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了一篇关于清代新科进士选知县的文章,有读者留下了不同的意见,并建议写一写唐代进士授官的情况。借此机会,就来梳理一下唐代科举的一些基本情况。
唐代名目众多的“科”唐代是一个国力鼎盛、蓬勃开放的朝代,自隋朝创立科举到唐代进入了迅速发展时期。唐代科举总体分为“常科”和“制科”,具体又有很多的名目。
比如常科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书法、明算六科。秀才科是唐代常科中最早设立的科目,也是法定地位最高,难度最大的科目。正因为秀才科难度大,所以考中的人非常少,到了永徽二年,秀才科便被取消了。
制科形式就更多了,有人统计过,大致有63种之多。不过,其中内容大体相同,有的仅是文字稍微不同而已,制科的目的是选拔一些文学人才。
唐代读书人最热衷的还是参加明经科和进士科。明经是以儒家经学为考试内容的科目,中国古代统治者重视以儒家经典学说统一思想,因而注重以经术取士。虽然唐代各种《登科记》并不记载明经及第者姓名,但每科明经及第人数多在一百人左右,且一般都是任命为中下级官员。
进士科是唐代的重要常科,唐初时进士科仅试时务策五道,以文章词华的优劣作为录取的标准。在重视文学的社会氛围中,进士科的声望不断提高,不少进士及第者青云直上,很快就能爬到帝制政权的顶峰。所以进士科到了后来,难度越大,便有了“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唐代的科举制尚不完善,科举也仅仅是选拔人才的一种方式而非主流,很多人还是通过察举、门阀等途径入仕为官的。此外,唐代的科举也很不严谨,有行卷之弊端,即考生通过各种关系,与知贡举(主考官)有灰色交易,通常在考试之前,已经确定了哪些人可以及第以及进士的具体名次。
从考中进士到做官路还很漫长宋、明、清三朝,考中进士就可以直接授官,尽管清代时中间有一个候补等待期,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只要是具备进士出身这个条件,早晚都会授官的。
而唐代的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不管是进士科还是明经科,考中进士顶多只能算是拿到了上岗资格证,这个资格当时称为“出身”。要想真正踏入仕途,那么还必须要经过一场重要的复试——吏部试,通过吏部试后才能授予官职。
吏部试主要考什么呢?主要是“身、言、书、判”四大项,身即身材外貌,言即口语表达能力,书即书法水平,判即判案的文辞。其中又以书、判为重,尤其是判。
唐初的时候,吏部在考试时,经常拿一些州县的疑案来考验应试者是否具有处理政事的能力,但后来日积月累,考试的人太多了,现在的案例根本不够用,便绞尽脑汁,从古代典籍中去采集一些事例。这一点就和清代中期以后,科举中经常出现的一些奇怪的考题是一样的。
进士要想通过吏部试是很困难的,往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比如白居易考中进士后,就曾经做过几百道这方面的题目练习,在《白居易集》中就收录了一部分。下面就列出两个关于“判”的考题:
第一道:张某准备把女儿嫁给赵某,赵某已经送了彩礼,而张某又生反悔,赵某便到官府告赵某不守婚约,但张某说没有立结婚的契约。此案该如何判?
第二道:甲的牛把乙的牛抵死了,乙要求甲赔偿。甲说是在野外放牧时抵死的,请求半价赔偿,乙不同意。此案该如何判?
以上两道考题都是属于比较棘手的,没有现成的律例可以参照,判词该如何写得费一番周转,也能反映审案者的理政水平。科进士毕竟缺乏实际经验,又不谙世事,只好背别人的判词来应付。
更关键的是,吏部试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以及没有规范的章程,所以又被很多势利之徒用来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唐中宗时期,吏部的两个堂官沆瀣一气,每次吏部试故意只取一小部分,让落选的人接着考,一年要考好几次,有的人连续考了几年。对于吏部官员来说,考得越多收取的贿赂也就更多。
还有一个案例记载在《通典》里面,也是说唐中宗时期吏部官员手中握有选官之权,大量收贿,滥授官职,把后三年的官职额度全都用完了,以至于编外官员多达三四千人,各衙门里好多官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
事实上,唐代进士的含金量普遍不如宋、明、清三朝,就算能通过吏部试,一般授予的官职也不高,都是最低等级的从九品、九品官。其主要原因也是唐代的科举制不健全,加上国家选拔人才也非科举一途,故有种种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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