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大盗:员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利90余万元
近日,一起令人咋舌的案件在上海市松江区落下帷幕。两名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从生产线废液中提取黄金并非法获利90余万元。最终,他们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缓刑二年,并各处罚金1.5万元。
这起案件的曝光不仅让人惊叹于涉案人员的狡猾和贪婪,更暴露出公司在经营管理中的监管漏洞。那么,这起案件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呢?
故事的主人公杨某某是一名在该公司工作十几年的老员工,担任某生产线线长,负责统筹安排生产。而他的牌友罗某某则是一名黄金回收商,正是在他的引诱下,杨某某走上了不归路。
2022年6月,杨某某发现自己的牌友罗某某正在路边发放回收黄金的小广告。从2022年7月开始,二人合谋盗窃杨某某所在公司某生产线废液中的黄金。罗某某向杨某某提供作案工具,杨某某在工作间隙实施操作,利用化学反应析出废液中的黄金。下班后,杨某某将黄金带出工厂,以低价卖给罗某某,再由罗某某转卖。结合二人证言及杨某某银行卡存款记录,办案人员查实二人涉案金额高达90余万元。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杨某某和罗某某的罪行被公司发现,通过查看监控,公司发现了杨某某作案的证据。在警方的调查下,杨某某最终交代了自己的作案过程。
此案的发生也引起了检察机关的关注。松江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提取黄金后卖出,且犯罪数额较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罗某某与杨某某合谋,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
在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还发现该公司存在监管漏洞,短时间内发生两起员工私自提取黄金变卖获利的案件。针对这一问题,松江区检察院向涉案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公司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其他犯罪行为,并以两起案件为反面典型,在公司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同时,检察机关还建议该公司进一步规范生产线监管制度和人员管理制度,如增设员工离岗前金属携带检测流程、优化公司黄金回收装置数据采集时间、完善监控布局确保设备移动后监控无死角、建立定期查看生产线监控制度和定期轮岗制度等。
近日,该院收到公司回函,称正在加强在案件预防、财产管理等方面的升级改造工作,并对公司员工开展了警示教育。这起案件的发生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提醒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因一时的贪婪而走上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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