪荒……嘶!”这次名字还没有念完,我就感觉双唇被颉青狠狠咬住,他睁开眼,不同于先前的迷茫,这回像是下意识的阴狠。

我清醒过来,蓄起力量将颉青从我身上挥开。看着吐出一口仙灵,伏地不起的颉青,“你再这样,小心我吃了你,就跟你那心上人一个下场!”

颉青依旧只是看着我不说话。

“不要以为用自己傻了就可以躲过去,等到我把那一魄找回来,我就、就、就把你再打入轮回。”

颉青舔了舔嘴唇开口,声音没有一丝波澜,“轮回里还有夭夭吗?”

好嘛,心里还是念着周夭。但她被我吞了,也只有三十三重天的洪荒有办法把她再重新投入轮回了。

“说不定呢。”

“那好,我去轮回里找她。”

颉青傻傻笑着。

我放下手,忽然福至心灵,“你个混蛋,不会把我的那一魄投入凡世去了吧。”

气的我当场就拽着颉青跳了轮回镜。

5.

九重天里有个传说,若想再见什么上穷碧落下黄泉都无踪迹的人或仙,那么只需三十三重天里任意古神的一魂或一魄。信者诚心许愿后,将其投入凡世轮回受百百年、千千年浮沉,终有一日会生出信者心中那人或那仙。

这是盘古赋予古神们最高贵的恩赐。而我虽不是古神,却也是上古那一辈活下来的凶兽,魂魄也有这样的力量。

我没想到颉青竟有这样的胆子,我那一魄如若投入轮回,便是再也找不回来了。我再也飞不上三十三重天了。

我傻了。

于是我气的不行,拽着颉青跳入轮回镜。

不同于孽镜台,轮回镜是盘古贴身之物,是他渡化之前特意留给九重天的天帝用来察观三界的。只有天帝能开启它,也只有它能让仙凡妖魔看尽前后百千年。

只是如果没有天帝从旁协助,会很轻易迷失在里头。虽然我不觉得一个傻子会对我有多大用处,但颉青现在仍是天帝,希望轮回镜给他点面子。

轮回镜里没有时间与空间的概念,眼前所见除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昏过去的颉青,就只有一片雾霭茫茫,就像是上古时期永远散不尽的烟尘。

不时会有星点光亮传来,那就是轮回镜照出的,此中人或神,仙或妖的历历生途。

而我这小半生,其实也好概括。

上古时期混乱不堪,我饿的厉害,只能不停地吃,吃了多少生灵、多少土地根本记不清了。

后来是洪荒捡到了我,他教我化形,教我五感,教我分辨善恶,为了回报他,他指哪儿我吃哪儿。最终三十三重天立,盘古擢选飞升人选,洪荒为其左膀右臂自然在列,他破格将我也带了上去。

我没觉得三十三重天有多好,只是在那儿我可以赖在洪荒身边,有正大光明的避世理由不再去吃那些让我作恶的东西,快活。

一千年前,又或者是好几千年前,我在三十三重天听到一阵笛声,那是我没有未曾闻见的动听,便瞒着洪荒去了凡世,只可惜最终一无所获。

而三百年前,不知怎的,我心里又荡开了那一抹笛声,于是趁着洪荒闭关的功夫,再次偷偷溜下世。

这么一溜,就尴尬了。彼时颉青正在历他飞升成天帝的最后一劫,周夭就是他的情劫。而我屈服于美色,与他一夜恩情,又屈服于周夭的美味,吃了她。这下倒好,颉青历劫成功后追了我百年不休,更是趁我不注意夺走了我的一魄。

幸而我这人锱铢必较,折磨的他也没了一魄。那一魄是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没的,就是忽然有一日,颉青傻了。原本每天静静凝视着我的人,眼中没了光彩。

轮回镜剧动一阵,好不容易稳住以后,我震惊地发现,颉青不见了。

雾霭渐起勾连,在我眼前成了几缕烟线,我抓住其中一根,忽而灵台像是被强行灌入一道记忆。

——我心中似乎又响起了那阵笛声,久久缭绕不去,三十三重天逢百年会大开一次。我心上被隔靴搔痒的厉害,便急不可耐的下了世。

我在九重天晃了阵,几乎每个仙人府邸都去拜访了一番,愣是没有找到吹笛之人,幸好他们府邸上多美味,我吃的倒也开心。

后来我坐在云端上,看着底下熙攘人世,忽然灵光一现,洪荒说,百代千年过去,人族已不可小觑,或可比肩神明。那么在其中,有那么些擅丝竹的,也不奇怪。

我收拾收拾,便下了凡。

我随便选了个云头栽下去,不成想落地点竟是宫墙里的某棵枯树。凡间确实不错,就是空气实在不纯净,哪里有三十三重天遍地灵力舒服。

我将将把住树杈隐去身形,就听到一阵清脆的嗓音。

“等你归国我就让父皇去说亲,这样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粉衣姑娘轻盈地跳下宫墙,原本笑着的模样却在背对着人时一瞬收敛而去,深沉的样子倒不像她那个年纪该有的了。我抱手在前看着她,觉得有趣。直至粉衣姑娘消失在宫道上,我才想着要去找一找笛音,却在回首的一瞬撞上宫墙里青年的目光。

按说我现在是隐了身形的,他不可能看到我。

可他偏看着我,目光似有沉淀百千年的深沉,我被他看的发毛,又或许是他长的比洪荒还好看,我便一时愣了神,呆呆地伸出手跟他打了个招呼。

青年蓦地笑了,似是也被自己的反应吓到了。

“你是仙女还是妖怪?”青年如是对我说。

青年是天帝颉青的凡人身顾颉青。

恢复清明时我仍处在轮回境中,点滴记忆的片段在我眼前被抓碎,是本该遍体鳞伤的颉青。

碎片如无所依从的水流般从他手中滑落,他一身清雅的袍子,静静地看着我,“桃缬神君,你将我伤的实在是重了些。”

6.

“你现在还是个傻子吗?”

“在轮回镜里就不是。”

颉青步步逼近我,上次他这么逼近我,我们便去到了床榻上,讨论了一下谁吃谁的问题。

“你把我那一魄扔到凡世去了对不对?正好你也清醒了,我必须要揪着你在轮回镜里把那一魄找到,不然我就……就、你要干嘛!”

颉青走到我跟前,在与我一步之遥的距离内,轻声道:“又想吃我了是不是?还是这次依旧是我吃你?”

