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据成都互联网法院消息,全国首例影视剧台词话语权纠纷案已宣判。 成都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游戏公司向原告孙红雷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
此前,9月25日,成都网络法院公开审理了首起影视剧台词配音权纠纷案。 原告是著名演员孙红雷。 孙红雷主演的电视剧《征服》中的一句著名台词“这个瓜会熟吗”被睡神费工作室用在了一款名为“西瓜摊主对买瓜人”的小游戏中。 在这款游戏中,买瓜者被设定为“社交大佬”,玩家是瓜摊的老板。 玩家利用道具来攻击和对抗买瓜的人。
《西瓜摊主大战买瓜人》游戏截图
原告认为,成都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开发的游戏客观上构成了对其声音权利的侵犯。 另外,在这款游戏中,他的性格元素被塑造成一个打架、挑衅、滋事社会的坏人形象。 其人格尊严不受尊重,客观上构成对其一般人格权的侵犯。 他要求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4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被告不同意这一说法。 公开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于游戏是否侵犯原告人格、形象等问题存在不同意见,颇具争议。
成都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自然人的声音、肖像作为自然人人格的象征,具有人格权属性。 两被告未经孙红雷同意,也未经孙红雷许可使用的影视作品著作权人授权,在开发、制作、运营的游戏中使用其声音,构成侵犯声音权。
不过,游戏中的角色设计源自影视作品的角色设定,游戏制作时并没有与原剧设定有明显偏差。 从客观表现来看,涉案的游戏角色指向影视剧中的角色。 大众的理性认知并没有将反派般的游戏角色认定为孙红雷本人的社会认识和评价。 基于识别和指向关系的中断,不构成一般人格。 侵犯权利。 最终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山此前接受扬子晚报采访时表示| 紫牛新闻记者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权的保护。根据规定,声音是一个独立的新事物。人格权的类型。 在权利保护层面,可以参考肖像权的保护模式。 以免被混淆、滥用、冒用、不当使用,损害声音主体的话语权乃至名誉权。
从法院审理结果来看,游戏公司的主要侵权行为是侵犯孙红雷的话语权。 法院认定声音具有人格权属性,这意味着在商业盈利的情况下,自然人的声音和肖像均受到保护,任意剪切和使用将面临侵权风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沉昭
陶尚工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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