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看见了“五四”运动,却没在这个运动里面

老舍看见了“五四”运动,却没在这个运动里面

首页休闲益智磁球分类更新时间:2024-07-27

及壮,餬口四方,教书为业,甚难发财;每购奖券,以得末彩为荣,示甘于寒贱也。二十七岁,发愤著书,科学哲学无所懂,故写小说,博大家一笑,没什么了不得。

第一节 “五四”时期的“新青年”

因家贫,我在初级师范学校毕业后就去挣钱养家,不能升学[6]。在“五四”运动的时候,我正作一个小学校的校长。“五四”把我与“学生”隔开。我看见了“五四”运动,而没在这个运动里面,我已作了事。是的,我差不多老没和教育事业断缘,可是到底对于这个大运动是个旁观者。

以我这么一个中学毕业生(那时候,中学是四年毕业,初级师范是五年毕业)既没有什么学识,又须挣钱养家,怎么能够一来二去地变成作家呢?这就不能不感谢“五四”运动了!

假若没有“五四”运动,我很可能终身作这样的一个人:兢兢业业地办小学,恭恭顺顺地侍奉老母,规规矩矩地结婚生子,如是而已。我绝对不会忽然想起去搞文艺。

这并不是说,作家比小学校校长的地位更高,任务更重;一定不是!我是说,没有“五四”,我不可能变成个作家。“五四”给我创造了当作家的条件。

首先是:我的思想变了。“五四”运动是反封建的。这样,以前我以为对的,变成了不对。我幼年入私塾,第一天就先给孔圣人的木牌行三跪九叩的大礼;后来,每天上学下学都要向那牌位作揖。到了“五四”,孔圣人的地位大为动摇。既可以否定孔圣人,那么还有什么不可否定的呢?他是大成至圣先师啊!这一下子就打乱了二千年来的老规矩。这可真不简单!我还是我,可是我的心灵变了,变得敢于怀疑孔圣人了!这还了得!假若没有这一招,不管我怎么爱好文艺,我也不会想到跟才子佳人、鸳鸯蝴蝶有所不同的题材,也不敢对老人老事有任何批判。“五四”运动送给了我一双新眼睛。

其次是:“五四”运动是反抗帝国主义的。自从我在小学读书的时候,我就知道了国耻。可是,直到“五四”,我才知道一些国耻是怎么来的,而且知道了应该反抗和反抗什么。以前,我常常听说“中国不亡,是无天理”这类的泄气话,而且觉得不足为怪。看到了“五四”运动,我才懂得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运动使我看见了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明白了一些救亡图存的初步办法。反封建使我体会到人的尊严,人不该作礼教的奴隶;反帝国主义使我感到中国人的尊严,中国人不该再作洋奴。这两种认识就是我后来写作的基本思想与情感。虽然我写的并不深刻,可是若没有“五四”运动给了我这点基本东西,我便什么也写不出了。这点基本东西迫使我非写不可,也就是非把封建社会和帝国主义所给我的苦汁子吐出来不可!这就是我的灵感,一个献身文艺写作的灵感。

最后,“五四”运动也是个文艺运动。白话已成为文学的工具。这就打断了文人腕上的锁铐——文言。不过,只运用白话并不能解决问题。没有新思想,新感情,用白话也可以写出非常陈腐的东西。新的心灵得到新的表现工具,才能产生内容与形式一致新颖的作品。“五四”给了我一个新的心灵,也给了我一个新的文学语言。到了“五四”运动时期,白话文学兴起,我不由得狂喜。假若那时候,凡能写几个字的都想一跃而成为文学家,我就也是一个。我开始偷偷地写小说。我并没想去投稿,也没投过稿。可是,用白话写,而且字句中间要放上新的标点符号,那是多么痛快有趣的事啊!再有一百个吴梅村,也拦不住我去试写新东西!这文字解放(以白话代文言)的狂悦,在当时,使我与千千万万的青年不知花费了多少心血,消耗了多少纸笔!

这种狂悦可并不一定使人搞清楚思想,反之,它倒许令人迷惘,伤感,沉醉在一种什么地方都是诗,而又不易捉摸到明朗的诗句的境界。我就是那样。我想象着月色可能是蓝的,石头是有感觉的,而又没有胆子把蓝月与活石写出来。新诗既不能得心应手,有时候我就在深夜朗读《离*》。

感谢“五四”,它叫我变成了作家,虽然不是怎么了不起的作家。

第二节 “罗成关”

“二十三,罗成关。”

二十三岁那一年的确是我的一关,几乎没有闯过去。

从生理上,心理上,和什么什么理上看,这句俗语确是个值得注意...

放下大学生不提,一般的来说,过了二十一岁,自然要开始收起小孩子气而想变成个大人了;有好些二十二三岁的小伙子留下小胡子玩玩,过一两星期再剃了去,即是一证。在这期间,事情得意呢,便免不得要尝尝一向认为是禁果的那些玩艺儿;既不再自居为小孩子,就该老声老气地干些老人们所玩的风流事儿了。钱是自己挣的,不花出去岂不心中闹得慌。吃烟喝酒,与穿上绸子裤褂,还都是小事;嫖嫖赌赌,才真够得上大人味儿。要是事情不得意呢,抑郁牢*,此其时也,亦能损及健康。老实一点的人儿,即使事情得意,而又不肯瞎闹,也总会想到找个女郎,过过恋爱生活,虽然老实,到底年轻沉不住气,遇上以恋爱为游戏的女子,结婚是一堆痛苦,失恋也许自*。反之,天下有欠太平,顾不及来想自己,*身成仁不甘落后,战场上的血多是这般人身上的。

可惜没有一套统计表来帮忙,我只好说就我个人的观察,这个“罗成关”论是可以立得住的。就近取譬,我至少可以抬出自己作证,虽说不上什么“科学的”,但到底也不失“有这么一回”的价值。

二十三岁那年,我自己的事情,以报酬来讲,不算十分的坏。每月我可以拿到一百多块钱。十六七年前的一百块是可以当现在二百块用的;那时候还能花十五个小铜子就吃顿饱饭。我记得:一份肉丝炒三个油撕火烧,一碗馄饨带沃两个鸡子,不过是十一二个铜子就可以开付;要是预备好十五枚作饭费,那就颇可以弄一壶白干儿喝喝了。

自然那时候的中交钞票是一块当作几角用的,而月月的薪水永远不能一次拿到,于是化整为零与化圆为角的办法使我往往须当一两票当才能过得去。若是痛痛快快地发钱,而钱又是一律现洋,我想我或者早已成个“阔老”了。

无论怎么说吧,一百多圆的薪水总没教我遇到极大的困难;当了当再赎出来,正合“裕民富国”之道,我也就不悦不怨。每逢拿到几成薪水,我便回家给母亲送一点钱去。由家里出来,我总感到世界上非常的空寂,非掏出点钱去不能把自己快乐地与世界上的某个角落发生关系。于是我去看戏,逛公园,喝酒,买“大喜”烟吃。因为看戏有了瘾,我更进一步去和友人们学几句,赶到酒酣耳热的时节,我也能喊两嗓子;好歹不管,喊喊总是痛快的。酒量不大,而颇好喝,凑上二三知己,便要上几斤;喝到大家都舌短的时候,才正爱说话,说得爽快亲热,真露出点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的气概来。这的确值得记住的。喝醉归来,有时候把钱包手绢一齐交给洋车夫给保存着,第二日醒过来,于伤心中仍略有豪放不羁之感。一次,我正住在翊教寺一家公寓里。好友卢嵩庵从柳泉居运来一坛子“竹叶青”。又约来两位朋友——内中有一位是不会喝的——大家就抄起茶碗来。坛子虽大,架不住茶碗一个劲进攻;月亮还没上来,坛子已空。干什么去呢?打牌玩吧。各拿出铜元百枚,约合大洋七角多,因这是古时候的事了。第一把牌将立起来,不晓得——至今还不晓得——我怎么上了床。牌必是没打成,因为我一睁眼已经红日东升了。

也学会了打牌。到如今我醒悟过来,我永远成不了牌油子。我不肯费心去算计,而完全浪漫地把胜负交与运气。我不看“地”上的牌,也不看上下家放的张儿,我只想象地希望来了好张子便成了清一色或是大三元。结果是回回一败涂地。认识了这一个缺欠以后,对牌便没有多大瘾了,打不打都可以;可是,在那时候我决不承认自己的牌臭,只要有人张罗,我便坐下了。

我想不起一件事比打牌更有害处的。喝多了酒可以受伤,但是刚醉过了,谁都不会马上再去饮,除非是借酒自*的。打牌可就不然了,明知有害,还要往下干,有一个人说“再接着来”,谁便也舍不得走。在这时候,人好像已被那些小块块们给迷住,冷热饥饱都不去管,把一切卫生常识全抛在一边。越打越多吃烟喝茶,越输越往上撞火。鸡鸣了,手心发热,脑子发晕,可是谁也不肯不舍命陪君子。打一通夜的麻雀,我深信,比害一场小病的损失还要大得多。但是,年轻气盛,谁管这一套呢!

