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那一块土》读书笔记(七)——第七讲 中世纪社会文化

《西方那一块土》读书笔记(七)——第七讲 中世纪社会文化

首页角色扮演中世纪家园更新时间:2024-07-03


第七讲 中世纪社会文化

1、中世纪:中世纪这一概念直到启蒙运动时才使用,指的是西方文明的发展中,有一个光辉灿烂的古代,又有一个光芒四射的现代,在两者之间,却有一个没有光明、没有阳光,一切都停滞、糟糕落后的时代,这个时代延续了一千年之久。

2、历史的延续性:现在人们认为“中世纪”是慢慢到来的。人们越来越不愿意把某一个事件,或者某一个时间点,看作一个时代的结束或另一个时代的起点。人们会说,整个历史是有延续性的。不可能去找一个点,说这个点之前是一个时代,这个点之后是另一个时代。

3、部落向国家演变过程中,国王的产生:

蛮族在迁徙的过程中,自己的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进入罗马之前它们都处在部落状态,其社会组织形式是部落。按部落制度,战争发生的时候所有男子都是士兵,每一个男人都要打仗。但是,战争需要军事领袖,这些领袖是由男性部落民推选出来的,谁有指挥才能,就让谁当领袖。这就是早期的军事民主制。但是当迁徙的潮流逐渐平息,战争不再是常态,军事的需求不再那么重要,人们开始定居下来追求稳定的生活时,部落多数人不需要从事战争了,不再需要尽打仗的义务了,战争就变成一小部分人的事了。原先的军事领袖慢慢固定下来,不像以前那样打一次仗就需要选举一次军事领袖。

领袖们一直做下去,慢慢地,不仅在战争中拥有指挥权,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因为他的地位、贡献和功劳而受到人们的尊重或承认。这些人的地位开始突出,日耳曼部落中出现一个新的职务,叫“王”。王周围有一批专门的战斗人员,在需要时为他打仗,慢慢地这些人从一般部落成员中分离出来,成为专职的武士,他们只服从王的指令、唯王马首是瞻。他们的身份也逐渐固定,转变成日后的贵族。当“蛮族”最终定居下来时,王就将大量掠夺来的土地分配给他们,以犒赏他们的战争表现。当然,王也为自己留下了最多的份额。

王把一块土地交给某个人时附带条件,就是在战争时要求这个人参加战斗,并且带若干人和他一起参加战斗,帮助国王打仗。但他怎么能够带领其他人一起过来打仗呢?他必须学王的样,把从王那里得到的土地再分给自己手下的人,而条件是一样的,就是跟着他打仗。这样,土地授予与战争的需要就联系起来了,形成了一层一层往下分的分配制度,这叫土地分封;分出土地的人叫“封主”,接受土地的人叫“封臣”。以土地分封为基础,就出现一个等级社会,好像是一个金字塔:从国王那里得到土地的是大贵族,从大贵族那里得到土地的是中等贵族,从中等贵族那里得到土地的是小贵族,一层一层地往下封,就形成“封建等级制度”。西欧的封建社会就是这样的。


4、西欧封建社会的特点(权力跟着土地走)

西欧的封建社会和中国人脑子里的“封建社会”完全不同。“封建”这个词在中国人脑子里好像很熟悉,一说到“封建”,立刻想起从秦始皇开始到清朝覆灭之间那两千年的中国社会,那种皇权大一统的“封建专制”。

可是西欧的“封建社会”却意味着:有“封建”就不会“专制”,有“专制”就不是“封建”,因为权力是跟着土地走的,一旦一块土地分封出去,无论它是大是小,权力就从封主那里转移出去,转到接受土地的人手里,这是西欧封建制度的最主要特点。在这样一种制度下,集中的权力不可能存在。在西欧,任何一块土地一旦封授,土地上的管理权及所有其他的权力包括经济权、司法权、治安权、警察权、铸币权、军事权等全都转移到土地受领人手里,而给他土地的人,即封主,即使他是国王,也都不再对这块封地有任何的管理权力。

西欧的封君封臣制

5、基层治理——庄园法庭:领主通过庄园法庭来实行管制。庄园是土地分封制度下的一个基本单元。每一个庄园都有庄园法庭,这是贵族即领主对庄园实行实际控制的行政司法机构。庄园法庭对这个庄园上的所有农民拥有裁判权,通过裁判行使领主的管辖权。庄园法庭按照某些规矩进行裁判,这些规矩是在长期的习惯的基础上形成的。虽说它们是“法律”,但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它不需要一个专门机构去制订,并且每一个庄园都有它自己的习惯,几乎没有两个庄园完全相同。习惯法是惯例,是日耳曼人从部落社会带过来的。


6、庄园经济

当一个贵族得到一片土地后,他会把土地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自己用的,这叫领主自用地;另外一个部分会分成若干小块,交给庄园里的农民,让他们去耕种,这些就是农民的份地。农民拿到份地,需要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到领主自用地上去干活,这叫“劳役”。按照习惯,一个星期需要到领主自用地上工作三至四天,农忙时还要再加一两天,但再加一两天就很了不得,因为一个星期只有七天,而且第七天属于上帝,什么都不能做,要去教堂礼拜、做祷告。三四天再加一两天,一个星期不就没有了?当时的确就是这样。领主自用地上的庄稼必须全部交给领主。份地上的收成属于农民,农民没有时间照料自己的庄稼,就只能在晚上劳动。

