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判决和未判决的看守所有很大的区别。
已判决的看守所一般用来关押已经被法院判决犯罪罪名成立的罪犯,是执行刑罚的地方。
而未判决的看守所一般用来关押还未经审判或审判未结束的犯罪嫌疑人,是保障司法正当性的地方。
这两种看守所在法律程序和管理制度上也有所不同,已判决看守所会更加重视罪犯的刑罚执行和教育改造,而未判决看守所则更注重嫌疑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看守所已判决和未判决的主要区别是法律地位和监管方式不同。
看守所是指司法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判决但未执行的罪犯等待审判、判决或执行原判的场所。其中,已判决和未判决的人员在看守所的待遇、权利和义务方面有所不同。
1. 法律地位不同:未判决的人员只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尚未被法院认定有罪,因此在法律地位上属于“无罪推定”的范畴。已判决的人员则已被法院认定有罪,因此在法律地位上不能再被认定为无罪。
2. 监管方式不同:未判决的人员处于侦查、审查、听证的流程中,监管方式以防止其逃跑和干扰案件侦查为主。已判决的人员则属于服刑阶段,监管方式以惩罚、改造和保护社会为主。
3. 待遇和权利不同:未判决的人员在保障其基本权利的前提下享有更多的自由,可以通过申请保外就医、保外就业等方式在外面进行一定范围内的活动。已判决的人员则需要遵守监管机构的规定,享有的自由相对较少。
综上所述,看守所已判决和未判决之间主要区别在于法律地位、监管方式以及待遇和权利等方面,这些差异主要是由他们的案件审理状态和阶段所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