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誉参半,这是网络慈善众筹面临的窘状。一边是汇聚爱心解燃眉之急,另一边是欺诈、隐瞒、挪用善款带来的失望,人们一次次追问,网络众筹的良心账,到底能不能算清楚?
答案是:能!
6日,随着一声法槌敲响,全国首例网络个人大病求助纠纷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网络筹款发起人莫某被判返还“水滴筹”全部捐赠15万余元及利息。这些钱将由平台返还给6086位捐赠人。
莫某发起众筹源自家庭的不幸,他的儿子出生后不久就被查出患有“威斯科特-奥尔德里奇综合症”,这种连搜索引擎都很难搜到的重病极为罕见,孩子在治疗了8个月后离开了人世。期间他通过“水滴筹”筹得了捐款15万余元。
详述莫某的经历,无疑是一个痛苦而漫长的故事,但法院的判决,道理很简单——
第一是隐瞒。莫某在发起众筹的时候,隐瞒了家里有车有房有商铺的财产情况,还隐瞒了此前已经通过其他途径获得8.8万余元救助的事实。
第二是挪用。孩子的医疗费的确不菲,但直到孩子去世,莫某用自己的钱和其他救助款足额支付了医药费,众筹的15万没有用于他和平台约定的用处上。
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也许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看懂,但判决体现出的价值取向,每个人都感受得到:
没有绝对的诚实,就不配得到无私的善良
人们的善良,是源源不竭的力量,同时也是一件“易碎品”,很容易在谎言中磕碰得粉碎。如果不能在诚信中精心传递,那么善良最终会变成博物馆玻璃橱窗中的珍贵展品——她存在,但稀有到难以触摸。
案件中的莫某值得给予最大的同情,襁褓中的孩子孤零零地躺在重症监护室里,为人父母的那种悲恸与揪心让人感同身受。正因为这样,当他在网络众筹平台写下“我和妻子的工资根本不足以支付孩子的治疗费用,可谁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病魔折磨”的字句后,才能在一天多的时间里筹集到15万元的捐款。
展示出凄苦的一面,却隐藏起自己度过难关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正是人们判断他人是否真正需要帮助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网络众筹平台所要求申报的最基本信息。把实情藏着掖着,就成了通过谎言骗取同情。
诚信只是获取帮助的最低标准,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就没有资格要求人们付出善良这个蕴藏在人内心深处最珍贵的资源,即便侥幸得到了,也必须原封不动地还回来。
没有最严密的制度,就没有最温暖的善意
提起“制度”二字,总让人觉得冰冷苛刻,正是这种毫无例外的“不近人情”,才能令人不能自行其事。放在网络慈善这个新生事物上,更让人感觉到,越是严密的制度,越是能让善意散发出应有的温度。
这些年,总有一些“不守规矩”的网络众筹掀起轩然大波,从“罗一笑你站住”到“网络主播给孩子脸上抹泥骗捐”,从刷爆朋友圈的“一块钱购买小朋友的画”到今年德云社演员的“百万众筹”,让人们一次次地检视关于网络众筹制度存在的漏洞。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做出了判决,还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民政部协调推进个人大病求助行为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规章;建议网络众筹平台健全审核机制,配备与求助规模相适应的审核和监督力量。还建议建立网络筹集资金分账管理及公示制度、第三方托管监督制度、医疗机构资金双向流转机制等。不仅从司法者的角度,用法律规则呵护这份善意,还从社会治理参与者的角度,促请各方共同提高治理能力。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包括慈善在内的每一项事业走向成熟,必经之路上总应有从情感冲动到制度保障的升华。
没有法治的力量,就难以走出道德的迷局
没有法治的坚强保障,任何美好的道德理想都将不堪一击、千疮百孔。如果我们在遇到道德难题时,都选择用自己的方式去算良心账,那每一个人内心的安全感就会成为镜花水月。
每有与这件案件类似的事发生,总有引发争议,有人指责筹款发起人,有人归罪于网络众筹平台,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起“全国首例”的判决给出确切的答案:网络平台有严格审核的义务,但审核的瑕疵不能成为筹款人隐瞒真实情况、挪用众筹资金的理由。
计算良心账最可靠的“运算规则”,是法治。无论是让失信者归还善款,还是化解道德领域产生的纠纷,保障互联网慈善事业的发展,这起案件的判决,体现出法治与道德的融通:这既是对失信失德者的警示、对善良捐赠者的保护,也是对每一个人价值观的引领。让我们在有余力但是可以没有顾虑地向困顿者伸出援助之手,也让我们在遭遇一时窘迫时,学会求助的正确“姿势”。
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道德的迷局”得到法治的解答,让我们面对纷扰能够敞亮心境,让慈善事业在网络空间能够阔路远行。
网络慈善众筹,像一条流淌着爱心的水渠,把亿万人善良的源泉,通过互联网,灌溉希望之花。像互联网上所有的新生事物一样,只有从道德、制度、法制上多管齐下,把它发展好、运用好、管理好,网络慈善所浇灌出的希望之花,才能沁人心脾。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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