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只要发生了,就不是不可能的
刑事案件的侦查程序
每一起案件的侦破背后都有一套自己的侦查程序。
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侦查,侦查是指有侦查权的机关或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按照法律进行的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为了顺利地完成刑事侦查工作,在侦查活动中一定要遵循以下原则。
1.迅速及时原则。
在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侦查成员,制订侦查方案,快速采取侦查措施,迅速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侦查工作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活动,犯罪分子在作案以后,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总是想尽办法破坏、隐藏、毁灭或伪造证据,有同谋的还会与同案人达成攻守同盟,有的还会继续危害社会。为了尽快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侦查人员必须行动迅速,和犯罪分子抢时间。
2.客观全面原则。
在侦查过程中,一切要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收集证据,不可主观片面地收集证据,既要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也要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证据。福尔摩斯在所有案件中都是非常冷静的,一碰到案件,他就会进入一个没有感情的状态,冷静地收集每一个证据。
3.深入细致原则。
刑事案件非常复杂,虽然结果都差不多,但是过程却千变万化,在侦查过程中,为了准确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侦查人员必须细致,对犯罪的具体情节要全部查清楚,并且有相应的证据去证明。
4.依靠群众原则。
犯罪嫌疑人也是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总会留下一些痕迹,这使得广大群众可以为侦查人员提供线索,所以侦查中我们要学会依靠群众的力量。例如,福尔摩斯雇的流浪儿童为其找到不少重要线索。
5.遵纪守法。
侦查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在侦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6.保守秘密原则。
侦查是同各种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的过程,在整个侦查过程中都存在着侦查与反侦查,因此严禁将案情、证据、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情况向无关人员透露。
此外,侦查行为有以下几种。
1.讯问犯罪嫌疑人。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查问案件事实的一种侦查行为。通过对嫌疑人的讯问,一方面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扩大收集证据的线索,发现新的犯罪和其他犯罪分子;另一方面可以听取嫌疑人的申辩,保证无罪之人不会受到牵连。
侦查讯问也是一种侦查方法,美国侦查学者查尔斯·奥哈拉曾说:“侦查的方法有三个,即犯罪情报、物证鉴识(即司法鉴定)与侦查讯问。”侦查讯问需要掌握科学的方法和技巧,才能在保障讯问对象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高效地完成侦查讯问的任务。如果不知道方法,反而会把自己掌握的一些信息传递给犯罪嫌疑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罪,让他做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他的陈述提出问题。
2.询问证人、被害人。
询问证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证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的一种侦查行为。通过对有关证人的询问,能够取得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证言,通过证人的证言发现案件的线索,找到犯罪嫌疑人,从而查明案情。询问证人,一般情况下先让他就自己所知道的情况做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事实的来源,然后结合案件中已经辨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
询问被害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向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其受害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的侦查活动。因为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对于受害人的陈诉,既要认真听取,又要仔细分析是否合情合理,是否存在夸大情节等问题。
3.勘验、检查。
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和检查的一种侦查行为。勘验、检查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物证检验、尸体检验、人身检查和侦查实验五种。
犯罪现场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地点,上面遗留着与犯罪有关的痕迹和物证,一些细节能反映出很多与犯罪分子有关的信息,前面我们讲过很多福尔摩斯通过对案发现场的仔细分析找到嫌疑人特点的例子,所以现场勘验非常重要。
接案后...
