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车”团伙往往通过行贿与公职人员建立关系,从而获得“放行、免罚、消违章”等一系列“庇护”,不少保车人甚至可以直接支使交警大队大队长。超载、超限、无视交通规则的大货车以此穿梭于哈市,被称为“疯狂大货车”。据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通报称,此次行动中打掉涉恶“保车”团伙6个,查处70名涉嫌犯罪社会人员和122名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哈市交警系统出现“塌方式”腐败
日常生活中,大货车“横行霸道”的情形早已屡见不鲜,我们不止一次听闻此类报道,“大货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事例同样遍布全国各地,由此所带来的社会隐患以及交通安全问题更是引起了民众的担忧。但哈市“疯狂货车”肆无忌惮地“横冲直撞”“任性超载”的深层原因,竟是由于“车警勾结”,“保车人”自认为背后有“好大一棵树”,整个交警系统成为了大货车“隐形的翅膀”,“只要钱到位,超载也能飞”,这样的现实被摆在眼前,难免让公众胆战心惊、心底生寒。
本应是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交通警察,何以会成为“疯狂货车”的保护伞?尤其当这样的腐化行为竟成为了当地心照不宣的“秘密”,还何谈政府公信力?纪委的处理通报无疑是一记响亮的“耳光”,被“打脸”的相关权力部门又该如何自处?这一连串的问号,“挑战”的不仅是公权力的底线,更是整个社会架构的基本准则。超载、超速、超限,“疯狂货车”横行于世,与交警部门“暗度陈仓”,这一波“狗血”操作,直接威胁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更深层次的公权力的滥用与腐化、政府公信力的受损,则非打掉一个“保车”团伙,便可弥补重建的。
交通警察的职业操守便是要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而透过现象直击本质,深入思考,不难发现,“保车人”与交警部门“珠联璧合”的现象背后,便是赤裸裸的“公权腐败”。作为交管部门而言,对于交通参与者出现的违法行为哪怕是丝毫的默许,都是对人民赋予手中权力的亵渎,更何况是知法犯法的包庇纵容。因此,以哈市为例,要彻底涤荡整个货运行业的“沉疴痼疾”,全面洗净“公权腐果”的残渣细末,相关执纪部门必须“重拳出击”,严肃处理,为本市及其他地区形成警示震慑作用;其次,要形成监管长效化、惩处常态化的“高压”态势,扩大群众的监督范围,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唯有在“全民参与”的舆论环境下,相关部门“反腐”工作方可健康有序地发展。
“疯狂货车”横行,背后折射出权力的“超载”,公权力任性妄为的后果,只能是“车毁人亡”、遍地狼藉。据悉,此次哈市专项行动中,虽然“收获颇丰”,但神秘的“保车人”并未就此消弭,顶风作案、望风而动的不法之徒依旧存在。如此一来,相关部门及时掌握有效线索,顺藤摸瓜、深挖深查,不再让任何一条“漏网之鱼”有机可乘,才是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毕竟,让“疯狂货车”从此消失在群众的生活之中,让民众“眼不见”则“心底安”,生命财产再无潜在威胁,才应是政府部门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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