我只是不嫖。无论是多么好的朋友拉我去,我没有答应过一回。我好像是保留着这么一点,以便自解自慰;什么我都可以点头,就是不能再往“那里”去;只有这样,当清夜扪心自问的时候才不至于把自己整个地放在荒唐鬼之群里边去。

可是,烟,酒,麻雀,已足使我瘦弱,痰中往往带着点血!

那时候,婚烟自由的理论刚刚被青年们认为是救世的福音,而母亲暗中给我定了亲事。为退婚,我着了很大的急。既要非作个新人物不可,又恐太伤了母亲的心,左右为难,心就绕成了一个小疙疸。我请来三姐给我说情,老母含泪点了头。我爱母亲,但是我给了她最大的打击。时代使我成为逆子。婚约到底是废除了,可是我得到了很重的病。

病的初起,我只觉得混身发僵。洗澡,不出汗;满街去跑,不出汗。我知道要不妙。两三天下去,我服了一些成药,无效。夜间,我作了个怪梦,梦见我仿佛是已死去,可是清清楚楚地听见大家的哭声。第二天清晨,我回了家,到家便起不来了。

“先生”是位太医院的,给我下得什么药,我不晓得,我已昏迷不醒,不晓得要药方来看。等我又能下了地,我的头发已全体与我脱离关系,头光得像个磁球。半年以后,我还不敢对人脱帽,帽下空空如也。

经过这一场病,我开始检讨自己:那些嗜好必须戒除,从此要格外小心,这不是玩的!

可是,到底为什么要学这些恶嗜好呢?啊,原来是因为月间有百十块的进项,而工作又十分清闲。那么,打算要不去胡闹,必定先有些正经事作;清闲而报酬优的事情只能毁了自己。[7]

恰巧,这时候我的上司申斥了我一顿。我便辞了差。有的人说我太负气,有的人说我被迫不能不辞职,我都不去管。我去找了个教书的地方,一月挣五十块钱。在金钱上,不用说,我受了很大的损失;在劳力上自然也要多受好多的累。可是,我很快活:我又摸着了书本,一天到晚接触的都是可爱的学生们。除了还吸烟,我把别的嗜好全自自然然地放下了。挣的钱少,作的事多,不肯花钱,也没闲工夫去花。一气便是半年,我没吃醉过一回,没摸过一次牌。累了,在校园转一转,或到运动场外看学生们打球,我的活动完全在学校里,心整,生活有规律;设若再能把烟卷扔下,而多上几次礼拜堂,我颇可以成个清教徒了。[8]

在南开中学教书的时候,我曾在校中国庆纪念会上说过:我愿将“双十”解释作两个十字架。为了民主政治,为了国民的共同福利,我们每个人须负起两个十字架——耶稣只负起一个:为破坏、铲除旧的恶习,积弊,与像大烟瘾那样有毒的文化,我们须预备牺牲,负起一架十字架。同时,因为创造新的社会与文化,我们也须准备牺牲,再负起一架十字架。

想起来,我能活到现在,而且生活上多少有些规律,差不多全是那一“关”的功劳;自然,那回要是没能走过来,可就似乎有些不妥了。“二十三,罗成关”,是个值得注意的警告!

第三节 “异乡人”

二十七岁,我上了英国。为了自己,我给六十多岁的老母以第二次打击。在她七十大寿的那一天,我还远在异域。那天,据姐姐们后来告诉我,老太太只喝了两口酒,很早地便睡下。她想念她的幼子,而不便说出来。

一、第一天

那时候(一晃几十年了),我的英语就很好。我能把它说得不像英语,也不像德语,细听才听得出——原来是“华英官话”。那就是说,我很艺术地把几个英国字匀派在中国字里,如鸡兔之同笼。英国人把我说得一愣一愣的,我可也把他们说得直眨眼;他们说的他们明白,我说的我明白,也就很过得去了。

给它个死不下船,还有错儿么?!反正船得把我运到伦敦去,心里有底!

果然一来二去地到了伦敦。船停住不动,大家都往下搬行李,我看出来了,我也得下去。什么码头?顾不得看;也不顾问,省得又招人们眨眼。检验护照,我是末一个——英国人不像咱们这样客气,外国人得等着。等了一个多钟头,该我了。两个小官审了我一大套,我把我心里明白的都说了,他俩大概没明白。他们在护照上盖了个戳儿,我“看”明白了:“准停留一月Only”(后来由学校宴请内务部把这个给注销了,不在话下)。管它Only还是“哼来”,快下船哪,别人都走了,敢情还得检查行李呢。这回很干脆:“烟?”我说“no”;“丝?”又一个“no”。皮箱上画了一道符,完事。我的英语很有根了,心里说。看别人买车票,我也买了张;大家走,我也走;反正他们知道上哪儿。他们要是走丢了,我还能不陪着么?上了火车。火车非常的清洁舒服。越走,四外越绿,高高低低全是绿汪汪的。太阳有时出来,有时进去,绿地的深浅时时变动。远处的绿坡托着黑云,绿色特别的深厚。看不见庄稼,处处是短草,有时看见一两只摇尾食草的牛。这不是个农业国。

车停在Cannon Street。大家都下来,站台上不少接客的男女,接吻的声音与姿势各有不同,我也慢条斯理地下来;上哪儿呢?啊,来了救兵,易文思教授向我招手呢。他的中国话比我的英语应多得着九十多分。他与我一人一件行李,走向地道车站去;有了他,上地狱也不怕了。坐地道火车到了Liverpool Street。这是个大车站。把行李交给了转运处,他们自会给送到家去。然后我们喝了杯啤酒,吃了块点心。车站上,地道里,转运处,咖啡馆,给我这么个印象:外面都是乌黑不起眼,可是里面非常的清洁有秩序。后来我慢慢看到,英国人也是这样。脸板得要哭似的,心中可是很幽默,很会讲话。他们慢,可是有准。易教授早一分钟也不来,车进了站,他也到了。他想带我上学校去,就在车站的外边。想了想,又不去了,因为这天正是礼拜。他告诉我,已给我找好了房,而且是和许地山在一块。我更痛快了,见了许地山还有什么事作呢,除了说笑话?

易教授住在Barnet,所以他也在那里给我找了房。这虽在“大伦敦”之内,实在是属Hertfordshire,离伦敦有十一哩,坐快车得走半点多钟。我们就在原车站上了车,赶到车快到目的地,又看见大片的绿草地了。下了车,易先生笑了。说我给带来了阳光。果然,树上还挂着水珠,大概是刚下过雨去。

正是九月初的天气,地上潮阴阴的,树和草都绿得鲜灵灵的。由车站到住处还要走十分种。街上差不多没有什么行人,汽车电车上也空空的。礼拜天。街道很宽,铺户可不大,都是些小而明洁的,此处已没有伦敦那种乌黑色。铺户都关着门,路右边有一大块草场,远处有一片树林,使人心中安静。

最使我忘不了的是一进了胡同:Carnarvon Street。这是条不大不小的胡同。路是柏油碎石子的,路边上还有些流水,因刚下过雨去。两旁都是小房,多数是两层的,瓦多是红色。走道上有小树,多像冬青,结着红豆。房外二尺多的空地全种着花草,我看见了英国的晚玫瑰。窗都下着帘,绿蔓有的爬满了窗沿。路上几乎没人,也就有十点钟吧,易教授的大皮鞋响声占满了这胡同,没有别的声。那些房子实在不是很体面,可是被静寂,清洁,花草,红绿的颜色,雨后的空气与阳光,给了一种特别的味道。它是城市,也是村庄,它本是在伦敦作事的中等人的居住区所。房屋表现着小市民气,可是有一股清香的气味,和一点安适太平的景象。

将要作我的寓所的也是所两层的小房,门外也种着一些花,虽然没有什么好的,倒还自然;窗沿上悬着一两枝灰粉的豆花。房东是两位老姑娘,姐已白了头,胖胖的很傻,说不出什么来。妹妹作过教师,说话很快,可是很清晰,她也有四十上下了。妹妹很尊敬易教授,并且感谢他给介绍两位中国朋友。许地山在屋里写小说呢,用的是一本油盐店的账本,笔可是钢笔,时时把笔尖插入账本里去,似乎表示着力透纸背。

房子很小:楼下是一间客厅,一间饭室,一间厨房。楼上是三个卧室,一个浴室。由厨房出去,有个小院,院里也有几棵玫瑰,不怪英国史上有玫瑰战争,到处有玫瑰,而且种类很多。院墙只是点矮矮的木树,左右邻家也有不少花草,左手里的院中还有几株梨树,挂了不少果子。我说“左右”,因自从在海上便转了方向,太阳天天不定从哪边出来呢!

