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对嫌疑人进行手铐反铐的原因是为了制止他的反抗。原因是这样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抓捕后会进行极力的反抗,甚至会威胁到公安抓捕人员的安全,所以把他制服后会采取这样的手段来对他进行控制,也是为了安全不得已采取的办法。
手铐是抓捕、押解犯罪嫌疑人较为常用的一种警用器械,主要是束缚、限制犯罪嫌疑人的双手活动的自由。在现实工作中,手铐的使用情况一般有两种方式:正铐和背铐。正铐就是把犯罪嫌疑人的双手铐在胸前;背铐就是把犯罪嫌疑人的双手铐在背后,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反铐。这两种使用手铐的方式都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的,与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没有太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