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的普及
不少人利用朋友圈
转发一些看似合情理
其实违反法律的信息
且这种现象逐渐增多
……
网络是把双刃剑
合理使用网络
遵守网络规范
我市公安机关近期处理了四例利用网络传播违法信息的案件,我们在享受互联网社交便利的同时,也应该知道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切不可发布一些违法信息。
一女子在朋友圈发违法信息被处罚!
近日,安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微信名为“A安平城市大圈总站”的微信号多次在朋友圈发布赌博信息。经调查,该微信号实用人为宋某,拥有4000余名好友,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传唤。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宋某于今年3月份加入一个广告微信群,由群主分配任务后,成员在朋友圈发布带有赌博信息的广告并定期获得佣金。当民警告诉其该行为涉嫌违法时,宋某后悔不已,表示以后一定规范自己的上网行为。
4月16日,安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宋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微姐”为挣20元朋友圈里转发这个,不知道违法吗?
饶阳县公安局刑侦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为“石家庄金亿城微生活【王姐】”的网民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赌博类信息。进一步调查发现,“石家庄金亿城微生活【王姐】”真名为王某,系饶阳县王同岳镇人,平时经营一婚庆门店,闲暇时兼职“微姐”,利用个人微信影响力,在朋友圈发布各类广告,并从中赚取收益。
3月19日,王某经网友介绍加入一个微信联络群,开始参与“必赢棋牌”赌博广告的推广,按要求每日上午11:30和晚8:30左右在朋友圈各转发一次,连续转发七日,并按时在微信联络群完成推送签到,最终按照转发和签到情况结算,赚得20元。
王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到案后,王某对自己参与转发“必赢棋牌”赌博广告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他在朋友圈里转发这个挣钱,结果被拘了...
深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赌博、网络刷单等违法信息。刑警大队办案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细致调查,最终确定违法行为人是深州镇某村的王某。
4月4日,办案民警依法将王某传唤至刑警大队,经询问,王某如实交待了自己在微信群中看到“转发得佣金”的信息后,在明知赌博、网络刷单是电信网络诈骗信息的情况下,还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以赚取佣金的违法事实。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天,桃城警方也处理了一起利用微信朋友圈转发赌博类信息的案件。
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河东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一名为“桃城【河北衡水】一站”的网民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赌博类信息。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网民真名为李某,其经网友介绍加入了一个微信群,开始参与赌博广告的推广,按要求每天在朋友圈内转发两次,连续转发七日,赚得80元。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李某对自己参与转发赌博广告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微信朋友圈发布哪些内容违法?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若内容中包含以上情况,立即停止朋友圈继续传播。
警方提醒
微信朋友圈作为网络空间并非是“法外之地”,有人认为利用微信转发一些信息看似合情合理,实际为犯罪嫌疑人做了帮凶,传播了违法信息,最终会受到法律制裁。广大网民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和道德底线,要文明、有度地发布言论,依法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切莫侵犯他人权益,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大家携起手来,让我们共创一片和谐、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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