对尸体的检验,应由法医或专门的医师完成,根据检验确认死亡时间和原因、致死的工具和手段、方法等,为查明案情和犯罪人提供根据。
4.搜查。
搜查是指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侦查行为。
5.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侦查人员如果在勘验、检查和搜查中发现需要查封扣押的物品、文件时,应当凭勘查证和搜查证予以扣押。
6.鉴定。
鉴定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为了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一种侦查活动。在进行鉴定时,鉴定人应当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果鉴定时故意造假,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对鉴定结论,侦查人员应当进行审查,如果有疑问,可以要求鉴定人员做补充鉴定。必要时,也可以另行指派或聘请鉴定人重新鉴定。
案件中没有不可能
福尔摩斯说过:“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再不可能,也是真相。”
在某一天,一位有着火红色头发的男子愁容满面地敲响福尔摩斯家的大门,向福尔摩斯和华生讲述一个令他十分困扰的难题。某天,他唯一的伙计从报纸上读到了关于某个神秘富豪立下遗嘱要为“红发会”做出贡献,帮红发人中的一个谋一份清闲的差事。
在伙计的怂恿下,他成功谋得了这份差事,他被要求每天在一栋大楼里抄写《大英百科全书》四个小时,一周就能领到四英镑作为报酬。
然而,这件事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在某一天,他像往常一样来到办公楼,但是门关着而且上了锁,在门的嵌板上用钉子钉着一张方形小卡片,上面这样写着: “红发会已经解散,此启。一八九○年十月九日。”
这件事的滑稽和反常成功地吸引了福尔摩斯的注意,当他开始着手调查这个案子时,却根据这个离奇荒谬的故事顺藤摸瓜,发现了试图转移伦敦某家大银行的巨额法国金币的大案。
通过在报纸上刊登招收红发的人并给予好处来支开守在银行附近楼层的一名可怜的红发当铺老板,刚好给了窃贼一定的时间在当铺老板的屋子中做一些手脚。正如福尔摩斯所说:“一般来说,越是稀奇的事,一旦真相大白,就越可以看出并不是那么高深莫测。那些普普通通、毫无特色的罪行才真正令人迷惑。就像平淡无奇的面孔最难辨认一样。”
越是充满着夸张和离奇的因素,作案的原因可能就越是简单平直,因此越是令人感觉充满了不可能和不可思议的情节的案件,越是有着致命的疏漏和弱点。在福尔摩斯的探案过程中,最令人感到苦恼的往往不是那些情节扑朔迷离犹如鬼魅般夸张和令人难以捉摸的案件,恰恰相反,正是那些平淡无奇甚至在逻辑上也完美无缺的事件,其内情和作案过程往往才最出乎意料。
在“红发会”这个案件中,很明显,某个富豪大发善心为某一个有着红发的却素不相识的人提供帮助是一项违反常理的行为,引诱这个红色头发的人上钩的唯一目的是让他在每天离开他的当铺四个小时。
这个红发人没有貌美的娇妻等待着人来暗度陈仓,小小的当铺里也很难有多少珍奇宝贵的东西。排除这些因素,唯一不可能的情况就变成了可能的情况。既然这个当铺本身没有特别的地方,嫌疑人是把这间当铺作为基地,为他们密谋的事提供某种掩护。随后的调查果然证实了这种并“不合理”的可能。嫌疑人在当铺的地下室中挖了一条通向某银行地下室的地道,而那里恰好储存着两千枚还在纸包中的法国金币。
当我们把所有可能的、合理的原因都排除后,不论剩下的理由有多么不同寻常或荒谬,都一定能够解释我们的问题。
福尔摩斯似乎对这种充满滑稽和不合理情况的案件格外有兴趣。在《身份案》中,一个温柔善良、开朗美丽的大家闺秀萨瑟兰小姐突然遗失了自己想要托付终身的情人。这个有些近视、继承不少遗产的富家千金在酒会中认识了一位对她着迷的男性,随后两人订了婚,但是这个未婚夫却在两人的婚礼上离奇消失了!