我真的纳闷了,“你是不是又傻了?不要转移话题,趁还来得及快点依着轮回镜把我那一魄找出来。别忘了你也没了一魄,说不定找到我的就事半功倍了。”

“不找。”颉青慢悠悠吐出两个字,“我就是要那两魄在凡间历千百年塑身,然后他们就可以在一起了。”

“你其心可诛!你不就是想着再造一个亡国公主出来吗,我告诉你,周夭是心甘情愿被我吃的,灵体消失的干干净净,就算是我那一魄,也造不出来她,最多再造一个我出来。”

“我就是要造一个你出来,”颉青神情忽然变得让我有些不认识,“你为什么不觉得我是心甘情愿被你囚禁,也是心甘情愿傻了都要待在你身边,亦是心甘情愿与你云雨那一场。”

他声音逐渐飘渺,飘渺的似要融入白雾之中:“他就要来了,这次是我输了。听说天帝化劫是魂归四海?希望三十三重天上会有四海之水。夭夭,再见了,这一次约莫是再也不会见了。”

我忽的头疼欲裂,轮回镜中,茫茫白雾朝我奔袭而来,颉青就在这片白雾中,一点点消失。

与此同时,多段记忆朝我奔来。

——破败宫殿里的他国质子抬起眼皮,眼睫上颤下一滴泪花,他就那样静静地望着我,似乎是在等我开口。

“我是大妖,是存在你们史册里的那种大妖。”

这个质子明显不大相信。

我这妖,经不起激,于是四顾无人后,在院中化了形。

我的真身可以说是丑陋至极,在有了躯壳后除了打架我很少会在人前化形。可不知怎的,看到这位质子,我心中竟没了先前那些顾虑。

就像,就像赖在主人身边的小兽。

这个念头让我浑身都抖了抖。

整个院子都容纳不下我,我只得缩了缩爪子,居高临下地问质子:“怕了吗?”

他却摸着我爪子上的道道伤痕,“疼吗?”

“不疼,这都是功勋的象征啊。就像你,以后回到自己的国家了,为质的日子虽然不开心,但也是荣耀。”

青年眉目动了动。

“我是顾颉青,你叫什么?史册上记录的大妖可不多。”

我变回人形,想到刚才的粉衣姑娘,便也化了件与她相同的衣衫:“饕餮,但你也可以喊我桃缬。”

“桃之夭夭……这衣裳还是你穿比较好看。”

——我在顾颉青的大殿里待了很久,久到在某一日我忽的想起自己来人间的目的是去找笛声。

于是在满目琳琅的美食中,我一边感慨顾颉青身为质子却偏偏能弄来这么多吃的,一边告诉他,我要走了。

顾颉青正在给我布菜的手一顿,继而恢复动作淡淡道:“是觉得饭菜不好吃吗?我明日再让人给你弄些新的来。”

我吞下嘴里的肉,含糊不清道:“好吃,比我那些年吃的,比在洪荒身边吃的都好吃。”

“洪荒是谁?”

“用凡间的说法,算是我的兄长?我的上级?”

顾颉青笑意渐冷:“是你的心上人?你要去找的笛声是不是找给他的?”

他一瞬而起的阴冷让我很不习惯,“公主天天来看你我都没说什么,你在这儿怪我干嘛?”

顾颉青蓦地笑了,他扔了筷子继而抚上我的手,“桃缬,你有吃过凡人吗?”

“那不能够,盘古开辟三地时就说了不可互相为战,我要吃凡人会被洪荒关起来的。”

顾颉青眼中有积攒而起的*,让我看不懂,“你想吃我吗?”

我咽了咽口水,有一说一,见到顾颉青第一眼,我就发自本能的很想啃他。

一时间规矩也忘了,面前的美食也忘了,要找的笛声也忘了,迷迷糊糊的我就点了头。

“那你给我吃好不好?”

顾颉青逼近我,我看到他眼中欲渐迷离的我,听到他微哑的嗓音:“不好,我吃你吧。”

“言而无信!”

“你不想看看人类是怎么吃你的吗?我保证,与你们那儿完全不一样。是很奇妙的一个过程。”

“会痛吗?”

“可能会有一点点吧,但我会小心的。桃缬身经百战,一定不放在心上。”

我这妖吧,也挺经不得恭维的。于是我把头凑了过去,“那你吃给我看看,反正我是大妖,自愈能力强的一塌糊涂。”

顾颉青笑着,张了嘴,却是另一只手拖住我的脑袋,直直吃向了我的嘴。

他不是在吃我,是在轻轻的试探。

“抱住我,桃缬。”

我被顾颉青的动作整的意识愈发不清醒,乖乖听话拥住他。

“为我开衣带,解衣裳。”

“????嘶……”

顾颉青忽的轻轻咬了我的上唇,我想我大概是疯了,伸出手继续乖乖照做。

“吃了你,得到你,你就不会走了,是不是?”

纵情中我听到顾颉青迷蒙的呢喃。

我没有回答他,却在长长的一瞬间觉得,笛声似乎也不是那么重要了。

——我吃了周夭,在她亡国那日。

皇城的门是顾颉青率众打开的,临走前他温柔叮嘱我:“等我回来,不用多久的。你现在是我的人,不对,是我的妖了,以后我们共享江山。”

周夭是在宫内起熊熊烈火的时候找到我的,她闯进大殿时,我还没来得及隐身。看到我时她恍然大悟,“原来他的殿中真的藏了一个妖怪。”

我纠正她,“是大妖。”

“平日里那些说喜欢我的话也是假的。”

顾颉青说那些话时我就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人类总是复杂的,我也不知他说那些话时真心几分,就像我不知道他说情话与我听时又有几分真假。

想了想,我宽慰周夭,“他应当是喜欢你的,不然谁愿意天天跟自己不喜欢的人处。”

“那是利用!是欺骗!”

周夭嗓门一下大了起来,吵的我难受,于是我干脆朝她脑袋上扔了个法术,让她冷静下来。

但奇异的,周夭自身竟是释放出保护的咒法术,是来自三十三重天的咒法。

两相冲撞之下,周夭眼中前所未有的清明。

她看着我,“你是谁?”

“大妖饕餮。”我希望报出自己的大名吓死周夭,可她依旧平静。

“我是谁?”

