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修订稿】五行的本质是什么?
——太阳的五种行度
金栋按:“五行”一词,中华传世典籍始见于《尚书·甘誓》篇,具体如《尚书·洪范》篇说:“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即水、火、木、金、土。但此五行既非相生序,亦非相克序。而后世说五行者,又多以《尚书·洪范》为据而推演。殊不知,此《洪范》之五行,乃天文历法之始。如
时贤陈久金《中国少数民族天文学史》说:
“小凉山彝族十月历以夏至和冬至为夏冬两个新年;两个新年之间各占五个太阳月;相邻的两月又分别以公母称之,用来表示它们之间的变化关系。……中国上古最古老的十月历的月名,当是依《洪范》五行所排列的顺序来命名的:从夏至新年开始,经水火木金土五个月,到冬至新年;再经水火木金土五个月,又回到夏至新年。一年十个月分别配以公母,便成一水公,二火母,三木公,四金母,五土公,六水母,七火公,八木母,九金公,十土母。
“由于此历夏至在一月,为纯阳之月,自此以后阴气逐渐上升,它与二月组成一对时,二月便成为阴。同样以三四月配对,四月比三月阴盛,故三月为阳、四月为阴。五月和六月也组成一对,冬至在六月,六月为阴气最盛的月份,故五月为阳、六月为阴。冬至以后阳气逐渐上升,情况就发生转折,七月比六月阳气盛,故六月为阴七月为阳;九月又比八月阳盛,故八月为阴九月为阳;下年一月又比十月阳盛,故十月为阴一月为阳。这就是为什么河图洛书上的十个数与《洪范》五行相配对,其运行方向在六月以后发生逆转的道理所在……
“所谓水火土金木《洪范》五行,实即半年中五个太阳月的名称。这种历法的相邻两个月又以公母相称,所以便有‘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的月名。这就是所谓五行生成之数。……
“因此,所谓《洪范》五行,并不是什么哲学概念,而是上文已经阐述过的五时,也就是将一年分为五个季节的历法。”
据中华传世典籍记载,“五行”有天地之分,即“天有五行”与“地有五行”。如唐·孔颖达《尚书正义》说:“谓之‘行’者,若在天,则五气流行;在地,世所行用也。”溯其源,
(1)所谓“天有五行”,乃太阳的五种行度——五气流行,亦名天道五行,指天体宇宙(日、月、地球相互作用所致)自然运行变化之规律,是由五行木、火、土、金、水表述。如
①《孔子家语·五帝》说:“孔子曰:昔丘也闻诸老聃曰:‘天有五行,水、火、金、木、土。分时化育,以成万物。’”
②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之义》说:“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是故木居东方而主春气,火居南方而主夏气,金居西方而主秋气,水居北方而主冬气……土居中央[而主季夏气]。”
③《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化]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
④《素问·天元纪大论》说:“天有五行御五位,以生寒暑燥湿风。”
⑤刘熙《释名·释天》说:“五行者,五气也,于其方各施行也。”
⑥《白虎通·五行》说:“五行者……言行者,欲言为天行气之义。”
天有五行,乃太阳的五种行度——五气流行,实则天文历法(据天文、制历法,行五时)——少数民族彝族历法名十月太阳历,中原传世文献称阴阳五行历。
天有五行,将一年分十个月,上半年为阳年,下半年为阴年,用五行木、火、土、金、水表示。五行每行72天,又分阴阳两个月,用十天干表示月序,阳月甲、丙、戊、庚、壬,阴月乙、丁、己、辛、癸;每个月36天分三旬,分别用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或十二生肖(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循环递次表示日序,共十个月,一年共360天,剩余5~6天为过年日。
五行之“五”即是五季、五时、五气;五行之“行”,即运行、循行、流行,替天行气之义;气,天气、节气、气候之气,即一年五行乃阴阳寒暑节气之更替,亦即五气流行。
天有五行,一年始于冬至日木行72天,其后依次为火行、土行、金行、终于水行72天,共360天,剩余5~6天为过年日。如中华传世典籍
①春秋管仲《管子·五行》说:“昔黄帝……作立五行,以正天时……日至,
睹甲子,木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睹丙子,火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睹戊子,土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睹庚子,金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睹壬子,水行御……七十二日而毕。”
②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治水五行》说:“日冬至,
七十二日木用事,其气燥浊而青。
七十二日火用事,其气惨阳而赤。
七十二日土用事,其气湿浊而黄。
七十二日金用事,其气惨淡而白。
七十二日水用事,其气清寒而黑。”
③西汉刘安宾客《淮南子·天文训》说:“壬午冬至,
甲子受制,木用事,火烟青,七十二日。
丙子受制,火用事,火烟赤,七十二日。