不仅如此,萨瑟兰小姐甚至并不了解她的未婚夫究竟住在哪里,在什么地方工作。此外,在两人的接触中,她的意中人如她所说:“他宁可在晚上散步,也不愿在白天散步,因为他说他很不愿意受人注意。他举止文雅,态度悠闲,说起话来含含糊糊、细声细气。他对衣着总是很讲究,十分整洁素雅,但是他的视力不好,同我一样,所以戴上浅色眼镜,遮挡炫目的亮光。”
直到此时,未婚夫的离开仍然令人费解,没有具体住址和工作的他即便是依靠福尔摩斯也很难从茫茫人海中找到。就在这一切看起来已经成为一盘死得不能再死的僵局时,当萨瑟兰小姐讲明自己的家中还有母亲和年轻的继父时,“不可能”的可能性终于浮出了水面。
“我现在还不能全部明了你的推理步骤,”福尔摩斯说,“唔,显然第一步应该想到的是:这个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奇怪行为必定是有所企图的,同样清楚的是,我们看到唯一能够从这事件中真正得到好处的人只有这个继父。
“然后看这个事实:她的继父和未婚夫从来没有在一起过,而总是当一个人不在时另一个人出现。这是很有启发性的。墨镜和奇异的说话声,跟毛蓬蓬的络腮胡子一样都暗示着伪装。这些也是有启发性的。他用打字来签名,由此可以推想她是如此熟悉他的笔迹以至于哪怕看到一点最小的笔迹她也认得出是他写的字。这个奇怪的做法更加深了我的怀疑。你看,所有这些孤立的事实和许多细节凑在一起,都指向同一个方向。”
年轻的继父为了继续霸占继女继承的遗产而设局诱骗继女,希望用这场虚假的爱情拖住继女,让她去追寻和等待一个由他亲手制造出来的泡影。
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未婚夫身上写满了谜团,而他在婚礼上的不告而别又显得如此怪异,这种无法解释明白的情况,需要运用一些逆向思维来进行分析。当我们从结果来推导原因时就不难像福尔摩斯一样发现,未婚夫的离去事件中的唯一受益人只有萨瑟兰小姐的继父和原生家庭。
当我们从这个点出发再分析案情的时候,就会发现足够的线索和理由能够支持我们的推论,一切蛛丝马迹混杂在一起,渐渐织就出事情的真相。
因此,当一切符合逻辑的可能性都被无情地推翻之后,我们不妨运用逆向思维,从结果推导原因,当我们转换了自己的思维方式之后,就能够跳脱出被编织好的逻辑,从而发现一些之前可能忽略掉的人或事。
这个世界不会存在完美的犯罪,当一件事情中的可能性都被一一排除之后,不论剩下的可能性多么荒谬,都一定有其合理性。
医生看病的启示
大多数人应该了解医生给人看病的流程。他们会先观察病人的身体情况和精神面貌,然后向病人询问近期的身体状况,得到来自病人的反馈。在这之后,他们还会通过对病人感到不舒服的身体部位进行检查来辨别病人是否生病,以及病症的情况。
在这整个过程中,医生正是通过观察情况、检查身体、倾听病人自述来逐渐分析和排除同样的病征下真正的病灶是什么,从而推导出致病的真正因素。
首先,要对病人的情况有着具体的了解;其次,医生会根据病人的病症情况来分析他患病的原因可能是什么;最后,通过对更具体部位的检查或血液分析等排除掉可能无关的因素。
破案的过程其实和医生看病一样,也有着相似的过程和逻辑思考方式。在面对一件有待解决的案件时,首先要考虑的是案件的整体情况,如案件的地点、案件的受害人、案发现场的全部细节,这些案件的基本情况是破案过程中最基本、最需要知道的因素。
其次,就是对案件其他情况的调查和分析。这就像医生对病人进行病情的检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分析所有可能导致案件发生的因素,分析所有可能作案的人选以及他们的各项不在场证明或作案动机,将案件可能牵扯的全部人选和因素都放进调查分析的对象之中,以便更好地理解案情。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将案件中的疑点和漏洞通过主动出击的调查一一击破。将所有可能存在的疑点都解决掉,尽量还原出案件发生时的真相。
排除所有其他可能犯案的嫌疑人员和调查中预设的犯罪情况与犯罪可能性之后,剩下的那个无法被证实和解释为无罪的原因就是唯一的案件真相。
