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明代武举乡试制度的发展完善及其影响

略论明代武举乡试制度的发展完善及其影响

首页休闲益智维兹镇更新时间:2024-08-04

摘要:明代武举乡试考试初创于弘治十四年,确立于正德年间,至嘉隆年间由于统治危机与统治者对 武举乡试制度的内在价值认知等多重因素的作用,明代武举乡试制度步入制度调整的关键时期,统治者在 武举乡试考试的程序、内容、方式、解额等考试规制本身与武举人的待遇、任命、激励机制等相关的配套措施 等方面对其进行多方位的调整,使武举乡试考试制度日臻发展完善,并发挥了巩固封建统治的作用。但其发 展完善是相对初创、确立等时期而言的,在明代统治者理念的局限下,武举乡试考试地位低、考试内在规制 缺陷以及调整幅度不大都不同程度上制约了明代武举乡试制度的发展,为它的没落埋下祸根。

关键词:明代;武举乡试;考试

明代科举是中国科举的鼎盛时期,其中重要的 表现之一是它形成了文武科并举的考试体系,而武举乡试考试是武举考试的基础环节,它的发展完善 对明代武举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学界多 关注文科举,尚无专论武举乡试,本文拟在把握明代 武举乡试制度整体发展过程的基础上,并结合嘉隆 社会军事背景,旨在对明代武举乡试制度在发展完善期的发展状态及其对明代历史发展的影响作一专门探讨。

一、考试规制与相关制度建设的完善

嘉隆时期是明代国家多事之时,国家在陆海疆 面临空前挑战,为应对危机,统治者对与国防紧密相 关的武举乡试制度进行了改革,并颁布了_系列制 度规范性文件,成为明代武举乡试考试制度有序、规 范运行的法律保证,它标志着明代武举乡试制度建 设进入发展完善期,其主要表现在:

(1)考试运作程序的完善 从官方规定上看,唐宋时期,武举乡试的运作程 序是不完善的②,弘治十四年武举乡试初创,在考试程序上,“每遇文举乡试之年,亦将武举预期行移两 京各省,令其转行晓谕,如有究极韬略,精通武艺者, 或隐于山林,或育于学校,或羁于戍卒,或系于士籍, 许各赴所在官司投报,礼送赴试”⑴,显然仍具有初 创期过于粗糙的痕迹。正德三(1508)年颁布《武举 条格》〔2〕,从整个武举考试体系的高度对武举会试与 武举乡试考试运作程序首次进行了初步的规范,标 志着武举乡试考试运作程序的初步确立。正德十三 (1518)年,颁布《武举乡试条格》〔3〕,正式全面确立了 明代武举乡试制度的运作程序,但仍限于宏观层面。 嘉靖至隆庆年间,对武举乡试考试运作程序进行了 全面的规范与完善,现以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苏松 武举乡试录与嘉靖三十_年福建壬子科武举乡试录 中的武举乡试条格为基础史料,对此期间武举乡试 考试运作程序加以说明:

1. 投状审查。明代设立武举乡试制度,目的非常 明显,“所以援豪于草莽,拔将材于下僚”,所以在应 试人员的审查与规范方面,嘉靖以前“初未拘类,各 属官旗、军民、旗军人等,凡弓马闲熟,兼知韬略者,俱准应试”,不拘一格。嘉靖以后规定“惟监生省祭 官生员,不许。其或有身家过犯,冒滥起送者,查究”, 严格应试人员的限制,并对“冒滥起送者”给予查究, “起送官吏,一并治罪”,责任追究与惩罚制度的建 设,无疑为保证武举乡试起送人员的“身家清白”与 防止官民勾结具有重要意义。另外,“应试人等,俱 赴该府卫报名取具。里邻结状,查无违碍,类送该道 造册呈院,限九月终到院投文。次三日,赴苏州府投 卷,其卷修寓三代,脚色、稿正各用纸十幅”。邻里结 状、投卷时间、地点,甚至投卷所用的纸张数目等都 具体规定,证明嘉靖年间投状审查的严格与嘉靖武 举乡试考试制度具体性、规范性的强化。

