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合力守护“少年的你”
检察机关能动履职
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6万人,全国共建成“一站式”办案区1622个;
针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问题,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共计3668件,防控学生欺凌机制建设问题33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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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021年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能动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实践的部分“剪影”。
近年来,检察机关以能动履职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促进构建更为完备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有机融合,实现“1 5>6=实”的效果。
播撒“法治种子”
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一起强奸、猥亵女童案后,就此类案件暴露出的校园安全问题,于2018年10月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首个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
此后,各级检察机关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没完没了”督促落实,促进减少、防止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
最高检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并推动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把“大灰狼”挡在门外。
2021年6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与此同时,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2021年检察机关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657件,对未履行报告义务促整改、追责459件;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749万人次、解聘2900名有前科劣迹人员;从严追诉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1万人,同比上升5.7%。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持续播撒“法治种子”。
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共有3.9万名检察官在7.7万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国四级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去年12月,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出台《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强化青少年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说,随着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深入开展,法治副校长越来越凸显“实职化”,不仅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还参与校园安全建设,协助学校进行安全管理和依法治理。
推动“1 5>6=实”
有的未成年人文身,而法律并没有禁止给未成年人文身;未成年人随意出入网吧容易沾染不良习气……这些事谁来管?怎么管?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怎么办?
“司法实践中,江苏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通过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和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制止相关人员的侵权行为,推动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开展专项执法等,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俞波涛说。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六大保护”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浙江检察机关创新“嵌入式”法治教育新模式,针对文身治理问题推动出台全国首个地方行业规范,会同公安机关联合开发未成年人入住宾馆预警系统,还开发了“星海守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平台、885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平台等未检数字化应用,助力提升监督质效。
上海检察机关将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由线下延伸至在线教育培训行业,并牵头在上海市“随申办”政务平台上设立“未成年人专区”,对接“12309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开展检察监督,实现未成年人事务“一网式服务、一键式转介、一站式监督”。
重庆检察机关探索开展“一审五问两访”工作法,还建立了法治进校园同步调查机制、诉前检察建议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衔接机制,履职手段从惩治向“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体化转变,促进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家庭教育促进法今年起施行,更利于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针对监护人侵害行为,2021年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758件,同比上升47.8%;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1.9万份。
检察机关坚持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更加注重加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促进标本兼治,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其他“五大保护”不断加强,形成合力,让“1 5>6=实”。
撑起“综合保护伞”
在网络用户低龄化趋势和一些不良信息等因素的影响下,一些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信息等犯罪案件中也有青少年参与。
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3555人,同比上升21.2%。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副厅长陈晓说,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罪行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在依法从轻处理的同时,对他们进行针对性的帮教,帮助他们尽快重新回归社会。
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万人,占结案未成年人总数的29.7%;起诉较严重犯罪未成年人3.5万人,同比上升6%,依法惩治也是一种保护。
实践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往往与其民事、行政权益和公共利益得不到保障关系密切。
为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探索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集中办理,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自2017年12月,最高检印发通知,在13个省(市)部署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至2021年,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说,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融合发展的价值和优势进一步凸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线索来源更广泛,其次是调查取证更便捷。
