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做创业朋友、各位企业老板,大家好。
我是管理顾问李老师,我今天在成都,与各位分享如何选择初创企业的注册类型,希望朋友们在创业及企业管理中,少走弯路、管控风险。
一般来说,我们新注册一间市场主体,可以选择的类型很多。有的市场主体具备法人资格,是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主体,拥有相关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履行必要社会义务,比如依法纳税、接受行政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等。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体系中,现有市场主体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
也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出资设立,每个*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国有独资、外商投资、外商独资等。有限公司是目前最常见的一种主体类型。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程序和治理结构由其独立要求,在此不表。
(2)一人有限公司:由一个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前提条件是*和公司的财产是要严格划分的,每年都要编制会计报表,经事务所审计。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人有限公司的风险是很大的,如公司*是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承担无限责任。
(3)*仅为夫妻二人的有限公司。如果无法证明*双方对其婚前财产或婚后所得财产归属进行了约定(公证),一般认定注册资本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认为,他们的股权实质来源于同一财产权,并为一个所有权共同享有和支配,该股权主体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和实质的单一性,是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是指以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申请挂牌,在资本市场进行交易(俗称“上市”)。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只规定了上述两种公司类型,这两种类型都具有法人资格,都属于有限公司。
延伸了解:通常法律意义上的公司主体类型,除了上述两种有限责任类型外,还有两类:(1)无限公司,即由两个以上的*组成的,*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公司;大部分国家法律规定,无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但有些国家的法律认为无限公司不是法人。(2)两合公司。即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公司。两合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其主要特点是,有限责任公司*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无限公司*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公司由无限责任*经营。
二、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不具有法人资格。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不得使用别名,以个人(或者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私营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规定缴纳私营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法》。
三、合伙企业
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类型不同,连带责任不同)。
常用的合伙类型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注意: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但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国有企业的一种。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
目前,个人是不能登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及集体所有制企业的。
五、其他市场主体
(1)农民专业合作社
目前,我国乡村振兴方兴未艾,中央及各级政府也都予以资金项目的支持,由众多的创业机会。有兴趣的朋友,在创办各类企业实体的同时,也可以考虑在农村地区设立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
注意:合作社不具有企业性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合作的自治组织。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合作社以生产环节为标准可以分为以下类型:1、生产合作社;2、 流通合作社;3、信用合作社;4、服务合作社。
以农民专业合作的相关要求为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合作社成立需要以下条件:
(2)个体工商户/个人工作室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作室的出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家庭共同出资,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不以投入经营的财产为限,应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六、延伸了解:非盈利组织
有时候,我们在商业活动中也会涉及一类特殊主体,就是非盈利组织,如开办私立教育机构或私立医疗机构时,既可以登记为盈利机构也可以登记为非盈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非营利组织有时亦称为第三部门,与政府部门(第一部门)和企业界的私人部门(第二部门),形成三种影响社会的主要力量。按照标准产业分类体系,非营利组织划分为3大类,15小类,它们是:
(1)教育及培训机构: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大学教育、成人教育及其他;
(2)医疗和社会工作:医疗保健、兽医和社会工作;
(3)其他社区服务和个人服务:环境卫生、商会和专业组织、工会、其他会员组织(包括宗教和政治组织),娱乐机构、新闻机构,图书馆、博物馆及文化机构,运动和休闲。
需要说明的是,非盈利组织在设立程序和财务要求等方面与盈利性市场主体有较多不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非营利组织不允许分红,而应将结余用于以后年度。这意味着非营利组织的经营活动不会直接给组织成员带来财务上的回报。相反,所得收入应该用于组织的运营、项目、发展等方面。因此,创业的朋友们在选择创业主体的属性是盈利组织还是非盈利组织时,要格外注意。
七、如何选择登记市场主体的类型及其相关问题
随着我国商事制度的不断改革,市场主体的登记变得越来越容易、程序越来越简洁。统计显示,截至2023年1月,我国市场主体达1.7亿户,其中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达1.14亿户,约占市场主体总量三分之二;当前,我国鼓励创业的风气已开,市场主体数量将会持续增长。
计划创业或要注册一个公司搞事情的朋友们,在选择注册登记市场主体的类型时,应主要考虑所注册主体的目的、发展阶段、业务规模及发展速度、团队、主要产品或服务类型、核心竞争力等因素,综合判断。最常见的主体类型也就三类:有限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再加上有限合伙类型,基本上可以满足大多数的商事场景。比如说,你有资源,就想通过设立一个市场主体做居间业务,如果你可以选择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甚至是个体工商户,具体注册哪类,要综合考虑业务规模、综合税负等具体情况(见附表)。
要素 主体类型 | 定义 | 是否法人 | 适用情况 | 主要纳税税种及特点 | 适用法律 |
有限责任公司 | 略 | 是 | 最常见的主体类型,适用于大部分创业场景 |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分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税率),法人*分红不交个税,股权转让(需扣除成本)需交个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他相关税种 | 《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
股份有限公司 | 略 | 是 | 适用于成熟、规模较大的的市场主体,设立程序比较严格,不适用于初创公司,可以由有限公司变更设立 |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根据主体是否上市交易情况,*分红及转让股权纳税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其他相关税种 | 《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还要特别要求 |
有限合伙企业 | 略 | 否 | 适用于风险投资基金、员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平台 | 增值税,个人经营所得税(5%-35%五档征收) | 《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
个人独资企业 | 略 | 否 | 适用于规模较小、轻资产、低风险项目 | 增值税,个人经营所得税(5%-36%五档征收) | 《个人独资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
个体工商户/个人工作室 | 略 | 否 | 适用于小作坊、小商店, | 增值税,个人经营所得税(5%-35%五档征收) | 《个体工商户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
非盈利组织(开办了一间学校,但登记成为非盈利组织) | 略 | * | 不适合普通创业者或一般企业组织方式 | 经认定的收入项目免税,其他经营收入正常纳税 | 《民办非企业管理条例》 《民办教育促进法》 |
需要给各位创业者补充说明一点,既然是作为市场主体,就要承担起规定的权利义务,建议各位创业及经营企业的朋友,切不可听信各类避税自媒体的说教,无谓地去搭建各种架构,所有的一切都应等业务发展起来,自然而生;也不可盲目开展所谓的税务筹划,所有的税筹方法在合规合法方面都具有相对性,一切都应以法律政策为基本,要有敬畏之心,方行万里之路。
创业不易,谋定而后动,向死而生。祝你成功。
好的,今天就和各位朋友分享这么多,希望对有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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