2. 考前布置。“执事、监射官一员,报箭用千户四 员,巡绰用指挥四员,唱号用府卫首领各一员。弥封 考试用府堂官二员,謄录、对读各用知县一员,搜检 指挥四员,受卷、收卷各用推官_员,印卷用府经历 —员,供给官用县佐四员,俱要预期选取,开名具揭 呈院。”另外,“教场先期卫掌印官会同管操官,督率 军舍,芟除荆棘,整理其旗号,俱用鲜整,纪回、报箭 合用筹架,将台、管垒俱各修筑齐备”〔4〕,从中可知, 嘉靖年间,武举乡试考试在监射、巡绰、唱号、弥封、 謄录对读、印卷、供给以及考场的布置、考前环境的 维护等方面,都建立起了_整套为之可行的严密制 度。

3. 进行考试。首先,考试的具体时间与考试地点 安排。嘉靖以前,“国朝武科,本无定制,间尝举行”, 武举乡试考试时有间断,但其实在确立期的正德年 间,就已经基本仿文举乡试的样式实行“三年一试”, 只是嘉靖朝继承正德时规制,进一步强调“自陛下定 制,三年一试”〔5〕,从而使考试时间周期缩短,规范化 程度加强,制度的稳定性为之增强。“应试日期,定 拟十月如文举举行。初九日,试骑射;十二日,试步 射,俱于教场阅试;十五日,试论、策,如贡院较试”, 具体应试时间在每隔三年的十月初九、十二、十五日 举行,考试时间间隔为三日。骑、步射在教场进行考 查,论、策则在当地文场考试的贡院进行。这样安排, 既是为了避免时间太紧密导致考试进行工作准备不 足,多致疏漏,又是针对“文”“武”两场不同考试的特 征,对考试场地与考试时间的精密结合所作的妥善处理。

其次,考试内容与等第划分的重申及规范。早 在武举乡试考试初创的弘治年间与武举乡试考试确 立的正德年间,考试内容便分为以马步射为主的军 事技能与以策、论为主的军事理论,而中式等第划分 却概而笼统。嘉靖时期,总结了弘、正年间的经验, 重申了基本的考试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式等第 划分做了进一步的归纳与升华。“初场试马上箭。三 回,共九矢。每回驰马,直射二,背射一。九发,六中以 上者,为上;四中者,为中;二中者,为下。”第二场试 步箭,“步箭亦九矢九发。五中以上者,为上;三中者, 为中;一二者为下”,所试箭“俱以彀弓平矢,直冲把 子中央者,准作中数。如有创箭及中把根、把旗,俱 不作数”。第三场考谋略,“其策论俱要照题议答。恭 酌已见,以观经略。不许剽窃陈言,虚应故事”。总 之,最终的录取结果与等第划分除了参照马步射成 绩外,“酌之三场论、策,以为去取”,综合三场考试以 为评定依据。

其三,防弊措施细密。弘、正年间对徇私的官员 实行严惩的制度,其实是防弊制度建设的开始,但弘 治、正德年间武举乡试考试的防弊制度建设是指导 性、原则性的。嘉、隆时期,防弊制度建设趋于细密, 主要表现在一方面针对对象范围扩及考官、考务人 员、应试人员等,另一方面对考场可能出现的作弊情 形进行了详细说明并详明因应措施。规定要求“入 试人员初场、二场俱穿简衣帽,巡绰、搜检等项官员, 各严加防范。如有雇请顶替者,许当时拿问,知而不举者一体治罪”。在进行射箭考试时,监箭官验检箭 数“仍要亲自验看,毋令下人听嘱增减,那移作弊,查 出重究”,纪箭官点检箭数“不许狗情听嘱,故纵鼓手 虚点鼓声及增减箭数,如与本院、三司下笔注薄,数 目不对,即行参究不贷”,监、放马,引马官维持马射 考场秩序,“若狗情,任其搀越,混乱先后次序,以致 互争者,查出即行责戒”,而第三场策、论的考察,“除会同三司考验外,其自初场前二日至揭晓日止,一应 投文、挂号、解审及铺递公文,暂行停止。各守门、巡 捕、巡风、驿递等官,不许进入稟事,以避嫌疑”〔6〕,其余考务人员,都必须恪尽职守,狗情者“1体参提”。 从中可见为了规范考生与考务人员的行为及加强管理,主要采取了两项基本措施:1方面考务人员的职 责范围与相关的惩治机制得到确立并实现了考务人员职守的具体化,另一方面,为了防止作弊的需要, 详明应试人员所当遵循的义务,甚至要求及其衣帽 样式整齐划一,规定可谓细密之极!