“公主周夭。”

“我是周夭,不对,我不是周夭……”周夭喃喃着,她望向我,又望向自身,语有怀疑与震惊:“我不是我了,我明明不喜欢顾颉青,可脑海里有个声音让我一定要去缠住他。神君,救我,救救我。”

我心中一颤,亦是震惊地看向周夭。

她落下泪来,“我有心上人的啊,他是很好很好的,他让我等他,到时候他一定会来娶我,我要嫁给他……我要嫁给他……不对,我要爱顾颉青,要爱顾颉青……之凝、之凝……没有之凝这个人,谁是之凝……”

我弄明白了。

许多神君会在人间放上自己的分身,当成自己的眼睛,自己去做某些事的工具,我面前的周夭,显然便是这样的存在。

周夭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算是一个人。我的术法与下在她身上的术法相撞,反而撞出她一丝清明。

“之凝,他或许是你真正的心上人。”

顾颉青有点惨,喜欢的凡人公主早已经心有所属,只是奉命爱他而已。

周夭趁着自己最后清醒的意识,跪在我面前,“神君,吃了我吧。既然我不是我,那我也不必当我了。”

她身后皇宫中的烈火愈发烧的厉害,我低头闻了闻她,有来自三十三重天的味道,真香。

7.

记忆们冲撞在一起,冲撞出我心上一点悸动。

我看着颉青消失的方向,蓦然回想起百年前。

他一身*戮的回到殿中,身后还跟着之前频繁来偷偷找他议事的将军们。

顾颉青看着地上周夭的衣物,又看着我嘴边将滴未滴的血液,一把剑直抵我喉舌,眉间尽是无奈,“桃缬,你不该*了她,留着她还有用。”

我很生气,“你还喜欢她是不是?你在我面前可不是这么说的。”

顾颉青欲言又止,他瞥了眼站在殿外震惊的将军们,“你既*了她,就要付出代价。”

“那你还要不要让我与你共享江山?”

“皇子的龙椅怎可让妖邪来坐!”

是顾颉青身后一名将军皱着眉头上前,我露出獠牙就要吃了他时,顾颉青握住了我的手。

我一瞬冷静下来,看着仍然抵在我喉间的利刃,“凡人都是骗子,不好玩,我走了。”

“不准走。”顾颉青一字一句道。

顾颉青一介凡人怎么可能拦得住我,我变回原形,在一片尖叫呼号中,看着皇宫中的烈火,看着烈火中凝视我的顾颉青,“有本事你就来找我给周夭报仇。”

谁知道他还真找过来了。

我万万没想到,顾颉青那一世,是天帝历劫的最后一世。而颉青在登仙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我。

至此开始两百年的纠缠不休。

我站在轮回镜中,握住颉青离开前的荧光,心中是我自己都不明白的茫然。

“饕餮。”

是阿孟的声音,我愣愣回身,看着依旧一身黑衣朝我走来的阿孟,无所依从的掉了一滴泪。

阿孟伸手接住我那滴泪,抬首望着我,满目平静,“小饕餮。”

这股力量我很熟悉,我抹去眼泪,望着眼前来者,恍然大悟:“你不是阿孟了,你是,洪荒?”

我与洪荒说起来,已经三百年未见了,且按理来说,这个点他应该在闭关之中,是以在这么特殊的时间和特殊的地点看到洪荒,我心里狠狠抖了抖。

“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还是又要我去吃什么了?”我小心翼翼地问着,阿孟早已换做洪荒的模样,他一身白衣,笑容清俊,“只是想小饕餮了。”

三十三重天里浸养出来的古神,周身气度纵观上下也就盘古可比了。洪荒静静望着我,最后抬手揉了揉去我颊上泪痕,“怎么了?”

“阿孟……孟婆是怎么回事?”

洪荒淡淡笑着,“孟婆只是我在冥府的分身而已,我在九重天与三界的分身百千凡几,只要小饕餮愿意,他们都可以听命于你。”

“那你帮我把那一魄找回来好吗?”

“小饕餮,你在伤心。”

“伤心?伤心是什么感觉,我为什么会伤心?”

洪荒的笑容与我想象中的一样慈悲,他站在雾霭遍地的轮回镜中,告诉我:“你上一回哭,还是上古时期被我捡到时。我以为,小饕餮只会为我哭的。”

8.

洪荒大多数时候都是好好与我说话,这次他虽然笑着,可我很清楚,他生气了。

洪荒每次一生气,我就要去吃许多东西,于是我拽了拽他的衣角,“我错了,我不该偷偷溜出来的,回去之后我会好好面壁思过的。”

洪荒伸出手,似是没有听到我的话,他的手指在我脑袋上转了转,我眼前立时便现出一道荧光,似乎要朝我心上奔去。我本能的想躲闪时,才后知后觉自己被洪荒死死钳制住。

此时此景,莫名又可怕的有些熟悉。

似乎在百年前,千年前,洪荒也曾如此过。

我想幻化出原形抵住洪荒的力量,可洪荒在看到我的动作后,眉头稍蹙,掌中催化的力量愈发的强大,强大到我以为他要*了我。身体中有什么在被抽走,皮肉仿佛一寸一寸地被剥离。

我在剧痛与挣扎中睁开眼,清楚地看到有一魄已经半离开我的身体。

这份感觉很熟悉。

两百年前离开顾颉青时我去了一趟地府,跟阿孟聊了聊人生,希望她可以为我解惑为什么与顾颉青的那一夜姻缘在我心上久久不去。

后来。

后来阿孟在听到我的话后眼中闪过异光,继而朝我伸出了手。我昏了过去,再醒来时是阿孟脸色凝重的告诉我,新任天帝夺走了我的一魄。

我一直相信阿孟的话,可如今看着洪荒的动作,一切都明了了。

是阿孟,或者说是洪荒,取走了我那一魄,他现在又要再夺我一魄。

我非常不喜欢这样被操控的感觉,仿佛又回到了上古洪荒指哪儿我吃哪儿的时候,荧光在我周围环绕,我根本无法从洪荒手下逃出。

又或者我从来都不曾逃出来过。

一魄逐渐抽离我的身体,我正要祭出全部的力量跟洪荒拼一拼时,一缕雾霭遮住了我的眼瞳。

是很轻柔的力道,轻轻的闯入我与洪荒的对峙中,轻轻来到我眼前,轻轻与我说着,“桃缬,说好与你不死不休的。马上我就要死了,确实也可以放手了。”

话音落地的一瞬,雾霭旋地而成颉青虚幻飘荡的样子,而即使是此刻虚弱的他,也能足足挡住洪荒因愤怒而起的力量。

被我囚禁的那两百年,是他自愿的。

这个认知让我震了震。

“你输了,魂魄不应再与我作对。”

