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辆救护车正闪着灯,鸣着笛,从小区门口出来,而透过车窗玻璃,能够明显看到医生正在对患者进行心肺复苏,可是,在救护车前面,一辆轿车正好挡住了去路。
救护车司机下车后,试图查看挪车电话,奈何车上并没有留下,因不能耽搁太久,司机上车后,擦着小区的花圃强行开了过去。
事发后,据病人家属称,患者刚满60岁,身体没什么大病,就最近查出来中风,事发当天感觉不好,就拨打了120,送去医院后,医生说如果这个病救治及时,不至于死亡,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一家人靠着他的退休金生活,如今顶梁柱没有了,家人的天也塌了。
病人家属称,下一步会起诉物业和这位车主,要求他们赔偿损失。
而据一位现场知情人表示,那个轿车是从小区地下停车场出来的,下来之后可能就去买东西了,司机下车几分钟,救护车出来就被堵在了门口。
物业表示,这是外来车辆,没有联系方式,同时,交警表示,私家车属于违停,应对其处以罚款。
网友:物业和车主必须承担责任
此事引发网友们的热议,有网友表示:“阻拦救护车的物业和车主必须承担责任!”也有网友表示:“小车摊上事了,这种人就给其严重教训,路上这种人特别讨厌。”还有网友表示:“起诉车主赔偿二十万,看看还乱停车。”
律师:由于车主没有主观上的故意,因此不构成故意*人罪
对此,头条号认证作者 从法律角度进行解读。
私家车主的行为,并不属于故意*人罪。
按照刑法的规定,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行为,构成故意*人罪,其中包括积极的直接故意以及放任的间接故意,即明知道自己的行为能够导致他人死亡的后果,积极实施或者放任,导致了他人死亡的后果,据此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本案中,私家车主违规停车行为,本身不具有意识到会堵住救护车,更不会意识到会导致患者死亡这个事情,因此,由于车主没有主观上的故意,据此是不构成故意*人罪的。
同样,也不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毕竟,停车行为本身并不会导致他人死亡的后果,所以对此,车主对损害后果是没有预料的。
不承担刑事责任,不代表不承担民事责任。
毫无疑问,违规停车这个行为,本身就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那么,当车主将车子停在了小区门口,从而阻碍了救护车通行,最终导致了患者死亡。
患者死亡的根本原因在于因为疾病的发作导致的,但是,因为拖延救治,导致了无力回天,所以,堵车行为和最终的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参与度是多少,还需要专业机构的鉴定,以此确定双方的责任大小。
对于物业来讲,也是难逃其咎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业没有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造成救援延误,显然存在一定的过错,据此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帮帮团综合逐浪新闻、九派新闻、椒点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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