在《吸血鬼案》中,福尔摩斯和华生来到弗格森先生家中破解关于女主人弗格森太太“吸”自己亲生婴儿的血的事件。吸血鬼的说法自然是荒谬的,那么福尔摩斯他们需要继续寻找其他合理的因素。
在弗格森家中,家庭关系极为简单,只有他们一家人和几个仆人与管家。在调查中,福尔摩斯得知大家都认为女主人平日一直对孩子们疼爱有加。在这个家中唯一对小婴儿心怀不满的可能只有婴儿同父异母的哥哥。
在了解了所有的情况之后,福尔摩斯就开始观察这个有着作案动机的哥哥,在了解了哥哥对弟弟的非常浓烈的恨意之后,就只剩下作案的方式还不知道。将这个因素同弗格森太太“吸血”的过程联系起来,就能够推理出她其实是在通过这种方式解救自己的孩子。那么哥哥一定就是通过向异母弟弟注射毒素来实现自己的犯罪。
虽然这件事从表面上看,只是一个略显癫狂的母亲突然作祟吸吮自己孩子的血,但是福尔摩斯通过调查,却从这个结果逐渐推导出了实施犯罪的全过程。
只要是病症,就一定有可以寻找到的病因。在案件中亦复如是。在案件中出现的各种情况都需要我们像分析病症一样进行多方位比较和判断。
在大多数时候,案件的原因会像复杂的病因一样,我们一时之间难以冲破案件表面呈现的情况直接找到真实的原因。但是病灶与病征和案件现场的证据与线索一样,都是固定不变的事实。根据线索还原案件的过程就像医生根据病征来分析病灶的位置一样,都是一种再基本不过的推理方式。
因此,当案件发生之后,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因为一时的阻力和困扰就轻易放弃对案件的分析。完美犯罪绝不存在,而一旦犯下罪行,就一定会有能够证明并捉住凶手的证据存在。
第二节 不可能案件案例分析
消失的茶具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周末,艾伦穿着羽绒服、戴着一条毛线织成的围巾去看望朋友安吉拉。安吉拉很开心,拿出一套祖传的古代茶具来招待艾伦。艾伦对这套茶具非常感兴趣,安吉拉说:“这套茶具是我爷爷的爷爷留下的,据说是中国宋朝的,非常珍贵,你尝尝用这个泡出的茶多香。”
“这个很值钱吧?你为什么不卖了它呢?”艾伦问道。
“这是无价之宝,卖了多可惜,以后会越来越值钱的。”安吉拉答道。
艾伦仔细观察着这套茶具,满眼都是渴望之色。看了一会儿后,艾伦对安吉拉说:“外面下雪了,我们在家做点饭吃吧,我做一个拿手菜,你也做几个拿手菜。”后来艾伦和安吉拉分别在厨房做饭,艾伦做饭时,安吉拉在客厅看电视,安吉拉做饭时,艾伦在客厅看电视,偶尔还和安吉拉聊上几句。饭桌上,艾伦和安吉拉每人都喝了点红酒。饭后,安吉拉送艾伦出了门。
第二天,安吉拉要泡茶时发现那套珍贵的茶具不见了,于是赶紧报了警。警员安德鲁负责这个案件。他问清了情况,又在现场勘查一番后,安德鲁把艾伦抓了起来。安吉拉很惊奇,问安德鲁是不是抓错人了,因为艾伦走的时候,手上和身上根本不可能藏着那套茶具,而且当时她一直和自己在一起,也不可能把茶具偷运到外面,自己这里是七楼,她也不可能把茶具从窗户扔出去啊,怎么可能是她偷的呢?
案例分析
安德鲁解释道,自己肯定没有抓错人。因为在这之前,茶具都还在,从艾伦走后,安吉拉这里也没有别人来过,这点从屋里的脚印和留存的指纹就可以肯定。既然没有人来过,那么茶具怎么会消失呢?肯定是被人拿走的,而那个人就是艾伦。
虽然艾伦没有离开屋子,在安吉拉做饭时,安吉拉能听到艾伦说话,但是她看不见艾伦到底在做什么。走的时候安吉拉可以肯定艾伦没有拿茶具,那么能拿走茶具的那段时间肯定就是安吉拉做饭的那段时间。
人在屋里,茶具却被拿走,又不能直接扔下去,那么艾伦用什么办法把茶具偷偷弄下去呢?安德鲁问安吉拉:“艾伦走的时候,还戴着那条红色的围巾吗?”“没有,我记得当时她手里只拿了手套,围巾却不见了。”
后来,安德鲁在楼下的窗户底下发现了还没被大雪覆盖全的脚印,大小与艾伦的一样。在证据面前,艾伦交代了自己作案的过程,因为她太喜欢这组茶具了,所以在安吉拉做饭时,艾伦把自己的围巾拆了,然后用毛线把一个个茶具从窗户那里吊了下去,在她离开时再取走。
消失的赎金
之前一直不富裕的乔治突然继承了一大笔遗产,除了1000万美元的现金,还有一栋别墅。不过,还没高兴几天,他的儿子就被人绑架了。绑匪在电话中索要1000万美元赎金,并且威胁乔治如果不在当晚12点前把赎金放在郊外A山上的某个地方,就把他的儿子撕票。
