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IP在我国的运营模式与日本动漫产业的奠基人是?

《名侦探柯南》:IP在我国的运营模式与日本动漫产业的奠基人是?

首页游戏大全第五人格名侦探柯南联动更新时间:2024-04-22

文|盖迩说

编辑|盖迩说

在《名侦探柯南》IP 于我国国内运营的过程中,对于周边衍生产品的开发并不限于实体商品之上,网易手游产品《第五人格》就曾多次通过与新创华合作,拿下名侦探柯南 IP 在我国的肖像权等版权,并在游戏中实现联动,推出了包括怪盗基德、安室透、柯南等该 IP 下的人气角色虚拟服装和物品。

通过对于线上游戏平台的 IP 联动,新创华不仅能够以版权出售的形式获得相应的版权使用金,并且还可以借助游戏平台对于 IP 进行维护和运营,第五人格作为我国游戏大厂网易游戏旗下的竞技游戏,其在 app store 的角色扮演类游戏排行榜中于 2022 年 3 月仍处于排名前 10 的位置,可见其游戏仍具有较高的自带人气度,进而凭借该平台实现 IP 运营活动的实践以及新闻信息的发布,使得该 IP能够以更加多样的线上形式与用户进行深度的交互作用。

日本动漫IP在我国的运营模式分析

日本动漫产业的奠基人手家治虫将日本动漫的发展划分为六个阶段,其中自1963 年 TV 版动画《铁阿童木》在电视上播出后,才在社会的承认群体中获得认可与支持,并在其后逐渐经过“空气时代”与“记号时代”,自此日本动漫的发展向着产业化的运营方式进行。

尽管日本动漫产业由于受众群体、文化背景等诸多的因素影响,其在日本本土市场和在海外市场的发展并不完全同步,但是日本动漫 IP 产业自身的运营规律还是仍然以动漫与轻小说为 IP 内核。

通过漫画的形式为 IP 积累较高的人气和较为稳定的粉丝群体,就可以进一步与版权拥有者沟通,获得动画改编的授权资格,这样就能为制作动画所带来的前期高成本投入提供一定的风险保证,不至于由于收视率过低而无法收回动画制作成本。

而在动漫 IP 产业链中,利润最为丰厚的环节则是周边衍生产品的开发,其凭借动漫 IP的人气度进行商品的附加值挖掘,通过为消费者提供基于动漫 IP 的差异化服务以此赢得更高的利润,而其主要的存在类型则包括玩具、游戏、COSPLAY 以及音乐会等。

由此可见,日本动漫 IP 产业发展模式的起源,主要来自于日本的动漫出版社之中。为了进一步对于日本动漫 IP 产业进行深入研究,本研究通过《名侦探柯南》IP 为案例对其进行运营现状的分析。

《名侦探柯南》作为日本株式会社小学馆的著名 IP,其在当下已经创下了全球总销量超过 2.5 亿漫画的成绩,超越了美国漫画Marvel 1941年发行的《Captain America Comics》,并与岸本齐史所创作的少年漫画《火影忍者》有了同等的销售地位,并且于 1994 年 1月在日本小学馆的漫画周刊《周刊少年 Sunday》开始连载,是《周刊少年 Sunday》史上连载时间最长的作品。

而《名侦探柯南》漫画也在 2002 年通过长春出版社引进至我国大陆地区进行相关的出版活动,其在中国的市场商品化总代理在2011 年由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取得,该公司并在次年 3 月获得《名侦探柯南》作品在中国的影视播放总代理权利,自此正式成为该品牌在中国的全权总代理。

因此,其无论在日本本土市场的运营亦或是在中国的市场运营都早已形成规模化的运作方式,通过对其的深入分析与研究有助于进一步了解日本出色IP 的运营方式。

漫画于轻小说类融合运营模式

在日本的动漫杂志领域中,小学馆旗下的《周刊少年 SUNDAY》(包括了青山刚昌的《名侦探柯南》、高桥留美子的《犬夜叉》以及安达充的《棒球英豪》等发行量千万级别以上的漫画作品)。

集英社旗下的《周刊少年 JUMP》(日本发行量第一大的漫画杂志,包括了尾田荣一郎的《海贼王》、鸟山明的《龙珠》、岸本齐史的《火影忍者》以及井上雄彦的《灌篮高手》等发行量破亿册的漫画作品)。

以及讲谈社旗下的《周刊少年 MAGAZINE》(发行量仅次于《周刊少年 JUMP》的日本第二大漫画杂志,包括了金城阳三郎的《金田一少年事件簿》、森川次让的《第一神拳》以及真岛浩的《妖精的尾巴》等发行量千万级的漫画作品)被称为日本三大少年漫画杂志。

