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当事人明明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了,还逃离了现场,无论是开车逃走还是将车辆丢弃之后逃走,都算是肇事逃逸;
第二种,发生了事故,但是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犯错,不是责任方,于是开车离开现场;
第三种,当事人可能是酒驾或者没有驾驶证件等,待警方到达后,不听从指挥,擅自弃车离开现场;
第四种,虽然当事人把撞伤的人送到了医院,但是没有报案,并且没有特殊原因就离开了医院;
第五种,虽然肇事者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但是却没有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存在逃避责任的嫌疑;
第六种,当事人在接收警方调查时逃离;
第七种,已有证明可以表明当事人是知道交通事故的,但是当事人还是离开了现场并且也不承认发生了事故;
第八种,没有赔偿相应的费用,或者是未能就赔偿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留下了假的联系方式,而且未经同意强行离开事故现场。
这八种行为都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
1.逃逸的前行为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但单看逃逸这一行为属于行为人主观上的直接故意;
2.客观上行为人造成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的追究,而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
3.肇事者逃跑与受害者的伤亡应当具有因果关系;
4.本罪侵犯的是人身、财产权益。 因此,行为人违规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时,应当对其所导致的危害进行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