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伏羲女娲信仰研究(三)

淮阳伏羲女娲信仰研究(三)

首页模拟经营九洲仙山红包版更新时间:2024-06-17

伏羲女娲信仰的产生与伏羲女娲神话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很难说清两者产生时间的孰先孰后,但可以肯定的是伏羲女娲信仰的生成年代,应该起始于原始社会蒙昧时期,其前身是原始信仰中的祖先崇拜,分别表现为伏羲信仰和女娲信仰,它们的形成受到特定的区域特点的影响,并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受到伏羲神话和女娲神话融合的影响,逐渐在中国大部分区域内融汇为伏羲女娲信仰,而与此同时,伏羲信仰和女娲信仰单独存在、传承的情形也很常见,这其实反映出了民间信仰所特有的很强的兼容性和地域性特点。

本章试图从伏羲女娲信仰的发展脉络、淮阳伏羲女娲信仰概况、信仰传承中各阶层发挥的作用以及儒、释、道对当地伏羲女娲信仰的影响几个方面入手,研究淮阳伏羲女娲信仰在漫长岁月的历程中,在方方面面因素的影响和作用下呈现出的区域特点,揭示其在民间形成深厚的信仰土壤的原因和生生不息的内在动力。

信仰的历史发展脉络:以形象流变为主线[1]

一般认为,神话及依附于神话而产生的信仰是人类童年期产物,其产生和流行的根本原因是当时生产力低下所致。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或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2]进入中古社会,生产力的水平虽较上古时期有所发展,但依旧很低下,故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神话、信仰产生的社会土壤。要想完全重现伏羲女娲信仰的历史发展脉络,生动、细致描述中国历史上各地区对二神的信仰情况基本不太可能,其原因在于我们进行研究的凭借一是传世的各种文献资料,即精英文化(或书面文化);二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各种相关实物(包括各种考古发掘成果),可以视为残留下来的民间传统。而传统社会里的精英文化很难客观地记载民间信仰,要么进行历史化和合理化处理,要么不屑一顾、一笔抹*;遗留下来的各种实物则又受到多种因素的限制很难系统和完整。比如吕微就曾提出:“人类学、考古学材料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补正历史学材料的阙失?也就是说,‘礼失求诸野’的方法在还原古典神话原生形态时的效度和信度如何?其限度又如何确定?”[3]因此,如何在研究中将文献资料、考古资料及田野调查成果结合起来加以充分和准确的运用,以求最大承担地廓清伏羲女娲信仰的历史发展脉络,成为笔者在本节研究中的主要任务。

美国学者皮尔士( Charles Sanders Peirce )在《传播》一文中曾指出:“直接传播某种观念的惟一手段是像( icon )”。[4]一般来说,神灵的形象往往是由最初信奉该神灵的民众(或族群)根据所观察的自然现象得来,在信仰传播中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并会随着信仰的不断发展而相应变化。神灵的形象对于信仰该神灵的信众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家中悬挂神像或在神案上摆供神塑是中国民间信仰延续至今的一个传统。因此,笔者拟以二神的形象流变为主线,充分利用各种文献资料和近年来的考古发掘成果,从先秦时期伏羲的人首蛇身、女娲的蛙形(在二氏形成对偶神之前,各自的形象在学界一直说法不一),到秦汉以降的统一成人首蛇身的交尾像,再到后世根据帝王的政治需要演化成慈眉善目的世人形象,来研究伏羲女娲信仰嬗变的历程;而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伏羲、女娲形象呈现出的一些差别,更能阐释伏羲女娲信仰在岁月的长河里,在不同区域内所呈现出的鲜活特点。

一、信仰的初始形态

(一)女娲探源

女娲这位创世大神,不仅补天,立地,息洪水,化育万物;而且抟土造人,再造世界,开创了人类文明,其功绩和光辉决定了其在我国神话中的始祖母地位。女娲之名较早见诸《楚辞·天问》和《山海经》。《楚辞·天问》中来了一句:“女娲有体,孰制匠之”,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山海经·大荒西经》对其的描述也是语焉不详。通过检索古代文献,可以看到女娲神话的角色多重转换及其中的衍生等现象,有助于我们廓清女娲初始阶段在神界的崇高地位:

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5]

传言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其体如此,谁所制匠而图之乎?[六]

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娲所以七十化也。[7]

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做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8]

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禖,因置婚姻,行媒始行明矣。[9]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溢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

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顺民生;背方州,抱圆天。……当此之时,禽兽虫蛇,无不匿其爪牙,藏其整毒,无有攫噬之心。

考其功烈,上际九天,下契黄垆;名声被后世,光辉熏万物。乘雷车,服应龙,骏青虬,援绝瑞,席罗图,络黄云,前白螭,后奔蛇,浮游逍遥,道鬼神,登九天,朝帝于灵门,宓穆休于太祖之下。然而不彰其功,不扬其声,隐真人之道,以从天地之固然。[10]

天地亦物也,故物有不足。故昔者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其阙,断螯之足以立四极。其后共工氏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折天柱,绝地维,故天倾西北,日月星辰就焉;地不满东南,故百川水潦归焉。[11]

女娲做笙簧。[12]

在以上文献中,女娲的神绩随着年代的发展逐渐增多,描述也越来越细致,从其神格上来说,主要体现为创世大神、文明大神和生育大神三个方面。而近年来的考古资料却集中显示:在初始阶段先民对女娲的信仰的立足点是其生育大神的神格。

马家窑文化:裸体人像彩陶壶(青海柳湾·新石器时代)

