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思和
儿童是人的生命历程的一个特殊阶段,每个人都有过自己的儿童时代。按理说,只要有儿童就会有儿童文学,但是儿童文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儿童与儿童文学的写作是分离的。
譬如说,女性文学,多半是由女性作者自己来写女性;女性的生命内在痛苦、女性人生中很多问题,她自己可以直接感受,把它写出来。这是女性文学的特点。同样,青春文学,作者多半也是在读的中学生和大学生,或者是青年作家,他们对青年的生命*动、身体*、朦胧理想都能够感同身受。
儿童文学却不行,儿童文学是由成年人来写的,年龄上隔了一代,甚至隔了两代,老爷爷也经常写儿童文学。年龄跨界来表达儿童生命感受,准确不准确?这个难度就比较大。成年作家为儿童写作,脑子里经常想的是:我要给儿童提供什么?而不是儿童本来就具备了什么。所以,儿童文学创作只能接近儿童本然的状态,但很难与儿童的精神世界完全叠合,浑然一体。儿童文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它一定会含有非儿童的功能。比如教育功能,教育的内容可能不是儿童自己需要的,而是长辈觉得应该让儿童知道的;再有社会认知功能,我们在儿童文学里讲“益虫和害虫”:“瓢虫是害虫”,“蜜蜂是益虫”,其实这些都是成年人的标准。儿童可能有另外一个标准,哪个孩子不小心被蜜蜂刺了一下,他可能就会认为蜜蜂才是害虫。在这一点上,作为一个儿童文学创作者,或者儿童文学研究者,都要有这个自觉。对于儿童文学中含有的非儿童功能,要有一个“度”,这个“度”到底该怎么表达?太多了不好,太多就超过了儿童承受的能力,使儿童文学发生异化。但完全没有非儿童功能也做不到,也是乌托邦。这是儿童文学自身的特点所致。
成年人创作儿童文学,如何能够达到写作文本的儿童性?——尽可能地接近儿童本然的生命状态。当然观察生活、接近儿童都是重要途径。我今天想谈的是另一个方面,也就是从作者自身的生命感受出发,通过童年记忆来再现儿童性的问题。
我说的“童年”,不是宽泛意义上的童年,而是指特定的年龄阶段,大约是从人的出生,到小学一两年级,七八岁左右,刚刚开始识字不久。这是人的生命的初期阶段。我们一般所说的童年记忆,大约就是指这个阶段的记忆。它是对生命意识的一些模糊感受。
在我看来,人的本质就是人的生命形态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带普遍性的特点,儿童处在生命的初级阶段,还带有不完整的生命形态。但是不完整不等于不存在,孩子的生命形态里还是孕育了成年人的生命特点。譬如我们一般理解生命两大特征:一要生存,二要繁衍。儿童生命阶段只有生存的需要(吃喝),没有繁衍的自觉,但是在孩子的自然游戏中,往往有模拟繁衍的行为。譬如喜爱宠物、宠爱娃娃,喜欢过家家等等。在这里,宠物、玩具、游戏……都是儿童对生命繁衍本质的象征性模拟。再往下就涉及儿童文学的范围了,如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公主的题材。
优秀的儿童文学,将帮助儿童从“小野蛮”逐步向“小文明”发展
