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成为生态农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合法诚信经营。主体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主体,登记注册5年以上。生产经营边界清晰,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证明文件齐全。无不良信用、严重违法记录,近5年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或生态环境破坏事件。
(二)生态基础良好。农场主有较高的参与生态农业建设的积极性,农场土壤质量符合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产业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清晰,循环链条顺畅,主体农产品质量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近3年来承担过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的优先考虑。
(三)产业初具规模。主体土地集中连片,面积不小于30亩。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即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上。拥有自主品牌,初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追溯系统。
(四)地方重视支持。地方政府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重视生态农业发展,
一、养殖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
单位还需要:
1、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