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8403(下)综采工作面设备安装时的顺利进行,现需在8403(下)切眼(切眼左帮侧)构筑绞车硐室,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作业安全,特制定如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机构
1、成立现场施工领导组:
主要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当班队长
现场施工负责人:当班班组长
现场安全监督人:由当班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
瓦斯监测监控员:当班瓦斯员
爆破施工负责人:当班爆破工
2、现场领导组职责: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构筑绞车硐室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构筑绞车硐室期间的安全工作,并全程协调管理构筑绞车硐室作业。
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对构筑绞车硐室期间劳动组织及使用工具、物料等进行安排、指挥,并严格执行“三人连锁”爆破和“一炮四检”等制度。
现场安全监督人:负责构筑绞车硐室期间的安全监督工作。
瓦斯监测监控员:负责施工地点及其附近的瓦斯监测监控工作,严格执行“三人连锁”爆破和“一炮四检”等制度。
当班爆破工:负责爆破地点运送雷管、打眼、装药及爆破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三人连锁”爆破和“一炮四检”制度。
3、适用条件
(1)、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报告和联锁制度,由带班队长向矿调度室报告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严禁擅自爆破。
(2)、爆破前后必须采取洒水降尘等综合防尘措施,严禁煤尘集聚或超限情况下爆破作业。
(3)、必须在规定的安全位置警戒、起爆和躲炮,严禁爆破后未经检查进入警戒区。
(4)、必须按规定使用水炮泥和炮泥。
(5)、放炮前后出现顶板破碎等情况时严禁爆破或继续作业,必须先进行处理。
(6)、工作面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三异常”时严禁爆破。
二、作业位置
本次施工作业地点位于8403(下)切眼232米处(切眼左帮侧)。
三、作业任务
本次绞车硐室采用炮掘的方式进行,绞车硐室规格:宽3.5m×高2.8m×深3m,采用锚网支护,锚索补强。
四、爆破作业
1、掏槽方式:
楔式掏槽法,光面爆破。
2、炸药、雷管、炮眼利用率:
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炸药使用三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炮眼利用率≧91%。
3、装药结构:
正向装药结构,见装药结构附图。
4、起爆方式:
采用矿用FD-200D防爆型发爆器发爆,全断面一次打眼、一次装药、一次起爆,联线方式为串联。详见爆破连线方式图。
5、爆破方法:
作业时采用气动手持式钻机打眼,乳化炸药和毫秒延期电雷管爆破,发爆器引爆。炮眼布置成楔形掏槽,槽眼深1.3米,雷管串联引爆,顶板完好时每循环进度1.0m,25个炮眼,耗炸药8.1公斤,雷管25个,装药时必须掏尽眼内煤岩粉,药卷必须一次送入,药卷间紧接,严禁一次装药多次放炮。放炮时要封满炮泥,使用水炮泥,严格执行“一炮四检(打眼前、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爆破前后必须对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详见爆破布置三视图。
顶板破碎时工作面支护每循环进度为0.5m,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严格执行浅眼爆破安全技术措施(详见安全技术措施章节)。
打眼前先敲帮问顶,确保安全后在工作面迎头按中线确定断面、标记炮眼,标记炮眼结束后开始打眼。打眼时必须湿式打眼,在钻杆上标记炮眼深度。
打眼结束后开始装药,装药前,必须先清除炮眼里的煤粉,装药时左手要带着雷管脚线,右手拿木质炮棍把药卷一个个轻轻推入炮眼底,然后在引药外边装好水炮泥、炮泥,最后将引药脚线连接好。
严禁标记、打眼、装药平行作业
6、爆破工艺流程:
打眼——装药——爆破——成形
7、爆破安全距离的规定:
放炮警戒时,要求通向放炮点的所有巷道都必须设置警戒,放炮点邻近区域范围内必须安排专人设置栅栏进行警戒,放炮期间严禁任何人员进入放炮地点邻近区域;爆破警戒安全距离要求直线爆破确保安全距离不少于100米,拐弯爆破确保安全距离不少于75米。爆破警戒距离详见爆破警戒示意图。
8、爆破质量要求:
顶帮、底部平整,高度符合设计要求,误差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9、提高爆破质量措施:
1、加强岗位练兵,提高爆破工的素质。
2、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装药和打眼。
3、爆破工必须严格按工作面顺槽毛断面及中线标准进行爆破作业。
4、根据底板起伏变化,随时调整,做到平缓过渡。
5、保证激光指向仪指向正确,无中线不准打眼、装药、放炮。
6、加强通风防尘管理,提高工作面能见度。
五、施工方法
(一)、钻眼爆破:(爆破方式、钻机、火药、雷管型号)
采用MQS-50/1.8型气动钻机风钻进行湿式打眼,根据作业点顶板情况,进行布置炮眼,炮眼深度1.2m,爆破采用三级煤矿乳化炸药配合毫秒延期电雷管一次起爆(采用放小炮形式进行),炮眼孔利用黄泥封满,正确使用水炮泥,爆破时采用正向爆破。
(二)、装煤(岩)与运输方式:
作业点所爆破下的煤采用人工装煤,装至掘进机铲板上,再利用掘进机装运至8403(下)切眼皮带外运。
(三)、施工顺序
1、开工前用对8403(下)切眼距爆破点10米范围内锚网支护进行二次加固后,再进行打眼、装药等爆破施工作业,炮后进行永久支护时必须先清理顶帮隐患,及时利用前探梁进行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必须打紧打牢。