那么,儿童文学与儿童的生命特征构成什么样的关系呢?一般来说,儿童的生命阶段具有这样几个特征:1.从无独立生存能力到能够独立生存的身体发育过程;2.从母亲子宫到家庭社会的环境视域界定;3.从生命原始状态到开始接受文明规范的教育自觉。这三大特征其实也是制约儿童文学的母题所在。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家一般不会有意把自己禁锢在成年人立场上创作儿童文学,他一定会努力接近儿童的本质,模仿儿童的思维,努力让自己的作品得到儿童的喜爱。我这里用的“模仿”和“接近”都是外部的行为,其实创作是一种内心行为,那就是通过童年记忆来挖掘和激发自身具有的儿童生命因素,也许这种因素早已被成年人的种种生命征象所遮蔽,但是仍然具有活力。通过记忆把自身的童年生命因素激发出来并且复活,通过创作活动把它转化为文学形象,那是儿童文学中最上乘的意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儿童文学的创作离不开上述的儿童生命阶段的三大特征。
简而言之:第一个生命特征表明:人类是所有哺乳动物中最脆弱最需要帮助的种类,哺乳动物一般脱离母体就本能地从母体寻找乳汁,具有独立行动能力,而人却不会,初生婴儿无法独立行动,需要被人呵护,需要得到他人帮助,从无独立生存能力到能够独立生存,譬如饿了会自己取食物吃,冷了会自己选择衣服穿,这需要好几年的时间。所以人类特别需要群体的关爱和帮助,需要母爱、家庭成员的爱、以及社会成员的爱。这就构成儿童文学的一大母题——爱和互相帮助,引申意义为团结。
第二个生命特征表明:人类的环境视域是逐步扩大的。人从母亲子宫里脱离出来,最初的文学意象就是床和房子。孩子躺在小床上,用枕头围在身体四周,就有了安全感。低幼故事的场景一般离不开房子,房子坚固,就给了生命以安全保障。我在童年时候读过一个低幼故事,故事很简单,写一个老婆婆坐在小屋里缝补衣服,窗外下着大雨,刮着大风,一会儿一只鸽子飞进来避风,一会儿一只猫进来躲雨,这样一次一次,鸡啊猪啊牛啊都进来了,每一样动物的敲门声都是不同的,老婆婆都收留了它们。故事结尾时,那许多动物都围着老婆婆,听她讲故事。60多年过去了,我现在还记得这个故事,为什么?因为这个故事很典型地表达出孩子的内心空间感,每个孩子读了这个故事都会感到温馨,这是他所需要的。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加上各种非儿童本然的主题,譬如教育孩子要勤劳,把小屋造得很坚固,不让外面的威胁侵犯小屋。(见低幼故事《三只小猪》)等等。但是人的生命慢慢会成长,逐渐向外拓展开去。于是儿童文学就出现了离家外出旅行的主题,或者身体突然掉进另外一个空间,由此开始了历险记。这也是儿童文学的重要母题。西方有名的儿童文学像《小红帽》《木偶奇遇记》……都是这个主题延伸出来的。(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
第三个生命特征表明:孩子的生命是赤裸裸诞生的,是一种无拘无束的原始形态,也可以说这是一种野蛮形态。五四时期学术界经常把儿童的这个生命特点说成是“野蛮人”的特点,但这里说的“野蛮”不带有贬义的,它揭示出生命形态中有很多非文明规范的因素,它是自然产生的,是孩子生命形态的本然。这个特征与文学的关系比较复杂,既强调了教育在儿童文学中的地位——人自身从“小野蛮”逐步向着“小文明”的形态发展;但同时,也肯定了某种儿童生命的野蛮特点。我可以举一个不太雅观的例子:儿童拉便便,在成年人看来是脏的,但是儿童并不这么认为,小孩子坐在尿盆上拉便便会很长时间,他会有一种身体快感。有时候这类细节也会出现在文学作品里。电影《地雷战》是一部主旋律电影,表现游击队用地雷为武器消灭侵略者。有一个细节,日本工兵起地雷的时候,起到了一个假地雷,里面放的竟然是大便,日本工兵气得嗷嗷直叫;电影镜头马上切换到两个孩子在哈哈大笑,一个悄悄告诉另一个:是臭粑粑!如果镜头里表现的是成年人这么做,就会让人感到恶心,然而孩子的恶作剧反而让人解颐一笑。为什么?