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区社科联印制刊物、采购物品,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确定服务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有序,重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这是近日重庆市巴南区纪委监委对区社科联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财务管理开展“回头看”了解到的情况。
此前,这家核定编制只有3人的单位无“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无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区社科联2016年社科普及和学术年活动缺合同、方案、明细等资料,随即展开进一步调查。
“区社科联是一个群团组织,1名处级领导干部,2名普通干部,共3人。除了组织、人事关系在区委宣传部外,其他日常工作都由区社科联自行决定实施,专职副主席主持全面工作。”让调查人员没想到的是,这样一个编制少、人员少、资金量少的单位,竟存在巨大猫腻。
调查发现,2010年至2016年,区社科联委托社会上的广告公司承接相关杂志编印、社科普及和社科研究活动,但没有相关活动招标或采购信息。从确定服务单位到支付活动费用,全部由区社科联原专职副主席夏某一人说了算。
“与其让别人来赚钱,不如让自己丈夫来赚钱。”当调查人员与夏某谈话时,她坦白。因想“肥水不流外人田”,夏某就将相关业务直接交给丈夫曾某的广告公司或曾某挂靠的广告公司承接,也从未签订项目合同,最后由她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兑付相应款项。
就这样,夏某在担任区社科联专职副主席期间,先后将22笔编印业务交给曾某,并侵占公款2.8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曾某通过夏某承接区社科联业务,获利20余万元。最终,夏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调研员,并全额退缴违纪款和获利款。
与此同时,巴南区纪委监委针对夏某案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向区社科联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该单位及时完善内控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区社科联结合夏某案举一反三,从专职副主席开始,带头查摆问题,逐一逐项整改。在采购方面,区社科联严格根据流程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招标,确定服务单位并签订正规合同,按合同进行采购及支付;在财务管理方面,将所有财务交由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业务支出坚决实施公对公转账和公务卡支付;在“三重一大”制度方面,建立活动项目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同时按规定,经费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经区社科联开会研究,提交区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通过后方能实施。至此,这个“小单位”管理和运行有了全面改观。
“夏某案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单位小、资金流量少,并不意味着廉政风险就小。这也要求我们必须做实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尤其是要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巴南区委常委,区纪委*、监委主任蒋成昆说。(本报通讯员 李娟 杨伟)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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