这所小房子里处处整洁,据地山说,都是妹妹一个人收拾的;姐姐本来就傻,对于工作更会“装”傻。他告诉我,她们的父亲是开面包房的,死时把买卖给了儿子,把两所小房给了二女。姐妹俩卖出去一所,把钱存起吃利;住一所,租两个单身客,也就可以维持生活。哥哥不管她们,她们也不求哥哥。妹妹很累,她操持一切;她不肯叫住客把硬领与袜子等交洗衣房:她自己给洗并烫平。在相当的范围内,她没完全商业化了。

易先生走后,姐姐戴起大而多花的帽子,去作礼拜。妹妹得作饭,只好等晚上再到教堂去。她们很虔诚;同时,教堂也是她们唯一的交际所在。姐姐并听不懂牧师讲的是什么,地山告诉我。路上慢慢有了人声,多数是老太婆与小孩子,都是去礼拜的。偶尔也跟着个男人,打扮得非常庄重,走路很响,是英国小绅士的味儿。邻家有弹琴的声音。

……

饭好了,姐姐才回来,傻笑着。地山故意地问她,讲道的内容是什么?她说牧师讲的很深,都是哲学。饭是大块牛肉。由这天起,我看见牛肉就发晕。英国普通人家的饭食,好处是在干净;茶是真热。口味怎样,我不敢批评,说着伤心。

饭后,又没了声音。看着屋外的阳光出没,我希望点蝉声,没有。什么声音也没有。连地山也不讲话了。寂静使我想起家来,开始写信。地山又拿出账本来,写他的小说。

……

伦敦边上的小而静的礼拜天。

二、室友艾支顿[9]

在那里住过一冬,我搬到伦敦的西部去。这回是与一个叫艾支顿的合租一层楼。所以事实上我所要说的是这个艾支顿——称他为二房东都勉强一些——而不是真正的房东。我与他一起在那里住了三年。

这个人的父亲是牧师,他自己可不信宗教。当他很年轻的时候,他和一个女子由家中逃出来,在伦敦结了婚,生了三四个小孩。他又相当的聪明,好读书。专就文字方面上说,他会拉丁文,希腊文,德文,法文,程度都不坏。英文,他写得非常的漂亮。他作过一两本讲教育的书,即使内容上不怎样,他的文字之美是公认的事实。我愿意同他住在一处,差不多是为学些地道好英文。在大战时,他去投军。因为心脏弱,报不上名。他硬挤了进去。见到了军官,凭他的谈吐与学识,自然不会被叉去帐外。一来二去,他升到中校,差不多等于中国的旅长了。

战后,他拿了一笔不小的遣散费,回到伦敦,重整旧业,他又去教书。为充实学识,还到过维也纳听弗洛依德的心理学。后来就在牛津的补习学校教书。这个学校是为工人们预备的,仿佛有点像国内的暑期学校,不过目的不在补习升学的功课。作这种学校的教员,自然没有什么地位,可是实利上并不坏:一年只作半年的事,薪水也并不很低。这个,大概是他的黄金“时代”。以身份言,中校;以学识言,有著作;以生活言,有个清闲舒服的事情。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他和一位美国女子发生了恋爱。她出自名家,有硕士的学位,来伦敦游玩,遇上了他。她的学识正好补足他的,她是学经济的;他在补习学校演讲关于经济的问题,她就给他预备稿子。

他的夫人告了。离婚案刚一提到法庭,补习学校便免了他的职。这种案子在牛津与剑桥还是闹不得的!离婚案成立,他得到自由,但须按月供给夫人一些钱。

在我遇到他的时候,他正极狼狈。自己没有事,除了夫妇的花消,还得供给原配。幸而硕士找到了事,两份儿家都由她支持着。他空有学问,找不到事。可是两家的感情渐渐地改善,两位夫人见了面,他每月给第一位夫人送钱也是亲自去,他的女儿也肯来找他。这个,可救不了穷。穷,他还很会花钱,作过几年军官,他挥霍惯了。钱一到他手里便不会老实。他爱买书,爱吸好烟,有时候还得喝一盅。我在东方学院见了他,他到那里学华语;不知他怎么弄到手里几镑钱,便出了这个主意。见到我,他说彼此交换知识,我多教他些中文,他教我些英文,岂不甚好?为学习的方便,顶好是住在一处,假若我出房钱,他就供给我饭食。我点了头,他便找了房。

艾支顿夫人真可怜。她早晨起来,便得作好早饭。吃完,她急忙去作工,拼命地追公共汽车,永远不等车站稳就跳上去,有时把腿碰得紫里蒿青。五点下工,又得给我们作晚饭。她的烹调本事不算高明,我俩一有点不爱吃的表示,她便立刻泪在眼眶里转。有时候,艾支顿卖了一本旧书或一张画,手中摸着点钱,笑着请我们出去吃一顿。有时候我看她太疲乏了,就请他俩吃顿中国饭。在这种时节,她喜欢得像小孩子似的。

他的朋友多数和他的情形差不多。我还记得几位:有一位是个年轻的工人,谈吐很好,可是时常失业,一点也不是他的错儿,怎奈工厂时开时闭。他自然地是个社会主义者,每逢来看艾支顿,他俩便粗着脖子红着脸地争辩。艾支顿也很有口才,不过与其说他是为政治主张而争辩,还不如说是为争辩而争辩。还有一位小老头也常来,他顶可爱。德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他都能读能写能讲,但是找不到事作;闲着没事,他只为一家磁砖厂吆喝买卖,拿一点扣头。另一位老者,常上我们这一带来给人家擦玻璃,也是我们的朋友。这个老头是位博士。赶上我们在家,他便一边擦着玻璃,一边和我们讨论文学与哲学。孔子的哲学,泰戈尔的诗,他都读过,不用说西方的作家了。

只提这么三位吧,在他们的身上使我感到工商资本主义的社会的崩溃与罪恶。他们都有知识,有能力,可是被那个社会制度捆住了手,使他们抓不到面包。成千论万的人是这样,而且有远不及他们三个的!找个事情真比登天还难!

艾支顿一直闲了三年。我们那层楼的租约是三年为限。住满了,房东要加租,我们就分离开,因为再找那样便宜和恰好够三个人住的房子,是大不容易的。虽然不在一块儿住了,可是还时常见面。艾支顿只要手里有够看电影的钱,便立刻打电话请我去看电影。即使一个礼拜,他的手中彻底地空空如也,他也会约我到家里去吃一顿饭。自然,我去的时候也老给他们买些东西。这一点上,他不像普通的英国人,他好请朋友,也很坦然地接受朋友的约请与馈赠。有许多地方,他都带出点浪漫劲儿,但他到底是个英国人,不能完全放弃绅士的气派。

直到我回国的时际,他才找到了事——在一家大书局里作顾问,荐举大陆上与美国的书籍,经书局核准,他再找人去翻译或——若是美国的书——出英国版。我离开英国后,听说他已被那个书局聘为编辑员。

三、房东达尔曼一家

离开他们夫妇,我住了半年的公寓,不便细说;房东与房客除了交租金时见一面,没有一点别的关系。在公寓里,晚饭得出去吃,既费钱,又麻烦,所以我又去找房间。这回是在伦敦南部找到一间房子,房东是老夫妇,带着个女儿。

这个老头儿——达尔曼先生——是干什么的,至今我还不清楚。一来我只在那儿住了半年,二来英国人不喜欢谈私事,三来达尔曼先生不爱说话,所以我始终没得机会打听。偶尔由老夫妇谈话中听到一两句,仿佛他是木器行的,专给人家设计作家具。他身边常带着尺。但是我不敢说肯定的话。

这个老头儿是地道英国的小市民,有什么说的,便是重述《晨报》上的消息与意见。凡是《晨报》所说的都对!他有房,有点积蓄,勤苦,干净,什么也不知道,只晓得自己的工作是神圣的,英国人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达尔曼太太是女性的达尔曼先生,她的意见不但得自《晨报》,而且是由达尔曼先生口中念出的那几段《晨报》,她没工夫自己去看报。

达尔曼姑娘只看《晨报》上的广告。有一回,或者是因为看我老拿着本书,她向我借一本小说。随手地我给了她一本威尔思的幽默故事。念了一段,她的脸都气紫了!我赶紧出去在报摊上给她找了本六个便士的罗曼司,内容大概是一个女招待嫁了个男招待,后来才发现这个男招待是位伯爵的承继人。这本小书使她对我又有了笑脸。

