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不是法律工作者,不对其官司做深度分析,只谈些个人常识性看法。
2021年2月,一个推荐美食的短视频拍客团队,在大集上拍了山东拉面哥的段子,其略带煽情的创作,随即在网络平台上获得了热搜,火了。(此前,拉面哥一直与一些短视频拍客保持良好的关系,以提升其美誉度,提升其拉面宣传度。这是一般商业做法。)就在此时,一位本地直播客找到拉面哥,谈了合作,以一台二手农用车的承诺,签下了一份协议,协议标值约50万上下(二手农用车的10倍,一般规则)。随后发生的事让合约当事人大跌眼镜,
由于短视频中的山东拉面哥坚持、坚韧、乐观的个性,获得了网民、民众的认同和喜爱。其家乡沂蒙山区的落后原生态也获得了网民,民众的希冀。山东拉面哥迅即爆火线上、线下,形成社会影响事件。平台为此付出了近500亿的流量成本,梁邱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山东拉面哥的品牌价值,山东拉面哥的账号价值也以几何级数增长,原有的协议基础,协议条件业已崩塌。
新的形势,新的利益构成,签订新的协议也就顺理成章。由于原协议当事人认知局限,几番下来,新合同最终无果。于是,拉面哥果断通过法律手段终止协议,锁定账号。个人认为是明智的。试想,若拉面哥执行原协议流量变现,平台会答应吗?梁邱会答应吗?不劳而获,网民、民众会答应吗?
山东拉面哥依然在拉着面,他的故事也延伸出了一个副产品。由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自媒体、聊天室、拍客、直播的360度无死角介入拉面哥事件,与拉面哥事件的曲折离奇形成了一个新的剧种,无数的粉丝在密切关注着事件进程。笔者也有幸首次观看,倍感荣幸,感谢拉面哥及其他人物的本色出镜。
补记;这两年互联网的不断下沉式发展,已经从早先的游戏娱乐到电商,渐触及人文道德领域(流浪大师的人文内容,拉面哥的道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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