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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似乎成了最近影视圈的一大“主题”。
当然,今天不是要讲某部抄破了底线的院线大电影,不值得。
8月8日,编剧王晗羽发布文章,宣称《西虹市首富》抄袭了她的剧本《继承者》。
自《西虹市首富》上映15天来,这已经是它第二次陷入「抄袭门」。上次有网友指控它抄袭《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后来发现制片方买过版权,《西虹市首富》是合法的翻拍作品。
搞到最后非但不是黑料,反而成了尊重版权的典范。
Brewster's Millions (1985)
但是这次,性质完全不同。
按照王晗羽的说法,《西虹市首富》多处细节与《继承者》相似,其中包括不少本土化的原创桥段。
当初制片方把马丽换成宋芸桦,观众们一百个不乐意,如今看来或许另有蹊跷。不过这只是王晗羽的单方面说法,目前仅停留在指控和争论的阶段。
当晚1点,著名编剧、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余飞,就此事发布文章。余飞认为,王晗羽找出的相似点「不足以说明问题」,而想要证明《西虹市首富》主创接触过《继承者》剧本,则更是难上加难。
据余飞分析,如果打起官司,王晗羽很难证明被抄袭,而她自己反而涉嫌抄袭原版电影——因为《继承者》与《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的相似度也很高。
由此看来,关于抄袭、借鉴、巧合的一系列问题,又要展开一场大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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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抄袭,这些年真是风波不断。
2015年底,琼瑶诉于正侵权案迎来终审,《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事实成立,前者被强制下架,被告人于正须道歉并赔偿500万。
前文提到的余飞,就是当时参与鉴定的专家之一。
2017年初,余飞鉴定网剧《热血长安》抄袭《张公案》,制片方下线相关内容并道歉。
经过这两场「漂亮仗」,余飞名声在外,一度被视为鉴定抄袭的权威专家。不料几个月后,他在鉴定《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时,出人意料的认定唐七公子没有抄袭《桃花债》。
同一位专家,面对同样被网友扣上抄袭帽子的作品,鉴定结果却截然相反,不免让人大跌眼镜。
事实上,关于抄袭,文创圈里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到底什么是抄袭?怎样判定抄袭?抄袭和借鉴的界线到底在哪里?诸如此类的问题,一直处在众说纷纭的状态,其复杂程度不言而喻。
对维权方来说,举证是十分困难的,既要指明「相似点」,又要给出「接触证据」。好比你做了一道菜叫「西红柿炒西瓜」,我抄袭出来一道「血色双西」,你怎么证明我抄袭?
首先你得证明这道菜是你的原创,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做的,人证物证都是什么。
然后你得指明我的菜哪里和你相似。如果你说口味相似,那好,谁做菜不用盐?大家都用盐,凭什么说是我抄你?如果你说我抄袭配方,不好意思,那只是一个巧合,况且我比你多放了一味苏丹红。
你好不容易找到几条立得住脚的相似点,抬头一看,困难刚解决一半——你还得证明我接触过你的菜。
等你耗心费力的集齐所有证据,还要面临举证被驳回的风险。就像录音证据不受法律支持一样,网络上流传的「调色盘」也不能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一来二去就算你最终告赢了,你能保证得大于失吗?搞不好,你的餐馆早就因为打官司被拖得*了。
所以,虽然抄袭风波有很多,真正打完官司的案例并不多。就算官司打赢了,对方也不会真的被告倒,于正这不是又携《延禧攻略》回归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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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也巧,巴塞君的一位编辑朋友,上个月刚被指控抄袭了一篇文章。
某男星的母亲因为控制欲太强,遭到网友口诛笔伐。朋友就此展开联想,想起一句经典台词「妈,你到底要让我死几次?」,于是破题成文。
不料文章发布后,有人打上门来,非说朋友抄袭他的标题和立意。朋友百口莫辩,对方理直气壮,争论半晌,最终不了了之。
像这样「疑似抄袭」的巧合,在创作圈里比比皆是。
《西虹市首富》、《继承者》和《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三部作品都有「雇佣保安」的细节,谁能说得清哪个是抄袭、哪个是巧合?
有些网友一看到抄袭指控就跳着脚的支持,从不相信世界上存在巧合。这种缺乏理智的情绪化声援,看似是在维护市场秩序,实际起的都是负面作用。版权意识归根结底是法律意识,不能由着性子站立场、下判断。
此外还有更复杂的「借鉴」问题。
人们通常认为「原创」就是从零开始的、百分之百的纯粹创作,但实际上「绝对的原创」早就不存在了。
以编故事为例,人类讲了几千年故事,从洞穴夜话到文字小说再到电影电视,「元故事」早就被讲绝了。今天所有的故事作品,某种程度上都是对旧作的改造、翻新和融合。即便作者无意这样做,他也无法逃脱这个过程。
往大了说,这是由人类社会的发展逻辑决定的,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继续前行」的一种体现。
每个成熟的故事作者都明白,灵感是靠不住的,闭门造车是行不通的。大量吃进现成故事,分析、消化、吸收,融合成为自己的故事功底,这是「故事手艺人」的入门基础。
其中的关键在于,原样照搬属抄袭,有机转化是借鉴。道德高尚的作者懂得自律,自己知道严格把控借鉴的尺度,而个别投机取巧的作者则完全相反,专门在抄袭和借鉴之间的模糊地带耍花样。
由此可见,不但指控抄袭的举证困难,就连区分抄袭、巧合和借鉴也并不容易。
文创产业发展到今天,抄袭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剪不断理还乱的一团乱麻,简单的道德评判和法律界定根本无从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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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西虹市首富》。
编剧王晗羽认为,制片方购买外国电影版权,是为了掩盖抄袭《继承者》的事实。
制片方说,「我公司愿意与您共同委托法律专家或具有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对相关作品进行评估鉴定」。
不少网友认为,这是小编剧在蹭大电影的热度,简直就是碰瓷儿。
还有观众觉得,网络小说的「败家流」由来已久,根本就不存在抄袭。
众说纷纭之下,巴塞君对维权方进行了简短的微信采访:
可见王晗羽女士打定主意要走法律程序了。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交给法律总是没错。比起那些情绪化的、煽动舆论的大闹特闹,王晗羽冷静而果决的姿态更显合理。
在这个法律制度不断健全的年代,百分百地将问题交托给法律,就是我们对法制建设最有力的推动。
谈到大义时,她又说了这样一段话:
健康的行业环境,是无数文创工作者梦寐以求的天堂。
我们不知道这场官司会打成什么样,更不知道一场官司能否改变整个行业,但这种勇于维权、冷静诉讼的处理方式,是更高级的文明社会必须普及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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