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嗣汉天师府
一、法箓在道门内部,箓,常称为法箓。三十代天师张继先在《开坛法语》中便有“吾家法箓”之说。
为什么称为法箓?那是因为当时对于各派的法术,统称为法,或大法,而将之与术数区分开来。称法箓,应当与之相应。
法箓之称,凸显了箓与整个法的关系。这一称呼,也应当来历甚早。
按所谓法,在南北朝时期,常指各学派宗教的根本理则,在宗教中,则指整个修行的根本途径。齐梁时的陶弘景《答朝士问仙佛两教体相书》称“夫百法纷凑,无越三教之境”,综合儒释道而言之,便是以法指全部教义;而他的师祖刘宋时代的陆修静,则更多在宗教解脱途径上使用“法”字。
陆修静称:“夫道者至理之目,德者,顺理而行,经者由通之路也。道犹道路也,德谓善德也,经犹径度也,行犹行步也,法犹法式也。夫人学道要当仪法寻经,行善成德,以至于道也。”
如此,则法为全部学道过程的起始、根基。法给学道以至于得道奠定一个规矩、范式,遵循这一范式,才有可能入于正途,沿之得道。因此,箓与法相连,便顺理成章了。它是道教的超越现实达于仙界的途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正如《正一修真略仪》所说的那样:“箓者,录也。修真之士既神室明正,然摄天地灵祇,制魔伏鬼,随其功业,列品仙阶,出有入无,长生度世,与道玄合。故能济度死厄,救拔生灵,巍巍功德,莫不由修奉三洞真经,金书宝箓为之津要也。”箓称为“法箓”的观念依据盖本于此。所以东汉末至三国时期出现的二十四阶《正一盟威箓》,又有一个改编本,称为《太上正一盟威法箓》。
法,在使用中又有秘术、秘法等义。指以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去支配、改变外物,有时称变化之术,有时称某某大法,如“雷法”、“玉堂大法”之类,相当于今天说的“法术”。本来,此类法术在早期与一般称的术常混用,如“秘术”便是指的某种奇特的法术。只是秘术在社会上有大量流行,占验、命相、堪舆、遁甲之类皆在其中,或概称为“术数”、“数术”,也曾一度称为“艺术”,《晋书》的《艺术传》便合一切术数和医道之类的名人而传之。道门中也素有既精于自身的“仙术”,也精于一般术数的。
历南北朝,唐,以至于宋,道门中强调自己的各种行道方法为大法、正法,以区别于一般流行的术数。道门中出现的种种召神役鬼、呼风唤雨、消灾祈祥的方术,一律以某某大法称之。而在道教法术系统中,符箓常居于中心地位,与整个法术的施行有直接关系。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是行法的依据。因此更加强调其为“法箓”,前引张继先开坛法语中的“吾家法箓”,便是强调了其种种神秘的功能。
二、授箓、受箓与授符箓授箓的提法,极早就出现。几乎是正一盟威箓制定时,即同时产生。授箓,是指其授受的过程。因为其授受是一项极其重要的事,也是极其神圣的事,故必有整套的仪式以保证之。所以,授箓,也便意味着举办隆重庄严的仪式。此仪,便称授箓仪。
严格地说,与其有关的仪式有写、授、阅、佩四类。
写,便是绘制法箓;授,指传授予某一个人;阅,即检阅箓上的神将吏兵,以熟悉其名号、形象,召役的方法,并给予祭祀犒劳;佩,即佩戴、奉事,实际上可佩于身,也可供奉于某处,临终时则常火化,系得受符箓后个人的保存方式。
此四仪,相互关联,难以分割。我们说授箓,实也无法不涉及其他之仪,其他三仪也可以将之看成授箓的准备、修奉。中心仍是授箓。授箓举行的仪式,可以是个人单独举行,也可集体举行,但授之的对象则只能是个人。授箓时的章表、状、牒都必须登录其个人的姓名、籍贯、出生年份、由什么星斗主照等个人的信息。
授箓,也常写成受箓。道书述及道箓时,常称受符箓。第一个记载为皇帝授符箓的《魏书·释老志》称:
“太武亲备法驾,而受符箓焉。自是道业大行,每帝即位,必受符箓,以为故事。”
授,与受,实一事的两面,授是从给予的一方说,受是从接受的一方说。道书说到法箓,常称仙界的也必须有此制度:“太上十方至真众圣,皆互禀师资,结盟受授。"天上是否如此,不必认真,而我们所关心的是在凡间所遵行的授受仪式。授是授予者的行为。授予并非寻常能做,必须有资格授予法箓的主体。只有某一宗坛,或某一高品阶的道士,才有此资格。从教团组织对于箓生的资格说,是授箓,从每一箓生对于教团说,是受箓。
至于授符箓,根本义也同于授。因为符与本来有紧密关系,从制度上说,它们常一起授受。符是两者的合称,已经成为一个复合词。如前面所说的那样,二者既有相同一面,但也有相异一面。所谓授符箓,只是两者授受的另一种说法,所以不必深文周纳,只在与授箓概念的同一内涵上使用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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