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但不全算。
最近,中国游戏圈最大的事件,无疑是在不久前结束的法院判决中,《三国志·战略版》被一审结果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需要在三十日内删除或修改游戏内79个侵权内容,并在十日内依法赔偿《率土之滨》五千万元经济损失费及维权合理开支一案。
图源:本案件法院一审判决书
这桩赔偿费用足足五千万元的侵权案,是中国游戏行业历史以来最高的赔偿金之一,也可能会是游戏行业对著作权侵权案件判罚的里程碑——当然,作为两家公司的商业行为,这个案子对很多的普通玩家来说,也许并不算什么大事。
那么,为什么我们要和你聊这件事呢?
原因很简单,这场关于“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还热乎的案例,可能是聊聊“玩法抄袭到底算不算抄袭”的最佳范例。
图源:新浪微博@网易率土之滨
首先,在正式开始聊核心内容前,我们先得从法律的角度先知晓两个关于原告《率土之滨》的前提,一是“《率土之滨》是否构成作品以及构成何种类型作品”,二是“《率土之滨》游戏著作权人是不是网易雷火公司”。
在法律层面,这两个前提可能需要在法庭上出示一些长篇累牍的分析,但在玩家层面,这两点确实过于好理解了。所以,我们简单地提一提就此略过,把目光聚焦到重头戏——一审判决是如何确定《三国志·战略版》抄袭了《率土之滨》的?
图源:本案件法院一审判决书
众所周知,在电子游戏界关于“抄袭与否”的讨论,就像关于“*和变质”的讨论,几乎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引起玩家们的关注。而这一次,法院给了个明确的判断标准,那本近两百页的民事判决书中,法院结论几乎可以用两个句子简单地解释,前一句是玩家群体都知道的那句“玩法抄袭不算抄袭”,而后一句知道的人可能就少了些“抄袭具有耦合性关系的整体玩法系统就是抄袭”。
当然,对咱们玩家来说,要理解这个足够书面的“具有耦合性关系的整体玩法系统”,确实多少有点难度。但先别担心,当复杂的书面用语转换为足够具体的案例,理解难度当然就不存在了。
而“整体玩法系统”和“基础玩法”的区分,也正是理解“是否构成玩法抄袭”的重中之重。
图源:根据本案件法院一审判决书总结
我们直接以《塞尔达传说:旷野之息》的设计举例,在“野炊”中,玩家可以使用希卡之石的特殊能力,和周围的物体发生各式各样的互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炸弹、搬运物体、时间停止、冻结水面等各式各样的方式。那么经典的问题来了,如果其他游戏中也有这样玩家与环境互动的方式,是不是都属于“抄袭”?
我们都知道,肯定不能这么算。不然真按时间简单地杠,“野炊”不就是抄袭了《炸弹人》和《推箱子》等一系列游戏的“缝合怪”吗?
那么,现在是时候理解具有“独创性表达”的“整体玩法系统”了。
以“野炊”里的神庙解密内容举例,我们假设有一座神庙,在排除掉通过“风弹”逃课的游戏方式后,玩家可以根据游戏推荐的方式使用此前提到的那些功能,并且通过这些功能解开复数的谜题,最终拿到“试炼之证”用以提升自己角色的血槽或精力槽上限。
到这里为止,我们提到的使用“系统推荐的解谜方式”,很大概率就是利用各种基础玩法,例如用火箭点燃草堆使某物掉落,用“磁铁”移动巨大物品,或是用“结冰”支撑起平台,由于“野炊”的可能性太多以至于完全无法列举,所以只聊这几个最基础的互动方式,不聊“派生”的种种可能性。
那么,如果有一款游戏,能够提供使用炸弹、搬运物体、时间停止和冻结水面等各式各样的功能,我们不能说它抄袭了《塞尔达传说:荒野之息》。
如果这款游戏里存在隐藏在各种场景的谜题,我们也还是依然不能说它抄袭了《塞尔达传说:荒野之息》。
但如果,这款游戏里解谜的方式和“野炊”里的系统推荐方式几乎一样,只是在某些概念上进行了替换,例如将需要一根火箭改成需要三根火箭,或者是干脆不用火箭转而使用冰箭,方式从“点燃某物,使XX移动”平替成“冻结水面生成冰柱,使XX移动”——那么,我们能说它抄袭了《塞尔达传说:荒野之息》吗?
