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记者想成名,必得有成名作

当记者想成名,必得有成名作

首页角色扮演真实记者更新时间:2024-10-24

不要雁过拔毛

不要雁过拔毛

某次评奖中有这样一件事:一篇记者与通讯员联合署名的稿件获奖,事后通讯员很有意见。原来此稿是通讯员所写,寄报社,发表时记者作了一些改动,就添上了自己的名字。此类事在平时也时有发生。这里有道德问题,也有记者的志向问题。

当记者想成名,必得有成名作。记者工作有许多优势,但也有劣势,其中之一就是被动性。他必须是在发生了某件有影响的、为人所关注的事实的前提下,才可能写出有影响的稿件。本来这材料在长期的、经常的深入生活中是一定可以采得到的,但我们一些记者,或者不肯下基层吃生活之苦,或者不肯学采访功夫,怕吃业务之苦,于是便在通讯员稿上作一点形式上的加工润色,添缀其名,这是有作为的记者耻而不为的。

现在报社的体制编采不分。编辑部人员兼有编辑和记者的双重身份和优势,既能总览来自四面八方的稿件,从中发现最有利的新闻素材,又可动笔改写,以作者名义署名登在报上。但是不要忘掉这双重优势的另一面是双重责任。作为编辑就是要默默地为人作嫁衣,发现和推出好稿。事实上许多佳作名著的背后都有编辑无声的劳动。如五六十年代的名著《高玉宝》《红岩》,书稿送到编辑部之初,只是一堆材料,甚至有错字、病句。但编辑促成了这些书的出版,促成了作者成名,却并未署上自己的名字。这是职业道德,也是社会分工。作为记者就要到第一线采稿,并对事实负责,用二手材料,算什么采访?更何况借兼编辑之便,窃作者之材,成记者之名,就是借编采之公职图私人之虚名了。写到这里,我想起一件亲身经历的事。当年我任《光明日报》记者,与县里一通讯员合写一稿。这稿后来获一项并不重要的全国奖,我也未注意此事。后这位通讯员从报上看到得奖消息立即来信告诉我,并说:“我什么都不要,只请把得奖证书归我保存。”我知道,这些事对一个记者可能关系不大,但对一个通讯员可能就是他提职、提级,或鼓励他向新高度冲刺的重要一环。当即将证书寄他。

抛开道德不说,还有个人情问题。我们应该替通讯员设想一下,他们除了在贴近生活这一点上强于记者外,还有三条劣势。一是,“只缘身在此山中”,缺乏高屋建瓴的角度,常发现不了有价值的新闻。二是,缺乏专业训练,写作技巧略差一筹。三是,不直接掌握版面,寄腹怀胎,发稿机会少。偶有一篇稿见报获奖,我们唯有替他额手称庆,决不可乘机生什么邪念。

写到这里我想起一件科学史上的美谈。1858年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积27年的辛苦研究,终于写成划时代的巨著《物种起源》。当他正校阅手稿时,收到远在南美的一个不相识的人的来信。这个人叫华莱士,向他谈起物种起源的观点,竟与达尔文不谋而合。达尔文看后立即要烧掉自己的书稿。他说,我的书出版后世人将怎样看待我的行为,我不愿受剽窃之名,幸被家人和朋友苦劝制止,要不科学史将不知怎么被改写。但他还是坚持以两人名义联合宣读论文。正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文人重名,更重节操。我们应从这里得到一点借鉴。一个真正的记者应深入生活,自己采,自己写,若有通讯员帮助,发表时就该主动署上人家的名字,切不可在通讯员的稿子上雁过拔毛。本来他们的羽毛难得有一回丰满,这一拔,也许他们就永无起飞的机会了。

(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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