在女娲作为独立大神阶段,文献资料中并无关于其形象的肯定记录。所以历来学界对女娲形象的争议都持续不断。清人赵翼认为:“女娲,古帝王之圣者,古无文字,但以音呼。”[13]按照《说文》的诠释,娲从女,吴声。段注娲之古音在十七部,案上古音第十七部歌部有声,而蛙字从属支部圭声,两者可以相互通转,所以娲即蛙,女娲氏的动物象征也应当是蛙。这在系列考古资料中也得到了进一步印证:西北地区的马家窑文化是仰韶文化晚期的一个地方分支,在其中出土了很多蛙形纹陶器。在青海柳湾也采集到了一件属于马厂类型的人像彩陶壶,其腹部浑圆硕大,壶身有蛙形纹并有裸体人像。陶壶的背后也有非常醒目的蛙形纹。[14]在甘肃天水师赵村发现的马家窑类型的彩陶内发现的蛙形纹则具备很强了的写实性:“蛙首与身躯皆以圆形构图,前两肢向前划,后两肢向后蹬,蛙眼圆睁开,遨游于水(以点纹表示)中,颇富动感。[15]类似的还有陕西临潼姜寨遗址出土的仰韶文化的彩陶盆,内壁两条鱼一上一下以腹相对,旁边绘有一硕大浑圆之蛙,四肢微扬,背部斑点杂陈。[16]诸如此类的蛙纹皆表现了远古时期女娲部族的动物崇拜形象。在陕西骊山附近的农村,一个人从出生满月到结婚大礼乃至去世入殓都必不可少一件衣物,它正面绘制着以蛙为中心的图案,当地人称之为“裹肚儿”。[17]据考证,黄河中游和部分上游流域是女娲部活动的一个中心区域,而上述事例基本上都分布于这一地区或邻近地域。

马家窑文化:蛙纹彩陶钵(甘肃天水师赵村·新石器时代)

仰韶文化:鱼蛙纹彩陶盆(陕西临潼姜寨遗址·新石器时代)

中国民间的很多地方都流传着“雨不霁,祭女娲”的民谣,把女娲看作与水旱有关,能赐雨与民的神灵,这似乎也表明了女娲与蛙之间的神秘联系。另外,专门研究中国古代女神问题的美国汉学家 E .舍弗尔也从分析“娲”字本身是由限定词“女”和语音部分“呙”组成出发,解释女娲其名的语源。 E .舍弗尔认为“呙”的独立的意义是“变弯曲”,“歪斜的脸”,很明显,语音在这里没有加进补充的意义,但他又把复合词“女娲”中“娲”与同音字其中包括“蜗”作对比,“蜗”的偏旁为“虫”。这位美国汉学家援引了一系列同音或者近音字“洼”、“蛙”等等,提出女娲最初可能是水洼之神,居住在潮湿地带的湿淋淋的,全身光滑的生物,即女娲最可能是蛙女神。[18]值得一提的是,在河南省西华县历史悠久的女娲城庙会上,流传着一种古老的蛙舞,由一人装扮成青蛙的模样,在鼓点声中蹦跳来敬祀女娲。综合以上,笔者认为,女娲应该是远古时期母系氏族中一个以蛙为崇拜物的部落的女首领,其在先民意识中最初所具备的应该是蛙的形象。

除了蛙的说法以外,还有把女娲的形象看做人首蛇身、葫芦或巨大的女阴等等,而以上种种说法中,蛙、葫芦本身就具有非凡的生殖力,女阴则是生殖崇拜的一种直接形式,蛇在先民眼里则具备了神秘的再生能力,这也恰恰契合了女娲作为生育大神的特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古代先民在初始阶段信仰女娲的情况。

(二)伏羲探源

伏羲在中国神话中是一个神秘而重要的神灵,《汉书·古今人表》中称伏羲为“上上圣人”,足见他在当时的神界里地位之崇高。伏羲的异名在上古的“三皇五帝”之中是最多的,有伏羲、伏牺、疱牺、炮牺、伏戏、虑戏、虑羲、伏犧等等,如果再把太昊及别称算进去,相信无神能出其右。按照郑志明等学者的说法,这些称呼都是同音异字的记录,象征着刚刚升起的太阳,预示光明即将重现,是宇宙万物生长的起点和凭借,孕育着无尽的生命活力。[19]文献资料中最早记载伏羲的是出于战国晚期的《庄子》,《庄子》一书最好谈伏羲,所言伏羲,亦虚亦实,亦神亦人。其中关于伏羲的记载有5处:《人间世》、《大宗师》、《肤箧》、《缮性》、《田子方》。一书之中,伏羲名号有三种写法:“伏羲”、“伏犧”、“伏戏”,前后不统一,身份混乱,或人或神,在古帝王中序列不定,或在禹、舜、黄帝之后,或在其前,这说明在庄子时期,伏羲尚在传说、创造过程中,是一个不确定的、尚未定型的人物。[20]

在传世文献典籍中,关于伏羲的记载是在战国中晚期以后,春秋以前典籍未见伏羲。战国以至秦汉,时代越往后,关于伏羲的记载越详细,功业越卓勋,在古帝王世系中的地位也就越高。他的有关事迹在诸多文献中都有体现:

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做结绳而网苦,以佃以渔,盖取诸离。[21]

伏羲德洽上下,天应以鸟兽文章,地应以龟书,伏羲乃则象而作易卦。[22]

虑戏作,造六法以迎阴阳,作九九之数以合天道,而天下化之。[23]

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伏羲)因夫妇,正五行,始定人道。[24]

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25]

文武之道如伏戏。[26]

古者封泰山、禅梁父者七十二家……昔无怀氏封泰山,禅云云;虑羲封泰山,禅云云;神农封泰山,禅云云…….[27]

伏牺制以俪皮嫁娶之礼。

伏羲作瑟。伏羲造琴。

伏羲臣芒氏作罗。

芒作网。[28]

在上述文献记载中,都是围绕着伏羲的神绩而展开,伏羲在古代人眼里被视为创世大神和文明大神。

关于伏羲初始阶段的形象,虽然也存在争议,但却远没有女娲那么复杂。《列子·黄帝篇》曰:“庖牺氏蛇身、人面、牛首、虎鼻。”《路史·后纪》曰:“伏羲龙身。”《帝王世纪》曰:“蛇身人首。”从这些记载中我们知道伏羲是“人头蛇身”。这个形像与伏羲乃雷神之子的传说是一致的。《山海经·海内东经》曰:“雷泽有雷神,龙身而人头。”《淮南子·坠形篇》曰:“雷泽有神,龙身人首鼓其腹而熙。”所以笔者分析,伏羲应该是居住在雷泽附近的先民信仰的大神,以蛇(龙)为图腾的部族,其形象是人首蛇(龙)身。