戊子受制,土用事,火烟黄,七十二日。
庚子受制,金用事,火烟白,七十二日。
壬子受制,水用事,火烟黑,七十二日而岁终。”
以上皆从冬至日到冬至日为一岁,用木火土金水五行表示,每行各七十二日,即始于木行七十二日,依次为火、土、金行,终于水行七十二日,剩余五至六日为过年日。
所谓太阳历,是以立竿测影太阳从冬至点出发又回到冬至点所需时间为基本数据制定出的历(岁实)。太阳回归年为365.25天。太阳回归年实际是365~366天(四年之中,三年365天,一年366天,平均365.25天)。365天的太阳回归年,定为平年,平年尾数的5~6天不计入月,而用于过大小两个年,冬至过大年,夏至过小年,大年3天,小年2天。366天的太阳回归年,定为闰年,闰年尾数的6天不计入月,用于过大小两个年,大小年均3天。这样四年之中,三个平年,一个闰年。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化]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
《素问·天元纪大论》说:“天有五行御五位,以生寒暑燥湿风。”
皆以“天”而言五行,此五行,即五时、五季、五气;气,天气、节气、气候之气,“以生寒暑燥湿风”,非《洪范》等所言“人用五行”——“地”之五行(《国语·周语》《汉书·律历志》“天六地五,数之常也”)。
(2)所谓“地有五行”,即指水、火、木、金、土(或金木水火土、或木火土金水之序)这五种物质本身,亦名“五材”,乃人用五行——“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尚书大传》)。
行,用也。“五行,犹五用也。水、火、木、金、土,各有不同之用,是谓‘五用’也”(程水金《尚书释读》)。
要之,五行之义有二:
(1)指“天有五行”,乃太阳的五种行度——五气流行,即五季、五时、五气;
(2)指“地有五行”,乃人用五行,即五材、五种具体物质。
五行作为哲学概念而被抽象化,并构建了庞大的宇宙模式,从而附会推演天、地、人三才之道,乃战国秦汉以后之事矣!
附1:阴阳五行小识
金栋按:阴阳五行之始,源于天道运行变化之规律——天有五行(十月太阳历),亦即天体宇宙日、月、地相互作用所致的阴阳五行(四时)寒暑节气变化之规律。
所谓“日月运行,一寒一暑”(《易·系辞传》)、“阴阳者,寒暑也”(《灵枢·刺节真邪》)、“四时之变,寒暑之胜……阴主寒,阳主热”(《灵枢·论疾诊尺》)、“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居东方而主春气,火居南方而主夏气,金居西方而主秋气,水居北方而主冬气”(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之义》)、“五行者……谓金木水火土也。言行者,欲言为天行气之义也”(《白虎通·五行》)、“五行者,五气也”(汉·刘熙《释名·释天》)。
换言之,阴阳五行源于由天道(日月地相互作用所致)运行变化规律而制定的天文历法——五行历——十月太阳历。见陈久金《中国少数民族天文学史》、刘明武《黄帝文化与皇帝文化》《换个方法读内经》等相关书籍。阴阳五行说源于史前天文历法,用河图洛书表达。洛书表达的是一年十个月的太阳历(天有五行),河图表达的是一年十二个月的阴阳合历(天有四时)。
而阴阳五行说成为中原大地上天地之道、万物之纲纪等哲学观念,乃春秋战国秦汉以后之事矣!如
《道德经》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易·系辞传》说“一阴一阳之谓道”,
《春秋繁露·五行相生》说“天地之气,合二为一,分为四时,列为五行”,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天元纪大论》说“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等。故
《梁启超论中国文化史》说:
“春秋战国以前,所谓阴阳、所谓五行,其语甚希见,其义极平淡。且此二事从未尝并为一谈,诸经及孔、老、墨、孟、荀、韩诸大哲,皆未尝齿及。然则造此邪说以惑世诬民者谁也?其始盖起于燕齐方士,而其建设之传播之宜负罪责者三人焉,曰邹衍,曰董仲舒,曰刘向。”
自此以后,中华传世文献大行其道而广演其说。如“《尚书》中之《洪范》,《吕氏春秋》及《礼记》中之《月令》……要之皆战国时阴阳五行家之言也。”(《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及《内经》之《素问·金匮真言论》《阴阳应象大论》等皆与此有关。
据史料及梁启超等考述,战国时期之邹衍是将阴阳、五行合流说之始创者。太史公司马谈谓之“阴阳家”,《汉志·诸子略·阴阳家》袭之。殊不知,邹衍只论五行(五德终始),未及阴阳。因从现存传世有关邹衍的文献中,并未见到其有论述阴阳说者。
谢松龄说:“邹衍素来被目为‘阴阳家’或‘阴阳五行家’。《史记》述其‘深观阴阳消息’‘以阴阳主运显于诸侯’。‘论著终始五德之运’‘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看来邹衍是既言阴阳,又道五行的。由于其著作皆亡佚,我们无从了解其体系的原本面貌。但就现存有关邹衍思想的文献看,其五德终始说中并无阴阳观念。因此,即使邹衍兼言阴阳、五行,亦尚未将二者融合为一。”(《天人象:阴阳五行学说史导论》)而真正将阴阳、五行合流成为宇宙构架者,当是汉儒。