因为在这个细节里突然爆发一种儿童生命的蛮性特征,用在战争环境下特别恰当。再说《半夜鸡叫》,假如——仅仅是假如——现在的孩子完全没有受过“地主剥削长工”这样的阶级教育,他看到一群壮汉故意设计好圈套,在半夜里集体殴打一个骨瘦如柴学鸡叫(也许在孩子眼中这种行为很好玩)的老汉,会有什么想法?但就这个剧情来说,小观众还是会自我释放地哈哈一笑。为什么?因为打架是孩子生命的野蛮性因素,在人的童年时代,打架会产生一种游戏似的快感。有很多孩子的游戏——斗蟋蟀、斗鸡(人体的独脚相撞)等等,都是这种“打架”快感的延伸。如果再被赋予某种正义性,快感就会更大地释放出来。这就需要教育。不经过教育,人是不会自我文明起来的。但这个教育,如何使“小野蛮”的本性不断在受教育过程中淡化稀释,不断朝着“小文明”过渡。这是我们今天的儿童文学需要关注的问题。
上述儿童生命阶段的三大特征,每一个特征都构成儿童文学创作的重要内容,都值得我们深入地去研究。但我更强调第一个生命特征:儿童的生命是需要被帮助被呵护的,儿童的生命是不可能独立成长的,一个人的成长过程必须在群体互助的状态下才能完成。
最近有部黎巴嫩电影《何以为家》正在影院上映,非常之好。这是一部表现中东难民的现实主义的艺术电影,如果从生命的意义去品味,它描写了两个孩子在艰难环境中的挣扎,一个12岁的孩子努力保护着一个两岁的孩子,喂他吃,为他御寒,强烈体现出儿童的生命意识:没有互相帮助就没有人的生命。《何以为家》不是儿童文学,但涉及到儿童的许多问题。
美国经典儿童文学《夏洛的网》故事也很简单,但是风靡了全世界,它讲述的是一只老蜘蛛夏洛用智慧挽救它的朋友猪的生命的故事。圣诞节主人要*猪做菜,可怜的猪无法逃避这一厄运,但最后被一只老蜘蛛所拯救,创造了奇迹。我想多数儿童读者在阅读这篇童话故事时,都会在潜意识里把自己幼小无助的生命感受融汇到对小猪命运的理解上,这才是这篇儿童文学作品获得成功的原因所在。
我常常在想:儿童文学里不缺少爱的主题,但在此基础上写好生命与生命之间的互相帮助、团结,这才是儿童文学最贴近生命本然的基本主题。
中国古典文学名著《西游记》虽然不算儿童文学,但它是中国的儿童接触最多的古代文学作品。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互相扶持、互相帮助去西天取经,是最感人的生命互助的经典故事。我们向儿童讲述《西游记》的故事,多半着眼于孙悟空的神通广大,降妖灭魔,但这只是符合了孩子喜欢顽皮打斗的小野蛮的本性,却忽略了《西游记》里最伟大的故事是取经途上的互相帮助的故事。小读者看到唐僧被妖怪捉去的时候,就会急切希望孙悟空的出现,这就是生命互助的本能在起作用。我们可以想象,唐僧就像刚出生的婴孩,单纯得像一张白纸,手无缚鸡之力,在妖怪面前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然而他之所以能够完成取经大业,靠的就是三个徒弟的帮助。那三个徒弟也都不是完美无缺、战无不胜的,他们之间就是靠互助的力量,才完成了生命成长的故事。所以,生命的团结互助本能,才是爱本能的前提。
发扬儿童生命中的爱的因素,书写善恶与分享的主题
还有两个主题与爱的主题是相辅相成的,也不能忽略。一个是善恶的主题,这涉及到儿童文学中的正义因素。爱的主题在西方文化背景下,往往被理解为人与神之间的关系,爱是无条件的,爱的对立物、破坏爱的力量,往往出现在上帝的对立面,所以,魔鬼或者女巫代表了恶的力量;而在中国现代文化的语境下,爱被理解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总是有善恶之分别的。一般来说幼儿童话里是不存在善恶概念的,像“猫和老鼠”“米老鼠与唐老鸭”,基本上不存在孰善孰恶的问题;儿童稍微成长以后,文学里才会出现“女巫”“妖怪”“大灰狼”之类“恶”的形象。