从目前面世的考古成果来看,并无能佐证伏羲作为独立大神时期形象的实物。和女娲神话相比,伏羲神话一般被认为出现时间稍晚;与女娲相比,伏羲在古代受崇奉的程度也不高,并一度被降到了“春神”的位置。但应该指出的是,伏羲被历史化的程度更为严重,更为统治者所青睐。在伏羲女娲神话流传的中心区之一的淮阳,伏羲一直被称为“龙”,信奉伏羲的香会被称为“龙花会”,这是因为伏羲被认为和龙的来历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这在下列文献资料中也能得到佐证:

一是《左传·昭公十七年》所载:“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以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以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以水师而水名。大氏以龙纪,故以龙师而龙名。我少祖少挚之立也,风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通鉴外纪》解释为:“太昊号曰龙师。命朱襄氏为飞龙氏,造书契;昊英为潜龙氏,造甲历;太庭为居龙氏,造屋庐;浑沌为降龙氏,驱民害;阴康为土龙氏,治田畴;栗陆为水龙氏,繁滋草本,疏导泉源。又命五官,春官为青龙氏;夏官为赤龙氏:秋官为白龙氏;冬官为黑龙氏:中官为黄龙氏。”二是《淮南子·天文篇》所载:“东方木也,其帝太峰,其佐句芒,执规而治春;其神为岁星,其兽苍龙,其音角,其日甲乙。”

伏羲还被古人称为“高禖”[29]。在远古时代,中国广大地区曾经存在着春天到来之际,男女在郊野狂欢的盛大节日。传说伏羲以“二月会”的形式组织部落男女相会成媒为婚,相会地点即是今日淮阳太昊陵。伏羲在此基础上“制嫁娶”,从此结束了人类群婚的愚昧状态,伏羲也被当做高禖之神祭拜。

由于伏羲神话及传说的严重历史化,伏羲往往被民众看做是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是一位带领初民开创文明社会的英雄人物。如在淮阳当地,民众至今仍习惯称伏羲为“人祖”、“人祖爷”。而无论是对人祖的信仰还是对高谋的祭祀,其实民众对伏羲信仰的核心是一种祖先崇拜。而祖先崇拜“并不是崇拜祖先已死的本身,而在祖先的生殖之功,也就是说,是在纪念祖先赋予我们的生命”。[30]从这个角度上说,祖先崇拜也属于生殖崇拜的范畴,或者说是生殖崇拜的另一种形式。

(三)楚帛书的释读

楚帛书是1942年9月在长沙东郊子弹库地方的楚墓中被盗掘出土,后来此书流入美国,一度寄存在纽约大都会博物馆,旋经古董商出售,现存放在华盛顿赛克勒美术馆,是该馆的“镇库之宝”。楚帛书是一幅略近长方形(47厘米x38.7厘米)的丝织物,东、南、西、北四边环绕绘有春、夏、秋、冬四季十二月的彩色神像,并附有“题记”,在四边所画神像的中心,写有两篇配合的文章,一篇是十三行,另一篇是八行,行款的排列相互颠倒。楚帛书中间是八行一段,讲的是创世神话:

曰故(古)熊雹戏,出自□雨走(震),居于唯□。劂□[亻鱼][亻鱼],□□□女。梦梦墨墨,亡章弼弼,□每(晦)水□,风雨是於。乃取(娶)□□子之子,曰女填出,是生子四。□是襄而土戈,是各(格)参化法□(度)。为禹为契,以司域襄,咎而步廷。乃上下朕(腾)传(转),山陵丕疏、乃命山川四海,□(熏、阳)气百(魄、阴)气,以为其疏,以涉山陵、泷、汩、益、厉。未有日月,四神相戈(代),乃步以为岁,是惟四时:长曰青干,二曰朱四单,三曰白大木然,四曰□墨干。[31]

大意是说,在天地尚未形成,世界处于混沌状态下之时,先有熊雹戏、女填二神,结为夫妇,生了四子。这四子后来成为代表四时的四神。四神开辟大地,这是他们懂得阴阳参化法则的缘故。由禹与契来管理大地,制定历法,使星辰升落有序,山陵畅通,并使山陵与江海之间阴阳通气。当时未有日月,由四神轮流代表四时。四神的老大叫青干,老二叫朱四单,老三叫白大木然,老四叫墨干。

长沙子弹库楚帛书(战国)

目前学界比较通行的观点将首句释读为“熊雹戏”,认为“雹戏”即伏羲,因楚人以熊为氏,故称“熊”。问题的关键在于“女填”的释读仍存在很大争议。严一萍、饶宗颐等学者认为女填即是女娲,而李学勤、杨宽等学者则持审慎态度,以为女填为女娲,并无确证,雹戏所娶是另一人,不是女娲。在帛画中表现的“十二月神像”,其中的题纪“余”相当于已位的神像,是上身呈怪兽、下身呈两条缠绕的蛇(龙)躯体的形象。[32]“蛇身形象的出现,是最早的这一类图象,可以看做先秦伏羲及其配偶形象的蓝本。”[33]楚帛书中的八行文字被诸多学者看做是先秦时代中国完整创世神话的一个活标本,是楚地较早流传伏羲及其配偶神话的证据之一,被视做是楚人的传说系统和信仰表达。

