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质不可抗力:属于共同风险事件,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风险
- 不可抗力事件的具体内容
- 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台风、飓风、特大暴雨、百年不遇大雨、特大暴雪、汉奸的特大暴雪等)
- 自然灾害会社会突发事件:(洪水、泥石流、地震、海啸、罢工、战乱、疫情)
- 不可抗力事件不给于人员窝工和机械闲置补偿,只给与工期索赔(前提超过工作总时差),工程清理、修复、看管给与全费用补偿
3、不可抗力风险分担原则(工程实体归甲方、甲方要求归甲方、人员伤亡各自担)
- 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到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 甲乙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 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 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必要的看管人员、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 不可抗力解除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甲方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由甲方承担
4、不可抗力知识点的延伸
- 季节性大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属于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合理预估,在投标报价时雨季施工措施报价里已计取
- 不可抗力期间=不可抗力发生时间 后续清理修复时间
- 不可抗力期间施工的损失:人工窝工 机械闲置不予补偿
- 不可抗力造成的施工单位人员伤亡,施工使用设备、周转材料(脚手架、模板)、临时设施等的损失,不予补偿
- 不可抗力发生后重新搭设、修复施工措施的费用(如脚手架、模板支撑)不予补偿,但归属于主体分部分项结构的支撑要索赔(如基坑维护支撑结构)
- 不可抗力造成的主体工程损坏、修复、场地清理、看管,按全费用索赔
- 不可抗力前已经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设备的损害可以索赔,但不能计取管理费和利润
- 施工单位购买的材料或者工程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不能进行索赔,只有运至施工现场发生不可抗力才可进行索赔
- 发生不可抗力后,题目背景只说重新购置某材料、设备、构件并没有说用于修复工程就不要计取管理费费和利润,但计取规费税金,假如说购买且用于主体修复就要计取全费用
- 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作延迟履行后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不可以进行索赔
- 临时道路和临时围挡不可以进行索赔,属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永久性的道路和永久性的围墙才可以索赔
- 因工程损坏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甲供材料和设备的不可以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