2、施工程序为:锚网加固—瓦斯检查—打眼—瓦斯检查—装药封泥—检查瓦斯(放炮前检查)—检查瓦斯(放炮后)处理顶帮活(煤)矸—进行超前临时支护—清煤—架设永久支护。
锚网支护
临时支护采用前探梁,永久支护采用锚网支护,锚索补强。
(1)临时支护
采用金属前探梁为临时支护,打注锚杆必须在前探梁掩护下进行;落煤后,由一人监护、一人站在安全地点用长柄工具找净顶部浮煤(矸)活石,然后向前联接铁丝网,保证与前网片搭接不少于15cm,确认合格后,然后向前串移前探梁,前探梁上方放好背板,背板上边铺有铁丝网,并用背板、木刹把顶板和前探梁接实,起到超前支护的作用;如无法支设前探梁进行临时支护时,必须支设点柱配合耙板进行临时支护,1平米1柱,如底板松软,必须进行穿靴支设,支设点柱必须打紧、打牢,确保点柱支设牢靠;如工作面掌头及巷帮煤质较软或存在“油口”时,必须采用钢锚杆进行临时支护,确保安全;工作面整个工作进行期间,人员要在永久支护或临时支护下进行,严禁空顶作业;同时由班组长指定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负责观察顶帮,安全员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前探梁、吊环每移动一次,都要检查结构牢固情况,有无裂纹、开焊、损坏等,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换;在移动前探梁时,要从外向里在支护完好的情况下进行。
(2)永久支护
1、顶板支护
锚杆的形式和规格:选用目前最常用的MSGLW-335/20×2000型,无纵肋螺纹钢式树脂锚杆金属杆体,长度为2000mm(±10mm),极限抗拉强度≥490MPa,屈服强度≥335MPa,延伸率≥15%;杆体尾部螺纹承载力≥105KN,采用滚压加工工艺成型。
托板:采用拱形高强度铁托板,力学性能和锚杆杆体配套,规格为130×130×10mm。
钢筋梯规格:选用直径为12mm的钢筋来制作钢筋梯。
顶板钢筋梯长度3400mm,宽度90mm,限位孔间距800mm。
网片规格:采用10#铁丝编制的金属网护顶,网片规格为1200×10000mm,网孔规格均为50×50mm的菱形网。
锚固方式:树脂加长锚固,顶板每根锚杆选用MSCK2335(一卷)、MSK2360(一卷)的树脂锚固剂,一卷为超快速,另一卷为快速。
锚杆布置:锚杆排距为900mm,每排5根锚杆,间距为800mm。
锚杆角度:靠近巷帮的顶板锚杆安设角度与铅垂线成10°其余的垂直于顶板。
锚索:为了防止深部岩层离层而导致冒顶事故的发生,确保巷道的长期安全与稳定,在巷道顶板开口安设规格为φ17.8×8300mm的锚索2根锁口,然后间隔1.8m支设1根锚索,位于顶板中部;每根锚索采用MSCK2335(2卷)、MSK2360(2卷)两种速度的树脂药卷进行锚固,安装预紧力不低于100kN,不高于120kN;锚索托盘为300mm×300mm×16mm的方形钢板,其中心孔径为20mm。
2、巷帮支护
锚杆的形式和规格:选用目前最常用的MSGLW-335/20×2000型,无纵肋螺纹钢式树脂锚杆金属杆体,长度为2000mm(±10mm),极限抗拉强度≥490MPa,屈服强度≥335MPa,延伸率≥15%;杆体尾部螺纹承载力≥105KN,采用滚压加工工艺成型。
托板:采用力学性能和锚杆杆体配套的托盘。
钢筋梯规格:两帮钢筋梯长度2400mm,宽度80mm,限位孔间距800mm。采用直径为φ12mm圆钢焊接而成。
网片规格:采用金属网护帮,网片规格1200×10000mm。
锚固方式:树脂加长锚固,顶板每根锚杆选用MSCK2335(一卷)、MSK2360(一卷)的树脂锚固剂,一卷为超快速,另一卷为快速。
锚杆的锚固长度0.9m,锚杆安装的预紧力矩不低于120N.m。
锚杆布置:巷帮锚杆排距为900mm,每排4个锚杆,间距为730mm。
锚杆角度:靠近顶板、底板的巷帮锚杆安设角度与水平线成10°,其余的垂直巷帮。
若遇到地质构造或工作面侧的煤帮有裂隙时,必须补打锚索或缩小架距,防止片帮伤人。
①顶板锚杆施工工艺
爆破→敲帮问顶找掉危岩→联网→上临时支护→用锚杆钻机打顶板中部锚杆孔并清孔(面朝工作面)→托上钢筋托梁→向钻孔内放入药卷→在锚杆尾部套上托板并拧上螺母(拧上4~5扣即可)→用锚杆头部顶住药卷并送入孔底→升起锚杆钻机并用搅拌器联接锚杆钻机和锚杆尾部→转动钻机至规定时间(一般为15~30秒)→停止搅拌但保持钻机推力至规定时间(一般为1分钟)→用安装器联接锚杆钻机和锚杆尾部→转动锚杆钻机拧紧螺母→安装其它顶板锚杆。
②帮锚杆施工工艺
接金属网→上钢筋托梁→定孔位→用钻机钻孔→清孔→向孔内放入药卷→用锚杆头部顶住药卷送入孔底→用搅拌器联接钻机和锚杆尾部→转动钻机搅拌药卷至规定时间(一般为15~30秒)→停止搅拌并等待至规定时间(一般为1分钟)→用扳手拧紧螺母至拧不动为止→安装其它帮锚杆。
③锚索施工工艺
定锚索孔位→用锚索钻机钻孔→用锚索钻机钻孔→清孔→往孔内放入树脂药卷→用锚索头部顶住树脂药卷并送入孔底→升起钻机并用搅拌器联接钻机和锚索尾部→转动钻机搅拌树脂药卷至规定时间(一般为1分钟)后收缩锚杆钻机卸下搅拌器→等待30分钟→套上托板安装锚具→用张拉设备张拉锚索至预紧力为100KN。
(3)施工工艺
爆破→安全检查、敲帮问顶找掉危岩→联网→临时支护→永久支护。
作业点放炮员负责打眼、放炮,支护工负责支护,清煤工负责清煤等。
七、安全技术措施
(一)顶帮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在作业前,当班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瓦斯员必须对施工范围内的顶帮、瓦斯、支护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组织人员进行支护调整作业。
2、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时刻观察顶帮支护的安全情况,若发现异常时,撤出所有人员,汇报带班矿长、调度室及相关科室,制定安全可靠的措施后方可进行处理,严禁任何人员冒险作业。
3、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开好岗位现场会议,做好岗位安全确认。
4、在施工过程中,当班队长必须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观察顶帮隐患,如发现顶板冒落、巷帮片帮等隐患时,必须及时撤出人员。
5、作业工具摆放整齐,分类存放,并清理好撤退路线,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班组长或安全员有权停止作业,及时撤出人员。