(二)其它相关制度建设的进一步补充与完善

1. 隆重的仪式。明代武举乡试考试是封建国家 的抡才大典,而隆重的仪式是彰显武举乡试作为轮 才大典神圣性与权威性的必要外化形式。在经过激 烈的考试竞争以后,“揭晓之曰,都司多备鼓乐、彩亭 于本院。门首迎榜,至都司前张挂。中式官生看榜 毕,各具本等衣冠。系武生、军民者,各带儒巾、青员 领,各赴察院取齐。府、卫官用花红、马匹、鼓乐,迎 各生先至文庙,次至旗纛庙。各谒见毕,赴都司张宴 礼待。其坐席,各照名次序列,不许违越失礼。宴毕, 仍用鼓乐送归本家或各寓处,亦照文举举行,毋得轻 忽”。鼓乐、彩亭、花红、马匹、穿戴等体现等级性特 征的装饰都有严格的规定,谒拜文庙、旗纛庙、举行 宴会等仪式秩序井然,庄严肃穆,甚而,舞蹈形式、内 容都严格遵循章法,“堂上仍用舞生歌采薇、采芑、彤 弓、天保等诗”,以达到“俾知用武酬功,仰祝君恩之 意”。通过一系列仪式程序规范,隆重典礼,标志武 举人已然“释褐”,实现从平民向统治阶级的身份等 级跨越,并且从实际上强化了皇恩浩荡、功名天予的 思想观念,增强了中举人感恩戴德、矢志报国的责任 意识。

2. 武举人的待遇。中式武举人的在弘治、正德 时,“每名银花一枝,重五钱”,“今增足八钱,作二 枝”,红纱,“足长一疋”,席面,“亦增定一两五钱”,可 见朝廷对武举人的待遇提高,“少见崇重之意”。同 时,“其彩对、盘缠两数,俱查旧议行。宜先给银六两, 其余二十四两,候各生起程之时给领。如各生不愿 赴京,不许冒支。若已支银两不行,赴部查出问罪”, 地方政府给赴会试的武举人予以经济上的资助与支 持,既是对武举人的的身份认同,又是解决贫困武举 人路费难筹的重要举措,从而客观上为武举人参加 会试考试提供现实的经济保障。除了资助外,“武举 中式回籍,行令各该官司,以礼迎待。仍照文举,挂 立捷报牌扁”,给予表彰,“以表其门”。另外,“其曾 经会试者,俱照儒学生员事例,一体优免本身杂泛差 役。原系军职,亦量委管事,以示劝励之意”〔7〕,优免 徭役或量委管事,是武举人待遇中最为重要的一项 规定,它标志着武举人别于编氓,正式分享国家政权 的政治经济资源,从而将武举人纳入国家一基层相 互连接的体制链条内,有效地达到“劝励”的目的。

3. 对“三科武举”的照顾。从考试层级看,明代武 举乡试考试是为进一步的武举会试考试所做的必要 准备,在武举乡试考试中中式,即意味着其具备了参 加武举会试的资格。但弘、正以来,由于武举会试录 取额数有限,因而对武举人的限制十分严格,其主要 表现在其与文举乡试截然不同的是,中式武举人一 旦参加会试失败,仍需再_次参加乡试。然而,至嘉 靖三十二年,“三次乡试中式武举官生,查照文举会 试事例,免其再试,径许赴京会试”。允免“三科武举” 再试,对于加强考生对武举乡试的认同感与提高考 生的应考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4. 考察科目的增多。唐代武举乡试考试考察马步射、材貌言语等项,宋代武举乡试试弓马与 策略。明代弘治、正德、嘉靖年间的武举乡试考试在 承袭唐宋制的基础上,酌为更革,试马步射与策、论。 直道隆庆四年议准“凡天下军民人等,力胜五百斤, 或四百斤、三百斤以上,及武艺超众者,府州县呈送 抚按,严加考校应当说,增加“力”这项考试,丰富 了明代武举乡试考试的内容,成为提高明代武举乡 试“技勇”地位的先兆。