“你答应我,会还回桃缬失去的那一魄,还她自由。”

“哦是吗?我不记得了。”

颉青的虚影渐渐倾向于透明,我看到他依旧是淡淡笑着,眉目一如旧时动人,“我也猜到你会不记得了。”

颉青在说完这句话后,最后一丝飘荡的魂魄彻底消失,与此同时,轮回镜中传来无数记忆的碎片。

成百上千,成千上万,多如银河,更甚银河。那是万万人,万万神,万万妖的记忆。

随着所有记忆的汹涌而出,洪荒神情终于有了一丝碎裂,我也终于得以挣脱桎梏。

茫茫雾霭遍地飘荡,我不知哪一寸才是颉青,只能茫无目的地站着,找着找着不觉泪湿衣衫,一滴一滴,让我无所适从。

灵台中蓦然响起颉青的呢喃。

“我只是输给了洪荒,并没有输给你。我很开心。”

轮回镜分崩离析,万千记忆各有去处,最后几抹奔入我心中。

“他竟要毁了轮回镜。”

我听见洪荒咬牙切齿的声音。

轮回镜毁灭前的最后一瞬,爆发出盘古弥留的力量,直直朝洪荒而去,洪荒避之不及,掌中现出我那悠然一魄。

继而那一魄便不管不顾地奔入凡世,就像是。

就像是百年前的我义无反顾要去凡世那般,那是我最深切处的愿望。

“颉青……”我低低呢喃着。

9.

三十三重天上太无聊了。

洪荒忙着安顿下世与九重天,于是大开三十三重天,来回奔波着。偶有部族叛乱不服,洪荒才会回来让我去吃了他们。

近些日子三界都十分的安生,我便坐在看不到边际的云雾上,睡了一觉又一觉,醒来时云霭还是当初的模样,无甚变化。

耳边忽有一阵笛声,越过九重天的桎梏,独独回响在云海之间,比洪荒用精心打造的笛子吹出来的声音还要动听。

清雅的声音缭绕我心上久久不去。

时下天地仍是混沌,土地不过一片,人们群所而居,睁开眼,隔着云海茫茫,似乎瞧见人们正围着篝火载歌载舞,在那片舞蹈中,便有牵动我心弦的歌声。

我踏入那片土地上时,人们都看着我。

他们停止了歌声与舞蹈,我一时间找不到方向,便茫无目的地站在海边的嶙峋礁石上,污浊海风拍打在我脚边,我看着围向我的人们,皱了眉。

这是最初的一批人类,比之后世,他们的面庞甚至还未长全。平日里看俊秀的洪荒看多了,一瞧人族都是这般模样,我大失所望。

“你们,谁会吹笛子?”

大家面面相觑。循着声音应是此处,我抬眼四顾,想着洪荒教我,胁迫永远是一劳永逸的办法,于是我张开嘴,露出獠牙:“谁不说,我就吃了谁。”

诚然我只是吓吓他们,但在粗壮的人类后面,有一只手伸了出来,手上握着一只长笛。笛子并不精致,手也粗糙,我眯眼望过去,长的也没有洪荒好看。

“那你吹给我听听,不对我也吃了你。”

“姑娘从天上来,怎么嘴里总是喊打喊*的。”青年握笛在手,指尖打旋转了个圈,唇畔与笛声轻碰,漾出嘴角浓重的笑意。

此时天地仍勾连,洪荒也派了不少神仙下世,人族对于仙人并无过多惧怕,他们听着青年的笛声,各个又都笑了起来,甚至还邀请我加入他们的舞蹈中。

而我耳畔、眼中、灵台,只有青年与笛声。

他长相不及洪荒,气度却是可堪一较。

他吹着笛子,眼睛却直勾勾的望着我,我在里头似乎看到了人族最原始的*。

于是我勾勾手,将远处的他带到我身边。青年被我圈在怀里,整个人十分坦然,“姑娘不听笛声了?”

在周遭人惊愕的神情中,我化出原形,爪子勾住青年,潇潇洒洒地带着他离开。

进了一处足够大的山洞,我才把青年放下,“就在这儿,只吹给我听。”

青年依旧笑眯眯地望着我,“姑娘这样的脾气可不好”

“什么意思?”

“姑娘目光赤诚,言语间却多是一种没底气的自大,这样不太好,是跟谁学的?”

“你算什么?凭什么管我,小心我真的吃了你。”

“你不会吃了我的,你喜爱我的笛声,而且心不坏。”

青年看着我露出的原形,眼中渐有心疼。他走到我身前,蹲下细细摩挲着我爪上早已结痂的伤疤,明明都已经痊愈,却还是极轻地怕弄疼了我:“很痛吧。”

“不痛,洪荒说了,这都是光荣的象征。”

青年眸中稍顿,末了抬头望着狰狞可怖的我:“我愿意日日为你吹笛,但你要留在人间,有许多事,我要教你。”

其实我如此执着于人间的笛声,是因着这声音可以安抚下我梦魇时的狂躁与血腥。

我吃了许多人,许多地方,洪荒说他们该是这样的结局,可在云端睡觉的很多时候,我都会被一声声凄厉的叫喊惊醒。

直至一日,许多妖族与人族血腥着一张脸照旧朝我扑来时,混沌中响起一阵笛音,似清风如岚霭,将他们一一净化。

“冥府已成,去投胎吧,你们会有新生。”我终于可以向他们如是说道。

某种意义上来说,吹笛青年是我的恩人。三十三重天仍旧要大开,天上一日,地上三年,我确实可以在人间待一阵。

“为什么要让我留下,给我一个理由。”

青年站在我脚边,昂首笑道:“你来时脚边生猎猎海风,头发只用一根木簪挽起,抬眼是满满的生机与活力,我没见过这样的人,我喜欢你。”

10.

我陪了颉青许久。

说起来颉青这个名字还是他后面改的。因他是这片土地上吹笛最好的,是以“笛”就是他的名字。

后来我觉得自己的名字太过不好听,特别是喊一次便像是告诉自己一次,我吃过的那些罪孽。

于是笛握着木棍,在泥泞的土地上一笔一划用最原始的文字写他为我取的新名字,“桃之夭夭,织缬相思。桃缬,我喊你桃缬怎么样?”

“感觉很好听的样子。”

顿了顿,笛又道:“不行,还得有一个只属于我的名字,夭夭,我唤你夭夭吧。”

我看着他,“你开心就好。”

笛抓住我的手,教我在土地上又写下了两个字:颉青。

“是你握笔的,我就当这是桃缬给我的新名字了。”

“颉青。何意?”

