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无产阶级与资本家在合同、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可谓斗智斗勇。比较弱势的普通劳动者可能没多少选择空间,但大牌球星就完全不一样了。
举个例子,博格坎普有一个著名的习惯,就是不愿坐飞机。他也把这条写进了与阿森纳的合同里:无论国内客场比赛还是飞过海峡去打欧战,不管时间多么紧张,阿森纳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要求他坐飞机。于是,他总要比队友提前出发,开车或者坐车奔赴客场,实在太远的那就干脆不去了。
冰王子这个属于心理层面的原则问题,某种程度上来说情有可原。但有些合同里的权利嘛……那就比较奇葩了。
据说,内马尔加盟巴萨时在合同里有个“party条款”,每两个月可以要求一群朋友来旅游,所有开销由巴萨买单。这玩意是真是假很难说,但确实很符合内马尔的人设。
还有更符合人设也被各国多家媒体确认的,那就是罗纳尔迪尼奥回归巴西时,弗拉门戈同意他在合同里加入了“夜店条款”,每周允许小罗去两次夜店,俱乐部不得横加干涉。这个……可能对小罗来说也是原则问题吧……
除了这两代巴西天王,欧洲也有球员拥有享受型人格,不过走向完全不同。丹麦后卫阿格尔离开利物浦回归布隆德比之后,合同里规定每一次主场比赛,俱乐部都要在看台上展示他的巨幅海报,无论他本人是不是出场。
等等,这好像应该叫自恋型人格。
还有更多和钱相关的逗比条款。比如洛里和热刺签下的第一份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明,每场比赛出场费7000英镑,赢球奖金8000镑,平局或者输球也能额外奖励3500镑。不是,你就不能直接写个出场费10500镑,赢球另外奖励4500镑吗?都说外国人数学不好,现在我信了。
也有数学好的,比如马竞在把阿圭罗卖到曼城的转会合同里写明,他每为曼城出场25次,马竞拿到25万欧元;每进15个球,马竞再拿25万;每拿一次英超冠军,马竞还能拿到100万,没有时限,上不封顶。所以,9年来马竞仍然时不时能从曼城那收到各种汇款,也亏石油爸爸真不差钱。
最逗的来自德国前锋朱塞佩-雷纳。他在2002年加盟了比勒菲尔德,合同里规定俱乐部每年要为他建一栋房子。没错,不是买,是亲自出钱建。
没想到,比勒菲尔德欣然答应的同时已经在文字上做足了功夫,他们每个赛季结束都会给雷纳老兄准备一套乐高房子,由俱乐部工作人员亲手搭建然后送到雷纳手上。乐高房也是房,就问你服不服!服不服!
聊完权利,咱们再来谈谈义务和禁止事项。
根据足球解密的实锤,菲尔米诺加盟利物浦的第一份合同里写明了有8000万英镑的违约金,但这个违约金只对一家俱乐部无效,那就是阿森纳。这多半是因为阿森纳此前对着苏亚雷斯搞了那次著名的4000万 1欧元报价,让利物浦上上下下感觉到了不爽。唉,此恨绵绵无绝期呐。
2015年,范德法特加盟了皇家贝蒂斯。而他们的同城死敌是塞维利亚,两支球队之间多年恩怨还有足球流氓斗殴,因此被称为“西班牙最凶德比”。于是,荷兰球星的合同里规定他比赛里可以穿任何款式的球鞋,但不能有一丁点红色,因为这是塞维利亚的代表色。作为补偿,贝蒂斯额外给了他11万欧元。
与之类似的,纳斯塔西奇同一年从曼城转会沙尔克04之后,合同里规定他除非有医学原因,否则只能在比赛里穿阿迪球鞋,因为这是俱乐部的官方赞助商。然而谁也没想到纳斯塔西奇真的从医院搞来了医学证明,说阿迪市面上所有的鞋都不能让自己发挥100%的脚部力量,然后穿了一整年的耐克。
这……耐克的同学记得给纳斯塔西奇打钱,顺带也给我带一份。
著名的巨婴球员巴洛特利,合同里的限定条款肯定更多。
效力AC米兰时期,合同规定俱乐部可以拥有他所有社交媒体的账号密码,随时可以删掉他发表的任何言论。效力利物浦时期,合同规定只要他不被连续停赛3场以上、没向对手吐痰、没在公开场合做出侮辱性手势和言语……总之,不搞各种各样的幺蛾子,每年给你100万英镑的三好学生奖学金。
禁止惹事很正常,球员的合同里经常还有禁止各种危险活动的条款,比如滑雪蹦极高空跳伞什么的。这不稀奇,但你听说过“禁止离开地球”吗?
1999年,桑德兰签下了瑞典球员施瓦茨,这位老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航天迷。当时,维珍集团搞了个“银河计划”,预计于2003年实现载人航空飞行。施瓦茨迫不及待地参加了这次公开宣传活动,并且第一批订下了“太空机票”。这可吓坏了桑德兰,于是他们在球员合同里加入了这么一个条款:效力球队期间,禁止施瓦茨离开地球表面。
丢掉手表丢外套……对不起串戏了。总之,别说施瓦茨退役了,直到今天维珍或者其他别的什么公司也没搞出正经可行的载人航天客运服务。不知道等到未来真能实现的那天,施瓦茨会不会眼泪汪汪地表示:这才是我儿时真正的梦想!
Copyright © 2024 妖气游戏网 www.17u1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