二、形成对偶神后的信仰形态

研究伏羲女娲信仰时,有一个问题需要面对,那就是伏羲、女娲两种信仰的融合问题,或者说从单一的伏羲信仰(女娲信仰)发展到伏羲女娲信仰问题,这就涉及到了伏羲、女娲两位大神形成对偶神的相关研究。检索各种传世文献资料,我们可以发现,伏羲和女娲最初大都是独自出现,其神绩也是迥然分开的。女娲之名较早见诸《楚辞·天问》和《山海经·大荒西经》。最早记载伏羲的则是出于战国中晚期的《庄子》。《庄子》一书的伏羲身份混乱,在古帝王中序列不定,在传世文献典籍中,关于伏羲的记载是在战国中晚期以后,春秋以前典籍未见伏羲。

在传世先秦古书中,似乎没有伏羲、女娲关系的明确记载,甚至最早出现伏羲的《易·系辞》却不及女娲,最早出现女娲的《天问》却不及伏羲,以至于让人怀疑二神初不相干。就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汉代之前,伏羲、女娲的联系还很微弱,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各自有独立的神绩;自汉代始,他们成为对偶神,有了夫妇的联系。在汉代文献中,首次将女娲与伏羲并列者,出自《淮南子·览冥训》:“伏戏、女娲不设法度而以至德遗于后世,何则?至虚无纯一,而不喋苛事也。”[34]《列子》卷二《黄帝篇》曰:“庖牺氏、女娲氏、神农氏、夏后氏,蛇身人面,牛首虎鼻,此有非人之状,而有大圣之德”。[35]《列子》一书著述年代不详,但普遍认为不晚于西汉末年,可见至迟在西汉,伏羲、女娲并列为创世神的观念已得到相当程度的认同。至唐代,伏羲女娲兄妹结婚繁衍人类的故事已在民间得以广泛流传。唐李冗《独异志》卷三云:“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个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36]唐代诗人卢仝《与马异结交诗》里也有“女娲本是伏羲妇”的诗句。至于伏羲、女娲兄妹身份的问题,清梁玉绳《汉书人表考》卷二引《春秋世谱》说:“华胥(人神名)生男子为伏羲,女子为女娲。”另外,随着山东嘉祥武梁祠、河南南阳、四川郫县等地汉代石画像中大量人首蛇身(或龙身)交尾状伏羲女娲像的发现与考定,我们相信,伏羲女娲的配偶关系来源颇古,但从传世资料来看,其上限毕竟不出有汉。

笔者认为:伏羲、女娲两个独立的大神,在汉以前的神话中,女娲作为创世大神,其地位似乎更高。西汉后期以来,受当时社会流行的阴阳观念、日月神之崇奉以及神仙观念的影响,因为二神相似的神格和在当时神话系统中的重要地位,被汉代人附会为对偶神并和兄妹始祖型神话粘连起来,女娲也随之被按照对应和一致的原则被改造为人首蛇身的形象。关于伏羲女娲的神话也日渐丰富起来。

神话与信仰有着密切联系,对神灵存在的虔诚和信仰,使神话具有神圣的性质。伏羲女娲神话的发展变化,直接促成了伏羲女娲信仰的演变,并使得古代对伏羲女娲的信仰,在两汉时期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一)两汉墓葬中的伏羲、女娲

秦代以降,墓葬中开始盛行画像(壁画、石刻、模印砖等)的风习,除墓葬外,在纪念性建筑上,也采用雕刻画像的形制。汉墓的“画像爆炸”非惟墓壁的部分,棺柳之上的图画也在其中。[37]在汉代造像中,女娲和伏羲的形象不仅出现的频率极高,而且其形象造型别具一格,呈现出明显的程式化和对称性的特点。两者在整体画面中的位置通常是对称的,一男一女,或交尾,或联袂,或接吻,或面面相对,常常是一左一右地处于对称的位置;其形象特征、肢体动作和身体姿态通常也是对称的,两者皆作人首蛇(龙)身之形,通常除了面部形象和发式能够分辨出男女性别之外,几乎一模一样;两者手中所持之物,也往往恰成对照,伏羲手捧太阳,则女娲必手捧月亮,伏羲执规,则女娲必执矩。非常之高的出现频率反映出两汉时期伏羲女娲信仰的盛况。对于墓葬中伏羲女娲形象出现的意义和功用,学界一直存在着不同看法,但不论是体现了民众的祖先崇拜、生殖崇拜,还是作为天象图的作用有助于死者升天,抑或相当于于汉代的旌幡,用来引魂升天等等说法。它们都反映出了当时民众对于伏羲女娲的信仰,以及接受死亡的现实却又企图借助伏羲、女娲的神力超越死亡的内心思想。

西汉关于伏羲女娲的图像,有一批重要的墓葬资料,其首要者属长沙马王堆一、三号墓出土的“T ”字形帛画、洛阳的卜千秋墓等。

“T字”形帛画"是1972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上,是我国已知画面最大、保存最完整、艺术性最强的彩绘帛画。画面呈"“T ”字形,上部宽92厘米,下部宽47.7厘米,长205厘米。属旌幡一类的用品,出殡时放在行列前面,落葬后覆盖在棺上。它被称作“非衣”,有引魂升天之意。帛画可分上、中、下三部:上部为天上景象。右上方画太阳,中立金鸟一只。太阳下的扶桑树上,又有8个小太阳。左上方画新月,中有蟾蜍、玉兔。一女子乘龙奔向弯月。中间绘人首蛇身像。下面两只飞鸟相对,悬着铃铎。再往下,两扇天门内,二守门人拱手对坐。中部为人间景象。一老妇人拄杖而立,前有两人捧盘跪迎,后有三女随身伺候。中部下端有玉量垂磐,磐下摆列鼎壶,描绘了墓主人生前宴饮的场面。下部为地下景观。一巨人站立两龙之上,横跨一条大蛇,双手托举着可能象征大地的白色扁平物。整个画面布局对称,线条流畅,描绘精细,色彩绚丽,显示了西汉高超的艺术造诣。

钟敬文、荣真、刘文锁等学者都认为帛画中的神人为三皇之首的伏羲。刘文锁还根据考古资料进一步指出,伏羲女娲在“三皇”中的地位,西汉初期尚处于不稳定状态,二神合体的形式尚未定型,因此画面中月下、龙翼上的人像是女娲。[38]