5. 区域解额与解额区域的变化。弘治时期,武举 乡试制度初创,全国区域内的解额分配欠缺规范,而 且数量极少。正德十三年颁布的《武举乡试条格》, 把军事系统与行政系统都纳入武举乡试取解的范围 内,并详尽规定了两京、各都司及行都司、各布政司 的解额数量分配。其中,规定各布政司“南北二直隶, 各起送二十名。每布政司,各起送十名以上”〔3〕嘉隆 时期,武举乡试考试解额有所变化,现据有限史料可知,嘉隆时期,武举乡试解额比正德年 间的解额有所扩展,至少各布政司的武举乡试解额 是如此。“诸卫士、良家子之需试武闱者,盖视昔肃 然增盛焉”〔9〕,适应应试者增加的现实。而从解额分配的区域变化而言,嘉隆河南等中原边方之地有偏 重之势,实与武举考试分卷制相呼应。另外,需要注 意的是,苏松地区在嘉靖时期正式单独划分为武举 乡试考试的区域。究其缘由,主要有四:首先,“维兹 三吴”属于“财赋之邦”,地狭人稠,人口基数大,矛盾 丛集,社会秩序紊乱,有甄选军事人才增强镇压力量 的需要;其次,苏、松等处“府卫森列”,行政、军事机 构相对而言颇具规模,对中举者有足够的消化能力; 其三,苏松常镇是倭寇屡犯的重灾区,“当嘉靖中,岛 倭剽吴才数百人”,沿海肆虐,一路烧*抢掠,对苏松 地区人民的安全构成威胁,并影响了区域的正常生 产,直接威胁全国的“财赋”生命线。“而大江以南,连 城累十,无能发_矢摧其锋者”,究其缘由,盖“二百 年来,弦诵图史以为常。若乃覩矛,则心悸;闻铳炮, 则掩耳却走者皆是也”,文弱风气之盛令人汗颜, 以致倭寇横行无忌。因而,苏松地区单独划为武举乡 试考试单位,既是改变文弱风气,增强苏松地区抵御 外侮的能力,维护区域稳定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全 国经济命脉的必然要求;其四,四镇地处海防要冲, “南畿辅郡惟苏、松、常、镇提防江海”,所以,“任为尤重于时,扼守战略要地,具有巨大的军事需求。 因而,其实际录取额数竟可与福建、广东等布政司的 录取额数并驾齐驱,甚至超越山东等布政司。虽然 上表所列实际录取额数与武举乡试解额分配相较略 有差异,但总体相吻合,由此可见明代武举乡试解额 的区域配置具有与文举乡试迥异的变通性、现实性,代封建体制内部自我调适机制运行的必然结果。明中后期,“北虏南倭”问题及国内农民起义烽火的久 不止熄,使明王朝陷入内外交困的危殆境地。明朝 统治阶级内部的开明人士为了振衰起弊,对现行制 度与统治政策进行调整。明代武举乡试制度从本质 上说,属于抡选封建军事人才的制度,对明代的政治 军事社会产生_定的影响,它虽然经过弘、正年间的 建制与确立,取得了武官世袭、保举将材等选举制度 所不具有的效果,但由于体制的不完善,其抡选将材 的功能表现仍不明显,实在难以适应局势的变化,因 而被列入制度调整范畴。因此,其“发展完善”,既是制度建设遵循初创、确立到发展完善发展规律的必 然结果,又是统治者基于现实功利性的考量而对制 度所进行的一番审慎建设。质而言之,则是封建体制自我调节机制作用的结果。具体而言,明代武举乡试制度的发展完善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一)地方军事防御体系薄弱

明初设置的

“古北口至山海关,修隘为内边,故蓟州西接居庸关,东负海渔阳、卢龙称雄镇,设卫开 平置八驿,东接大宁,西联独石,而开平、典和、万全 为要地,辽阳既下,郡县独置卫所填之”

