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不要驾照、不用上牌、不需年检,不摇号、不限购、不限行,只管踩油门就能到处走……这就是城市中迅速增加的四轮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的现实情况。
2018年11月1日,《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北京市数以百万辆的电动自行车进入规范化管理进程之中,相关部门设置超标车辆过渡期、开展路面集中整顿、查处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一定成效。
然而记者日前走访发现,因供需两旺且尚缺乏明确的管控措施,老年代步车却越造越大、越跑越快,问题突出、乱象频发,给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峻挑战的同时影响社会公平。
前后排共用安全带,“大大方方”闯红灯
外观酷似小型两厢汽车,悬挂的车牌却往往只写了“老年代步车”或“新能源代步车”几个字和一行电话号码……记者发现,不论在大街小巷,还是居民小区,都有老年代步车的身影。“一些老年代步车与机动车混行,感觉很危险。”不少机动车驾驶员表达过相同的担忧。
在一位市民提供的行车记录仪拍摄画面中,一辆老年代步车在北京故宫北侧的景山前街上快速行驶,期间还不断变道,穿梭在机动车和公交车间。
这位市民表示,工作日早晚高峰期,他多次在城区主干道上见到老年代步车无视交通法规,有的明显超载,有的“大大方方”闯红灯。
个别老年代步车驾驶者因过激行为受到法律制裁。今年5月,一名40岁男子驾驶老年代步车,在京藏高速辅路逆行并发视频炫耀,引发关注。随后,海淀公安分局对驾驶员冯某进行传唤,后冯某因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老年代步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2013年至2019年审理的道路交通案件中,随机选取300件统计后发现,涉及老年代步车的案件有40件,且老年代步车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案件比例较高,主要因为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
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法官郝卓表示,由于超标违规电动车动力性能明显高于其他非机动车,在司法实践中会被判定为机动车,从而使驾驶人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后续赔偿等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
无论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还是驾驶和乘坐者,老年代步车的风险隐患都不容小觑。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南四环外旧宫地区的一家电动车专卖店,店门前刚好停放着一辆四轮老年代步车。销售人员坦言,老年代步车不合规,所以没有摆放在店内展厅中。记者看到,这款老年代步车为四门两厢车,大小和内饰与机动车几乎无异,但前排没有安全带,竟需要和后排共用。
据介绍,这家专卖店的老年代步车在浙江生产,蓄电池电压72伏,最高时速能达到60公里,价格区间在2万元到4万元之间。相比电动自行车的“国标”(48V、25公里每小时)要求,老年代步车的电池电压和最高时速分别高出不少。不到半小时内,就有三位车主来店里咨询车辆维修等事宜。一位车主告诉记者,他买车后3个多月跑了4000多公里,期间从来没有人管。
早在2016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曾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购买和乘坐老年代步车,并对三款老年代步车进行安全性碰撞试验。
结果显示,一辆代步车内模拟驾乘人员的假人头部受伤严重,前座发生位移,导致胸部受伤;一辆代步车前置电池盒电动机结构入侵乘员舱,假人头部撞击方向盘;一辆代步车不仅没有配备安全带,碰撞过程中座椅也与车身脱离,假人直接撞击方向盘和风挡,而且前排内饰破裂产生大量碎片,可能导致实际人员大量失血。
不少居民对老年代步车的用电风险也有所担忧。家住丰台区南三环一处小区的居民刘女士反映,小区内的老年代步车车主,从十几层家中接出很长的电线给车充电。代步车有时停在一楼窗户旁,有时停在机动车车位中。“一旦发生电气线路故障就容易引发火灾。”刘女士有些担忧地说。
“出事就以机动车认定,不出事则以电动车认定”
为配合2018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2018年10月,北京市交管部门发布《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须申领临时标识,并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北京市已累计申领临时标识约230万副。
在规范化管理电动自行车过程中,交管部门针对道路违法行为持续开展路面整顿。统计显示,2019年5月至7月,北京全市处罚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共计23.9万起,平均每天违法超过2900起,其中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占有较大比例,形成一定震慑作用。今年5月,北京市启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号召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并发起安全出行倡议。
在查处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方面,2019年,北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检查相关主体4300余户次,查扣非法电动三四轮车及老年代步车108辆。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宋煜认为,北京针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化管理取得了一定效果,这种多元化、多路径的“一揽子”治理举措,应尽快应用到老年代步车的管理中。“老年代步车乱象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涉及生产、质检、销售、末端执法等多个环节,不是某一个政府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
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副秘书长杜昆志认为,因目前未明确老年代步车的违法行为和法律纠纷的责任认定,驾驶者的违法成本很低。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出事就以机动车认定,不出事则以电动车认定”的“执法标准”普遍存在,一些受访群众认为,末端执法存在难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超标违规电动车辆在路面上的肆意违法行为。
销售环节的“躲猫猫”,也对市场管理部门执法带来难度。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协作科科长孙冰告诉记者,一些销售经营主体会把老年代步车,摆放在离店面较远或较隐蔽位置,甚至放在远处的非机动车道上,这些停放的车辆经常处于“无人认领”的状态,给执法工作造成较大的困难。
记者了解到,2019年,工信部公开征集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其中汽车行业一项标准为《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完成年限为2021年。业内人士认为,国标的出台或可对老年代步车行业的合规性发展提供指导参考意见。
合法化的必要性还需论证,子女勿买来送老人
受访者指出,老年代步车乱象及因其形成的“半地下市场”,亟待引起城市管理者的重视。
在源头生产端,要尽快明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安全技术性能,建立健全低速电动车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以及相应的使用管理措施,解决低速电动车无序生产、使用问题。对于不合规的产品,严格禁止再上路,并责令违法生产企业采取召回或更换举措,引导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进行退货、更换。
同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坚决取缔和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净化市场环境。
宋煜认为,老年代步车虽然有存在的合理性,但其无序发展的状态与群众对城市实现精细化管理的需求背道而驰,需要研究论证老年代步车合法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立法的方式予以明确,并且明确各个环节的标准和管理方式,给相应的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制度的支撑,从而让老年代步车的管理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认为,在管理方式上,要从生产、销售、使用等方面全面管理,从源头把控生产问题,通过市场检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抓销售流通问题,从使用端抓上路问题,对违规上路的采取暂扣、罚没等处罚手段。“需要相关执法部门联动合作,系统性管理。”邱宝昌说,同时,也可以考虑能否生产一些安全的专门供老年人使用的代步工具,提升其标准、降低速度、加大车辆安全性等。“既要考虑老年人的‘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也要考虑到城市交通运输状况和社会安全,找到一个平衡点至关重要。”
中消协提醒,希望消费者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代步车。同时,子女不要把老年代步车当作礼物送给老人。老年人身体情况不如年轻人,反应较慢,更易受伤,看似孝顺的举动实则把父母置于危险境地。(鲁畅、阳娜、吴文诩、彭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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