为了保住儿子的性命,乔治按照绑匪的要求开始准备钱,但是他的朋友却不同意乔治的做法,觉得绑匪大多会言而无信,拿到赎金也不一定能保证孩子的安全,所以让乔治报警。乔治让朋友千万不要报警,说他自己会处理好的,但是乔治的朋友还是偷偷报警了。
当警察出现在乔治家里时,乔治很吃惊,也很生气,怪朋友不该多事。但是既然警察都来了,他只能按照警察的安排行动。警察说为了保证人质的安全,让乔治不要打草惊蛇,按照绑匪的要求去做,把钱放在绑匪指定的地方。他们会在四周布上警察,等绑匪来取钱时,他们会抓住绑匪。
夜里11点多,乔治来到A山,在绑匪指定的地方挖了一个深坑,连包一起把1000万美元赎金放了进去,然后就回家了,警察则埋伏在A山。只是这一等,天都亮了绑匪也没来,等到中午绑匪也没出现,乔治的儿子却安全回到了家。因为绑匪在绑架时给乔治的儿子戴上了头套,所以乔治的儿子并没有看到绑匪,也没能给警察提供什么有用的信息。不过乔治儿子说绑匪对他很好,给的食物都是自己爱吃的。
警察挖开装钱的深坑,吃惊地发现,1000万美元居然不见了,坑里只剩下一个空包。警察很奇怪,他们一直埋伏在A山,根本就没看到任何一个人接近过这个地方,难道美元自己长腿溜掉了?周围也没有地道,绑匪也不可能从地道出来把钱取走,那绑匪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
案例分析
警长开始梳理整个案件,看看有什么线索被忽略了。
1.从一开始就是乔治在和绑匪电话沟通,所有有关绑匪的信息都来自乔治,自从警察介入后,绑匪就再也没打过电话。乔治一点也不想报警,并且孩子被绑架了他也没有像其他父母那样焦急和担心,反而冷静得可怕,这有点不合常理。虽然乔治表面上看是受害人,但是不能排除他“贼喊捉贼”的可能。
2.赎金不可能自己凭空消失,要不就是被人取走,要不就是根本没放在坑里,从乔治开始挖坑埋赎金开始,警察已经在旁边监控,赎金附近除了乔治根本没有人来过,所以赎金不可能是被人取走的,那么赎金消失的原因肯定出在乔治身上。
3.警察亲眼看到乔治把赎金放到包里,又看到走的时候乔治是没带赎金的,这说明赎金确实被留在坑里了,那么赎金肯定被乔治藏了起来。除了那个洞,乔治也没去过哪里,所以赎金应该还在那个洞里。
4.乔治儿子说绑匪戴着头套,给他的食物都是他平时喜欢的,如非巧合,就一定是对他熟悉的人作案。
根据上面的分析,警长重新回到埋藏赎金的深坑,在警察诧异的目光下,重新开始挖掘。又往下挖了两米,终于挖出了1000万美元的赎金。
原来乔治继承遗产后,很多朋友和亲人纷纷前来借钱,这让乔治很苦恼。于是他瞒着所有人,自导自演了这个绑架案。只是没想到自己的朋友居然报了警,如果没有警方介入,乔治的计划还是很完美的。
警方介入后,乔治不得不将计划进行下去。他在放钱时,先把1000万美元放入深坑的最下面,然后填上厚厚的一层土,接着把空包放在上面,再填一层土。这样当儿子安全回家,警察挖到空包后,会以为绑匪已经取走了钱,进而放弃追查。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个把戏没有把警察骗住,最终警察还是识破了他的计划。
不可能的毒*案
2月14日早晨,艾米的叔叔大卫来看艾米,这两天只有艾米一个人在家,艾米的妈妈出门了。大卫敲了几分钟也没人来开门,并且怎么呼喊也听不见艾米的回答,大卫感觉不对劲儿,就报了警。警察来后,利用工具把门打开,看见光亮的地板上散落着几块饼干,一个彩印的马口铁饼干罐倾倒在桌子边。餐桌前,穿着花睡袍的艾米卧倒在地上,双目紧闭,脸色青灰,已经死亡一段时间了。
后来经过法医鉴定,艾米死于氰化钾中毒,死亡时间是2月14日早晨7点到8点之间。根据通常的作案手法,毒药通常会混在死者的饮食中。但是警方对她的点心、牙刷、牙膏、杯子、毛巾等生活用品逐一化验后并没有发现氰化钾的成分。难道氰化钾只是混在饼干中,恰好被死者吃下去了吗?
如果艾米是自*,那么用来存放毒药的容器又去哪儿了呢?现场并没有任何毒药的包装;饼*包装完好无损,没有任何针孔,饼*生产车间也没有动手脚的机会。叫来艾米的母亲后,也证实了艾米不会自*。
艾米的死很可能是他*,但是现场的地板上除了艾米的脚印没有其他人的,也没有任何擦拭过的痕迹。到底是谁要*死艾米,又是为什么呢?