“没什么大意思,我喜欢。”

到了很久以后我才明白过来,颉青,是结亲、是结情。

颉青教了许多洪荒没有告诉过我的事情。他与我说,喜恶当发自内心,而不应当发自洪荒。与我说,时代虽然在缓慢发展着,但秩序已经产生,不应当洪荒说什么就是对的。与我说,我就算不去吃东西,也是最了不得的存在。

颉青在并不长的岁月中,把我心上的窟窿一点一点填了起来。

颉青说,这就是喜欢。

他问我会喜欢他吗?

我化了原形躺在他身边,“洪荒说,我只能喜欢他。但他也说,喜欢就是听话,这样的话我不喜欢你,因为我不想听你的话,我想吃你。”

“不是真的吃!是、是、就是……”我不知该怎么样形容这种感觉,慌了神想与颉青解释,却又不知从何开口。

“我知道,与我现在想吃你是一样的。”颉青声音从未有过的低哑,我看着他喉结上下滚动,好奇之下便化为人形摸了上去。

颉青握住我的手,“渎神会怎么样?”

从没有这样的先例,我摇摇头,“不知道,你想试试?”

颉青的嗓子愈发哑,“想……试试。”

这么说着,我便看着他慢慢欺近,呼吸就在微末之间,山洞里只有点滴萤火,映照笛身发出幽幽光亮。

不知怎的,我闭上了眼。

最后却是被揽入一个怀抱中,颉青头埋在我颈间,“我不能这样自私,我会老会死,不能拖累了你。”

欲拒还迎什么的最烦了,我气不过回抱住颉青,就着他的肩头就咬了一口。

颉青只是拥着我笑,手一下又一下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头发,“还是像只小兽,看来还是得继续教你。”

11.

我在人间待了五十年,待到颉青鬓边终于生了华发。

洪荒与众神才将冥府建成,处理魂魄还来不及,暂时管不到人族,是以颉青作为第一批人类很是长寿。

可再长寿,也让他在面对我时慌慌张张地拔去自己的白发,还有他眼角怎么也抚不平的皱褶。

到后来他把笛子留给我,一个人待在山洞里再也不肯见我,“曲子都教会你了,如果还会难受的话,就吹吹笛子,那是我在陪你。”

我可以用术法将大石碎开,但颉青教我,不能强迫他人,于是我蹲在洞外,耐心地与他说:“我只要听你吹,有几首歌我怎么都吹不好的。颉青,出来好吗?我想看看你。”

“夭夭,你还有千万年可以活,你还是那个骄傲的神君,回三十三重天吧。”

“我不回去。看着你我心里欢喜,不看你我心里也欢喜。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我要继续待在你身边感受。”

“你……你喜欢我?”

“我不知道,但我应该比喜欢洪荒还要喜欢你。”

“夭夭。”

颉青最后留给我的两个字,便是夭夭。我在洞外陪他坐了很久,颉青知道我在,便一直为我吹笛。

笛声在这片土地上绵延不去,我看着日升月落,想明白了两件事。

我若不离开,颉青怕是要在洞里饿死。

我若不离开,颉青便无法像其余人族一样繁衍。

我起身,摸了摸洞外的大石,就像摸着颉青一般,“我走了,以后可能也不会再听笛声了。颉青,好好活着。”

我看着天上云雾飘渺,三十三重天哪里都好,只是没有颉青。

得到颉青身死的消息时,我仍然跪在洪荒面前,只是无所适从地掉了一滴泪。

静心打坐的洪荒终于睁开眼,他看着犹带泪痕的我,眸光生冷:“从前让你吃那些东西时,你再害怕都不会哭,现在竟然会为了一个凡人哭。小饕餮,我该拿你怎么办呢?”

我昂着头,“叫我桃缬。”

洪荒把玩着手中的镜子,噙着生冷的笑意问我,“怎的去了一趟人间后,小饕餮就越来越不听话了呢?”

“你说冥府会安排人类转世,我想去人间,我要去千百个轮回里陪他。”

听着我的话,洪荒将手中镜子随手丢入云海之下,起身走到我面前,“还记得捡到你时,你说过的话吗?”

我先想起了捡到我时洪荒说的话——“我不收留废物,你能保证,永远陪着我吗?”

那时的我只想活下去,也不管自己发了多重的誓,只跪在洪荒面前不住地磕头,“我会,我一定会。以后我目中,耳中,心中,都只想着你。”

洪荒将我的话温柔复述,一只手抚上我的面颊,“如违此誓,你当时说要万劫不复。其实也没什么万劫不复,我可以让你好好活着。这不是你一直的心愿吗?”

我自知依照洪荒的心性,此番相求再无可能,便偏过头躲开他的桎梏:“你只是让我活着,并没有好好的。洪荒,我现在很痛,万劫不复就是这样的感觉吗?”

洪荒眼瞳震了震,他笑着摇摇头:“我会治好你。”

他话毕的下一刻,我眼前顿起一道白光,那样至真至纯的力量,除了盘古只有洪荒有了。

许许多多的画面离开了我,最后是吹着笛子的颉青离开了我,他眼中有千万分的悲切,可近看去,那悲切又似乎是我的。

最后连他的名字我都记不大清看,只愣愣看着陌生的青年。

心上好像也没有那么痛了。

12.

在轮回境中醒来时,我满面尽是泪水,洪荒看着我,继而抹去我的泪花。他的力道很重,疼得我叫了出来:“洪荒。”

洪荒手一顿:“这样的语气,小饕餮都想起来了?”

我一字一句地告诉他:“喊我桃缬。”

“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明明当初已将你的记忆清地干干净净,你醒来却还是笑着让我唤你桃缬。事情了结,你也玩够了,我们回三十三重天。”

我踉跄起身,努力辨认周遭的环境,这里是破碎万千的轮回境虚空之中,剩下的最后一块碎片慢慢向我靠近,直到化为荧光与我融为一体。至此,盘古留下的轮回境,再无半点痕迹。

“你那么崇敬盘古,现在轮回境没了,你会怎么办?”

洪荒淡淡一笑:“盘古虽隐灭于天地,但天地之中的每一寸都是他。只要新的天帝降生,百千年弹指后,自会有新的轮回境应其而生。”

我只是看着洪荒笑,笑着笑着,泪水再次不自觉流下:“那我的颉青,我该去哪里找他呢?”