6、作业过程中必须执行“由外向里、由上到下、先顶后帮”的原则,先处理安全隐患后再进行作业的步骤。
7、带班队长要盯岗作业,及时处理作业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确保整个工作顺利进行。
8、各级业务领导要定时或不定时进行跟班检查,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二)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顶板四人联合验收制度”和“敲帮问顶”制度;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报告和联锁制度,由带班队长向矿调度室报告通风、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严禁擅自爆破。
2、爆破前必须由当班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瓦斯员、爆破工对工作面瓦斯、顶帮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工作面瓦斯、支护等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工作面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三异常”时严禁爆破。
3、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爆破前后必须采取洒水降尘等综合防尘措施,严禁煤尘聚集或超限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按规定在安全位置警戒、起爆和躲炮,严禁爆破后未经检查确认,人员擅自进入警戒区。
4、爆破前作业地点附近前后10米范围内的支护必须进行全面加固,确保顶帮支护完好。
5、施工作业要坚持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进行,尽量避免因爆破震动围岩引起冒顶;爆破后,确认现场隐患排查完毕后,要及时进行顶帮支护,尽量缩短顶板暴露时间和减少暴露面积;如顶帮压力增大时,必须缩短支护距离和采取合适措施进行加强支护。
6、打眼施工地点必须悬挂甲烷和CO便携式,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异常涌出或超限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指挥中心和跟班矿长,采取专项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妥善后方可恢复施工。
7、打眼时炮眼必须严格按要求的角度及深度打好,打眼前、装药前、爆破前瓦斯员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不超过0.8%时方可进行打眼、装药、爆破作业;如瓦斯超过0.8%时要采用合理的措施降低瓦斯浓度,只有达到0.8%以下时方可作业。
8、爆破前,将爆破地点附近的电缆、水管、瓦斯传感器及各类设备进行妥善保护,防止爆破崩坏;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板皮或旧皮带盖实护好,防止崩坏。
9、装药
(1)打眼、装药严禁平行作业;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2)引药的装配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 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脚线前端将管体抽出,抽出的单个电雷管脚线末端要扭结短路。
② 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炮药箱附近地点进行,禁止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③ 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以及折断电雷管脚线或损坏脚线绝缘层。
④ 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首先用木或竹制的炮针在药卷顶端心扎略大于雷管直径的孔眼,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并将脚线在药卷上套一个扣,剩余脚线应全部缠绕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⑤ 每个药卷内只准插放一个电雷管。
⑥ 装配好的引药要整齐的装在引药箱内,放在无导电体的安全地点,并且点清数量以防丢失,不准随地乱放。
10、装药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 爆破工要严格执行装药前及爆破前后的“一炮四检”及“三人连锁爆破制”;工作面每次打眼前、装药前、爆破前及爆破后,瓦斯员检查装药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8%时,不准装药爆破,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处理;爆破后瓦斯浓度超过0.8%时不准开动电气设备。
② 由爆破工、班组长监督,对施工地点附近支护进行检查,确保顶帮支护完好。
③ 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
④ 爆破工、班组长及瓦检员对工作地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凡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装药爆破:
a.空顶距离超过规定,支护损坏,支护不齐全;
b.装药地点20米以内,有未清除和撤出的煤、矸、矿车及机电设备,或其它物体阻塞道断面1/3以上时;
c.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飞扬时;
d.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