边方防御体系,至明中叶随着以世兵制为维系形式的卫所制度的败坏,军队基层防卫力量遭到削弱,军队不堪一 击,边方防线崩溃,蒙古势力趁虚而入,直逼北京,形 成“方今西北穷虏,远肆跳梁,边圉多事,调度转殷” ⑽的严重局面。地方上则祸萌四伏,军力疲弊,

“乃予意则以为越新被寇,即休马息士,而疮痍未尽起, 余孽未尽殄,除藏命作奸,借躯始祸,伏在桄林、荔 浦,伺衅而动者,十郡而九也,未敢遽以为安”,

而 沿海倭乱更是暴露明王朝地方军事防御的疲弱不 堪,至如〔嘉靖〕三十一(1552)年夏四月,倭寇“登岸 犯台州,破黄巖,四散、象山、定海诸处,猎獗日甚。 知事武伟败死,浙东*动”,甚者于〔嘉靖〕三十四 (1555)年,倭寇“ 由胥门木椟而南转掠吴县、横镇, 蔓延常熟、江阴、无锡之境,出入太湖,莫能御者”, 地方军事防备的空虚与明军战斗力的低下可见。

“诸倭奴之内犯也,引烽列燧,海上鼎沸矣”,岌岌可危,”朝廷遍徵天下之材官、宿将以尝之,犹不能蹶其 —旅”,收效甚微,“已而天子震怒,令提督诸司,并却 羽檄”,改为“专募土著”,从地方中寻求军事力量支 撑,“不二三年间,而金、婺、衢处诸所勵矿之夫,攘袂 以出,海岛遂平15〕。

现实的反差使统治者看到民间土著力量的可资借用。以功利主义的观点论,武举 乡试制度由于直接与区域基层社会及军队基层对 流,以此为楔,能够有效调动当地土著习武,一定程度提高区域的防御能力。因而,有必要完善其运行制度,既可以动用地方土著充实军队,使之捍御家邦,又能选拔中下级军官,夯实基层,提高军队战斗 力,构建边方、沿海为主体的全国防御体系,全面加强封建国家抵御外侮的实力。

(二)武举乡试制度的现实效果与优越性的显现

武官世袭制度、将材保举制度与武举考试制度是明代武官选举最基本的三种形式,而三者中惟以武举考试制度相对最为公平。经过弘正年间的制度建设,明代武举考试制度在公平性上达到相当的程度,作为武举考试制度基础考试的武举乡试制度亦不例外,尤其是正德十三年《武举乡试条格》的颁布,表明朝廷对武举乡试考试制度的高度重视,客观 上将明代武举乡试考试制度的制度建设推向一个新 的高度,使之在公平性等方面得到发展,嘉隆沿正德 之旧,深受其益,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官僚作风减少。“天子决策诛匪茹,下诏求材武之士,求 之不必于其处,而又不必于其额也,可谓旁求矣”,并 且“上以虚文求之,下以虚文应之,此往日之事也,而 非今日之事也“,武举乡试考试在制度保证的前提下,在一定时期使官僚作风难觅其隙,使其在摒绝人 情,遴选人才等方面取得了现实效果。另一方面,应 试者身份多样,多有英才。

“夫兹二十五人,有已被 冠服为华裾者,固古材官士也;有自编氓出者,良家 子也;有起自行伍者,羽林士也;有窘迫不得世其官, 俛首抱鼓下者,羽林孤儿也;有游黌序,俨然青衿者, 通章句士也”

,武举乡试考试打破身份地位的藩篱, —以真才实学为凭,因而所举武举人

“能盖天下者, 然后能辅佐天下;能容天下者,然后能奔走天下。是 故身未汗马而所麾莫不从移,所指莫不从死”,器量 格局相较它途进者为大,这是由于“尝险阻者,奋励 必大伏;艰微者,阅历乃深;纨绔之胄,其出罔效。而 起自行伍之中,徒隶之下者,率显巍名于天下;喝虚 声者,侥幸于外,终尠不败。而折节为雍容揖逊者,徒 博虚名,用之如以罄折施于刁斗之冲,龃龉难合”。〔17〕