她没事作,所以在分类广告上登了一小段广告——教授跳舞。她的技术如何,我不晓得,不过她声明愿减收半费教给我的时候,我没出声。把知识变成金钱,是她,和一切小市民的格言。

她有点苦闷,没有男朋友约她出去玩耍,往往吃完晚饭便假装头疼,跑到楼上去睡觉。婚烟问题在那经济不景气的国度里,真是个没法办的问题。我看她恐怕要窝在家里!“房东太太的女儿”往往成为留学生的夫人,这是留什么外史一类小说的好材料;其实,里面的意义并不止是留学生的荒唐呀。

四、东方学院

从1924年的秋天,到1929年的夏天,我一直在伦敦住了五年。除了暑假寒假和春假中,我有时候离开伦敦几天,到乡间或别的城市去游玩,其余的时间都消磨在这个大城里。我的工作不许我到别处去,就是在假期里,我还有时候得到学校去。我的钱也不许我随意地去到各处跑,英国的旅馆与火车票价都不很便宜。

我工作的地方是东方学院,伦敦大学的各学院之一。这里,教授远东近东和非洲的一切语言文字。重要的语言都成为独立的学系,如中国语,阿拉伯语等;在语言之外还讲授文学哲学什么的。次要的语言,就只设一个固定的讲师,不成学系,如日本语;假如有人要特意地请求讲授日本的文学或哲学等,也就由这个讲师包办。不甚重要的语言,便连固定的讲师也不设,而是有了学生再临时去请教员,按钟点计算报酬。譬如有人要学蒙古语文或非洲的非英属的某地语文,便是这么办。自然,这里所谓的重要与不重要,是多少与英国的政治,军事,商业等相关联的。

在学系里,大概的都是有一位教授,和两位讲师。教授差不多全是英国人;两位讲师总是一个英国人,和一个外国人——这就是说,中国语文系有一位中国讲师,阿拉伯语文系有一位阿拉伯人作讲师。这是三位固定的教员,其余的多是临时请来的,比如中国语文系里,有时候于固定的讲师外,还有好几位临时的教员,假若赶到有学生要学中国某一种方言的话;这系里的教授与固定讲师都是说官话的,那么要是有人想学厦门话或绍兴话,就非去临时请人来教不可。

这里的教授也就是伦敦大学的教授。这里的讲师可不都是伦敦大学的讲师。以我自己说,我的聘书是东方学院发的,所以我只算学院里的讲师,和大学不发生关系。那些英国讲师多数的是大学的讲师,这倒不一定是因为英国讲师的学问怎样的好,而是一种资格问题:有了大学讲师的资格,他们好有升格的希望,由讲师而副教授而教授。教授既全是英国人,如前面所说过的,那么外国人得到了大学的讲师资格也没有多大用处。况且有许多部分,根本不成为学系,没有教授,自然得到大学讲师的资格也不会有什么发展。在这里,看出英国人的偏见来。以梵文,古希伯来文,阿拉伯文等说,英国的人才并不弱于大陆上的各国;至于远东语文与学术的研究,英国显然地追不上德国或法国。设若英国人愿意,他们很可以用较低的薪水去到德法等国聘请较好的教授。可是他们不肯。他们的教授必须是英国人,不管学问怎样。就我所知道的,这个学院里的中国语文学系的教授,还没有一位真正有点学问的。这在学术上是吃了亏,可是英国人自有英国人的办法,决不会听别人的。幸而呢,别的学系真有几位好的教授与讲师,好歹一背拉,这个学院的教员大致还算说得过去。况且,于各系的主任教授而外,还有几位学者来讲专门的学问,像印度的古代律法,巴比仑的古代美术等等,把这学院的声价也提高了不少。在这些教员之外,另有位音韵学专家,教给一切学生以发音与辨音的训练与技巧,以增加学习语言的效率。这倒是个很好的办法。

大概地说,此处的教授们并不像牛津或剑桥的教授们那样只每年给学生们一个有系统的讲演,而是每天与讲师们一样地教功课。这就必须说一说此处的学生了。到这里来的学生,几乎没有任何的限制。以年龄说,有的是七十岁的老夫或老太婆,有的是十几岁的小男孩或女孩。只要交上学费,便能入学。于是,一人学一样,很少有两个学生恰巧学一样东西的。拿中国语文系说吧,当我在那儿的时候,学生中就有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一位老人是专学中国字,不大管它们都念作什么,所以他指定要英国的讲师教他。另一位老人指定要跟我学,因为他非常注重发音;他对语言很有研究,古希腊,拉丁,希伯来,他都会,到七十多岁了,他要听听华语是什么味儿;学了些日子华语,他又选上了日语。这两个老人都很用功,头发虽白,心却不笨。这一对老人而外,还有许多学生:有的学言语,有的念书,有的要在伦敦大学得学位而来预备论文,有的念元曲,有的念《汉书》,有的是要往中国去,所以先来学几句话,有的是已在中国住过十年八年而想深造……总而言之,他们学的功课不同,程度不同,上课的时间不同,所要的教师也不同。这样,一个人一班,教授与两个讲师便一天忙到晚了。这些学生中最小的一个才十二岁。

因此,教授与讲师都没法开一定的课程,而是兵来将挡,学生要学什么,他们就得教什么;学院当局最怕教师们说“这我可教不了”。于是,教授与讲师就很不易当。还拿中国语文系说吧,有一回,一个英国医生要求教他点中国医学。我不肯教,教授也瞪了眼。结果呢,还是由教授和他对付了一个学期。我很佩服教授这点对付劲儿;我也准知道,假若他不肯敷衍这个医生,大概院长那儿就更难对付。由这一点来说,我很喜欢这个学院的办法,来者不拒,一人一班,完全听学生的。不过,要这样办,教员可得真多,一系里只有两三个人,而想使个个学生满意,是作不到的。

成班上课的也有:军人与银行里的练习生。军人有时候一来就是一拨儿,这一拨儿分成几组,三个学中文,两个学日文,四个学土耳其文……既是同时来的,所以可以成班。这是最好的学生。他们都是小军官,又差不多都是世家出身,所以很有规矩,而且很用功。他们学会了一种语言,不管用得着与否,只要考试及格,在饷银上就有好处。据说会一种语言的可以每年多关一百镑钱。他们在英国学一年中文,然后就可以派到中国来。到了中国,他们继续用功,而后回到英国受试验,试验及格便加薪俸了。我帮助考过他们,考题很不容易,言语,要能和中国人说话;文字,要能读大报纸上的社会论与新闻,和能将中国的操典与公文译成英文。学中文的如是,学别种语文的也如是。厉害!英国的秘密侦探是著名的,军队中就有这么多、这么好的人才呀:和哪一国交战,他们就有会哪一国言语文字的军官。我认得一个年轻的军官,他已考及格过四种言语的初级试验,才二十三岁!想打倒帝国主义么,啊,得先充实自己的学问与知识,否则喊哑了嗓子只有自己难受而已。

最坏的学生是银行的练习生们。这些都是中等人家的子弟——不然也进不到银行去——可是没有军人那样的规矩与纪律,他们来学语言,只为马马虎虎混个资格,考试一过,马上就把“你有钱,我吃饭”忘掉。考试及格,他们就有被调用到东方来的希望,只是希望,并不保准。即使真被派遣到东方来,如新加坡,香港,上海等处,他们早知道满可以不说一句东方语言而把事全办了。他们是来到这个学院预备资格,不是预备言语,所以不好好地学习。教员们都不喜欢教他们,他们也看不起教员,特别是外国教员。没有比英国中等人家的二十岁上下的少年再讨厌的了,他们有英国人一切的讨厌,而英国人所有的好处他们还没有学到,因为他们是正在刚要由孩子变成大人的时候,所以比大人更讨厌。

班次这么多,功课这么复杂,不能不算是累活了。可是有一样好处,他们排功课表总设法使每个教员空闲半天。星期六下午照例没有课,再加上每周当中休息半天,合起来每一星期就有两天的休息。再说呢,一年分为三学期,每学期只上十个星期的课,一年倒可以有五个月的假日,还算不坏。不过,假期中可还有学生愿意上课;学生愿意,先生自然也得愿意,所以我不能在假期中一次离开伦敦许多天。这可也有好处,假期中上课,学费便归先生要。

学院里有个很不错的图书馆,专藏关于东方学术的书籍,楼上还有些中国书。学生在上课前,下课后,不是在休息室里,便是到图书馆去,因为此外别无去处。这里没有运动场等设备,学生们只好到图书馆去看书,或在休息室里吸烟,没别的事可作。学生既多数的是一人一班,而且上课的时间不同,所以不会有什么团体与运动。每一学期至多也不过有一次茶话会而已。这个会总是在图书馆里开,全校的人都被约请。没有演说,没有任何仪式,只有茶点,随意地吃。在开这个会的时候,学生才有彼此接谈的机会,老幼男女聚在一处,一边吃茶一边谈话。这才看出来,学生并不少;平日一个人一班,此刻才看到成群的学生。

假期内,学院里清静极了,只有图书馆还开着,读书的人可也并不甚多。我的《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与《二马》,大部分是在这里写的,因为这里清静啊。那时候,学院是在伦敦城里。四外有好几个火车站,按说必定很乱,可是在学院里并听不到什么声音。图书馆靠街,可是正对着一块空地,有些花木,像个小公园。读完了书,到这个小公园去坐一下,倒也方便。现在,据说这个学院已搬到大学里去,图书馆与课室——一个友人来信这么说——相距很远,所以馆里更清静了。哼,希望多咱有机会再到伦敦去,再在这图书馆里写上两本小说!