T字形帛画局部(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

洛阳卜千秋墓墓址在河南洛阳市烧沟村附近,1976年发掘,是迄今发现的年代最早的汉壁画墓。年代推测约在西汉中期稍晚,属于郡级官吏的墓葬。其建造年代约在西汉昭帝、宣帝时期(公元前86年~前49年)。壁画绘于墓室顶部,以长卷式方法展开,描绘了墓主人夫妇在仙翁、仙女的迎送和神异怪兽的陪同下升入天界的情景。画面上女墓主乘三头鸟,男主人乘舟形蛇,驭彩云前往“仙山琼阁”。在天国世界有两个人首蛇身像、日、月及青龙、白虎、朱雀等神异动物,表现的是死人升天的幻想世界。值得注意的是,人首蛇身像以日、月相配,应是伏羲女娲二神,而且布局在画面的首、尾位置,表明伏羲女娲是主宰的神。这一造型格局还直接反映出了当时民众的宇宙观模式。滥觞于战国时代的阴阳五行学说至汉而大盛,在这种宇宙观中,阴阳二气被视为贯穿世间万物中的生生不息的元气,每一事物与阴、阳二气的不同关系就决定了它属阳还是属阴,因此,就被相应地归为阳或者阴。在阴、阳观念的统领下,汉代的民众在诸如元气、方位、性别、日月、器具等系列范畴间建立了极为繁复的对应关系。

洛阳卜千秋墓中的伏羲与女娲

与西汉相比,东汉考古发掘出来的画像石更多,内容也更丰富。本文仅以武梁祠画像和四川简阳的画像石棺为例。位于山东省嘉祥武翟山北麓武家林的武氏墓群石刻俗称“武梁祠”,由于画像内容丰富、雕刻精美,很早便蜚声中外。宋代著名金石学家赵明诚《金石录》和文学家欧阳修《集古录》中即有武梁祠石刻的记录。在武梁祠的第一石第二层,雕刻的是一组面相对的男女人首,下身刻画成蛇形,作一道“X ”形结,二人中间夹一幅小人像,其下体是怪异的鱼尾形状,男像右手持曲尺。在画面的左上方有榜题“伏戏”,并有题记:“伏戏仓精初造王业画卦结绳以理海内”。此外,武梁祠左后两座石室各有一幅类似的画像,其一石室,男女二像表现为背相对的姿势,手中持曲尺,下体也是交尾下曳,下方有云气。其二石室不同的是男女相对,肩上生翼[39]。后世学者大多认为和伏羲交尾的女像即是女娲。根据武梁祠伏羲、女娲石刻题材和表现形式来看,我们可以看出:伏羲、女娲在形象上已是标准的人首蛇身、交尾,已经是完成了的模式化图像,在当时的信仰中,伏羲、女娲是在墓上祠堂里崇祀的偶像,而且被排在首位。

山东武梁祠伏羲、女娲画像拓本

伏羲、女娲画像大量出现于石棺中主要集中于东汉中期以后,画像的基本内容和布局都具有模式化的倾向。例如简阳三号画像石棺,出土于四川简阳县董家埂乡深洞村鬼头山,为东汉晚期的画像石棺。棺长2.12米,宽0.63米,高0.64米。头档上刻画一朱雀,足档上是伏羲、女娲画像,画像右侧一人,人首蛇身,头戴高冠,其右上方榜题“伏希”;左侧一人,人首蛇身,背上生羽,右上方榜题为“女娃”。伏羲、女娲相对,两尾外翘呈“八”字形,手高举。伏羲、女娲两尾之间有一龟,榜题"兹武"(玄武),图像造型稚拙、内涵丰富。

四川简阳鬼头山三号石棺后挡画像拓本

值得注意的是,在汉代墓葬中,伏羲、女娲画像在细节上也在不断变化之中,阴阳五行思想和神仙思想为汉画像中的伏羲、女娲形象注入了日月、嘉禾、灵芝、羽化等新元素。另外,东汉中期以后,伏羲、女娲的神性在西王母仙界形成后,有逐渐削弱之势,成了仙界西王母、东王公的陪侍,而后两位神祗的后来居上,使得伏羲女娟信仰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和滑落。当然这在不同地区又会呈现出不同的情形。

山东大郭村西王母、牛羊车画像

(二)历代绘画中的女娲形象流变

伏羲氏、女娲氏在先秦史籍中被尊为中华民族各系的祖先,他们创造万物,繁衍人民,被尊奉为神明。

最早记载女娲来源的,要算战国末期屈原的《楚辞·天问》,它说:“女娲有体,孰制匠之?”这两句话在汉唐以来注释家有多种解释。王逸《章句》说:“言伏羲始画八卦,修道德,万民登以为帝,谁开导而尊尚之也。传言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其体如此,谁所制匠而图之乎?”柳宗元《天对》答云:“娲躯虺号,占以类之。胡日化七十,工获诡之。”

他们的意思是说,女娲自古以来传说人头蛇身,一日可以变化七十次,这种身体,哪个工匠能创作?屈原所作《天问》,乃是根据楚国王宫里墙壁上画着的上古时代的传说故事而写成的。女娲人头蛇身,所谓一日七十变,不过是各种不同姿势而已。

洪兴祖补注:“娲,古华切。古天子,风姓也。《山海经》云,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注云,女娲,古神女帝,人面蛇身,一日七十变,其肠化为此神。《列子》曰:“女娲氏蛇首人面,牛首虎鼻,此有非人之状,而有大圣之德。”注云,人形貌,自有偶与禽兽相似者,亦如相书龟背鹄步,鸢肩鹰喙耳。

汉代墓葬中的画像石和汉代以后流传下来的一些帛画中,常有两个人身蛇尾的人,尾部交缠在一起的图像,这种图形,在汉代以前是没有的,也就是说它是汉代人的发明创作。

女娲伏羲图画像石 (金沙县后山乡出土)