武举乡试制度由竞争而进的优势充分显示。

由上可知,明代武举乡试制度的优越性与其所 取的现实效果,使统治者从中见到武举乡试制度对于凝聚基层社会力量,增强军事实力,维系并保证封 建统治机制良性运转的制度意义与价值,而正是基 于对武举乡试制度价值的认识与嘉隆现实政治、军事因素的通盘考量,以及武举乡试制度本身发展的规律,促成武举乡试制度走向“发展完善”。

三、制度发展完善的积极作用

(一)选举将材,保家卫国

明代武举乡试制度的发展完善,为草莽中人开 —进身的路径,

“即如中山、开平辈,彼其微时,宁有也。一旦依日月之光,趋徒步世欤?固立在所自树耳”,时移日转,“今天下一尊,雕结同轨,固非纵横草 昧,徼幸功名之会。而主上拊髀侧广不忧,彻族世及, 务笼天下士意至殷也”,

朝廷殷勤选士,切实为封 建国家从基层中选拔了一批爱国的武举人。他们当 中的出类拔萃者甚至凭藉功名与战功,平步青云,获取高官显爵,成一代名将。如“勇应天卫千户, 以武举,历保定参将,平流贼有功,擢镇守江西副总兵,改隶京营。出兵蓟镇、宣大御虏有功,充左参将, 提督京城捕盗,累至署右都督”〔19〕。甚至著名的抗倭 将领戚继光亦是从中武举乡试起始,史载“嘉靖二十 二(1543)年己酉,家严二十二岁,冬十月,中式山东 武举乡试”〔20〕,继而步步为营,擢至总兵,平倭御虏, 威震华夏。武举为高级军官的晋身之阶,意味武举 地位的提高,同时表明武举乡试制度不止在甄选中下级军官中发挥效用,而且为高级武官的遴选奠定 基础。另外,选拔的武举人在危难时刻保卫封建国 家的记载史不乏书。例如,波涛汹涌中随处可见武 举人平乱的身影。“东南承平日乂,通者倭寇窃发, 技能之士各挟所长,相与角逐于山谷崛峰、波涛汹涌 之中,以收廓清荡平之绩”〔21〕。可叹者为王聪裔孙王 斌,“嘉靖中武举,倭宼浙东,帅海舟与贼战”,贼投掷 火球,王斌舍生忘死,“辄手接之,还烧贼舟,贼屯补 陀山,斌直捣其营,多*伤”,随后虽由于“后军不继 被禽”,但以武举乡试出身的王斌始终“不屈”,落得 全身肢解的惨烈下场〔22〕。又如,嘉靖二十九年 (1550),俺答犯京,史称“庚戌之变”。统治者十分慌 乱,紧急“间集天下应武试者千余人”,“天下应武 试者”都是些全国各地武举乡试的中式者他们严密守备,应对来犯之敌,参与到保家卫国的战役中来, 彰显了宠辱不惊的气魄!

(二)转移社会风气

明初天下统一后,偃武兴文,至明中叶,承平日 久,儒风太盛,“天下之畏武甚矣”。武举乡试制度的 发展完善,促成民间社会风气的转移,一方面表现在 民间社会对武功态度的开明。“今此诸生果能投笔 请缨,靖氛捍难,南标铜柱,北勒燕然,则诚无负于公 之期者,天下之人亦将指是编欣艳之曰:某某之子 也,某某之弟也,或某之兄也,而某之子弟不及之矣” 〔24〕,锐意功名,志气昂扬,重武之风勃兴,“谓江以南, 文太盛,所乏非文,骛虚华或隳军实也。窃欲诸士, 损文之有余,补武之不足”〔25〕,给颓靡的天空吹来一 股刚烈之气。另一方面,表现在封建文人对士子应 武举乡试不再以封建卫道士的姿态持反对态度,反 而加以鼓励,其中以著名文人王世贞为代表。“余乃 复谓生曰:‘子于大道姑未论,以子材而当开元时,用 老氏试士,比六经则子褎然其选,不然,而从郭汾阳以阴符取武试,子亦褎然其选。今奈何坐困,子使老黄冠耶? ’生乃大笑”,社会风气的转移表明明 初以来重文轻武的观念出现某种程度的松动,是晚明思想日益多元化的先导。