五、异域视野下的小说创作

二十七岁出国。为学英文,所以念小说,可是还没想起来写作。到异乡的新鲜劲儿渐渐消失,半年后开始感觉寂寞,也就常常想家。从十四岁就不住在家里,此处所谓“想家”实在是想在国内所知道的一切。那些事既都是过去的,想起来便像一些图画,大概那色彩不甚浓厚的根本就想不起来了。这些图画常在心中来往,每每在读小说的时候使我忘了读的是什么,而呆呆地忆及自己的过去。小说中是些图画,记忆中也是些图画,为什么不可以把自己的图画用文字画下来呢?我想拿笔了。

但是,在拿笔以前,我总得有些画稿子呀。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世上有小说作法这类的书,怎办呢?对中国的小说我读过唐人小说和《儒林外史》什么的,对外国小说我才念了不多,而且是东一本西一本,有的是名家的著作,有的是女招待嫁皇太子的梦话。后来居上,新读过的自然有更大的势力,我决定不取中国小说的形式,可是对外国小说我知道的并不多,想选择也无从选择起。好吧,随便写吧,管它像样不像样,反正我又不想发表。况且呢,我刚读了Nicholas Nickleby(《尼考拉斯·尼柯尔贝》)和Pickwick Papers(《匹克威克外传》)等杂乱无章的作品,更足以使我大胆放野;写就好,管它什么。这就决定了那想起便使我害羞的《老张的哲学》的形式。

形式是这样决定的;内容呢,在人物与事实上我想起什么就写什么,简直没有个中心;浮在记忆上的那些有色彩的人与事都随手取来,没等把它们安置好,又去另拉一批,人挤着人,事挨着事,全喘不过气来。这一本中的人与事,假如搁在今天写,实在够写十本的。

在思想上,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很高明,所以毫不客气地叫作“哲学”。哲学!现在我认明白了自己;假如我有点长处的话,必定不在思想上。我的感情老走在理智前面,我能是个热心的朋友,而不能给人以高明的建议。感情使我的心跳得快,因而不加思索便把最普通的、浮浅的见解拿过来,作为我判断一切的准则。在一方面,这使我的笔下常常带些感情;在另一方面,我的见解总是平凡。

假若我专靠着感情,也许我能写出有相当伟大的悲剧,可是我不彻底;我一方面用感情咂摸世事的滋味,一方面我又管束着感情,不完全以自己的爱憎判断。这种矛盾是出于我个人的性格与环境。我自幼便是个穷人,在性格上又深受我母亲的影响——她是个楞挨饿也不肯求人的,同时对别人又是很义气的女人。穷,使我好骂世;刚强,使我容易以个人的感情与主张去判断别人;义气,使我对别人有点同情心。有了这点分析,就很容易明白为什么我要笑骂,而又不赶尽*绝。我失了讽刺,而得到幽默。据说,幽默中是有同情的。我恨坏人,可是坏人也有好处;我爱好人,而好人也有缺点。“穷人的狡猾也是正义”,这是我近来的发现;在十年前我只知道一半恨一半笑地去看世界。

有人说,《老张的哲学》并不幽默,而是讨厌。我不完全承认,也不完全否认这个。有的人天生地不懂幽默;一个人一个脾气,无须再说什么。有的人急于救世救国救文学,痛恨幽默,这是师出有名,除了太专制一些,尚无大毛病。不过这两种人说我讨厌,我不便为自己辩护,可也不便马上抽自己几个嘴巴。有的人理会得幽默,而觉得我太过火,以至于讨厌。我承认这个。前面说过了,我初写小说,只为写着玩玩,并不懂何为技巧,哪叫控制。我信口开河,抓住一点,死不放手,夸大了还要夸大,而且津津自喜,以为自己的笔下跳脱畅肆。讨厌?当然的。

大概最讨厌的地方是那半白半文的文字。以文字耍俏本来是最容易流于耍贫嘴的,可是这个诱惑不易躲避;一个局面或事实可笑,自然而然在描写的时候便顺手加上了招笑的文字,以助成那夸张的陈述。适可而止,好不容易。

写成此书,大概费了一年的工夫。闲着就写点,有事便把它放在一旁,所以漓漓拉拉地延长到一年;若是一气写下,本来不需要这么多的时间。写的时候是用三个便士一本的作文簿,钢笔横书,写得不甚整齐。这些小事足以证明我没有大吹大擂的通电全国——我在著作;还是那句话,我只是写着玩。写完了,许地山兄来到伦敦;一块儿谈得没有什么好题目了,我就掏出小本给他念两段。他没给我什么批评,只顾了笑。后来,他说寄到国内去吧。我倒还没有这个勇气;即使寄去,也得先修改一下。可是他既不告诉我哪点应当改正,我自然闻不见自己的脚臭;于是马马虎虎就寄给了郑西谛兄——并没挂号,就那么卷了一卷扔在邮局。两三个月后,《小说月报》居然把它登载出来。我到中国饭馆吃了顿“杂碎”,作为犒赏三军。

我只知道《老张的哲学》在《小说月报》上发表了,和登完之后由文学研究会出单行本。自己的作品用铅字印出来总是件快事,我自然也觉得高兴。《赵子曰》便是这点高兴的结果。我知道“老张”很可笑,很生动;好了,照样再写一本就是了。于是我就开始写《赵子曰》。

材料自然得换一换:“老张”是讲些中年人们,那么这次该换些年轻的了。写法可是不用改,把心中记得的人与事编排到一处就行。“老张”是揭发社会上那些我所知道的人与事,“老赵”是描写一群学生。不管是谁与什么吧,反正要写得好笑好玩;一回吃出甜头,当然想再吃;所以这两本东西是同窝的一对小动物。

可是,这并不完全正确。怎么说呢?“老张”中的人多半是我亲眼看见的,其中的事多半是我亲身参加过的,因此,书中的人与事才那么拥挤纷乱,专凭想象是不会来得这么方便的。这自然不是说,此书中的人物都可以一一地指出,“老张”是谁谁,“老李”是某某。不,绝不是!所谓“真”,不过是大致地说,人与事都有个影子,而不是与我所写的完全一样。它是我记忆中的一个百货店,换了东家与字号,即使还卖那些旧货,也另经摆列过了。其中顶坏的角色也许长得像我所最敬爱的人,就是叫我自己去分析,恐怕也没法作到一个萝卜一个坑儿。不论怎样吧,为省事起见,我们暂且笼统地说“老张”中的人与事多半是真实的。赶到写《赵子曰》的时节,本想还照方抓一剂,可是材料并不这么方便了。所以只换换材料的话不完全正确。这就是说:在动机上相同,而在执行时因事实的困难使它们不一样了。

在写“老张”以前,我已作过六年事,接触的多半是与我年岁相同的中年人。我虽没想到去写小说,可是时机一到,这六年中的经验自然是极有用的。这成全了“老张”,但委屈了《赵子曰》,因为我在一方面离开学生生活已六七年,而在另一方面这六七年中的学生已和我作学生时候的情形大不相同了,即使我还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学校生活也无补于事。我在“招待学员”的公寓里住过,我也极同情于学生们的热烈与活动,可是我不能完全把自己当作个学生,于是我在解放与自由的声浪中,在严重而混乱的场面中,找到了笑料,看出了缝子。在今天想起来,我之立在“五四”运动外面使我的思想吃了极大的亏,《赵子曰》便是个明证,它不鼓舞,而在轻搔新人物的痒痒肉!

