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
作者:陈 琛
时下,谐音字的使用已经司空见惯。从线上到线下,从商业机构到政府部门,使用主体不断泛化,应用场景不断扩展。比如,某县在推介当地梅花盛开,使用“梅”有烦恼,“梅”不胜收,第一个“梅”为“没”的谐音,第二个“梅”为“美”的谐音;上海某知名商圈在大屏幕刊登“共享新夜态”宣传标语,“夜态”为“业态”谐音;等等。有的谐音字的巧妙用法让人眼前一亮,有的谐音字容易产生歧义,让人疑惑不解。谐音梗可用,但不能滥用。
谐音字发端于网络,最早在企业广告中被使用,后因演员舞台表演的“谐音梗”流行而广泛传播到线下。但是,如果使用不当容易消解语言的严肃性。使用不当的谐音字,很多是错别字,容易造成语义失当、语言失范。当我们生活的环境四处都是用谐音篡改的词语,不仅会给青少年带来不良影响,甚至会影响到成年人的判断。久而久之,到底哪个字是规范的,大家都搞不清楚。当篡改过的词语深入人心后,词语最初的含义将受到干扰,甚至被消解,从某种程度而言,这是对我国传统语言文化的侵蚀。
语言文字对内承担着助力经济社会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使命,对外肩负着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向世界展现一个真实的、立体的、全面的中国的重要责任。特别是在国际交流中,谐音的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对方的误解误判。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是国家实现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基础,也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自觉维护汉语的规范性和纯洁性,有节有度地使用谐音字、谐音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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