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得私自下凡;
2.不得秽乱淫邪;
3.不得毁坏公物;
4.不得与凡人通婚,异类不得通婚;
5.不得偷盗侵占;
6.不得不循尊卑,有失礼仪;
7.不得妄称尊位;
8.不得冒名毁名;
9.不得欺瞒下情;
10.不得不服管教,不听宣调;
11.不得妄受供奉,妄兴祸福;
12.不得妄测天恩,泄露天机;
13.不得攀比显弄,争强好胜;
14.不得妄自离职,不司本位;
15.赏善罚恶,不徇私情;
16.不得欺诈,轻罔天道;
17.天道无情,不得好恶喜怒无常;
18.不得妄变形影,侵害生民;
19.不得拒逆法官,抗拒法条;
20.众神和睦,不得相害。
天规一:天庭神人不得私自与凡人婚恋嫁娶。
天规二:天庭神人不得私自于凡间显露神相。
天规三:天庭神人不得私自施法愚弄世间人。
天规四:天庭神人不得私自脱离神位游三界。
天规五:天庭神人不得私自对宗亲施舍恩惠。
天规六:天庭神人不能袒护罪孽深重之凡人。
天规七:天庭神人不能结交忤逆背道之奸邪。
天规八:天庭神人不能领受恶人敬奉之香火。
天规九:天庭神人不能扰乱凡尘俗世之变迁。
天规十:天庭神人不能任职天庭以外之神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