e.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
f.工作面风量不足时;
g.炮眼内煤(岩)粉未清除干净时;
h.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爆破说明书规定时;
i.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j.发现拒爆未处理时。
11、装药工、爆破工必须按照措施爆破规定的各种炮眼装药量进行装药爆破。
12、装药方式为正向装药,即引药最后装在眼口,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一律朝向眼底;禁止采用反向装药。
13、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各药卷紧密相接;药卷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短路并悬空。
14、封泥用水炮泥和黏土炮泥,严禁用煤渣或其它块状材料、可燃材料充填炮眼。
15、装填炮泥时,要一手拉雷管脚线,一手用木质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炮眼封泥封满。
16、封泥的填装结构是:先紧靠药卷填上30~50mm的黏土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个,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炮泥外端的炮泥时,先将炮泥紧贴在眼壁上,然后轻轻捣实。
17、爆破
(1)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指定单位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2)爆破母线用铜芯绝缘线,长度不小于100米;禁止使用钢轨、金属管等当做回路或母线使用;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果遇特殊情况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或信号线下方不小于300mm处。
(3)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两端在与脚线、爆破器连接前必须扭结短路。
(4)各炮眼雷管脚线的联结方式应按串联方式进行,脚线的连接工作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要求脚线和连接线、连接线和母线之间的所有接头接触良好,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确认好方可爆破。
(5)电雷管脚线与连接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导电体接触。爆破母线不得有破皮或明接头。
(6)在起爆前,瓦斯员必须检查起爆地点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小于0.8%时,方可允许爆破工连线起爆,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18、设警戒
(1)撤人范围:爆破前工作面所有人员全部撤到距离爆破点直线距离不少于100米以外,拐弯距离不少于75米以外,并派专人在设置警戒,人员不少于2人,清点人员,确认无误后,由当班队长向调度室、跟班矿长报告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下达起爆命令。
(2)爆破前,应在所有通往爆破地点的通道上设置专人警戒,发爆地点必须在警戒点以外,警戒必须由班组长亲自负责安排设置和撤除,设警人员到岗后,必须坚守岗位,禁止一切人员进入警戒范围内,未接到撤警通知不得擅自解除警戒,爆破后,由班组长按规程规定认真检查,确认无拒爆、残爆存在时,并经当班班组长核实无误后方可撤除警戒,严禁用“喊话”或“预约”的方式设置或撤除警戒。
(3)爆破:装药连线完毕后由专职瓦斯员检查瓦斯,保证瓦斯不超限,安全情况正常,等设警人员撤除所有人员并设好警戒后告知爆破人员可以爆破后,进行爆破。
(4)各警戒点必须“人、牌、绳”三齐全;爆破前,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到警戒以外,警戒区内严禁有人。
(5)爆破工把母线与脚线联结好后,必须最后退出,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边往外走,边发出准备爆破信号;爆破工进入爆破地点后,随即发出最后一次准备爆破信号。
19、爆破工接到爆破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连接,并将发爆器把手插入爆破器,转至充电位置并发出爆破信号,再过10~15秒钟,发爆器灯亮稳定后,将发爆器把手转回爆破位置进行爆破。
20、爆破后,爆破工将发爆器把手拔出,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短路。
21、爆破器把手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的时间不得将把手插入爆破器内。
22、等迎头炮烟被吹散后,班组长、爆破工、瓦检员首先进入迎头,由外向里检查通风、瓦斯、煤尘、支护、顶板、拒爆及残爆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必须进行安全处理后方可进行其他作业,无隐患后爆破工发出解除警戒信号,由班组长亲自解除各处爆破警戒点后,其它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23、通电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从爆破器上摘下母线,扭结短路,然后至少再等15min,方可沿线路检查不响的原因,如果是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爆破。
24、检查处理拒爆或重新连线爆破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处理悬矸危岩,确认安全的条件下方可操作。