(三)控驭地方军事力量,维护大一统

明代武举乡试制度经过嘉隆年间的发展完善, 成为控驭全国军事力量的具体制度形式之一。

“天子立极,夏官司马,佐平邦国,内有府兵、团营,以控 制四方;外则抚镇、藩卫,以屏蔽甸域。虎膂之臣,牙 爪之士,岳峙林立,云滋羽奏。斯天下之才已顾,犹 孜孜博求。庶寮世德,纨绔之子,闾阎、拨襖之夫,此 其意,岂徒为具乎哉”。

它直接吸取了地方的军事 人才,连结了全国不同的区域,甚至包括“去关中万里而遥,风马牛不相及也”而且“叛服不常,羁縻靡 定的羁縻地区,提高了中央对地方的控驭能力。 另外,武举乡试制度对地方的军事力量有平衡的效 果。“西北东南材不同,而武恒右西北”,虽然南北材质有异,而武举乡试考试解额基本消弭材质偏见, 兼顾南北,确立中央对地方军事力量之间相辅相制 的有效管控,维护大一统的军事格局。而且,

“第吴士讳言战久矣,二百年来,弦诵图史以为常。若乃覩 矛?,则心悸;闻铳炮,则掩耳却走者皆是也”,

相对于 北方的尚武之风,东南文弱的颓靡风气,阻碍南方基 层军事力量的构筑,造成南北军事力量的失衡。武 举乡试制度的发展完善,激扬士气,一扫颓风,“尔多 士果能外不有其身,内不有其妻子,断脰决颈,主上 是为将奋迅激昂之勇。于是焉发冲锋陷阵之能,于 是焉出靡坚不摧,靡强不破,即缚长鲸筑京观,讵云难哉”〔10〕,由是南方军事力量渐次提升,南北军事力 量达到相对平衡,巩固了中央集权。

四、悖论:发展完善期的“不完善”

明代武举乡试制度对中央加强地方与民间控驭 力及地方军事力量的构筑均产生积极影响。但与此 同时,应当看到明代武举乡试制度的发展完善只是 相对于“萌芽期”“初创期”“确立期”而言,实际上,发展完善期的武举乡试制度本身及其制度调整尚存在 “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地位没有根本性的改变

在明代武官铨选体系中,武官世袭制度始终占 据绝对优势地位,“武臣有世爵,第勒尺寸之勲,则子 若孙享之勿绝”。而武举在武官铨选体系中不占主导地位,由此必然决定武举乡试制度在明代武官 铨选体系内亦处于附属地位,明代武举乡试制度的 地位难有根本性变化。其最直接的表现是获取初级 功名的武举人铨选困难,根本无法跻身武官之列,只 有继续参加武举会试_路,罕有用武之地。因而,嘉 隆年间出现武举人“但设科取之,复不见用。匪惟武 材无所展布,而抡选初意亦或失之”™的问题。在发 展完善期虽然设置“三科武举”的优待门槛,予落第举人优遇,但始终无法有效解决武举人才得不到任用的问题,更无法扭转明代武举乡试地位低下的局面,根本无法真正实现“发展完善”。

(二) 规制缺陷难以根本弥补

洪武至成化年间,明代武举乡试制度萌芽,它在 隐性层面对武举乡试规制形成深远影响。例如,吴 元年(1367),太祖曾下令称三年后“设文武科取士, 以广天下之贤••••••应武举者,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31〕,太祖的重谋轻技思想其实奠定了明代武举乡 试规制的基调,因为它实际上成为太祖以后君臣商 定武举乡试规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思想指南,并 客观上阻碍了明代武举乡试规制的全方位调整。弘正年间,规定在考官的设置方面,“俱从抚按官,公同三司官考试”〔8〕,嘉隆进一步发展,策论的出题与衡鉴一由文官,“两京,照先年团营武举例,兵部官出 题;在外,俱巡按御史出题。其策问或据古兵法,或问 时务,惟在简要含蓄,以观其才识,不必专据纸上陈 言,徒取记诵,致遗其材”,而录取的标准又是“以策 论定去取,以弓马定髙下”,文官掌握武举人录取的 主导权,武官沦为执事的走卒,熟读孔孟不知兵的文 官竟然握有军事考察的决定权,简直匪夷所思!另 一方面,考试内容设置单调,单有马步射、策论,缺乏 针对性,因而制约了明代武举乡试选拔军事人才的 效果。明人认为“彼所谓骑射者,虚艺也,所谓对策 者,蔓词也”〔32〕,武举乡试考试内容不合理的情状充 分暴露,毫无改观,不禁令人产生“岂即以此为长城 而当百万师乎?”〔13〕的怀疑。总之,在传统重谋轻技思想的影响下,明代武举乡试规制存在轻忽其军事特征的根本缺陷,难以修正