自 20 世纪末期引进我国并在当下国内仍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日本动漫 IP,如哆啦 A 梦、名侦探柯南、火影忍者以及海贼王等都是通过出版社与漫画家进行创作委托进而创作出漫画完稿,并将其邮寄给出版社并托付发行的形式,首先以漫画的形式与读者见面的。

以漫画的形式将故事内容与读者见面能够在极大程度上降低传播所需要的成本,并且以更为广泛的形式进行内容的传播,帮助更多的动漫IP 进行孵化。

而轻小说(和制英语: Light Novel) 则是一种具有高效地将故事内容传达给读者的通俗的写作手法、通常使用漫画风格的插画的一种娱乐性大众文学和通俗文学体裁。

“轻小说”可以理解为“能轻松阅读的小说”,盛行于日本。其和漫画同样是以较为廉价的形式进行发售,通过廉价出版物来对该 IP的市场情况进行分析与调研,为后续该 IP 的发展方向与发展潜力进行充分的论证。

而无论是日本漫画还是轻小说,都是以日文的形式对日本本地的受众进行发行与销售的,因此,受限于版号、版权以及语言差异等因素,并不能直接在我国国内进行流通。

但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至九十年代初期,国内各电视台陆续引进日本动漫并通过官方电视台进行传播的情况下,国内的广大青少年群体对于日本动漫内容极为追捧。

在此之后,据统计,1990-1991 年,中国市场总共卖出了接近 600 万册《圣斗士星矢》的漫画书,而《圣斗士星矢》的版权所有者集英社是在 2007 年才正式授权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对于该漫画进行翻译制作并发行的由此可见,其中必然包括了大量的盗版日本漫画书籍。

随着日本对于漫画的海外版权保护力度的加大以及中国政府对于盗版光盘和书籍出版物查处强度的提升,在我国市场中销售的盗版漫画书逐渐消失,并目在同时,在我国政府的审核与支持之下,较为出色且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念的日本漫画书得以通过我国的出版社进行翻译、发行以及出版。

而《名侦探柯南》就是长春出版社在 2002 年7月5日通过上海碧日咨询事业有限公司得到日本株式会社小学馆的授权进行出版的,长春出版社获得《名侦探柯南》的中国大陆独家翻译出版及发行的权力。

至今,长春出版社除了出版《名侦探柯南》漫画原作系列合集,还出版了特别篇、剧场版、小说、原画集、合集以及解密等多个原作系列。

长春出版社成立于 1988 年,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之下成立的城市出版社,作为长春市委直属的局级事业单位,并在企业化的市场管理方式之下,最大化释放了其自身的经营潜力。

2021 年 1月20 日,荣获“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正因长春出版社自身对于日本动漫 IP 的超前认知理念和对于我国青少年图书市场的准确认知,其才能完成 20 余年的《名侦探南》IP运营。

在长春出版社初期的运营活动中,其主要是依赖于著作权所有者日本株式会社小学馆对于《名侦探柯南》IP 的运营方式进行出版物的制作与传播,也就是说,长春出版社主要是对于日版《名侦探柯南》原作漫画进行翻译和修订以此来刊发单行本。

而与此同时,《名侦探kebab》系列轻小说、《魔术快斗》等《名侦探柯南》IP 旗下的相关漫画作品也日本小学馆推出后,及时进行翻译以及相应的发行工作。

动画与影视类融合运营模式

在日本动漫 IP 产业中,动画与影视的制作流程较为固定,在前期对于已有稳定受众的动漫IP 进行版权交易之后,就可以进一步立项,并进行动画的制作、管理以及播出,在相关的影视作品进行播出后,及时进行受众市场的分析与调研帮助其完成对于已有 IP 价值的定位。

而在日本对于动画与影视的制作中,主要划分为企划公司和制作公司。企划公司主要负责动画项目的筹划、投资以及管理活动,而制作公司则是直接参与进行动画的制作。

近年来,日本动画的主要作品通常是以季度为单位在日本电视频道中进行播放的,并且每季动画大约为 12 集,这种形式的动画剧集常被称为番剧,并且根据每季动画的播放量来决定后期是否继续投资进行下季的制作。

而《名侦探柯南》作为一部在日本具有国民级影响力的动漫作品,其自 1996 年1月第一集播放至今已经播放超过 26 年,而其在 20 世纪末期进入我国电视频道播放时还是通过对于台湾话配音版进行引进,直到 953 集开始,国内动画才开始同步推出国语配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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