有了这点说明,就晓得这两本书的所以不同了。“老张”中事实多,想象少;《赵子曰》中想象多,事实少。“老张”中纵有极讨厌的地方,究竟是与真实相距不远;有时候把一件很好的事描写得不堪,那多半是文字的毛病;文字把我拉了走,我收不住脚。至于《赵子曰》,简直没多少事实,而只有些可笑的体态,像些滑稽舞。小学生看了能跳着脚笑,它的长处止于此!我并不是幽默完又后悔;真的,真正的幽默确不是这样,现在我知道了,虽然还是眼高手低。

此中的人物只有一两位有个真的影子,多数的是临时想起来的,好的坏的都是理想的,而且是个中年人的理想,虽然我那时候还未到三十岁,我自幼贫穷,作事又很早,我的理想永远不和目前的事实相距很远,假如使我设想一个地上乐园,大概也和那初民的满地流蜜,河里都是鲜鱼的梦差不多。穷人的空想大概离不开肉馅馒头,我就是如此。明乎此,才能明白我为什么有说有笑,好讽刺而并没有绝高的见解。因为穷,所以作事早;作事早,碰的钉子就特别的多,不久,就成了中年人的样子。不应当如此,但事实上已经如此,除了酸笑还有什么办法呢?

前面已经提过,在立意上,《赵子曰》与“老张”是鲁卫之政,所以《赵子曰》的文字还是——往好里说——很挺拔利落。往坏里说呢,“老张”所有的讨厌,“老赵”一点也没减少。可是,在结构上,从《赵子曰》起,一步一步的确是有了进步,因为我读的东西多了。《赵子曰》已比“老张”显着紧凑了许多。

这本书里只有一个女角,而且始终没露面。我怕写女人;平常日子见着女人也老觉得拘束。在我读书的时候,男女还不能同校;在我作事的时候,终日与些中年人在一处,自然要假装出稳重。我没机会交女友,也似乎以此为荣。在后来的作品中虽然有女角,大概都是我心中想出来的,而加上一些我所看到的女人的举动与姿态,设若有人问我:女子真是这样么?我没法不摇头,假如我不愿撒谎的话。《赵子曰》中的女子没露面,是我最诚实的地方。

这本书仍然是用极贱的“练习簿”写的,也经过差不多一年的工夫。写完,我交给宁恩承兄先读一遍,看看有什么错儿;他笑得把盐当作了糖,放到茶里,在吃早饭的时候。

《二马》是我在国外的末一部作品:从“作”的方面说,已经有了些经验;从“读”的方面说,我不但读得多了,而且认识了英国当代作家的著作。心理分析与描写工细是当代文艺的特色;读了它们,不会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劣,我开始决定往“细”里写。

《二马》中的细腻处是在《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里找不到的,“张”与“赵”中的泼辣恣肆处从《二马》以后可是也不多见了。人的思想不必一定随着年纪而往稳健里走,可是文字的风格差不多是“晚节渐于诗律细”的。读与作的经验增多,形式之美自然在心中添了分量,不管个人愿意这样与否。

《二马》在一开首便把故事最后的一幕提出来,就是这“求细”的证明:先有了结局,自然是对故事的全盘设计已有了个大概,不能再信口开河。可是这还不十分正确;我不仅打算细写,而且要非常的细,要像康拉德那样把故事看成一个球,从任何地方起始它总会滚动的。我本打算把故事的中段放在最前面,而后倒转回来补讲前文,而后再由这里接下去讲——讲马威逃走以后的事。这样,篇首的两节,现在看起来是像尾巴,在原来的计划中本是“腰眼儿”。为什么把腰眼儿变成了尾巴呢?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我到底不能完全把幽默放下,而另换一个风格,于是由心理的分析又走入姿态上的取笑,笑出以后便没法再使文章萦回跌宕;无论是尾巴吧,还是腰眼吧,放在前面乃全无意义!第二个是时间上的关系:我应在一九二九年的六月离开英国,在动身以前必须把这本书写完寄出来,以免心中老存着块病。时候到了,我只写了那么多,马威逃走以后的事无论如何也赶不出来了,于是一狠心,就把腰眼当作了尾巴,硬行结束。那么,《二马》只是比较的“细”,并非和我的理想一致;到如今我还是没写出一部真正细腻的东西,这或者是天才的限制,没法勉强吧。

在文字上可是稍稍有了些变动。这不能不感激亡友白涤洲——他死去快一年了!已经说过,我在“老张”与《赵子曰》里往往把文言与白话夹裹在一处;文字不一致多少能帮助一些矛盾气,好使人发笑。涤洲是头一个指出这一个毛病;而且劝我不要这样讨巧。我当时还不以为然,我写信给他,说我这是想把文言溶解在白话里,以提高白话,使白话成为雅俗共赏的东西。可是不久我就明白过来,利用文言多少是有点偷懒;把文言与白话中容易用的,现成的,都拿过来,而毫不费力地作成公众讲演稿子一类的东西,不是偷懒么?所谓文艺创作不是兼思想与文字二者而言么?那么,在文字方面就必须努力,作出一种简单的,有力的,可读的,而且美好的文章,才算本事。在《二马》中我开始试验这个。请看看那些风景的描写就可以明白了。《红楼梦》的言语是多么漂亮,可是一提到风景便立刻改腔换调而有诗为证了。我试试看,一个洋车夫用自己的言语能否形容一个晚晴或雪景呢?假如他不能的话,让我代他来试试。什么“潺浮”咧,“凄凉”咧,“幽径”咧,“萧条”咧……我都不用,而用顶俗浅的字另想主意。设若我能这样形容得出呢,那就是本事,反之则宁可不去描写。这样描写出来,才是真觉得了物境之美而由心中说出;用文言拼凑只是修辞而已。论味道,英国菜——就是所谓英法大菜的菜——可以算天下最难吃的了;什么几乎都是白水煮或楞烧。可是英国人有个说法——记得好像George Gissing(乔治·吉辛)也这么说过——英国人烹调术的主旨是不假其他材料的帮助,而是把肉与蔬菜的原味,真正的香味,烧出来。我以为,用白话著作倒须用这个方法,把白话的真正香味烧出来;文言中的现成字与辞虽一时无法一概弃斥,可是用在白话文里究竟是有些像酱油与味之素什么的;放上去能使菜的色味俱佳,但不是真正的原味儿。

在材料方面,不用说,是我在国外四五年中慢慢积蓄下来的。可是像故事中那些人与事全是想象的,几乎没有一个人一件事曾在伦敦见过或发生过。写这本东西的动机不是由于某人某事的值得一写,而是在比较中国人与英国人的不同处,所以一切人差不多都代表着什么;我不能完全忽略了他们的个性,可是我更注意他们所代表的民族性。因此,《二马》除了在文字上是没有多大的成功的。其中的人与事是对我所要比较的那点负责,而比较根本是种类似报告的东西。自然,报告能够新颖可喜,假若读者不晓得这些事;但它的取巧处只是这一点,它缺乏文艺的伟大与永久性,至好也不过是一种还不讨厌的报章文学而已。比较是件容易作的事,连个小孩也能看出洋人鼻子高,头发黄;因此也就很难不浮浅。注意在比较,便不能不多取些表面上的差异作资料,而由这些资料里提出判断。脸黄的就是野蛮,与头发卷着的便文明,都是很容易说出而且说着怪高兴的;越是在北平住过一半天的越敢给北平下考话,许多污辱中国的电影,戏剧,与小说,差不多都是仅就表面的观察而后加以主观的判断。《二马》虽然没这样坏,可是究竟也算上了这个当。

老马代表老一派的中国人,小马代表晚一辈的,谁也能看出这个来。老马的描写有相当的成功:虽然他只代表了一种中国人,可是到底他是我所最熟识的;他不能普遍地代表老一辈的中国人,但我最熟识的老人确是他那个样子。他不好,也不怎么坏;他对过去的文化负责,所以自尊自傲,对将来他茫然,所以无从努力,也不想努力。他的希望是老年的舒服与有所依靠;若没有自己的子孙,世界是非常孤寂冷酷的。他背后有几千年的文化,面前只有个儿子。他不大爱思想,因为事事已有了准则。这使他很可爱,也很可恨;很安详,也很无聊。至于小马,我又失败了。前者我已经说过,五四运动时我是个旁观者;在写《二马》的时节,正赶上革命军北伐,我又远远地立在一旁,没机会参加。这两个大运动,我都立在外面,实在没有资格去描写比我小十岁的青年。我们在伦敦的一些朋友天天用针插在地图上:革命军前进了,我们狂喜;退却了,懊丧。虽然如此,我们的消息只来自新闻报,我们没亲眼看见血与肉的牺牲,没有听见枪炮的响声。更不明白的是国内青年们的思想。那时在国外读书的,身处异域,自然极爱祖国;再加上看着外国国民如何对国家的事尽职责,也自然使自己想作个好国民,好像一个中国人能像英国人那样作国民便是最高的理想了。个人的私事,如恋爱,如孝悌,都可以不管,只要能有益于国家,什么都可以放在一旁。这就是马威所要代表的。比这再高一点的理想,我还没想到过。先不用管这个理想高明不高明吧,马威反正是这个理想的产儿。他是个空的,一点也不像个活人。他还有缺点,不尽合我的理想,于是另请出一位李子荣来作补充;所以李子荣更没劲!

