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跃红 胡鹏程 肖春松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胡鹏程 肖春松)“原来桥身有许多涂鸦,护栏损毁缺失也比较严重,一些超载货车频繁在桥上往来,给这座建于明朝嘉靖年间的建筑带来较大破坏,现在经过整治,设置了文物保护警示标志,对桥面进行了清理,修复了部分护栏……”近日,检察建议发出2个月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再次来到三江闸开展“回头看”,听取属地文保人员介绍近期的修缮整治情况。
今年3月,越城区检察院在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绍兴古城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三江闸、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三江所城东城门、越城区第一批区级文保点大庆寺村进士第牌坊等多处不可移动文物,都因为监管保护缺失或城市建设推进而存在不同程度的人为损坏及毁损风险。另外,一些文物的历史风貌及周边环境也遭到了违法活动的破坏。
为进一步了解相关文物的历史状况及历年保护情况,办案人员收集了大量文献资料,并走访属地文保人员,咨询文物行业专家。结合收集到的证据,根据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该院认为越城区文物行政部门和属地政府负有相应的监管保护职责,遂向相关单位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查处文物违法行为,并建议各属地乡镇、街道落实文物保护责任。
在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中,该院共摸排各类文物80处,促使相关部门成立了一支140余人的业余文保员队伍,打造专群结合的文物保护工作机制,并办理相关案件10余件。
经过一段时间的联合整治,部分文物周边环境与历史风貌得到了显著改善。三江所城东城门门洞内以及周围的垃圾、墙体内的树木均已清理干净,并设置了文物保护警示标志;大庆寺村进士第牌坊的垃圾清理已经完成,对地基进行了硬化,牌坊进行了加固,并设置了文物保护点标志等。在越城区检察院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下,越城区政府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越城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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