在先秦,哲学讲阴阳,术数与方技讲阴阳,兵家讲阴阳,道家、儒家、阴阳家、《易传》等都讲阴阳。西汉大儒董仲舒也讲阴阳,《汉书·五行志》说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而大倡五行说。汉时,由于官家政治思想需求,先秦阴阳家等阴阳说被汉儒阴阳五行化了,且五行说成为汉代官家统治哲学,一直延续至清末。《梁启超论中国文化史》说:“阴阳五行说,为二千年来迷信之大本营,直至今日,在社会上犹有莫大势力。”
据中华传世文献,五行一词,始于《尚书·甘誓》,具体如《洪范》说:“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殊不知,五行已不单纯指木、火、土、金、水这五种物质本身,已远远超出了具体的物质,而被抽象化了,即指木、火、土、金、水这五种物质(性质所代表)的运行(与变化)规律。
木、火、土、金、水,乃五行相生序,意义在于“行”。且成为汉代官家统治哲学后,以此归类、附会推演,用五行生克制化规律,施行政令并规范朝廷命官、民间百姓之衣食住行。当时西汉易学风起,治《易》者又借此说,并附会八卦、干支等阐释推演《周易》,从而构成宇宙、天地人间万事万物“天人一体”“天人合一”“天人相应”等自然宇宙观,影响深远!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说:“欲明西汉人之思想,须先略知阴阳家之学说。欲略知阴阳家之学说,须先略知阴阳家思想中之宇宙间架。阴阳家以五行、四方、四时、五音、十二月、十二律、天干、地支及数目等互相配合,以立一宇宙间架。又以阴阳流行于其间,使此间架活动变化,而生万物。……不过后来阴阳家即根据此等配合以立说。至《吕氏春秋》及《礼记》中所载之《月令》,则此等配合,即已成阴阳家思想中之宇宙间架。”
又,有学者认为“《内经》之学,出于道家”(胡天雄《素问补识》),请问,其能统帅以阴阳五行说为核心理论体系推演工具的《内经》全书吗?儒、道二家谁对《内经》理论体系影响之大是否已明?愚见,“对《内经》体系影响最大者,是儒家思想”(赵洪钧著、金栋补注《正说内经》)。
附2:五行暨五行之序小识
金栋按:查阅中华传世典籍,五行暨五行之序有以下几说:
(1)水、火、木、金、土——人用之序。见《尚书·洪范》说:“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
唐·孔颖达《疏》:“此章所演文有三重,第一言其名次,第二言其体性,第三言其气味。言五者性异而味别,各为人之用。《书传》云:‘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滋生也。’是为人用五行,即五材也。襄二十七年《左传》云:‘天生五材,民并用之。’言五者各有才干也。谓之‘行’者,若在天,则五气流行;在地,世所行用也。”
所谓人用之序,即五材之说,亦名“地有五行”,指水、火、木、金、土这五种物质本身——“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尚书大传》)。行,用也。“五行,犹五用也。水、火、木、金、土,各有不同之用,是谓‘五用’也”(程水金《尚书释读》)。
(2)水、火、金、木、土——相克之序。见《左传·文公七年》说:“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及《孔子家语·五帝》说:“孔子曰:昔丘也闻诸老聃曰:‘天有五行,水、火、金、木、土。分时化育,以成万物。’”
(3)木、火、土、金、水——相生之序。见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相生》说:“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是故木居东方而主春气,火居南方而主夏气,金居西方而主秋气,水居北方而主冬气……土居中央[而主季夏气]。”
明确五行相生说者,始见于西汉大儒董仲舒《春秋繁露》。
(4)金、木、水、火、土——人用之序。见《国语·郑语》《白虎通·五行》《黄帝内经》(《素问·移精变气论》《脏气法时论》《六元正纪大论》《灵枢·阴阳二十五人篇》)。如
①《国语·郑语》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
②《白虎通·五行》说:“五行者,何谓也?谓金、木、水、火、土也。言行者,欲言为天行气之义。”
③《素问·脏气法时论》说:“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
五行之序为何以“金”为首?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说:“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废兴、存亡、昏明之术,皆兵之由也。”五材,晋·杜预注:“金、木、水、火、土也。”
《左传·成公十三年》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在周朝,祭祀与战争是国家之大事、之大政。西周末期,礼坏乐崩,周天子名存实亡;到了春秋时期,诸侯国君皆想称霸,以各种借口发起战争,而兵器则是重中之重。此时,五行(材)已初步成熟,在五材之中,“兵器用金与木,铸造时用水火,且必载于土地,取于土地”(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如此可以去兵。盖金者刚坚难消,可以作兵器、去兵乱,即*伐有用,平定叛乱,安治天下,且宜于百姓日常生活、农业生产等,可以平诸事、成万物。此概五行之序以“金”为首之缘故!