现在学界一般认为这两个交尾的人物就是伏羲、女娲,清代学者冯云鹏、冯云鹤兄弟在其所著《金石索·石索》里就这么认为,其根据是东汉辞赋家王延寿《鲁灵光殿赋》里说的:“五龙比翼,人皇九头。伏羲鳞身,女娲蛇躯。鸿荒朴略,厥状雎盱。”

鲁灵光殿的画像里有遂古之时五龙氏、人皇氏、伏羲、女娲等古帝王的图像,李善注引《列子》曰:“伏羲、女娲,蛇身而人面,有大圣之德”,这话出自《列子·黄帝》(《列子》是晋代张湛掇拾旧文攒的伪书,不是真本),原文是:“庖牺氏、女娲氏、神农氏、夏后氏,蛇身人面,牛首虎鼻,此有非人之状,而有大圣之德。”

王延寿没说伏羲、女娲是不是作交尾之状。但是在一些汉画像石的题榜上,明确地注明这种人身蛇尾的人物是伏羲、女娲。

伏羲女娲画像砖 (四川省博物院藏)

我们现在常见的伏羲女娲图,大都是两人缠绕在一起的蛇身形象,其实更早的文物显示,他们本来是有脚的两条龙的形象。在东晋顾恺之的《洛神赋图》中,我们仍能从女娲身上看到龙爪。宋代忠实于顾画原作的摹本中,女娲的龙爪描绘的都十分细致,清晰生动。美国弗利尔美术馆收藏的版本中,对龙爪的描给也很直接。但是,有的宋代画家可能觉得粗犷的龙爪和女娲柔美的仙女形象不太般配,所以在有些摹本中,女娲的右脚开始被穿上鞋子隐藏起来,只保留了左脚外露的龙爪。这样既美化了形象又点明了女娲先祖的身份。明清时期的文人们更无法接受女娲先祖的龙爪形象,在清代宫庭画家丁观鹏的洛神图画卷中,女娲的龙爪形象已经消失,女娲的形象和普通的仙女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许多历史事物会随着对代观念的发展而不断被改变,只有追根溯源,才能发现他们的本来面目。

古代绘画作品中女娲形象流变

(三)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伏羲、女娲的形象和信仰

两汉时期尤其是东汉,是伏羲女娲信仰大扩展、大传播的时期,与之相应的是,伏羲、女娲人首蛇(龙)身的形象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一些边远地区到了隋唐时期的伏羲、女娲形还保留着深深的汉代烙印。但另一方面,由于佛教的传入和兴起,加快了伏羲、女娲俗化的进程,二神开始向着人格化的方向渐变。

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信仰的多元化极为繁盛的时期。这对当时的伏羲女娲信仰带来了深刻影响,一方面,一部分信众由于佛教、道教的流行而分流;另一方面,因为伏羲、女娲在民间社会的巨大影响而使得佛、道两教不得不将二神改头换面后拉入各自教派的神灵体系,以利于民众接受和信奉,这使得民间对伏羲、女娲的信仰呈现出更为复杂的状态。如伏羲、女娲在当时就频繁出现在诸如《须弥四域经》、《十二游经》和《造天地经》等佛经里,并摇身一变成为如来麾下的菩萨。

在魏晋至唐代二神图像中,在莫高窟285号窟(西魏壁画)、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及高句丽等边远地区,二神还保留着传统的人首蛇(龙)身形象;而顾恺之《洛神赋图》中女娲像及稍后的张僧繇《伏羲·神农》中,女娲和伏羲已基本趋于常人形象。这就形成了同一时期伏羲、女娲在内地和边远地区两种不同形象“共生”的现象。莫高窟285号窟建造于西魏时期,为莫高窟早期洞窟中唯一有纪年题记者,窟顶披壁摩尼珠两侧为伏羲、女娲,皆人面龙身,头饰三髻,穿大袖福,其形象和以前相比有不小的变化:二氏面相对,头部似乎具有人形,一手各持规、矩,腹部各绘有日月圆轮,下身为带细长尾巴的兽形,较汉代形制似乎更缺少人的因素。

至隋唐时期,在偏远的新疆吐鲁番地区还呈现出对伏羲、女娲信仰的盛况。20世纪60年代前后,在阿斯塔那北区出土的伏羲、女娲绢画就有二三十幅,以哈拉和卓墓地出土数量最多,从年代上看,大致属于高昌至唐西州时期,从出土的关于伏羲女娲的图象资料来看,大都是绢本彩绘,用木钉钉在墓室天顶上,二神图像都属于合体形式,面相对,交尾,手中各持规、矩,并配置日月星象。此外,二神在衣饰上具有明显的时代感,若干件画像上的伏羲女娲已是深目高鼻、卷发络腮,胡服对襟、眉飞色舞的“胡人”形象,这些情况说明,它们都是本地绘制并模式化了。对于这种现象,李福清认为,这是汉代汉族到新疆带过去的用伏羲、女娲肖像装饰陵墓的习惯,保存在遥远的新疆,并于七八世纪汉人又来到新的时候产生了独特的复苏现象。[40]这其实可以看做是伏羲女娲信仰在当时丧葬习俗中的具体表现,并因所在地域不同,而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汉魏之际,由于中原战乱频仍,大批内地汉人迁移至辽东地区,盛行于中原的伏羲女娲信仰随之流传过去,并在墓葬文化上得到体现。之后这股风气又继续向东传播到吉林及朝鲜半岛西部,推动了高句丽伏羲女娲信仰和墓葬文化的发展。高句丽壁画墓位于吉林通化市的集安市,其中的“五盔坟”是五座巨大的封土墓,属于高句丽晚期的贵族墓葬,其四号墓中的壁画绚丽多彩,飘逸流畅,富丽堂皇,墓室的东南西北四壁上依次绘有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方神,第一重顶石绘有人首龙身的伏羲、女娲、飞天、冶轮人等。伏羲、女娲位于北角的抹角石上,均披发。伏羲居左,双手捧日轮于头上,日中有三足乌;女娲居右,双手举月轮于头上,月中有蟾蜍。伏羲女娲中间及身后均绘有菩提树。[41]可以看得出,画中的伏羲女娲极具中原文化特征。