能,而且法律也认可这样的观点。“基础玩法”不构成抄袭,但被确认为“独创性表达”的“整体玩法系统”,是可以确认被抄袭的部分。
在这场本场案件中,恰恰发生了类似的事。
图源:本案件法院一审判决书
继续聊个众所周知的前提,《三国志·战略版》和《率土之滨》同属于移动端模拟战略类SLG类作品,这点大家当然都不会质疑。
那么,模拟战略类SLG类型游戏的基础规则,就像我们此前提到的“丢炸弹”“推箱子”一样,书面说法是“实现在特定时空下,通过玩家的一系列决策与战斗达成主线历史使命这一游戏目标,需要进行土地、资源、武将及属性、赛季任务等规则的基础设计”,通俗点说就是“招兵买马,比对手涂下更多色块”,这部分玩法普遍属于基础游戏规则,并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图源:本案件法院一审判决书
但关于如何“招兵买马”,又如何“完成游戏目标”的“独创性表达”,就是构成侵权与否的重中之重。
首先,在“主线历史”这个组成阶段性玩法的重要部分,《三国志·战略版》确实和《率土之滨》有些过于相似了。虽然我们可以说“历史素材原本就是相同”,但连开启条件都是“全服玩家占领XX块地块”,确实有些说不太过去。这方面,《率土之滨》里的要求是80000格,而《三国志·战略版》是100000格这样的区别,显然并不能证明“没抄”。
图源:《率土之滨》
显然,“大事件”本身可以视作为“基础玩法”的一部分,但细分到根据不同的“大事件”,让服务器进入到不同的阶段,就属于“整合玩法系统”的一挂。而这部分内容,则在法律上被视为“独创性表达”,是“可以被抄袭”的部分。
图源:《三国志·战略版》
其次,在随着历史事件开启的特殊阵营玩法这部分,《三国志·战略版》和《率土之滨》也确实有些重合度过高。《率土之滨》城池的主要策略选项是“坚守、迁城、重振”,《三国志·战略版》也几乎是等比例复刻的“迁城、闭城、再起”,唯一的不同就是顺序掉了个个儿。
图源:《率土之滨》
二者相同的特殊玩法,《率土之滨》称为“流浪军”,《三国志·战略版》则称为“侠客军”。前者与后者虽然叫法不同,但后者的玩法只是在前者基础上,来了点不算核心改动的微调,本质上并不具备“决定性作用”。
图源:《三国志·战略版》
最后,在核心养成内容的“战法”阶段,从一审判决书的观点出发,身为后来者的《三国志·战略版》确实和《率土之滨》相似度过高。无论是武将技能的装配槽位上限,获取武将技能的拆解方式,甚至是武将技能的细分类型,有些完全没有区别,有些则只有细微上的区别。
图源:《率土之滨》
我们可以说给“为武将搭配技能”是一种基础玩法,不存在“独创性表达”,但将“N个相同武将的技能拆解出来,装配在其他武将身上,完成单个武将的整体养成”……这显然就踩到了某条红线。
图源:《三国志·战略版》
像上文这样的例子,在判决书中出现了非常多。我们简单给大家总结了一下,就不一一赘述了。
图源:根据本案件法院一审判决书制表
在这次的诉讼中,《率土之滨》官方申请了足足121项的侵权内容,其中有些确凿无疑,有些则留有余地。法院最终在121项申请中确认支持79项侵权内容,虽然《率土之滨》有42项申请未通过,但已经通过一审判定侵权,需要《三国志·战略版》在一个月时间内进行删除或修改的部分,已经足以让《三国志·战略版》变成一个“全新”的作品。
图源:本案件法院一审判决书
在我们玩家的视野中,电子游戏是多样化的,每一种基础玩法都能够衍生出海量的“独创性表达”。《塞尔达传说:荒野之息》里几乎所有内容,都可以在不同类型的作品中找到镜像,但将那些所有的“基础玩法”合理地整合到一起,设计成一整套用“唯一”特指的游戏系统?
显然,这是只有《塞尔达传说:荒野之息》和续作《塞尔达传说:王国之泪》做到的事。那么,任天堂会去状告《创世理想乡》的开发团队吗?可能性真不大,两者并不在同张桌子上,后者也并没有做到复刻“野炊”的“独创性表达”。
图源:根据本案件法院一审判决书制表
但放在移动端模拟战略类SLG作品中,还都在国区运营?这里毕竟只有一张桌子,后来者《三国志·战略版》和老前辈《率土之滨》的关系,并不是“学习”两个字就能撇个干净,那涉及到了电子游戏产业最为关键的“独创性表达”。
图源:本案件法院一审判决书
作为中国游戏行业的从业者,高达五千万平史高的赔偿金不说,这次判罚中的79项修改几乎是动摇了整个《三国志·战略版》的底层玩法。
图源:本案件法院一审判决书
而假如我们跳出这场新鲜的范例,从整个中国游戏行业的角度,去思考一些对未来的影响,这次的判决显然能够优化玩家口口相传的“玩法抄袭不算抄袭”——虽然“玩法”是基础,但“系统”才是更为关键的“独创”。
目前,作为被告的《三国志·战略版》官方并不满足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选择提起上诉。这张摆在法院里的沙场,也许还没到结束的时候。但无论如何,就像去年年底《我的世界》起诉《迷你世界》最终胜诉的那场判决一样,中国游戏行业必将伴随着类似的一场又一场的判决,变得更加规范。
毕竟,作为一名玩家,谁也不想玩到一款又一款的“换皮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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