在我眼里,囚禁顾颉青的那两百年,是撕扯、纠缠、诘问。但在他眼里,是思慕、拥抱、珍重。

想起什么,我拉住身后的洪荒,带着一线希望地问他:“他说,你们有赌注。这意思是不是,我还能再遇到他?”

洪荒失去了笑容,眼神中的探究与泯然无物让我森然:“情爱果真沾染不得。一个是我带在身边养了千万年的小兽,一个是历百世即将飞升的神仙,现而今,都疯了。看来,三十三重天,就不该有百年一开的规定。”

“洪荒,我求你,告诉我。”

“当初颉青死后入轮回,我便支了凡间的分身去扰乱他,却百世不得成。直至飞升前的最后一世,他对入凡的你动了情。他死后成为天帝的那一瞬,千年记忆回笼,通过轮回境找到我,要与我做赌。两百年的时间,只要你能重新爱上他,我就还你自由,输了就甘愿奉上轮回境。古神的赌注至高无上,他最后输了,所以魂飞魄散,再无踪迹。”

我颤抖着听完,不自觉已化为原身,洪荒在我眼中也成了小小一粒,颉青的字字句句响在耳畔。

“说天帝化劫是魂归四海?希望三十三重天上会有四海之水。夭夭,再见了,这一次约莫是再也不会见了。”

“你为什么不觉得我是心甘情愿被你囚禁,也是心甘情愿傻了都要待在你身边,亦是心甘情愿与你云雨那一场。”

“我只是输给了洪荒,并没有输给你,我很开心。”

最后他告诉我,说好与你不死不休的。马上我就要死了,确实也可以放手了。

我爪子带着毁天灭地的力量,拼尽全身的力气就朝洪荒挥去,“是你夺走了我的一魄,我们本可以在一起的!”

而洪荒只是轻轻就抵住了我的攻击,“还记得我说过,若有一日,你与我动手,会怎么样吗?”

知道,我当然知道。

我也知道,我出不了三十三重天的,而三十三重天之上,不会有四海之水。

这里只有终年散不开的雾霭。

洪荒是在动了手之后,才反应过来,他看着点点消散干净的我,眸中不解更甚,每一个动作都变得生硬无比,我看到了,他是想抓住魂飞魄散后我的荧光。

“你故意求死。为什么,为什么呢?”

洪荒最后的喃喃我已经回答不了他,但我前所未有的开心,我终于用另一种方式,与颉青在一起了。

我们再无来生,但或许我们终于可以拥抱彼此。

直到地老天荒。

13.

昭景十一年,长安城郊。

春日融融,微风熏得其人醉。酣畅淋漓的纵马声与马蹄边的花香一道而来,马上的女公子一袭粉色衫裙,骑着白马,就像画卷上泼墨的第一笔花开。

到了城门口时,忽起淅沥小雨。女公子收起缰绳,利落地下马,寻了处凉亭避雨。

凉亭外栽种着一片桃花,春风渐起,花瓣纷纷而落,骤然间有笛声踏雨而来,清脆而动听。

女公子望过去,是相隔之外,在凉棚内避雨的青年吹响的。面容虽被雨气打的朦胧了些,却莫名让女公子心上一怔。

一曲作罢,青年捕捉到落在自己的身上的目光,只对视的一瞬,他便走入雨中,朝着女公子处缓步而去,大有不管不顾的意思。

待到近前,他又止了止,隔着一帘雨水,他笑道:“姑娘鬓边落了一朵桃花。”

【番外•盘古】

盘古自熄时,洪荒在他所设置的结界外,坐了三百年。

用三百年的时间,他想明白了一件事,至此上天入地,千年万年,他再也见不到盘古了。

这种感觉并不好,从开天辟地伊始,他便一直站在盘古身旁。天地间吹起的第一阵风,落下的第一滴雨,都是他与盘古见证的。

那时盘古坐在结界中,周身渐起荧光,似乎是另一个世界的盛大欢迎,洪荒通红着一双眼,不管不顾地要去破开结界,但到最后只是得来盘古的淡淡一笑:“天道有常,我生来之事已毕,身后之事,就交给你了。天地已成,千年万年不灭。山河之中,依旧处处是我。”

直到三百年后,洪荒都觉得盘古在骗他,天地间的山河与风雨自有不同的仙家与管理,它们就是它们,不会变成那个独一无二的盘古。

没有人再陪着他了。

他回到雾霭终年不散的三十三重天时,所有神仙都看出了他的阴鸷,是以都不敢上前。只有他在上古战场无意带回来的凶兽饕餮,化为原形走到他脚下,乖乖靠着他,声音温软:“不要伤心,你还有我们。”

看着孤零零倚靠自己的人,洪荒忽略了饕餮口中的“们”,他嘴角有残忍的笑意,“是啊,我还有小饕餮。”

盘古对他残忍,那他就要有一个永远不会离开的人。

*

可是她还是要离开。

冥府初成,洪荒很是欣喜,因为这意味着每个人都会有来生,不会像上古时期一般,死了便是死了,哪怕尊贵如盘古,都要应劫而亡,一点痕迹都寻不到。但他仍旧怀揣着一丝希望,所以放了一个分身在奈何桥畔。

替他望一望人间,望一望来世。

他卸下重担回到三十三重天时,只看见饕餮跪在他面前,声音前所未有的坚定,说她不想做神仙了,她想要去轮回里陪一个凡人。

荒谬。骗子。

他皱着眉头,心里想,他的小饕餮生病了,和那些一样吵着要下凡的古神一样。但饕餮只能永生永世陪着他,所以洪荒笑着伸出了手,一点一点,抽离了饕餮和那个凡人的所有记忆。

饕餮在醒来后,仍旧固执地要他喊自己桃缬,甚至无所适从地掉了一滴泪。生生砸在他心上。

但无所谓,她仍旧可以陪伴他。

*

洪荒一直不明白盘古离开前的那个眼神,就连在闭关这样清净的时候,脑海中偶尔都会刮过盘古的那道目光。

所以他提前出关了,却不敢置信地发现,饕餮和那个孤独终老的凡人,在千年后,再次相遇,再次相爱。

他明明,他明明在每一世都派了分身,去诱惑他,去接近他,她们之中有的人甚至与饕餮长相一模一样,却还是没能让那个凡人历情劫。

饕餮却能。

他出关后的那一日,正是凡人顾颉青历劫成功,上三十三重天受封之时。

顾颉青很明显的,记起了洪荒做的一切,但他只是笑着,微末的笑意与盘古很像,“你要怎样才不会把桃缬绑在身边?”