另外,这个时期的伏羲女娲信仰在当时的画作中也有反映。顾恺之传世作品《洛神赋图》中[42],女娲和画卷中的诸多仙人一样“气若幽兰,华容婀娜”,宛然是一位神性十足的女性形象。《魏晋胜流画赞》一向被后世看作是顾恺之评画的文章,其中,他对魏晋时期包括《伏羲》在内的两幅作品进行了评价:“《伏羲》、《神农》虽不似今世人,有奇特而兼美好,神属冥芒,居然有得一之想。”意思是说,伏羲、神农的形象虽不像现在人的样子,但他们的眼神中闪射出远大的光芒,是一件成功的作品。[43]张僧繇是梁朝时期的著名画家,从他流传下来的作品《伏羲·神农》中,可以看出二神虽面貌奇特,但身形已和世人无异,也正合了后世对其画作“奇形异貌,殊方夷夏,实参其妙”的评价。从中可以反映出,伏羲女娲信仰的世俗化进程。

(四)不同年代、地域的伏羲女娲信仰表现在形象上的差异

伏羲女娲信仰在发展历程中,不同阶段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而在同一阶段的不同地域,伏羲女娲信仰也会受到来自地域内方方面面的影响,从而呈现出细小的差异。

1.年代性差异

汉代人吸取了阴阳五行学说和神仙思想,并附会上明显的时代烙印,大大丰富了伏羲、女娲的形象。一是将伏羲、女娲形象上“汉化”,在保留“蛇躯”、“蛇尾”等神性标志的基础上,在二氏的冠式、发饰及服饰上,都有着鲜明的汉代特点。二是利用规矩、日月、三足乌、蟾蜍、玉兔或芝草等对伏羲、女娲神话进行加工改造,这些都是汉代现实社会存在之物或是代表某种特殊意义的符号,它们在汉代社会意识中,都是具有反映特定内容或意义的典型事物。人们用这些特殊的符号传达了对伏羲、女娲神话的理解。在诸多改造中,阴阳观念对汉代伏羲、女娲神话的影响无疑是最大的,大大丰富了汉代伏羲、女娲神话的内涵。

年代性差异还体现在一些细小环节上,比如到了东汉中期以后,在一些墓葬中出现了身生羽翅的伏羲女娲像。如河南南阳卧龙区麒麟岗汉墓、四川简阳董家埂乡深洞村鬼头山出土三号石棺以及陕西绥德墓门楣画像,所展现的伏羲女娲在人首蛇身的同时,都是背上长满羽毛或羽翅。对于这种差异,学者认识并不统一,李福清解释为伏羲是崇奉鸟图腾的东夷族的始祖神,伏羲形象的变化是神话人物的鸟类本性的残留现象,而女娲的翅膀则是因为她和伏羲是对偶神,适用于艺术的对称性,即把夫妻一方的特点转移给另一方。[44]杨利慧等学者则认为伏羲女娲体生羽毛的现象并不是孤立的,羽化的现象同时也发生在西王母、东王公身上,这和汉代流行的神仙思想有关。[45]表明汉代的伏羲女娲信仰受儒家神学和道家神仙思想的影响,信众渴求灵魂飞升、羽化登仙的观念。

2.地域性差异

伏羲女娲信仰在不同区域表现并不相同,这在二神的形象细节上也有所体现。一是在伏羲、女娲的形象上,人首蛇(龙)身是汉画中伏羲、女娲的基本特征,而各地文化中对“蛇(龙)身”的理解却又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如山东地区的伏羲、女娲蛇尾大多是无足且蛇尾粗大:南阳地区蛇尾则大多有足;四川地区蛇尾之形状更接近于蜥蜴。实际上反映了各地对“蛇(龙)”形象的不同理解。此外,地域性的特征更明显地体现在二神的发式上。以女娲为例,山东地区的女娲所戴为华冠,表现为贵妇人模样;南阳地区女娲多梳高髻,与汉画中的奴婢在发式上并无二致。两地的伏羲在冠饰上则基本一致,多为进贤冠、通天冠。值得注意的是,四川地区伏羲又多带山字形冠,而这种冠在汉画中多为东王公所有。二是在画像所在位置及细节刻画上,如在河南画像石中,伏羲、女娲多被刻画于墓门中柱、侧柱,由于墓门的作用在于阻挡疫鬼的侵扰,伏羲、女娲担当了守护者的角色,手持芝草则又表明了与仙界的联系。西南地区汉画像中的伏羲、女娲接吻交尾图,直接体现了该地域生殖崇拜的文化特色。在时代较晚的陕北地区画像石中,由于画面所要表现的内容过于丰富,更由于神仙思想在此地画像石中占据主导地位,伏羲、女娲大多位于墓门的次要位置,并且大大缩小了画面的尺寸,形象上除了蛇尾,缺乏其它明显特征。山东地区的伏羲、女娲大多手持规矩,表明了二神创始人类、规范世界的神绩。武祠中对于伏羲“初造王业,画卦结绳,以理海内”的赞颂表明其作为始祖神的神格。

各地伏羲、女娲画像既有共同点,也有相异之处,表明各地对于伏羲女娲神话的理解并不是单一的,其中或许是因为在当时流传有多个伏羲、女娲神话的版本,或许是因为各地对伏羲、女娲神话进行了地域化的改造。[46]相应地,各地的伏羲女娲信仰也会有不同程度的差异。

三、完全世俗化后的信仰形态

宋代以来,随着伏羲女娲神话的在民间的深入传承,统治者对两位大神的改造和利用,以及伏羲、女娲在日趋成熟的佛教和道教中的频频出现,使得伏羲女娲信仰进一步深入人心并完成了世俗化,其形象也完全人格化。当然,在伏羲女娲神话发展的历程中,也同时存在两种神话、两种信仰单独流传、各自发展的情况。