25、如非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时,必须在距离拒爆眼0.3m处另打与拒爆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26、严禁用镐刨或从拒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者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使用打孔的方法向外掏药;严禁使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27、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破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28、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拒爆处理无关的工作。
29、拒爆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有特殊情况未处理完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30、装药的炮眼应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31、爆破后,要将爆破母线、发爆器、瓦斯器等收拾整理好,清点剩余的电雷管炸药,填写好消耗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数量吻合后,经班组长签字,当班剩余火工品要交回火药库,严禁私藏爆破器材或存放在井下。
32、升井后,要将发爆器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33、爆破工作严格坚持执行“一炮四检”制度和“三人连锁制”。
34、班组长、爆破工要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检查工作地点瓦斯浓度,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0.8%时不得进行打眼、装药、爆破作业,并汇报矿调度室和相关科室,由相关科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火工品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1、火工品设专人保管和发放;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并由专人运送,严禁与其他材料混合运输,严禁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运输。
2、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物品性能和本措施规定。
3、火工品存放地点要求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电设备,爆破时放到警戒线外的安全地点;严格火工品的领退和保管制度。
4、炸药、雷管严格按规定分箱上锁领退和存放,并放在放炮警戒线处的进风流中,间距至少6米以上,严禁乱扔乱放;发爆器手把、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交给他人。
5、爆破工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相关措施及其爆破说明书;井下放炮必须有专职放炮员担任且工作面只允许有一人执行放炮任务。
6、工作面要坚持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用水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
7、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放炮;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地、刷帮、挑顶确需进行炮眼深度小于0.6m的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封满炮眼。
(2)当炮眼深度为0.6—1.0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少于眼深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0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0米。
(5)深孔爆破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孔深的1/3。
(6)工作面有2个及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孔装药爆破大块岩石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8、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出井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或移交给下班。
(四)预防冒顶的应急措施:
1、冒顶可能出现的预兆有:发出响声、顶板掉渣、片帮、出现裂隙、离层、淋水、漏顶等。现场人员发现这类现象后,应立即将这类现象发生地点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尽快电话汇报矿调度室,听候安排;同时,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在安全地点继续观察,以掌握具体情况。
2、出现顶板变化、煤层变软和地质构造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加强支护,并立即电话汇报矿调度室听候安排。
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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