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最后一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社保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各地社保数据不互通,必须个人去申请办理。
2.社保关系的转移、合并会影响到我们的各种权益。
将多地的社保关系转移合并到一起,可以延长社保缴费年限,还有社保账户中的余额。这不仅会影响到我们的失业金、退休金、医保、工伤待遇等等,也影响到我们在哪里退休,享受哪里的待遇。
依据相关规定:
1.在一地缴满社保满10年,社保累计缴满15年,可以在此地申请退休;
2.在多地工作,在各地均未缴费满10年,但是社保累计已满15年,在户口所在地申请退休;
3.在多地缴社保均超过10年,可任意选择退休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