(一)伏羲、女娲在统治者的支持下完成人格化

由于神话、传说在我国民间有着深厚的基础,这很早就引起了统治者的重视,并利用神话、传说实施教化,巩固自己的统治。早在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就把自己渲染成是龙所生,并编造了一个出生的神话。[47]从传世资料来看,对伏羲、女娲的信仰在汉以后的一段很长时间趋于减弱,其实际的地位或者说其受崇奉程度不高,黄帝的地位相比之下要更崇高些,因此更受到统治者的青睐。从唐朝开始,伏羲、女娲开始引起史家的关注,到了宋朝,通过官方倡导,伏羲、女娲的地位开始缓慢回升,至明太祖朱元璋达到高峰期,官方祭祀日隆。北宋对包括伏羲、女娲在内的三皇的祭祀已很重视,宋太祖赵匡胤于建隆元年(960年),诏三年一祭,牲用太牢,制作专用的祭器,祭祀时间沿袭唐制。元朝时,每年三月三和九月九用太牢祭祀三皇,礼乐仿孔庙。明初,沿袭元制。洪武元年,朱元璋更是专门到河南淮阳的太吴伏羲陵祭拜伏羲。在统治者对伏羲、女娲重视的前提下,加上佛教、道教等二神的改造和吸收,伏羲女娲信仰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并完成了世俗化,其形象也完全人化了。在宋代马麟所绘《伏羲图》中,伏羲表现为中年人的模样,面庞清秀,长着胡须,长发散开,身着翻毛兽皮长袍,脚上盖着虎皮,虎皮下露出光脚板,脚趾甲长似兽爪。在明代王圻编撰的《历代神仙通鉴》中,伏羲身着树叶做的衣服,与普通人的模样无异。而女娲被画成美女的样子,以佛教菩萨的姿态而坐。宋代以后,统治者迎合了敬神畏神及想和神亲近等朴素的民间信仰思想,赋予二神以全然人化的形象,以此来加强自己的统治,伏羲女娲开始以人化的形象出现并相对固定了下来,宋以前频频出现的人首蛇身形象却鲜为民间信众所知了。[48]

(二)伏羲、女娲对偶神形象缺乏深层次的民间基础

伏羲、女娲这两个上古神话中具有旗帜意义的大神,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先是经历了各自独立,之后又在神话粘连等复杂的作用下,形成对偶神并稳定了下来。但是应该看到的,二神虽然在精英文化中已经被确定为对偶的形象,而在民间,伏羲神话和女娲神话单独流传的情况也很常见,对二神的信仰也有不少是单独存在的情况。伏羲、女娲对偶神的形象没有扎实的民间基础做支撑,这一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得到体现:各地的伏羲女娲祭祀场所(庙、阁、供、洞、山、陵寝等)相对独立、各自的神绩独成系统,二神分别享用各自祭祀香火。在女娲信仰中,比较集中的地区有以下几个:甘肃天水市、陕西临潼骊山地区、山西洪洞县赵城镇侯村、河北沙县、河南淮阳县和西华县等。在伏羲信仰中,比较集中的地区则是:甘肃天水市、河南淮阳县、新密县浮戏山、济宁微山县等。两者虽然存在交集,但独立的地方反而更多,如在河北涉县,当地人很多都没听说过伏羲,更不要说去祭祀崇奉,同样的情况往往也发生在伏羲信仰盛行的地域。正如杨利慧所说:“二者由于种种原因,较早发生了粘合,结成了对偶或夫妻关系。但这一关系并未在以后的所有地区完全固定下来,所以尽管我们常看到二人(神)连在一起的文字记载或墓刻石像、帛画画像,但二者完全无关、单独传承的情形也不少见。”[49]近年来,随着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开发旅游资源对当地伏羲或女娲的遗迹等进行的深度挖掘,以及专家学者“言女娲必言伏羲、言伏羲必言女娲”的声音越来越受到媒体的宣传,关于伏羲女娲对偶神的这套话语又开始影响民间。另外,由于民间信仰一直具备多样化的特征,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也呈现出不同的情形。

从历时性的角度来看,伏羲女娲的神话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凝固体,从形成之后,它就在不断变化。与之相应的是,对二神的信仰也有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笔者依据各种文献资料,以楚帛书、汉代石刻画像、壁画、高句丽画像、唐代新疆帛画以及宋代画像等为考察对象,探讨了伏羲女娲信仰和形象的变迁历史以及各种表现形式所产生的文化原因及其内在含义,阐释了伏羲女娲信仰曲折委婉的历史脉络和发展历程。应该看到的是,伏羲女娲不仅仅存在于文献里,他们至今还广泛地活在人们的口头、行为上和情感、观念里,他们是活在现实中的传统,并对人们的现实生活产生着多方面的影响。

参考资料:

[1]本节内容曾由笔者以《伏羲女娲形象流变考》为题发表在《故宫博物院院刊》2011年第2期,内容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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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吉林省博物馆:《吉林集安五盔坟四号墓和五号墓清理略记》,《考古》1964年第2期

[42]顾恺之现存的作品都是临摹版本,他的绘画传世摹本有《女史箴图》、《洛神赋图》、《女史箴图》、《列女仁智图》等几种,以《洛神赋图》数量最多

[43]由于无法看到画作本身,无法对之做过多评价,但根据对顾的评价,我们可以推断出画中的伏羲已经接近于世人。

[45][49]杨利慧:《女娲溯源:女娲信仰起源地的再推测》,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6]过文英:《论汉墓绘画中的伏羲女娲神话》,浙江大学2007年博士学位毕业论文

[47]《史记·高祖本纪》载:“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陵,梦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住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此外,还有资料记载刘邦在做亭长时,在押解犯人到骊山服劳役时,又借斩路中的一条白蛇,便与人串通编造了赤帝子*白帝子的神话。

[48]这种情况并非绝对。即使是现在,在一些艺术创作中,伏羲、女娲有时仍会以人首蛇身的形象出现,这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区分二氏与其他大神的区别、并且显示其独特神性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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