附3:五行之“五”探源
金栋按:五行指木火土金水(相生序),已成一般常识。自先秦《尚书·甘誓》《洪范》始,至今成为哲学概念后,可谓引得无数贤哲尽折腰。为何是五行,而不是四行、六行等?世人或多疑问。
据藏明、孙开泰《邹衍自然观》考述,五行起源有六说,即起源于①原始居民的日常生活,②先民的图腾崇拜、占卜、祭天,③先民的农业生产,④商代四方五方的观念,⑤天上的星宿及⑥殷代的“改火”等共六种说法。并从“五行”的原始字形甲骨文、金文和《说文》中,认为“交错、纵横可能是‘五’的最初含义……前行、行进可能是‘行’的最初含义。而‘五’和‘行’如果结合到一起,则有了通达四方的含义。”(《邹衍自然观》)
目前学界多认同胡厚宜殷墟甲骨文考证(1941年发表的论文)有“四方”“四方风”之记载,并进一步推断商代已有“五方”(殷商乃四方之中心)观念。但这个说法“理由勉强”(赵洪钧《内经时代》),因为“没有可靠的证据证明西周及以前已有五行观念……五行观念产生的时代亦十分难以确定,我们还是可以说,五行观念的发生,当早于战国中、末期以前”(谢松龄《天人象:阴阳五行学说史导论》)。但张其成《中医五行新探》据《逸周书》五行说,“推测西周前期可能已有了‘五行’观念”。
而卓廉士《中医感应、术数理论钩沉》认为,“人手上的五指,是人类认识‘五’的原始起点……郭沫若也认为五的概念起于手指……人的手掌一掌五指,双手则‘合五成十’……‘五’作为术数比象于五行。”
据上可知,一人有一人的五行起源,各家有各家的数字臆断。殊不知,实非如此
据相关学者考证,五行之“五”,源于史前天文历法十月太阳历,亦名阴阳五行历,见于彝族十月太阳历(陈久金《中国少数民族天文学史》、冯时《中国天文考古学》及刘明武《换个方法读内经》等相关书籍有说)及中华传世典籍如《夏小正》《管子·五行》《春秋繁露·治水五行》《淮南子·天文训》等。
阴阳五行历是纯阳历,用木火土金水五行将一年分五季,每季七十二天分阴阳两个月,每月三十六天,一年十个月共三百六十天,外加五至六天为过年日。
一年十个月,用十天干(甲乙配木,丙丁配火,戊己配土,庚辛配金,壬癸配水)表示,其中五个阳月,用甲丙戊庚壬表示;五个阴月,用乙丁己辛癸表示。奇数为阳月,《淮南子·天文训》谓之刚月,彝族十月太阳历谓之公月;偶数为阴月,《淮南子·天文训》谓之柔月,彝族十月太阳历谓之母月。而上半年是阳年(苗族历法谓之阳旦),下半年是阴年(苗族历法谓之阴旦),梁代陶弘景《辅行诀》记载伊尹《汤液经》有大、小、阴、阳旦汤之方名,与此有关。
五行之“五”,即五季、五时、五气之“五”。五行之“行”,即运行、循行也,运行五季之“季”、五时之“时”、五气之“气”,季节气候、阴阳寒暑运行变化规律之谓也!
附4:五行之解
——五行为何取木火土金水为名、次?
金栋按:五行为何取木火土金水为名、为次序而推演?据考,五行源于史前天文历法,用河图洛书符号表示,传说乃远古、上古圣王之所创制。此历法即五行历,亦名甲历、天干历、阴阳五行历、十月太阳历等。
陈久金《中国少数民族天文学史》说:“据历史传说,‘伏羲氏作甲历,定岁时’,‘燧人上观辰星,下察五木,以为火也’,又‘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治五气’‘各司其序’。可见中国远古文明一开始使用的就是阴阳五行历……而甲历是一种历法,即指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数纪月的历法,这就是十月历……伏羲受河图继天而王(金栋按:应指天地自然河图,即古太极图)……河图的十个数即是十月历的十个月。……阴阳五行历是三皇时代的历法基础。”
五行历开始形成时只是将一岁粗略地分为五季,以春暖植物萌发、花开植物竞长,炎夏、秋凉作物结果成熟,严寒冰冻藏伏五个物候为区分的标志。即春生、夏长、季夏化、秋生、冬藏——生、长、化、收、藏。
甲历是指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数为时序之历法,故甲历又名天干历。甲乙等分刚柔(甲刚乙柔,丙刚丁柔,戊刚己柔,庚刚辛柔,壬刚癸柔)即五行配阴阳,故亦名阴阳五行历。具体如十月太阳历,即将一年分十个月,上半年为阳年,下半年为阴年,用五行木、火、土、金、水表示。五行每行72天,又分阴阳两个月,用十天干表示,阳(刚)月甲、丙、戊、庚、壬,阴(柔)月乙、丁、己、辛、癸;每个月36天,共十个月,一年共360天,剩余5~6天为过年日。
五行即是五季、五时、五气;行,替天行气之义;气,天气、节气、气候之气,即一年五行乃阴阳寒暑节气之更替。
一年始于冬至日木行72天,其后依次为火行、土行、金行、终于水行72天,共360天,剩余5~6天为过年日。
之所以五行取木火土金水为名、次?萧吉《五行大义·卷之一·释五行名》据先秦两汉典籍如《尸子》《管子》《礼记》《尚书大传》《纬书》《说文》《释名》《白虎通》等有解说。引如下:
五行为万物之先,形用资于造化,岂不先立其名,然后明其体用。
(1)木说。
《春秋元命苞》曰:“木者,触也,触地而生。”
许慎曰:“木者,冒也,言冒地而出,字从于中,下象其根也。”
其时春。《礼记》曰:“春之为言蠢也,产万物者也。”
其位在东方。《尸子》云:“东者,动也,震气故动。”
(2)火说
《白虎通》云:“火之为言化也,阳气用事,万物变化也。”
许慎曰:“火者,炎上也,其字炎而上,象形者也。”
其时夏。《尚书大传》云:“何以谓之夏?夏,假也。假者方呼万物而养之。”《释名》曰:“夏,假者,宽假万物,使生长也。”
其位南方。《尚书大传》云:“南,任也,物之方任也。”
(3)土说
《元命苞》云:“土之为言吐也,含土气精,以生于物。”
许慎曰:“土者,吐生者也。”
王肃云:“土者,地之别号,以为五行也。”
许慎曰:“其字,二以象地之下,与地之中,以一直画,象物初出地也。”
其时季夏。季,老也,万物于此成就方老,王于四时之季,故曰老也。其位处内。内,通也。
《礼斗威仪》云:“得皇极之正气,含黄中之德,能苞万物。”
(4)金说
许慎曰:“金者,禁也,阴气起始,万物禁止也。土生于金,字从土,左右注,象金在土中之形也。”
其时秋也。《礼记》云:“秋之为言愁也,愁之以时,察守义者也。”《尸子》云:“秋,肃也,万物莫不肃敬恭莊,礼之主也。”《说文》曰:“天地反物为秋。”
其位西方。《尚书大传》云:“西,鲜也。鲜,讯也。讯者,始人之貌也。”
(5)水说
《释名》《广雅》《白虎通》皆曰:“水,准也,平准万物。”
《元命苞》曰:“水之为言演也,阴化淖濡,流施潜行也。故立字,两人交,一以中出者为水。一者,数之始。两人,譬男女,阴阳交一起一也。水者,五行始焉,元气之湊液也。”
《管子》云:“水者,地之血气筋脉之通流者,故曰水。”
许慎曰:“其字象泉并流,中有微阳之气。”
其时冬。《尸子》云:“冬,终也,万物至此终藏也。”《礼记》云:“冬之为言中也。中者,藏也。”
其位北方。《尸子》云:“北,伏也。万物至冬皆伏,贵贱若一也。”
要之,五行以木、火、土、金、水为名、次,因五行即四(五)时、五季、五气,四(五)时之序是春生、夏长、季夏化、秋收、冬藏,故五行之序是木、火、土、金、水,如此而已!
附5:五行有哪些?
金栋按:五行是封建社会中国人之思想律,汉代是统治哲学。据古代贤哲之宇宙思想观,天人合一、天人同构、天人感应、天人相应等学说一直占据古人之思想意识中,(阴阳)五行说则是其具体体现,故有天道五行说、人道五行说、人德五行说、五德终始说、人体五行说等之推演阐述。
(1)天道五行说(天有五行),指天体宇宙(日、月、地球等相互作用)自然之运行规律,是由五行木、火、土、金、水表述。据少数民族历法十月太阳历及中华传世典籍如《管子·五行》《淮南子·天文训》《春秋繁露·五行之义》等阴阳五行历,将一年分十个月,上半年为阳年,下半年为阴年,用五行木、火、土、金、水表示。五行每行72天,又分阴阳两个月,用十天干表示,阳月用甲、丙、戊、庚、壬,阴月用乙、丁、己、辛、癸;每个月36天,共十个月,一年共360天,剩余5~6天为过年日。五行即是五季、五时、五气;行,替天行气之义;气,天气、节气、气候之气,即一年五行乃阴阳寒暑节气之更替。一年始于木行72天,依次为火行、土行、金行、终于水行72天,共360天,剩余5~6天为过年日。
(2)人道五行说,亦名治道五行说,乃儒家创始人孔子作为。虽未明言“人道五行说”,但在相关典籍中已有其内容,指礼、义、学、仁、乐。见于《礼记·礼运》《孔子家语·礼运》等。《礼运》提出了圣王治人情之法,孔子说:“圣王修义之柄、礼之序,以治人情。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修礼以耕之,陈义以种之,讲学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乐以安之。”此以种田喻治国,圣王据民众之性情施以礼、义、学、仁、乐五种方法,即人道五行说。此本于天道五行说,是对天道五行说之效法,人事效法天道而行。孔子之“礼、义、学、仁、乐”五行说重在治国,故亦称治道五行说。孔子说:“治国不以礼,犹无耜而耕也;为礼不本于义,犹耕而弗种也;为义而不讲之以学,犹种而弗耨也;讲之于学而不合之以仁,犹耨而弗获也;合之以仁而不安之以乐,犹获而弗食也。”
(3)人德五行说,指思孟思想中仁、义、礼、智、圣五种德行。传世文献见于《荀子·非十二子》“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之思孟思想,出土文献见于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易传》、帛书《五行》及湖北荆门郭店竹简《五行》。思孟五行探讨的是德行,故称德行五行,即人德五行说。思,指子思,乃孔子之孙,受业于孔子弟子曾参;孟,指孟子,孟子思想承袭子思弟子。孟子通过阐发子思学说,继承发展了孔子思想,史称“思孟学派”,乃孔门儒学正宗。