这个笑容让洪荒想起了盘古,“我们打个赌,你赢了我给她自由,输了便交出轮回镜。”

轮回镜是盘古之物,洪荒不会让自己输。

可他还是输了,甚至是在这个赌注还开始之前。

饕餮坐在奈何桥边,跟孟婆倾诉,自己为何会对一个凡人念念不忘。

彼时的洪荒心头一震,却说不清楚自己的心绪,于是伸出手,夺走她的一魄。

洪荒想起天地初成时,盘古看着耕息不止的人类,与自己道:“他们会繁衍生息,却没有情,这样不好。”

洪荒问他,什么是情爱。

盘古只是笑:“其实我也不懂,但好像是比死还要厉害的事情。如果有一天人们明白了,就不会怕死了。”

“那神仙呢?如果明白了会怎么样?”

盘古望着三十三重天的云海,“约莫会痛苦而不自知吧。”

*

饕餮便是这样的,她一句句地问洪荒自己为何会这么痛苦。

洪荒想为她治病,就像千年前一样。但这次饕餮拒绝了,她情愿病入沉疴。

花了很久,洪荒才明白,情是两个人的痛苦,一往而深后,义无反顾。

桃缬临死之前,是欢喜的。明明她与盘古一样,湮灭的干干净净,与颉青也再无缘机,却仍旧乐在其中。

洪荒静静地看着。

一切仿佛都结束了,什么天帝什么轮回镜,什么桃缬,统统都没有了。

他们的痕迹似乎都没有世间的一缕清风来的强烈。

洪荒坐在消失的一干二净的轮回镜虚空里,想着那颉青与饕餮。

饕餮与颉青再无来生,颉青用自身祭了轮回境,必是魂飞魄散。

饕餮受他重击,魂魄再无聚拢机会,他们两个,就算天地再混沌初开一次,都不会再相遇。

但他们还是双双赴死了。

洪荒不懂,不明白。

这样的不懂不明白直至听闻一件事后,有了些许的了然。

一魂一魄,在千年后的人间,相遇了。

他站在三十三重天的云海上,一瞬间,洪荒忽的明白了盘古离开前的那个眼神。

——他在说,千年万年,我们终会重逢。

【番外•世人谓我恋长安】

公主周夭生来便有怪病,除了父亲与兄弟,其余男子见之即忘,好些的,可以记住三五日,但至多不超过七日。

皇后为着这充满着怪异邪祟的病日日发愁,眼看着周夭就到了及笄之年,再如此下去,金枝玉叶怎堪良配。

知情人把这个消息捂得死死的,又辅之遍请天下方士,期盼着能把周夭的病治好。

如此周转了一年,也白费功夫了一年,直到敌国送来皇子为质。

而我之所以会如此清楚内情,全因与公主一起长大,忠心不二。是以到了后头,只有我能跟在公主身边。

皇子顾颉青的传闻比他先到了长安,彼时公主坐在酒肆顶高的一层,哂笑着与我念叨:“鬓若刀裁,眼内含情,低眉有风致,昂首兼傲骨……真酸呐这些话,不过从小到大我就没记牢多少人,他要是能好看的让我记住,也算不虚此番来长安了。”

我打开花窗,春风便带着馥郁花香滑了进来,公主长长吸了一口,起身笑着喊上我:“英俊男子哪有春光有趣,红儿我们下去转转,枣红小马喂饱了吗?”

我点点头,“小二已牵在酒肆外,随时等候公主。”

公主紧了紧赤色窄袖后,三下五除二把发髻挽上,“走,骑马玩去。”

*

郊外缠缠绵绵地落了场雨,湿答答地黏在人身上,不爽利的很。公主纵马一圈后便也失了兴致,将马儿绑好后,与我一头扎进了风雨中。

她眼眸清亮,笑道:“这么狼狈怎么见人,看来今日是见不成那顾颉青了,红儿,我们回去吧。”

“二位姑娘可是未曾带伞?”

我先回头瞧了一眼,是一身粗布麻衣的书生。他双手缩在袖中,自然而又同样狼狈地将一把破烂纸伞递给我们:“春寒未褪,姑娘家还是要仔细着些。”

公主觉得有趣,迈开的步子收了回去,转过身好奇地要看一看书生是真傻还是孟浪。

后来齐之凝说,春雨红衣,只此一顾,除却平生。

所以我向来说读书人酸的很,但齐之凝除了酸,还迂腐,在痴痴多望了公主几眼后,猛不丁低下头:“逾矩了,逾矩了。”

公主大大方方收下伞,顺手拔下发簪递给书生,“多谢。”

我们撑着没什么用的纸伞还未走几步,书生忽然追了上来,他眼神依旧不敢直视公主,声音却十分坚定:“在下齐之凝,敢问姑娘名姓?”

“周夭。”

长安无人不知,皇帝最受宠的小公主,便是周夭。

公主在回了宫后,看着几乎已经散了架的纸伞,笑了:“红儿,把伞修整一下,若有缘再遇到那个傻子,拿它换发簪。”

顾颉青是在暮色四合的时候入了皇城,无人作陪,一点体面也没有。

那时公主站在城墙上,望着顾颉青,忽然对我道:“红儿,你有没有觉得这个顾颉青,长得有些像齐之凝。”

*

公主还是忘了齐之凝,但与此同时,她对顾颉青一见钟情。

她记住了顾颉青的模样。

这高兴坏了皇后,经常明里暗里的差人递话头给顾颉青,让他好好珍惜公主的喜欢,来日定有享不尽得好处。

我有时也会做那递话头的人,同时我也看得清楚明白,顾颉青满脑子只有故国与权力,面对皇后的示好,公主的喜欢,有着隐藏在心底最深处的厌恶。

我并没有将这一切告诉公主,因着我看出了公主的奇怪。

顾颉青作为她十四年来唯一能记住,且深深喜欢的人,公主时常会在面对她时热切而欣喜,却在转身的一瞬满目迷茫,仿佛爱不知所起。

公主也会问我:“这就是情不知所起吗?”

“或许是吧。”

“那那个呢?”公主忽然指向殿内角落里早就落了无数层灰的纸伞:“我是不是忘记了谁?那柄纸伞我为什么会留着?”