对于英国人,我连半个有人性的也没写出来。他们的褊狭的爱国主义决定了他们的罪案,他们所表现的都是偏见与讨厌,没有别的。自然,猛一看过去,他们确是有这种讨厌而不自觉的地方,可是稍微再细看一看,他们到底还不这么狭小。我专注意了他们与国家的关系,而忽略了他们其他的部分。幸而我是用幽默的口气述说他们,不然他们简直是群可怜的半疯子了。幽默宽恕了他们,正如宽恕了马家父子,把褊狭与浮浅消解在笑声中,万幸!

最危险的地方是那些恋爱的穿插,它们极容易使《二马》成为《留东外史》一类的东西。可是我在一动笔时就留着神,设法使这些地方都成为揭露人物性格与民族成见的机会,不准恋爱情节自由的展动。这是我很会办的事,在我的作品中差不多老是把恋爱作为副笔,而把另一些东西摆在正面。这个办法的好处是把我从三角四角恋爱小说中救出来,它的坏处是使我老不敢放胆写这个人生最大的问题——两性间的问题。我一方面在思想上失之平凡,另一方面又在题材上不敢摸这个禁果,所以我的作品即使在结构上文字上有可观,可是总走不上那伟大之路。三角恋爱永不失为好题目,写得好还是好。像我这样一碰即走,对打八卦拳倒许是好办法,对写小说它使我轻浮,激不起心灵的震颤。

这本书的写成也差不多费了一年的工夫。写几段,我便对朋友们去朗读,请他们批评,最多的时候是找祝仲谨兄去,他是北平人,自然更能听出句子的顺当与否和字眼的是否妥当。全篇写完,我又托郦堃厚兄给看了一遍,他很细心地把错字都给挑出来。把它寄出去以后——仍是寄给《小说月报》——我便向伦敦说了“再见”。

第四节 下南洋

一、巴黎与三等舱

离开伦敦,我到大陆上玩了三个月,多半的时间是在巴黎。

钱在我手里,也不怎么,不会生根。我并不胡花,可是钱老出去的很快。据相面的说,我的指缝太宽,不易存财;到如今我还没法打倒这个讲章。在德法意等国跑了一圈,心里很舒服了,因为钱已花光。钱花光就不再计划什么事儿,所以心里舒服。幸而巴黎的朋友还拿着我几个钱,要不然哪,就离不了法国。这几个钱仅够买三等票到新加坡的。那也无法,到新加坡再讲吧。反正新加坡比马赛离家近些,就是这个主意。

上了船,袋里还剩了十几个佛郎,合华币大洋一元有余;多少不提,到底是现款。船上遇见了几位留法回家的“国留”——复杂着一点说,就是留法的中国学生。大家一见如故,不大会儿的工夫,大家都彼此明白了经济状况:最阔气的是位姓李的,有二十七个佛郎,比我阔着块把来钱。大家把钱凑在一处,很可以买瓶香槟酒,或两支不错的吕宋烟。我们既不想喝香槟或吸吕宋,连头发都决定不去剪剪,那么,我们到底不是赤手空拳,干吗不快活呢?大家很高兴,说得也投缘。有人提议:到上海可以组织个银行。他是学财政的。我没表示什么,因为我的船票只到新加坡;上海的事先不必操心。

船上还有两位印度学生,两位美国华侨少年,也都挺和气。两位印度学生穿得满讲究,也关心中国的事。在开船的第三天早晨,他俩打起来:一个弄了个黑眼圈,一个脸上挨了一鞋底。打架的原因,他俩分头向我们诉冤,是为一双袜子,也不知谁卖给谁,穿了(或者没穿)一天又不要了,于是打起架来。黑眼圈的除用湿手绢捂着眼,一天到晚嘟囔着:“在国里,我吐痰都不屑于吐在他身上!他脏了我的鞋底!”吃了鞋底的那位就对我们讲:“上了岸再说,揍他,勒死,用小刀子捅!”他俩不再和我们讨论中国的问题,我们也不问甘地怎样了。

那两位华侨少年中的一位是出来游历:由美国到欧洲大陆,而后到上海,再回家。他在柏林住了一天,在巴黎住了一天,他告诉我,都是停在旅馆里,没有出门。他怕引诱。柏林巴黎都是坏地方,没意思,他说。到了马赛,他丢了一只皮箱。那一位少年是干什么的,我不知道。他一天到晚想家。想家之外,便看法国姑娘,尔后告诉那位出来游历的:“她们都钓我呢!”

所谓“她们”,是七八个到安南或上海的法国舞女,最年轻的不过才三十多岁。三等舱的食堂永远被她们占据着。她们吸烟,吃饭,抡大腿,练习唱,都在这儿。领导的是个五十多岁的小干老头儿。脸像个干橘子。她们没事的时候也还光着大腿,有俩小军官时常和她们弄牌玩。可是那位少年老说她们关心着他。

三等舱里不能算不热闹,舞女们一唱就唱两个多钟头。那个小干老头似乎没有夸奖她们的时候,差不多老对她们喊叫。可是她们也不在乎。她们唱或抡腿,我们就瞎扯,扯腻了便到甲板上过过风。我们的茶房是中国人,永远蹲在暗处,不留神便踩了他的脚。他卖一种黑玩艺,五个佛郎一小包,舞女们也有买的。

廿多天就这样过去:听唱,看大腿,瞎扯,吃饭。舱中老是这些人,外边老是那些水。没有一件新鲜事,大家的脸上眼看着往起长肉,好像一船受填时期的鸭子。坐船是件苦事,明知光阴怪可惜,可是没法不白白扔弃。书读不下去,海是看腻了,话也慢慢地少起来。我的心里还想着:到新加坡怎办呢?

二、新加坡

就在那么心里悬虚的一天,到了新加坡。再想在船上吃,是不可能了,只好下去。雇上洋车,不,不应当说雇上,是坐上;此处的洋车夫是多数不识路的,即使识路,也听不懂我的话。坐上,用手一指,车夫便跑下去。我是想上商务印书馆。不记得街名,可是记得它是在条热闹街上;上欧洲去的时候曾经在此处玩过一天。洋车一直跑下去,我心里说:商务印书馆要是在这条街上等着我,便是开门见喜;它若不在这条街上,我便玩完。事情真凑巧,商务馆果然等着我呢。说不定还许是临时搬过来的。

这就好办了。进门就找经理。道过姓甚名谁,马上问有什么工作没有。经理是包先生,人很客气,可是说事情不大易找。他叫我去看看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的黄曼士先生——在地面上很熟,而且好交朋友。我去见黄先生,自然是先在商务馆吃了顿饭。黄先生也一时想不到事情,可是和我成了很好的朋友;我在新加坡,后来,常到他家去吃饭,也常一同出去玩。他是个很可爱的人。他家给他寄茶,总是龙井与香片两样,他不喜喝香片,便都归了我;所以在南洋我还有香片茶吃。不过,这都是后话。我还得去找事。不远就是中华书局,好,就是中华书局吧。经理徐采明先生至今还是我的好朋友。倒不在乎他给找着个事作,他的人可爱。见了他,我说明来意。他说有办法。马上领我到华侨中学去。这个中学离街市至少有十多里,好在公众汽车(都是小而红的车,跑得飞快)方便,一会儿就到了。徐先生替我去吆喝。行了,他们正短个国文教员。马上搬来行李,上任大吉。有了事作,心才落了实,花两毛钱买了个大柚子吃吃。然后支了点钱,买了条毯子,因为夜间必须盖上的。买了身白衣裳,中不中,西不西,自有南洋风味。赊了部《辞源》,教书不同自己读书,字总得认清了——有好些好些字,我总以为认识而实在念不出。一夜睡得怪舒服;新《辞源》摆在桌上被老鼠啃坏,是美中不足。预备用皮鞋打老鼠,及至见了面,又不想多事了,老鼠的身量至少比《辞源》长,说不定还许是仙鼠呢,随它去吧。老鼠虽大,可并不多。许多是壁虎。到处是它们:棚上墙上玻璃杯里——敢情它们喜甜味,盛过汽水的杯子总有它们来照顾一下。它们还会唱,吱吱的,没什么好听,可也不十分讨厌。

天气是好的。早半天教书,很可以自自然然的,除非在堂上被学生问住,还不至于四脖子汗流的。吃过午饭就睡大觉,热便在暗中度过去。六点钟落太阳,晚饭后还可以作点工,壁虎在墙上唱着。夜间必须盖条毯子,可见是不热;比起南京的夏夜,这里简直是仙境了。我很得意,有薪水可拿,而夜间还可以盖毯子,美!况且还得冲凉呢,早午晚三次,在自来水龙头下,灌顶浇脊背,也是痛快事。