仁、义、礼、智四行,孟子谓之“四端”,《孟子·公孙丑上》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告子上》亦有相似说法。《礼记·丧服四制》谓之“人道”,说:“恩者仁也,理(礼)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知(智)也。仁、义、礼、智,人道具矣。”帛书、竹简《五行》说:“四行和谓之善,善,人道也。”
至西汉大儒董仲舒在四端之外,加一“信”字谓之“五常之道”,说:“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汉书·董仲舒传》)五常(仁、义、礼、智、信),与汉代崇尚五行说有关。董仲舒配以五行(木火土金水)五方(东南中西北)等学说论证“五常”思想,并架构成“天人感应”之神学宇宙观,见《春秋繁露》,其后《汉书》《白虎通》尊之。此五常之义与帛书《易传·二三子问》“理顺五行”之义合,即至善性命之“德”行也。连劭名《帛书周易疏证》说:“理顺五行,同于《周易·说卦》所云:‘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至性以至于命。’”
五常配五行汉代有三种配法如下:
①董仲舒之配法:木仁,火智,土信,金义,水礼。《春秋繁露·五行相生》说:“东方者木,农之本,司农尚仁……南方属火也,本朝,司马尚智……中央者土,君官也,司营尚信……西方者金,大理司徒也,司徒尚义……北方者水,执法司寇也,司寇尚礼。”
②班固之配法:木仁,火礼,金义,水智,土信。班固《汉书·天文志》说:“东方春木,于人五常仁也……南方夏火,礼也……西方秋金,义也……北方冬水,知也……中央季夏土,信也。”
③郑玄之配法:木仁,金义,火礼,水信,土智。《礼记·中庸》郑玄注:“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信,土神则智。”(《诗纬》同,疑郑注引之)。
(4)五德终始说,传统观点认为战国阴阳家邹衍所创,按五行(德)相胜说推演历代帝王更替。殊不知,源于孔子,见《孔子家语·五帝》。
(5)人体五行说。中医经典《黄帝内经》以今文《尚书》附会五行推演,即肝木、心火、脾土、肺金、肾水。
附6:帛书《易传》五行小识
金栋按:据易学史料,今通行本《周易》之“经”与“传”并未涉及“五行”之说,而五行与《易》结缘,当始于汉代易学京房《京氏易传》。殊不知,
马王堆帛书《周易》之《易传》涉及“五行”之说,即“五行”一词,共3见,2见于《二三子问》,1见于《衷》篇;五字连用1见,见于《要》篇,即“水、火、金、土、木”之次,与《尚书·大禹谟》“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及《洪范》“水、火、木、金、土”之次异。
帛书《二三子问》说:“圣人之立正也,比尊天而敬众,理顺五行,天地无灾,民众不伤。”
刘彬、孙航、宋立林《帛书易传新释》说:“五行,指木火土金水之流行。帛书《要》篇:‘故《易》有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尽称也。’五行是地道的重要内容。金春峰:‘这样的五行,无疑是金木水火土的五行。什么叫理顺?如何理顺?按《吕氏春秋·十二纪》和《管子》之《五行篇》的说法,是君主的立政和时令五行相顺应,如春(木)不行夏政秋政,夏(火)不行秋冬之政。’今按:金说是。‘理顺五行’,即圣人施政,要顺从木火土金水运行之理,此涉及古代‘时令’思想。”并举《礼记·月令》篇之“四时五行”释为“顺天时以行政令”。
上说有待商榷。
首先,帛书《要》涉及五行者,乃论述天地人三才之道。以阴阳论天道,以柔刚述地道,以上下言人道。说:“故《易》又天道焉,而不可以日月生辰尽称也,故为之以阴阳。又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尽称也,故律之以柔刚。又人道焉,不可以父子、君臣、夫妇、先后尽称也,故要之以上下。”并未涉及时政“月令”,且《帛书〈易传〉新释》更改了帛书《要》“水、火、金、土、木”之次。
其次,帛书《要》五行之次是“水、火、金、土、木”,既非五行相生序,亦非五行相克序。对于此次序,张政烺认为,“疑土、木二字颠倒,此处五行以相克为序,金克木,木克土也。”(《张政烺论易丛稿》)以《月令》四时五行相生之次序释之,显然不妥。
第三,“月令”如何与季夏之中央“土”相配?以“月令”思想见于先秦西汉典籍者,有《夏小正》《管子·四时篇》《五行篇》《吕氏春秋·十二纪》《礼记·月令》《淮南子·时则训》等五家之学,其说法不一。注释中引述这样的五行时令,如何理顺?