(三)制度调整有限,缺乏系统性、长远性

唐宋以降,地方的武举考试肇生,为明代武举乡 试制度的发展奠定历史基础。明代武举乡试制度在 因革损益前代的制度基础上,于武宗朝基本确立其 规制。但是,武宗朝的武举乡试制度基本沿袭唐宋 地方武举考试制度,其制度建制缺乏对明代国际与 国内政治、军事、社会形势变化的充分考量与回应, 一味沿袭,不合时宜。例如,马步射固然是军事技能 的基础部分,但“骑射直一夫之技,而射策直媒身之资耳”,其它诸如地理、战阵、后勤保障等无一不是决 定战争成败的重要因素,其重要性不亚于策、论与马 步射,因此武举乡试考试从始至终即有难以全面考核考生的军事素养之弊,而这些问题都不入统治阶 级的改革设想,反而一承其弊。总体而言,尽管世宗、 穆宗朝政治、军事形势剧变,武举乡试制度局限明显,臣工洞悉其弊,促成了制度的调整与发展完善。 但是,其制度调整幅度不大,止于表面,补苴罅漏,缺乏对明代武职铨选制度、军事及政治体制的全面审 视,更缺乏与时俱进的精神,换而言之,制度调整缺 乏全局观与系统观,制约调整的效果。因而,以制度调整局限故,前朝武举乡试制度的不合时宜之处,发 展完善期竟无法得到“发展完善”。

总之,由于明代君主专制封建体制的局限,明代 武举乡试制度不可能完全实现“发展完善”。故而, 必须看到,发展完善期的“不完善”之处为武举乡试制度的发展埋下僵化的因子。

(本文的写作得到科举史专家郭培贵先生的诸多宝贵建议,特此致谢)

注释:

① 明代武举的开科时间,学界存在争议,主要有吴元年 说、天顺八年说与弘治十四年说。其中张祥明《明代武举新 论》利用明朝的档案材料,从史源学的角度认为〈〈明实录》、 《明会典》曲解了明朝档案材料的条目,将保举将材科的考试 曲解为武举考试,继而否定天顺八年说,提出了弘治十四年 说(《齐鲁学刊》2011年第3期),另据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 五《皇明盛世述五.武举首至通显》“武举,始自弘治十四年” 可证实这一说,故而这里采用张说。又,由于武举乡试与武举 考试有同一性,因此,以弘治十四年为武举乡试创始。另外, 根据《武举乡试条格》的颁布与否、相关规制的完整程度等方 面,将其划为洪武一一弘治初年的萌芽期、弘治十四年一一 弘治十七年的初创期、正德年间的确立期、嘉靖一隆庆年 间的发展完善期与万历一崇祯年间的僵化期五个发展阶 段。具体详见黄群昂《明代武举乡试研宄》(福建师范大学 2016年硕士论文)。

② 唐代武举乡试史料匮乏,考试程序难以知晓,但由于 武举乡试对文举乡试具有仿行性,因此,可从文举乡试考试 程序见其概貌。据有限史料可知,唐代武举乡试基本上采取 的是“怀牒自列于州、县”的形式,但同时存在考官设置不完 整、防弊规制建设基本付诸阙如等基本缺陷。宋代重文轻武, 武举乡试制度建设处于落后状态,武举乡试考试中的策、论 等具有文举色彩的部分,与文举相类,主要经过保举投状、考 官审核、锁院应试、校文录取等几个步骤,但军事技能的测试 方面,就缺少各类规范的环节(具体详见黄群昂《明代武举乡 试研宄》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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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伟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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