经过调查,那个罐装的饼干是艾米2月12日上午自己买的,但是死亡那天吃的饼干,却是同一品牌盒装的饼干,只是盒子被拆开,空盒被扔掉了,饼干被放到了罐装盒中。
警察找不到毒死艾米的毒药来源,只能从案犯的角度来思考,把有条件下毒的所有对象分为三类:一是艾米生前交往的同学、朋友;二是包括艾米妈妈在内的亲属;三是艾米家的邻居。然后对这些对象一一进行筛选。
在调查中发现,艾米的朋友安伯反映2月12日晚上,他们一共七个人一起出去玩,大家都带了些零食、小吃,当时艾米带的就是两罐饼干,第一罐吃完了,第二罐还剩下几块,还是安伯给装好让艾米带回去的。经过周密排查,警察排除了艾米同学、朋友投毒的可能性。
虽然没有发现艾米与她母亲有什么矛盾,但是出于职业习惯,警察对谋*案件调查时,都不会忘记对死者亲属进行一番调查。
案例分析
引起艾米中毒的饼干是2月12日上午艾米自己买的,晚上她和朋友一起打开吃了也没事,剩下的小半罐饼干被艾米带走了。那么下毒的时间就只有2月12日晚上艾米与朋友分开后,到2月13日早上6点半之前(因为艾米的闹钟定的是6点半)。下毒的人应该是在艾米睡觉时,悄悄潜入她的住所,偷偷下完毒后再溜走的。
要完成这样的动作,需要持有艾米家的钥匙。具备这个条件的人有两个:一个是艾米的母亲,还有一个就是正在追求艾米母亲的桑尼。于是警察对他们二人是否有作案条件进行调查,发现案发时二人在外地旅游。警察前往二人旅游的地方走访,发现二人是在2月12日白天登记入住,到2月14日才匆匆离开。后来又进一步走访发现,艾米的母亲在2月12日晚上并没有住在那里,而是2月13日早晨7点多匆匆赶回的。
原来2月12日晚上,艾米与朋友们分开把饼干放在家里后,另外一个朋友又来找她出去玩,于是她玩到快12点才回家。这期间,正好艾米的母亲从外地赶回来,拿着钥匙开了门,在女儿拿回来的那盒饼干里下好毒后,又悄悄回到旅游的地方。2月13日早晨,艾米吃了马口铁罐装的饼干,所以没事,并且顺手把前一天晚上拿回来的且已经被母亲下毒的盒装饼干装到了马口铁饼干罐中,出门顺手扔掉了空盒子。2月14日早晨,吃到有毒的饼干后,艾米才毒发身亡。
没有人能想到亲生母亲会毒*与自己相依为命的女儿,因为艾米的母亲觉得艾米与桑尼有奸情,认为女儿和自己抢情人,为了保证自己的位置不受影响,于是狠心毒*了女儿。
钱去哪儿了
警察得到一个可靠信息,一个人准备携带巨款去资助恐怖组织,他将搭乘飞机过去。于是警察赶到机场,并且在该人所在的休息室里制造了一次事故,然后趁机检查该人的行李。结果让他们失望的是,这位“乘客”的行李非常正常,除了证件就是几件衣服、几封信,还有几件日常用品,根本没有发现现金。
但是这个消息非常可靠,并且通过银行监控系统也发现他从账户中支走了500万美元,这笔钱很可能就是他用来支持境外恐怖活动的。警长非常纳闷,警察已经将所有监控到的该嫌疑人的海外账户都冻结了,他不可能没有做好充足的资金准备就出境啊。既然他已经下定决心离开,那么他肯定在资金方面已经做好了安排。但是行李箱里又没有发现这笔钱,他的钱去了哪里呢?