第四,据庞朴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篇校注》,五行(行,应读珩heng),指五德——仁、义、礼、智、圣。汉儒避文帝刘恒讳,改“行”(珩heng)为“常”,谓之五常。西汉大儒董仲舒《举贤良对策》以“仁、义、礼、智、信”名之,谓之“五常之道”,见《汉书·董仲舒传》。
庞朴说:“行,heng二声,读如珩。五行(wuheng)为‘仁义礼智圣’,与金木水火土之五行(wuxing)有别。仁义礼智圣改为仁义礼智信,及其与金木水火土的配搭,是两汉时事。五行(wuheng)亦以避文帝刘恒讳而改称五常。”(《帛书五行篇校注》)
仁、义、礼、智四行,孟子谓之“四端”,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孟子·告子上》亦有相似说法。《礼记·丧服四制》谓之“人道”,说:“恩者仁也,礼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智也。仁义礼智,人道具矣。”董仲舒在四端之外,加一个“信”谓之“五常之道”,与汉代崇尚五行有关。董仲舒配以五行(木火土金水)五方(东南中西北)等学说论证“五常”思想,并架构成“天人感应”之神学宇宙观,见《春秋繁露》,后《汉书》《白虎通》尊之。此五常之义与《二三子问》“理顺五行”之义合,即至善性命之“德”行也。连劭名《帛书周易疏证》说:“理顺五行,同于《周易·说卦》所云:‘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至性以至于命。’”
第五,马王堆帛书还有术数类之《阴阳五行》,与占筮有关,与帛书《五行篇》五常无关。
对于帛书《衷》篇“五行”之解释,《帛书易传新释》说:“五行,邓球柏、丁四新引用帛书《二三子问》《要》篇‘五行’,认为其内涵当为‘水、火、金、土、木’, 或是。亦可能有它意。”用不太肯定之语气“或是或它”而释,此“或它”为是,而“或是”为非。其所谓“有它意”者,即五行(珩)、五常也!
又,帛书《二三子问》《衷》篇五行(仁义礼智圣)含义,与《荀子·非十二子》篇“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子思唱之,孟轲和之”之思孟五行说有渊源。子思乃孔子之孙,受业于孔子弟子曾参,孟子思想承袭子思弟子。孟子通过阐发子思学说,继承发展了孔子思想,史称“思孟学派”,乃孔门儒学正宗。即孔子→曾参→子思→弟子→孟子。“1973年12月湖南长沙马王堆3号汉墓出土了一批帛书,随后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发表了《马王堆汉墓帛书(壹)》,其中的‘《老子》甲本卷后古佚书’的第一篇,经庞朴的研究,有‘仁义礼智圣’五种‘德之行’和‘仁义礼智’四种‘行’的说法,而‘仁义礼智圣’又见于《孟子》,因而正是荀子所谓的思孟五行。”(苟东锋.简帛《五行》研究述要,《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6月第27卷第3期)。
附7:《尚书·甘誓》中的“五行”到底指什么?