“第三个优势是促进治理更到位。以刑事案件为依托,公益诉讼接续多维保护,有助于更好践行诉源和溯源治理理念,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那艳芳说,检察机关通过办案为各职能部门搭建平台,促进公益受损问题综合治理、系统解决。
法治课后,“大灰狼”落网
“检察官姐姐,我要举报!”2021年4月的一天,江西省某县检察院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上完课,像往常一样和同学们道别时,有一名学生走上讲台说。
经调查核实,2021年11月,该县检察院对校园“大灰狼”方某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并提出从业禁止的建议。
同年12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依法判处方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禁止方某从事与教育相关的职业。
必须把“大灰狼”挡在校门之外!为限制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担任学校教职员工或从事校外培训工作,有效遏制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2022年3月,江西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教育厅会签《关于开展学校教职员工及校外培训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学校教职员工及校外培训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明确查询对象、内容、时间和实施步骤等具体要求。
根据安排,此次查询以全覆盖为目标,对象不仅包括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已办证校外培训机构等)的教职员工,也覆盖校内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临聘人员、医务人员、保安、门卫、保洁员、工勤人员等。
据了解,首次全面查询工作将于2022年6月31日前完成,7月20日前完成认定和处理,此后全省各地每年开展一次全面查询,并于8月底完成集中查询,对拟录用教职员工或从业人员进行实时查询。
为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江西检察机关还持续深化“百院千人万里行”普法活动,常态化推进“送法进校园”。2021年以来,江西省共有2046名检察人员担任3399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其中1356名检察人员担任1901所乡村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共走进6031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7891次,为115万余名师生及家长进行普法宣传,组织座谈1748次,举办家长课堂254次、教师课堂201次,组织1.4万余名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开展线上普法451次,将法治“种子”播撒进孩子们的心田。
值得一提的是,抚州市乐安县检察院“刘莹姐姐工作室”创新组建由网格员、妇女主任、青年团干、青年教师等共3000余人组成的法治宣讲志愿团队,一年内走遍该县181所学校,在当地营造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广受欢迎。
安徽检察强化
预防干预压实监护责任
建起“安全网”
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的小豪(化名)曾是一名“网瘾少年”,有多次偷窃等不良表现,但最近几个月来,他的人生开始一步步发生蜕变。
转折发生在一起盗窃案件办理期间,繁昌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留意到涉案的小豪是一名未成年人,经调查发现其监护人在监管教育方面存在监管缺失、教养不当、关爱缺乏等问题,导致其性格孤僻、沉迷网络,最终走上歧途。
为帮助他重回正轨,办案人员不仅向小豪的父母送达督促监护令,责令履行监护职责,还请来专业义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升他们对小豪的教育引导能力。
这起“网瘾少年变形记”是安徽检察机关开展加强督促监护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工作以来的一个缩影。
由于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给其身心、学业、安全等方面带来危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严重困扰,2021年以来,安徽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工作部门立足案件办理、依托未检职能,采取督促监护、参与综治等手段,多管齐下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安徽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检察机关强化预防工作,注重营造思想环境,采用广播、现场宣讲、网络直播录播等方式,结合检察开放日、宪法日等特殊节点,大力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并通过实地走访、提前介入案件、开展家教指导会、制发“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家庭和学校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在案件办理、联合执法以及专项活动中发现的相关职能部门怠于履职的现象,持续强化履职监督,关注沉迷网络等现象,邀请心理老师为未成年人及家长集中授课,着力加强家庭监督的作用,对履职不力的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或制发督促监护令,压实监护责任。
石台县检察院未检办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参与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的案件中,对两名未成年人采取拆案处理的方式,由未检检察官单独办理,并联合公安机关细致开展了社会调查,发现两名未成年人均因父母疏于管教,受他人诱惑参与犯罪。
为此,该院通过开展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在决定对两名未成年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同时,也对两人的父母进行了亲职教育,并制发督促监护令,要求他们强化监督能力,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两名涉案未成年人,提高监护效果,预防涉案未成年人再次参与网络犯罪。
石台县检察院没有止于就案办案。为取得长效实效,该院还与团县委联合组织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座谈会,邀请公安、教体、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单位参加,共商建立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协作机制,会后共同会签了《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实施办法》,防止未成年人受到网络犯罪侵害,确保未成年人上网安全。
据统计,2021年以来,安徽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相关宣传教育491次,指导家庭、学校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259次,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教育60次,对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122次,制发督促监护令89份,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1份,以实际行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屏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加强督促监护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目前已被纳入安徽省检察院第三批“检察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合力共筑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网”。
(法治日报 作者:张昊 黄辉 刘荣松 范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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