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请注意,这几件事请您一定要知晓

@全市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请注意,这几件事请您一定要知晓

首页休闲益智驾驶山地车更新时间:2024-05-08

致全市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全市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您好!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六盘水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切实预防和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前,全市范围内正在开展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衷心希望您给予理解并积极支持配合。

一、骑乘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二、按照划定区域规范有序停放车辆。

三、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要悬挂号牌,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不得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得在人行道行驶,不得酒后驾驶,不得非法加装雨棚遮阳伞。

四、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普通二轮摩托车仅限2人驾乘,严禁多人驾乘;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五、不购买超标车辆,电动自行车须有脚踏骑行装置才能申请登记上牌。

六、六盘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在全市常态化开展对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

1、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若未购买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的,将处保险本金两倍的罚款;

2、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处200元罚款可并处行政拘留;

3、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处20元罚款记1分,乘车人处20元罚款;

4、驾驶摩托车载3人以上(含驾驶人)的,处50元以上罚款;

5、违法加装遮阳棚的,处500元罚款并现场拆除;

6、饮酒后驾驶的,处1000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涉嫌醉酒驾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听劝阻或阻碍执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生活,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2023年6月14日

摩托车、电动车驾驶证、落户办理流程及服务点(如需了解详情,推荐浏览今日公众号文章第二内容):《注意 | 申领摩托车、电动车驾驶证及办理落户流程全攻略~》

监制/雷蕾、谭英学 审核/彭思茜 编辑/谢孟融

查看全文
大家还看了
也许喜欢
更多游戏

Copyright © 2024 妖气游戏网 www.17u1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