案例分析
警长重新分析了本案,既然资金肯定被嫌疑人随身携带,嫌疑人的身上又确认没有,那么钱肯定在行李箱里。警长又排除了钱藏在行李箱箱体内及行李箱夹层的可能性,剩下的只能从行李箱里的东西着手。
现金只是金钱的一种表现形式,金钱还有很多其他的表现形式,在排除衣服、证件及其他日常用品后,警长把目光放到了那几封信上。邮票?的确,贴在表面上的那几张邮票也是极其普通的邮票,不过警长通过技巧取下上面的几张普通邮票后,发现下面还有几张邮票,经过鉴定,下面的这几张邮票可是非常珍贵的邮票,加起来价值差不多有500万美元了。
虽然嫌疑人想到的办法很完美,但是谁让他遇到了经验丰富的警长了呢?警长通过一个一个地排除,最终找到了藏钱之处。
空白的欠条
罗杰的好朋友麦迪逊最近投资了一项风险很高的理财产品,没想到项目的投资人携款潜逃,麦迪逊被逼无奈只能将房产抵押出去。
罗杰听说了麦迪逊的困境,决定帮助一下自己多年的同窗兼好友。罗杰从银行取出十万美元,希望能够帮助麦迪逊渡过难关。麦迪逊在接受了罗杰的借款之后,十分认真地向他表示了感谢,并且当即为罗杰写好了欠条。
一转眼三年过去了,罗杰准备重新修缮一下自己的房子,想找麦迪逊要回之前借给他的钱。当罗杰从家中翻箱倒柜找出夹有欠条的账本时,眼前的一幕令他惊呆了,那张欠条上居然一片空白!
罗杰在账本中翻来覆去仔细寻找,也没有发现任何其他的痕迹,直到这时罗杰才不得不承认或许自己不小心弄丢了欠条吧。
他寄希望于麦迪逊能够本着良心还给他欠款,可是没想到当他来到麦迪逊的办公室之后,对方居然翻脸不认人,拒不承认自己曾经接受过罗杰的帮助。罗杰非常气愤,但是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来控诉拒不认账的麦迪逊。
万般无奈之下,罗杰花了几千美元聘用私家侦探对麦迪逊进行调查。侦探在知道罗杰和麦迪逊之间发生的事之后,向罗杰要去了麦迪逊留给他的欠条,两天之后,侦探一脸兴奋地告诉罗杰,他的十万美元能够要回来了。
案例分析
侦探在用各种化学物质检测了这个欠条之后,终于发现了麦迪逊的诡计。
原来麦迪逊为了骗取罗杰的十万美元,利用淀粉和碘剂进行化学反应,制成了一种和墨水相似的颜色,然后用笔蘸取这种“墨水”写下欠条。这种颜色只要几天之后就会完全消失。因此,欠条就变成了空白的。
侦探在选取了正确的溶液之后,终于将欠条还原出来,罗杰也就能够向法院控诉麦迪逊的行为了。
消失的凶器
罗恩在经营自己的工厂时,突然遭遇了一场非常严重的事故。虽然能够勉强支付受伤职工的赔款,但此事还是令他元气大伤,工厂也面临着*的危险。
罗恩的心情非常不好,他被心理医生鉴定为患有中度抑郁。于是,罗恩去了郊区一处比较偏僻但是环境优美的疗养院休养。
罗恩已经不止一次想过要自*,但是如果自己死掉了,妻子和女儿的生活让他不放心。这时,他想到自己早年买过人身保险,如果能够将自*伪装成他*,就能够为妻子和女儿留下一笔丰厚的保险金。
但是,究竟该如何实施,罗恩思考了很久。最后,他还是成功地自*了。
警方发现罗恩时,他倒在一个农场的羊圈附近,头部中了一枪。在驱赶了羊群之后,警方发现*害罗恩的枪就在羊圈之中,但是枪身沾满了羊的口水,很难从中找到其他线索。保险公司也没有发现罗恩的漏洞,最后赔付给罗恩的妻女一笔不菲的赔偿金。
那么,罗恩究竟如何在自*时让凶器从他的身边消失了呢?
案例分析
罗恩为了谋划这个骗局,想得十分周全。首先,他在疗养院附近挑选了一个农场,在买下农场之后自己打理这个羊群,并且平时就在枪身上涂抹一些让羊感兴趣的精饲料,训练羊群对枪产生兴趣。
罗恩在准备自*的前两天没有给羊群喂食,之后他用稻草搓成一根绳索拴在枪上,然后将绳索的一头扔到羊圈之中,在这之后快速地开枪。
于是,羊群在抢夺稻草的时候就将手枪从罗恩身边拽到了羊圈之中。这样就构成了他被人*害之后,凶器被扔到羊圈中的假象。
不存在的新郎
劳伦斯和贝拉在半个月前相识,之后闪电般地举行了婚礼。虽然贝拉的朋友们都不是特别支持这件婚事,但是由于贝拉十分坚持,大家也就只能祝福贝拉了。
这对新人决定坐游轮去度蜜月,劳伦斯为此跑前跑后做了充分的准备,贝拉觉得被照顾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登船的时候,人流量非常大。当他们登上游轮之后,两个水手赶过来亲切地接待了贝拉。劳伦斯带领贝拉很快从人群中解脱出来,一路直接走到了他们订好的客房。
666号客房的风景非常好,向窗外望去,能够把岸上的风光一览无余。
劳伦斯对贝拉说:“亲爱的,游轮下一次停靠是在五天后,你有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需要我放到船内的保险区呢?”
