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篇文章:达尔文晚年曾被一个动物折磨得死去活来。他说:“我一想到它,就难过得要吐。”这个动物就是雄孔雀。按照达尔文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演化论原理,雄孔雀这种奇葩动物该早早灭绝才是。没事你拖着那么长的尾巴嘚瑟什么呢?既妨碍觅食,又耗费能量,还不利于逃跑。
后来,达尔文想通了,问题的根子出在雌孔雀身上。 当雌孔雀喜欢长尾巴雄孔雀的时候,一根奇妙的逻辑链条就被启动了。短尾巴雄孔雀虽然活得雄姿英发、活蹦乱跳,但是因为颜值太低,以至于没有雌孔雀愿意和它交配,于是就绝种了。而长尾巴的雄孔雀纵有千般毛病、万种不是,却成功地把基因传承下来。 达尔文将这种比“自然选择”还要残酷万分的选择,称为“性选择”。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旦切换到生物学的视角来看问题,一时间的强弱胜负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诸多环境变量互相叠加、作用和驯化,最终的游戏结局也许将出人意料。因此,一个生物,应该在每一个时间节点上都关注环境的变化,并找到最佳生存策略,而不是找到什么终极解决方案。 这就是生物学的思维方式。 再看看长尾巴的雄孔雀吧,它不“正确”,好像也不是“转型成功”的样板,但它就是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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