*

皇上照例为今年的中榜的进士们在御花园设琼玉宴,王公大臣皆在其列。皇后中意顾颉青,皇上却不这么想,于是派人来请公主过去。

公主并无不悦,她只是在走之前叮嘱宫女:“那柄纸伞扔了吧。放在殿内太格格不入了。”

琼玉宴是三甲进士们大放光彩之时,加之公主的到来,让众人都清楚皇上有意在其中擢选驸马,于是或多或少便有人卯足了劲。

我知道公主最烦看这些,果然,她的神情已有些不耐烦。依据着我们打好的暗号,只要她喝下第三杯酒,我便会以公主不胜酒力为由跟她一起溜走。

恰恰喝到第三杯时,公主停下了动作,她目光凝在了前头的一个人身上。

我循着她的目光望过去,是一身红袍,鬓上簪花的状元郎。

但第二眼我便心内大惊,那人竟是齐之凝。彼时在春雨之中面对公主局促的书生,如今已是可以与皇帝侃论天下局势的状元郎。

他们旁若无人地对视着,末了公主笑了。是在没有面对顾颉青时,依旧能绽放出的欢欣笑容。

仿佛话本中的,情不知所起,风月男女的一瞬心动。

皇上看出了公主的心思,在他看来,选一个状元郎要比拿捏不住的顾颉青稳妥的多。

公主在赴宴回来后,当即便命人画了一幅齐之凝的画像。

她徐徐展开画卷,与我笑道:“红儿,将这幅画像挂到我一睁眼看到的地方。就算忘记也没关系,只要见到他,我就欢欣,我就喜欢。”

“那顾公子怎么办呢?”

公主看着铜镜中的自己,眼中闪过迷茫,但也只是片刻,她无知无畏地笑着:“让他见鬼去吧。”

她从未如此开心过,我却在她眼眸深处,看到有奇诡的异光闪过。

像是神祇降临人间。

*

这一次公主遗忘得格外快,格外彻底。

她在醒来后甚至发了疯般地撕毁了齐之凝的画像,与昨夜双眸满含情思全然不同。

她抱住我,控制不住地哭:“红儿,红儿,为什么我这么难受……我心上好难受,这次我是不是,是不是忘记了一个很重要的人。不对……不对,没有什么重要的人。我该喜欢顾颉青啊,我也要让他喜欢我。”

公主似乎疯了。

在最后,她要去毁了那柄悉心珍藏的纸伞,可在高高举起上,她却是怔住了,将纸伞小心捧在心头的位置,痛苦而无奈地悲哭着:“我不想去爱他……我要去爱他的啊……”

公主这次的疯癫彻底把皇家的遮羞布扯下,我看到皇上皇后带了顾颉青进入公主寝宫。

而在寝宫的一墙之隔外,我看到了齐之凝的身影。

他伸出手触摸着宫墙,就像是触摸着再也碰不到的公主,最后他看到了我,那双眼睛里没有春日初遇时的痴痴,没有琼玉宴上的意气风发,只有死寂,仿佛行将就木的死寂。

“齐大人。”我喊住齐之凝,有些事,我应该要告诉他:“公主天生怪病,除却父母兄弟,记不住其他男子。”

齐之凝眼中泛起一丝鲜润的光辉:“红儿姑娘的意思是?”

“也不对,公主能记住顾颉青,或许他们是天生登对,所以这次皇上才会把他带过来。”

齐之凝手中好像紧握着什么,在我看到细细血色渗出掌心时,他笑了出来:“原来是这样。做到天下第一等,再次见到了公主,于我已是荣幸。”

他看着我:“多谢红儿姑娘告诉我这些。公主会忘记我也没关系,至多我多见她几次,再次告知名讳就好了。”

“她会一次次地忘记你,你不会觉得不值得吗?”

“第一次会难受,但只要见到她,就好了。第二次第三次我会让自己去习惯,忘了,就当是初遇。”

最后齐之凝问我,公主可曾喜欢我?

这时公主寝宫传来呼声,是公主无恙了。我也松了一口气,却看见齐之凝深深凝望一眼公主寝宫后走了。

他手中握着一枚发簪,掌心正因其而汩汩滴血。

他没有等到我的回答。

皇上至此终于松口,认定了顾颉青。阖宫似乎只有我认为,也只有我知道,公主的痴病,是因为齐之凝好的。

她把齐之凝整个人都抽走了。

那一柄纸伞彻底被收了起来,公主也忘记了,她曾笑眼盈盈地说过,要用它与一个傻书生换发簪。

忘记了春日细雨中的心动,忘记了琼玉宴的再次倾情。

*

齐之凝是长安城中,第一个什么都不要,只想待在宫中钦天监的状元郎。

他说,他原以为自己能摘到长安城的月亮,却是痴心妄想一场,不如在钦天监,守着他百年的月亮。

这句没头没尾的话,最后便成了,状元郎无心官场,只一心向长安。

而在他不知道的,钦天监最高处的小匣子里,我偷偷放了一把曾被小心珍藏的纸伞。

公主时常会与我说,钦天监的主簿真奇怪,明明从来没见过,却以下犯上,故意着与她搭话,每每还郑重地介绍自己名姓。

我问公主,还记得今年的状元郎吗?

公主疑惑地问我,那是谁?

*

皇宫被顾颉青的带领的叛军燃起大火时,我立刻便要去寝宫找公主,却发现了让我噩梦一辈子的画面。

比寝宫还要大的怪物,张开血盆大口,吞下了似乎解脱了的公主。

我吓得瘫倒在地,但还是挣扎着爬起来要去救公主。可仍旧没有来得及,公主被怪物瞬间便吃下。

在下一刻,怪物忽而幻化成了一名女子,她步步朝我走来,明明前一刻还是血腥无比的凶兽,这一秒竟然诡异的有了一丝慈悲感。

她在我身上抛了个诀,“这个可以保护你安全出宫,你去找一个叫之凝的人。告诉他,周夭很爱他,忤逆本心,也要去爱他。”

我踉踉跄跄地阖宫寻找齐之凝。

可哪里还有齐之凝呢?

他带领宫人们奋起抵抗叛军,拼死保护皇城,也像是要保护皇城里的人。

却在听闻周夭的死讯后,跳下了钦天监的高楼,去时只留下七字:世人谓我恋长安。

我为齐之凝收殓时,发现他掌心紧握的一支旧发簪。

至死,我也未能来得及告诉他。

在那个细雨如软丝飘摇的春日,周夭看见你的第一眼,便喜欢你了。

她爱的,一直都是你。

逃出宫后,我将旧发簪与破纸伞并在一处立了一个衣冠冢,未敢有墓碑,未敢有墓志铭。

不知在多少个百年后,有没有人会发现,这里是一对有情人的相依。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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