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处不厌没有前一句,它的完整一句是: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久处不厌莫若相见如初。出自明代陈继儒创作的小品文集《小窗幽记》。陈继儒(1558—1639),字仲醇,号眉公,又号麋公,松江华亭人。原文:使人有面前之誉,不若使人无背后之毁;使人有乍交之欢,不若使人无久处之厌。
喜欢是乍见之欢。
所谓“乍见之欢”,相见的第一眼几乎就可以确定日后相处的基调。不在乎彼此的背景身份,甚至名字都不知道,就有意无意之间施展魅力引起对方注意。其实,“乍见之欢”没必要以“久处不厌”作为延续。
喜欢是乍见之欢,浅尝辄止,爱是久处不厌,一生相伴。这句话乍听上去既新鲜又在理。可是仔细想想,它经不起推敲。喜欢和爱,其实并没有很分明的界限,甚至两者本身就是彼此镶嵌又彼此消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