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中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始终把保护好以秦岭、巴山、汉江、嘉陵江为代表的“青山绿水”作为第一政治要务,坚持以“四个在汉中”城市品牌为抓手,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水环境质量稳居全省前列;生态环境执法、核与辐射监管稳居全省第一方阵;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在全省率先通过技术评估,行业社会满意度连年提升,为建设“三生融合”美丽汉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成效显著 环境质量大幅提升
汉中市聚焦“青山、碧水、蓝天、净土”四大保卫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紧盯关键区域节点,严密防控污染源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质量创历史佳绩。出台实施汉中市首部大气治理地方性法规《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法制支撑。编制“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方案,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发挥大气热点网格预警分析作用,提升科技治霾水平。关停陕西城化公司,完成8家无组织排放工业企业和25个物料堆场治理工作。开展洁净煤煤质检测12次,削减煤炭1万吨。淘汰高排放机动车3376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3886台。6个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和251个空气微站建成投运。2020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实况315天,排全省第四,创2015年新标准实施以来最好成绩;今年截至6月3日,汉中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120天,优良率77.9%;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61,同比变好2.1%。
流域水质居全省前列。出台汉中市首部环境保护类地方性法规《汉中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起草《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汉台区列入全国17个农村黑臭水体试点示范县之一。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102个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11个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37个沿江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秦岭范围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投运,长林水源地建设加快推进。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5个县级新水源地、9个“千吨万人”水源地和4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通过省政府批准。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优良水体占比达100%,汉江、嘉陵江出境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水功能区划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水环境质量稳居全省前列。
土壤环境良好可控。制定印发汉中市净土保卫战年度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压实县区、部门职责。2020年以来,先后投资400余万元购置土壤监测设备,建立了全市265家土壤重点行业企业的基础数据库,建立24宗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名录、3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和36家涉重金属全口径清单。4家涉镉企业在全省率先完成整治任务,39家重点监管企业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土壤环境总体清洁。
生态屏障更加牢固。持续加大秦巴生态环境执法力度,2020年新排查整治65个“五乱”问题,核实处理新反馈自然保护地 “绿盾”点位104处,拆除秦岭核心保护区内小水电站3座。全市累计关闭各类矿山287个,对督查发现的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流域采砂问题进行督察督办整改销号。有力推进秦巴生态保护治理体系长效化、常态化,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铁腕执法 守护群众环境权益
汉中以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为重点,重新完善制定了《汉中市污染源环境监察办法》《汉中市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办法》等规范性制度,对全市企业11个行业4000多家企业分类建档,制作了132户重点企业单位电子信息分布图,明确监管对象和监管内容,夯实监管基础。督促49户重点企业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125套,实现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时监控,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腾出了更大环境容量。
违法严惩,保持严管重罚态势。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生态环保司法联动协作,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此项工作在全省环保大练兵比武中获得二等奖;中央和西北督察中心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积极配合做好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确保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问题处理完成率100%。严格固废、医废及核与辐射管理,2020年度全市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627.5万吨,全市危险废物和核与辐射源安全管控,未发生危险废物和核与辐射污染环境事件。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381人次,检查各类排污企业单位6859家次,立案处罚273起,零容忍高强度的执法态势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问题严查,筑牢环境安全防线。严格落实惠民惠企政策,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日常监管、定期督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体系,提高执法监管效率和质量,努力减轻企业负担。紧盯重点风险源,加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力度。加快编制《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方案》和《水质自动监控能力建设方案》,提升环境执法和应急监测能力,与陇南、宝鸡签订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建立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共整共治环境治理体系,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同时,严格落实生态环保红线制度,逐步转变生产方式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全市发展的红利和活力,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更加通畅。
管服并重 助力绿色循环发展
严格落实污染物减排措施。制定全市“十四五”污染减排方案,推动建立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进一步削减主要污染物存量。2020年5个省考重点减排项目完成建设。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7%、7%、10.04%、10.06%;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上年下降3.89%以上,市重金属减排量较2013年下降11.42%,全超额完成减排任务。率先在全省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任务。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491家,开展排污登记管理企业3219家,先后被评为全国排污许可全覆盖先进集体,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
积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委员会规则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将22大类54小类行业项目纳入告知承诺制范围。审批报告书(表)项目321个,总投资129.8亿元。积极谋划争跑项目,加快实施硫铁矿污染整治、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申报中省专项资金项目69个,总投资18.32亿元,落地项目36个,落实专项资金4.77亿元,以生态环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
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区)、镇、村四级创建工作,生态文明示范效应不断深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在全省率先通过技术评估,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率达100%,植树造林力度不断加大,森林覆盖率达63.96%;留坝县在荣获国家首批“两山论”实践创新基地的基础上,又荣获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西乡县荣获第二批陕西唯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长吴辉表示,迈入“十四五”后,汉中市将坚持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发展格局,让汉中市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 (文/图 王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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