贝拉微笑着对劳伦斯说:“除你之外,就只有我拿出来准备靠岸后消费的1万美元和一些首饰了。”说着,贝拉就将装有现金和首饰的小提包递给了劳伦斯。
贝拉感觉有点累便躺在床上睡了,当她醒过来时已经是下午5点。此时,她才意识到自己的丈夫劳伦斯一直没有回来。她出门找其他船员求助,却在回房间的时候发现自己找不到路了。因为她回到六层之后怎么都找不到自己的房间。
她随手拉过一个服务生问:“你好,我迷路了,你能告诉我666号房间在哪里吗?”
服务生端着红酒一脸困惑地说:“对不起,女士,我们的游轮没有666号房间。你确定自己没有记错房间号吗?”
当她来到服务台调取登船记录时,却发现劳伦斯只写了她的姓名,并且用的还是出嫁前旧姓。房间号也不是666,而是636。
她回到客房发现自己的行李全都在636号房间内,不得不说这令她十分震惊。贝拉不肯就此放弃,她找到了船长以及那两个之前在登船时迎接自己的海员。然而,两个海员十分肯定地表示,当时他们只迎接了她一位乘客。其他的什么都不清楚。
贝拉的遭遇很快在游轮上传开了。在这之后,一位侦探听说了这个消息,主动帮助贝拉找消失的新郎。当天晚上,贝拉差点被人推到海里。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侦探顺藤摸瓜,终于找到了劳伦斯。
案例分析
劳伦斯其实是一个婚姻诈骗师,他在游轮经过的港口和城市中随机挑选女性进行追求并闪婚,然后在游轮将要离港之前同自己的“妻子”一起登上游轮,骗取她们的财产后将她们推进海中毁尸灭迹。
但这要求劳伦斯对游轮的具体情况十分熟悉,因此,他应该是船上的一名船员。这样在和每一任“新婚妻子”上船之后,就能把她们玩弄于自己的股掌之上。所以他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替换房间号,将行李换到其他房间,然后把她们推下海。
侦探在想到了劳伦斯的身份之后,要求船长提供船员名单,终于捉住了这个狡猾狠毒的劳伦斯。
雪夜自*事件
一名男子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晚来到警局,称自己遇见了自*事件,想要报案。当警方跟随这名男子来到不远处的一个露天停车场时,发现一辆已经被砸破车窗的越野车上有一个女子正趴在方向盘上。男子自称特万,他说自己是在无意中发现了这辆在停车场中一直没有熄火的车,他靠近后发现有一名女子正伏在驾驶席上,他试图叫醒这个女子,却没有得到回应。当他看到排气管伸进了驾驶席内才意识到事情不妙。
他立刻用石头打破窗户,将发动机停下。但他发现女子已经死了,于是他立刻跑到警局报案。
特万对警方描述了自己遭遇的事件,警察则仔细地观察着车内外的情境。车身上覆盖着厚厚的积雪,法医检查之后确认女子的死亡时间至少在两小时以上。
面对这个看似无懈可击的密室自*案,警长却似乎嗅到了一丝反常。他捏了捏下巴,看着洋洋洒洒纷纷而下的大雪,一时之间陷入沉思。
究竟是哪里不太对?
这时,一起出现场的新来的警察将一杯热可可递给了警长。天上飘落的雪花还在杯口上方的时候, 就被热气化掉了。警长这时扭头回来看案发现场,终于明白了。他一口气喝掉热可可,将特万抓捕了。
案例分析
警长一开始也对这种情况一筹莫展,但是当他看到可可的热气将雪花融化掉时,他终于发现了事件中反常的地方。
如果如特万所说,在他发现女子之前该车的发动机一直是工作的状态,那么车盖上方积聚的热量会将这两个小时里落下的雪融化成水。但在现场警方发现的却是落满厚厚积雪的车盖,这就证明在这之前发动机并未工作。
所以真实的情况应该是特万将女子*死后,将尸体转移到车内,之后伪装成用尾气自*的样子,再跑去警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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