可是,住了不到几天,我发烧,身上起了小红点。平日我是很勇敢的,一病可就有点怕死。身上有小红点哟,这玩艺,痧疹归心,不死才怪!把校医请来了,他给了我两包金鸡纳霜,告诉我离死还很远。吃了金鸡纳霜,睡在床上,既然离死很远,死我也不怕了,于是依旧勇敢起来。早晚在床上听着户外行人的足声,“心眼”里制构着美的图画:路的两旁杂生着椰树槟榔;海蓝的天空;穿白或黑的女郎,赤着脚,趿拉着木板,嗒嗒地走,也许看一眼树丛中那怒红的花。有诗意呀。矮而黑的锡兰人,头缠着花布,一边走一边唱。躺了三天,颇能领略这种浓绿的浪漫味儿,病也就好了。

一下雨就更好了。雨来得快,止得快,沙沙的一阵,天又响晴。路上湿了,树木绿到不能再绿。空气里有些凉而浓厚的树林子味儿,马上可以穿上夹衣。喝碗热咖啡顶那个。

学校也很好。学生们都会听国语,大多数也能讲得很好。他们差不多都很活泼,因为下课后便不大穿衣,身上就黑黑的,健康色儿。他们都很爱中国,愿意听激烈的主张与言语。他们是资本家(大小不同,反正非有俩钱不能入学读书)的子弟,可是他们愿打倒资本家。对于文学,他们也爱最新的,自己也办文艺刊物的,他们对先生们不大有礼貌,可不是故意的;他们爽直。先生们若能和他们以诚相见,他们便很听话。可惜有的先生爱耍些小花样!学生们不奢华,一身白衣便解决了衣的问题;穿西服受洋罪的倒是先生们,因为先生们多是江浙与华北的人,多少习染了上海的派头儿。吃也简单,除了爱吃刨冰,他们并不多花钱。天气使衣食住都简单化了。以住说吧,有个床,有条毯子,便可以过去。没毯子,盖点报纸,其实也可以将就。再有个自来水管,作冲凉之用,便万事亨通。还有呢,社会是个工商社会,大家不讲究穿,不讲究排场,也不讲究什么作诗买书,所以学生自然能俭朴。从一方面说,这个地方没有上海或北平那样的文化;从另一方面说,它也没有酸味的文化病。此地不能产生《儒林外史》。自然,大烟窑子等是有的,可是学生还不至于干这些事儿。倒是由内地来的先生们觉得苦闷,没有社会。事业都在广东福建人手里,当教员的没有地位,也打不进广东或福建人的圈里去。教员似乎是一些高等工人,雇来的;出钱办学的人们没有把他们放在心里。玩的地方也没有,除了电影,没有可看的。所以住到三个月。我就有点厌烦了。别人也这么说。还拿天气说吧,老那么好,老那么好,没有变化,没有春夏秋冬,这就使人生厌。况且别的事儿也是死板板的没变化呢。学生们爱玩球,爱音乐,倒能有事可作。先生们在休息的时候,只能弄点汽水闲谈。我开始写《小坡的生日》。

三、《小坡的生日》

本来我想写部以南洋为背景的小说。我要表扬中国人开发南洋的功绩:树是我们栽的,田是我们垦的,房是我们盖的,路是我们修的,矿是我们开的。都是我们作的。毒蛇猛兽,荒林恶瘴,我们都不怕。我们赤手空拳打出一座南洋来。我要写这个。我们伟大。是的,现在西洋人立在我们头上。可是,事业还仗着我们。我们在西人之下,其他民族之上。假如南洋是个糖烧饼,我们是那个糖馅。我们可上可下。自要努力使劲,我们只有往上,不会退下。没有了我们,便没有了南洋,这是事实,自自然然的事实。马来人什么也不干,只会懒。印度人也干不过我们。西洋人住上三四年就得回家休息,不然便支持不住。干活是我们,作买卖是我们,行医当律师也是我们。住十年,百年,一千年,都可以,什么样的天气我们也受得住,什么样的苦我们也能吃,什么样的工作我们也有能力去干。说手有手,说脑子有脑子。我要写这么一本小说。这不是英雄崇拜,而是民族崇拜。所谓民族崇拜,不是说某某先生会穿西装,讲外国话,和懂得怎样给太太提着小伞。我是要说这几百年来,光脚到南洋的那些真正好汉。没钱,没国家保护,什么也没有。硬去干,而且真干出玩艺来。我要写这些真正的中国人,真有劲的中国人。中国是他们的,南洋也是他们的。那些会提小伞的先生们,屁!连我也算在里面。

可是,我写不出。打算写,得到各处去游历。我没钱,没工夫。广东话,福建话,马来话,我都不会。不懂的事还很多很多。不敢动笔。黄曼士先生没事就带我去看各种事儿,为的是供给我点材料。可是以几个月的工夫打算抓住一个地方的味儿,不会。再说呢,我必须描写海,和中国人怎样在海上冒险。对于海的知识太少了;我生在北方,到二十多岁才看见了轮船。

得补上一些。在到新加坡以前我还写过一本东西呢。在大陆上写了些,在由马赛到新加坡的船上写了些,一共写了四万多字。到了新加坡,我决定抛弃了它,书名是《大概如此》。

为什么中止了呢?慢慢地讲吧。这本书和《二马》差不多,也是写在伦敦的中国人,内容可是没有《二马》那么复杂,只有一男一女。男的穷而好学,女的富而遭了难。穷男人救了富女的,自然跟着就得恋爱。男的是真落于情海中,女的只拿爱作为一种应酬与报答,结果把男的毁了。文字写得并不错,可是我不满意这个题旨。设若我还住在欧洲,这本书一定能写完。

打了个大大的折扣,我开始写《小坡的生日》。我爱小孩,我注意小孩子们的行动。在新加坡,我虽没工夫去看成人的活动,可是街上跑来跑去的小孩,各种各色的小孩,是有意思的,可以随时看到的。下课之后,立在门口,就可以看到一两个中国的或马来的小儿在林边或路畔玩耍。好吧,我以小人儿们作主人翁来写出我所知道的南洋吧——恐怕是最小最小的那个南洋吧!

上半天完全消费在上课与改卷子上。下半天太热,非四点以后不能作什么。我只能在晚饭后写一点。一边写一边得驱逐蚊子,而老鼠与壁虎的捣乱也使我心中不甚太平,况且在热带的晚间独抱一灯,低着头写字,更仿佛有点说不过去:屋外的虫声,林中吹来的湿而微甜的晚风,道路上印度人的歌声,妇女们木板鞋的轻响,都使人觉得应到外边草地上去,卧看星天,永远不动一动。这地方的情调是热与软,它使人从心中觉到不应当作什么。我呢,一气写出一千字已极不容易,得把外间的一切都忘了才能把笔放在纸上。这需要极大的注意与努力,结果,写一千来字已是筋疲力尽,好似打过一次交手仗。朋友们稍微点点头,我就放下笔,随他们去到林边的一间门面的茶馆去喝咖啡了。从开始写直到离开此地,至少有四个整月,我一共才写成四万字,没法儿再快。

写《小坡的生日》的动机是:表面的写点新加坡的风景什么的。还有:以儿童为主,表现着弱小民族的联合——这是个理想,在事实上大家并不联合,单说广东与福建人中间的成见与争斗便很厉害。这本书没有一个白小孩,故意地落掉。写了三个多月吧,得到五万来字;到上海又补了一万。

这本书中好的地方,据我自己看,是言语的简单与那些像童话的部分。它不完全是童话,因为前半截有好些写实处——本来是要描写点真事。这么一来,实的地方太实,虚的地方又很虚,结果是既不像童话,又非以儿童为主的故事,有点四不像了。设若有工夫删改,把写实的部分去掉,或者还能成个东西。可是我没有这个工夫。顶可笑的是在南洋各色小孩都讲着漂亮(确是漂亮)的北平话。

《小坡的生日》写到五万来字,放年假了。我很不愿离开新加坡,可是要走这是个好时候,学期之末,正好结束。在这个时节,又有去作别的事情的机会。若是这些事情中有能成功的,我自然可以辞去教职而仍不离开此地,为的是可以多得些经验。可是这些事都没成功,因为有人从中破坏。这么一来,我就决定离开。我不愿意自己的事和别人捣乱争吵。我已离家六年,老母已七十多岁,常有信催我回家。在阳历二月底,我又上了船。

在上海写完了,就手儿便把它交给了西谛,还在《小说月报》发表。登完,单行本已打好底版,被“一·二八”的大火烧掉,所以才又交给生活书店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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