金栋按:“五行”一词,最早见于中华传世典籍《尚书·甘誓》篇。甘,地名,有扈氏国都之南郊。誓,古代告诫将士之言辞。
据《史记·夏本纪》记载,大禹巡狩东方,逝于会稽,政权交给了益。三年后,益又将政权让给了夏禹之子启。启很贤明,深受诸侯拥戴,于是继承了帝位。由于从尧到舜、从舜到禹,都实行禅让制,唯独从禹到启是传于子,所以夏之同姓诸侯有扈氏不服。启举兵讨伐,在甘地消灭了有扈氏。战前,帝启誓师告诫六军将士,史官记下启之言辞,写成此篇《甘誓》。如
《史记·夏本纪》云:“夏后帝启,禹之子,其母涂山氏之女也。有扈氏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将战,作《甘誓》。”
《尚书·甘誓》序云:“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
《淮南子·齐俗训》云:“昔有扈氏为义而亡。”高诱注:“有扈,夏启之庶兄也。以尧舜举贤,禹独与子,故伐启,启亡之。”
帝启起兵讨伐有扈氏,必须师出有名,故在《甘誓》篇中列举了有扈氏之罪行——“威侮五行,怠弃三正”。
对于“五行三正”之解,孔安国《传》说:“五行之德,王者相承所取法。有扈与夏同姓,恃亲而不恭,是则威虐侮慢五行,怠惰弃废天、地、人之正道。言乱常。”
孔颖达《疏》:“今有扈氏威虐侮慢五行之盛德,怠惰废弃三才之正道,上天用失道之故,今欲截绝其命。……
“五行,水火木金土也。分行四时,各有其德。《月令》孟春三月,太史谒于天子曰:‘某日立春,盛德在木。’夏云‘盛德在火’,秋云‘盛德在金’,冬云‘盛德在水’。此‘五行之德’,王者虽易姓相承,其所取法同也。言王者共所取法,而有扈氏独侮慢之,所以为大罪也。且五行在人,为仁义礼智信。‘威武五行’,亦为侮慢此五常而不行也。有扈与夏同姓,恃亲而不恭天子,废君臣之义,失相亲之恩、五常之道尽矣,是‘威武五行’也。无所畏忌,作威虐而侮慢之,故云‘威虐侮慢’。
“《易·说卦》云:‘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物之为大,无大于此者,《周易》谓之‘三才’。人生天地之间,莫不法天地而行事。以此,知‘怠惰废弃天地人之正道’。废弃此道,言‘乱常’也。”
殊不知,或非如此!如
王引之《经义述闻》说:“案:‘威’、‘侮’二字义不相属。‘威’为暴虐,‘侮’为轻慢,不得合言虐慢也。且人于天地之五行,何暴虐之有乎?‘威’疑当作‘烕’。‘烕’者,‘蔑’之假借也。‘蔑侮五行’,言轻慢五行也。《逸周书·克殷篇》‘侮滅神祇不祀’,《史记·周本纪》‘滅’作‘烕’。倒言之则曰‘蔑侮’,《说苑·指武篇》‘崇侯虎蔑侮父兄,不敬长老’是也。‘烕’与‘威’形极相似,世人多见‘威’,少见‘烕’,故‘烕’字讹为‘威’矣。”
对于夏启时的“五行”之解,后世注家多以周代《洪范》篇之“五行”释之;而对于夏启时的“三正”之解,汉儒又多以“三统说”夏商周之月建(夏以十三月为正,商以十二月为正,周以十一月为正)释之,此等显属不当。
试问,五行之木火土金水这五种物质,如何“烕侮”?而建子、建丑、建寅之三正,又是如何“怠弃”?所以,
刘起釪《古史续辨》说:“古代自有‘五行’,非战国以后汉儒‘阴阳五行说’的‘五行’;古代自有‘三正’,也非汉儒‘三统说’的‘三正’。”刘先生广征博引诸家之说,考证后认为:五行指五星,“五行显指天上五个大星”(《古史续辨》)、“论定‘五行’的原义为五星的运行,在此处为代表天象之意”(刘起釪《尚书学史》);三正指三公、三卿,“也就是指有扈氏的左右几个大臣”(《古史续辨》)、“论定这里的‘三正’,也是指有扈氏的二三大臣”(《尚书学史》)。
三正指三个大臣当是,五行指天上五星或非,当为五行之官(地神)。如
陈梦家《尚书通论·甘誓》说:“有扈氏威武五行,怠弃三正,五行三正指官吏。《左传·昭二十九年》蔡墨答魏献子曰‘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木正曰句芒,火正为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为后土’,献子又问谁氏之五官,答以少皞氏、颛顼氏、共工氏、烈山氏,皆在夏以前。《左传·隐六》‘翼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从晋侯于随,纳诸鄂’,《襄二十五》齐赂晋之‘六正五吏’,《定四》封康叔‘怀姓九宗,职官五正’。……案:《毛公鼎》曰‘亦唯先正’,《诗·云汉》‘群公先正’,《尔雅·释诂》曰‘正,长也’。《左传》有三卿、三事、三吏、三官(《昭四·鲁》司徒、司马、司空为三官)。”
据上,“五行三正”指地神、重臣,即天子五行之官与三卿之重臣。然而,有扈氏却蔑视侮辱,并反对、欲废弃之!夏帝启将有扈氏之罪行——“上不敬地神,下不敬重臣”而“神怒人怨”告知于六军将士,则师出有名“奉天命”而讨伐之!此即“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周易·革·彖传》)也!
要之,《甘誓》“五行”,指五行之官(地神),即木官句芒、火官祝融、土官后土、金官蓐收、水官玄冥。
又,近读相关书籍(如陈久金《中国少数民族天文学史》等)得知,《尚书·甘誓》中的“五行”,应是历法概念——五行之本源,乃太阳的五种行度,即上古十月太阳历法,用水、火、木、金、土表述。
因为废弃历法,百姓则不能正确判断时日,导致节气错乱。为此,夏帝启设立五行之官(五个官员)进行管理,各按其序办事,有条不紊,百姓收益。
附:相关参考书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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