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好莱坞,每天都会诞生成千上万个剧本,但是真正能被拍成电影的如凤毛麟角。
更别提,能够获得奥斯卡的认可。
然而,凡事都有例外,在30多年前,就有这样一个剧本,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中年男子,带着自己刚写好的剧本,敲开了米高梅电影公司的大门。
结果,对方看后毫不犹豫地拒绝,给出的理由是——剧本实在太无聊。
等布雷克失望离开后,对方随手将剧本丢在了办公室的某个角落。
没过几天,凯文·科斯特纳有幸得到了一个试镜的机会。
虽说此时的他刚崭露头角,但是距离功成名就还相差甚远。
在试镜休息时,凯文·科斯特纳无意中看到角落里有几张纸,他拿起来看了一下,脑海里瞬间浮现了一张又一张画面。
这时,他意识到如果将剧本拍成电影,或许会收获意想不到的成功。
于是凯文·科斯特纳联系了布雷克,到处游说终于获得了1500万美元的投资。
不仅如此,他还亲自担任制片、导演、演员等数职。
事实证明,正如科斯特纳所料。
而这个剧本,名字叫做——《与狼共舞》。
影片于1990年上映,谁也没想到,一个二流演员和一个三流编剧合作,凭借着一个不被看好的题材,获得了如此大的成功。
首先,影片在全球斩获了4亿多的票房,是成本的20多倍。
其次,在奥斯卡颁奖典礼上,它打败了《好家伙》、《人鬼情未了》、《教父3》等多部佳作,拿下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奖在内的7项大奖。
然而,成功的背后,凯文·科斯特纳和迈克尔·布雷克背负了极大的压力。
一是,西部片在当时并不被主流所认可。
二是,故事中涉及到印第安人,一旦被一些“人”排斥,连上映都不可能。
三是,电影的时长为4个小时,不少影迷直接被劝退。
故事发生在19世纪,美国南北战争时期。
邓巴中尉是战争中的英雄,但是生性孤傲的他,却选择前往西部,寻找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然而,在途中他的车夫被印第安土著人*害,于是邓巴与外界彻底失去了联系。
从此,在这漫无边际的大草原上,邓巴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他还和一头白色的野狼成为了“朋友”,并给它取名为“两只白袜”。
期间,邓巴和印第安苏族人有过短暂的接触。
苏族人对邓巴的到来而议论纷纷,族人在如何对待这个外来客上起了争执。
于是邓巴决定主动去示好,途中他救了一位苏族妇女叫“站立舞拳”。
她原本是个白人,但自幼失去了双亲,便被苏族人收养。
等邓巴把“站立舞拳”送回部落后,印第安人头领对他这个人有所改观。
随着与邓巴的接触,双方结成了深厚的友谊。
不仅如此,邓巴还多了一个印第安族的名字——“与狼共舞”。
邓巴不仅给苏族人送咖啡,还教会他们使用火枪,帮助他们在抵抗侵略时派上了用场。
久而久之,邓巴成为了苏族人心中的英雄,并与“站立舞拳”结为夫妻。
然而,这个时代并不属于印第安人,白人军队的入侵彻底打破了这里的平静。
为了不连累苏族朋友,邓巴谢绝了挽留,带着妻子“站立舞拳”离开了苏族人村落。
多年后,苏族人被迫与政府签订了协议,放弃了他们世代相传的土地。
整部影片对历史的反思,使战争题材和西部开拓史成为了电影的两大主题。
而《与狼共舞》成功的真正原因,应该归结为其深刻的主题内涵。
影片的拍摄为期四个月,主要场景取自南达科他州和怀俄明州。
由于南达科他州天气多变、狼群野性难驯、印第安人交战场景复杂,所以拍摄难度相当大,成人最后也超出了预算,变成了1800万美元。
作为全片的重头戏,猎捕野牛场景总共耗时三周才拍摄完成,剧组动用了100位印第安特技骑手和数千头野牛。
最终,在庞大的牛群场景中,没有一只野牛出自CGI特效。
而在《与狼共舞》里,片名与“狼”有关,但全片没有多少描写狼的画面,寥寥无几的几个场景却极具象征意义。
狼作为一种动物,象征着原始的生存方式,在片中对应整个苏族。
与狼共舞,意味着与苏族人一起生活,既是合作,又是斗争的关系。
而结尾处,狼的命运,也暗示了邓巴中尉的命运。
据说,凯文·科斯特纳专门邀请了数百名印第安人来观赏影片,电影结束后掌声经久不息。
甚至,影片上映后,影院空无虚席,有些观众宁可站着也要看完。
正是这部电影,复活了已经走向衰朽的西部片,也揭开了不堪回首的伤疤。
其实,导演凯文·科斯特纳拍这部电影的初衷是好的,在片中奏起了友爱、平等、和平的旋律。
但现实是残酷的,表面上的美国是个平等的国家,事实上人心底的歧视却永远无法消除。
于是《与狼共舞》中的理想,犹如美国梦一般,成为了一句空谈。
说到底,谁才是真正的野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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