但这些“农民”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农民,也不是中国古代的农民,他们是“农奴”,他们不能离开土地;换句话说,他出生在哪里就一辈子待在哪里,不可以随便走出庄园除非他得到领主的同意。所以在那个时代,大部分人从来不离开自己的出生地,如果有人想逃跑,抓住了就被打得死去活来。但是很有趣的是,一旦他逃出庄园,能够躲过领主的追捕一年加一天,他就自由了,领主就不可以再追捕他,他可以到任何地方去、做任何他自己想做的事。

可是老实说,在那时“自由”不是个好东西,因为没有人管他了,没有人给他东西吃,没有人给他地方住,一切自己管自己,谁也不管他。他有两个地方可以去,一是上山为寇,去当“罗宾汉”,打家劫舍做强盗。还有一个地方就是城市,在中世纪刚刚开始的时候,城市几乎没有了,后来才慢慢地恢复出来,最早的市民就是那些逃跑的农奴。

中世纪刚刚开始时,城市被破坏了,主要原因是“蛮族”住不惯城市,他们一路走一路抢,并不想定居;这样久而久之,石头房子就倒塌了,因此到现在我们看到的罗马古迹是什么呢?全都是残垣断壁。


7、教会在中世纪起特殊作用

民族大迁徙过程中有两股相向而行的潮流:一是流动的“蛮族”消灭了罗马帝国,建立自己的国家;二是扩张的基督教同化了“蛮族”,向他们传播“文明”。这以后,基督教传遍整个欧洲,成为欧洲的官方信仰。所有人都必须接受,所有人生下来都是基督徒,不是基督徒就无法在社会上生存。

教会以上帝的代理自居,要求每个人无条件服从,教会说的一切就等于上帝说的一切,服从上帝就体现为服从教会。当时人们的文化水平很低,很少有人识字,贵族喝酒打仗,全都是武夫;国王一般也不识字,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为了让那些不识字的人都服从上帝、也就是服从教会,教堂的墙壁上画满了图画,内容全是魔鬼和地狱之类,场面非常恐怖,有的是青面獠牙的魔鬼用锯子把人切开、大卸八块或者开膛破肚,有的是拿钉子敲进脊椎骨,或者把人抛进油炸锅。这些恐怖的画面只是要告诉那些不识字的人:活着就要老老实实地服从上帝,否则就下地狱。中世纪的宗教信仰其实建立在无知的基础上,恐吓是其手段。


8、蛮族在高卢地区建立的是法兰克王国,最早由克洛维创建。加洛林王朝的查理大帝(768-814年在位)在位时期是法兰克王国的鼎盛时期,他自称为帝,表示和拜占庭的东罗马皇帝平起平坐,这是“蛮族”西方的第一个皇帝。查理大帝死后,王国传给他儿子,他儿子又传给自己的三个儿子,造成了“帝国三分”的状况。分开的三份国土后来演变成西欧最重要的三个国家,就是法国、德国和意大利。

9.在德意志地区居住的是日耳曼人,是那些没有离开自己家园的“蛮族”,奥托统治时(936-973年在位),德意志建立了一个非常强大的中央政权,被称为“德意志人的神圣罗马帝国”,它一直存在到1806年。后人有人挖苦说,它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不帝国,什么都不是。可是在它刚建立时确实是一个强大的国家,既统一,也德意志,并且得到教皇的承认,教皇为奥托加冕当皇帝,所以也就神圣了。不过这种情况只维持了一百年,以后就四分五裂,在后来存在的约八百年中,它一直没有出现强大的中央政府,权力由各地诸侯分割。

神圣罗马帝国的疆域

9、蛮族入侵后,整个欧洲的版图都变了——人种变了,社会结构变了,文化内涵也开始发生变化,基督教成为文化主体。与此同时,国家也发生变化,出现了新的“国家”,“蛮族”与当地居民融合而形成新的族群,在此基础上组建为不同于古代希腊、罗马的新型国家,而这些国家后来发展成今天的国家,即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等等。今天的欧洲确实与“蛮族”入侵或者说民族大迁徙有密切的关系,“蛮族”入侵消灭了古代世界,把欧洲引进新的时代即封建时代。


总结:

这一讲主要介绍了中世纪时的西欧。包括了政治上封君封臣制是怎么逐步形成的;经济上庄园农奴制是怎么运行的;思想上,基督教的神权统治。

西欧的封建社会与中国的封建社会完全不同,在西欧有封建就不可能有集权。在西欧封建庄园制下基层管理完全靠各个地区的封建庄园设立的庄园法庭,而依据只是在“蛮族”漫长的过程中形成的习惯法。庄园主通过农奴的劳役地租进行经济剥削。中世纪大部分人是不识字的,哪怕是国王也有不认字的,教会是唯一的文化教育单位,它利用了人们的无知来进行宗教、精神的统治。另外还介绍了形成的一些新的国家:法兰克王国、神圣罗马帝国、英国、北欧国家以及东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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