像《狮子王》这样模拟成人世界的政治斗争的故事,大奸大恶,要到年龄段更高阶段才能被领悟。“惩罚邪恶”的主题之所以构成儿童文学的正义因素,是对儿童文学里爱的主题的补充,如果没有正义因素的介入,爱的主题会显得空泛。但是我们特别要警惕的是,在儿童文学中,“惩罚邪恶”的主题只能表现到适可而止,不要在弘扬正义的同时,宣扬人性邪恶的因素。其实人性邪恶也是小野蛮之一种。在以前儿童自发的顽皮中,就会出现肢解昆虫、水浇蚂蚁、虐待动物等野蛮行为,这是不可取的。相应地出现在儿童文学里,就会有表现人性残忍的细节。我总是举《一千零一夜》里的著名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为例,故事设计了聪敏机智的女仆马尔基娜用热油灌进油瓮,把30几个躲在油瓮里的强盗都烫死了。这个故事很残酷,充满了谋财害命的元素,作为一个中世纪阿拉伯的民间故事,这也很正常,但移植到儿童文学领域就很不合适,就算谋*强盗属于“惩罚邪恶”的主题,也不能用邪恶的手段来制止邪恶本身。我在网上看到这个故事被列入儿童文学的“睡前故事”,真不知道如果是一个敏感的孩子听了这样的故事,是否还睡得着觉?是否会做噩梦?至少我到现在回想起童年时期听这个故事的感受,还会浑身起鸡皮疙瘩。
另外一个主题,我觉得儿童文学的研究者不太关注,其实很重要,就是分享的主题。人的生命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互助,也需要被分享,这也是人类生命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生命形态在西方的儿童文学中渲染得比较多,比如王尔德童话《快乐王子》,那个王子的铜像愿意把自己身上所有金光闪闪的东西都奉献给穷人;《夜莺与玫瑰》,那个夜莺用玫瑰枝干刺着自己的心脏,一边唱歌一边把鲜血通过枝干流入玫瑰,让玫瑰花一夜之间在寒冷中怒放。夜莺、玫瑰花、血,都象征了美好的爱情。这些故事里都有生命的分享和自我牺牲,都是非常高尚的道德情操。周作人不太喜欢王尔德的童话,但我很喜欢,王尔德的童话达到了一种很高的精神境界。孩子可能还不能完全理解王尔德童话的真谛,但是这些美丽的思想境界,对儿童们的精神成长——脱离小野蛮,走向小文明,是有非常大的提升作用的。
我之所以要这样说,因为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我们儿童文学理论工作者都似乎非常希望儿童文学能够还儿童的纯洁本性,都觉得儿童文学里最好不要添加教训的成分,要原汁原味地体现儿童本性,其实这是一个美好的乌托邦幻想。当年周作人出于批判封建传统道德文化的战斗需要,提倡过这种儿童文学的观点,但周作人自身没有创作实践。因为我们不可能绝对地还原儿童的本然,我们是做不到的,与其做不到,我们还是应该通过童年记忆,把儿童生命特征中某些本质性的健康因素,用儿童文学的形象把它发扬出来。我认为这才是儿童文学创作和研究中应该提倡的。既然儿童文学只是尽可能地接近儿童本然的生命状态,而不是完全等同于儿童本然的生命状态,儿童文学就不可避免地含有非儿童性的部分。如果说,儿童性的部分更多地是从文学审美的功能上来呈现儿童文学,那么,非儿童性的部分,则要从知识传播、成长教育等功能上来发挥儿童文学的特点,儿童性与非儿童性的完美结合,才是优秀的儿童文学的最高境界。 (陈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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