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太空安全课题组 | 课题组成员为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郭晓兵、北京跟踪与通信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黄建余、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研究员翟玉成
随着太空多极化、战场化、产业化三大趋势的发展,人类已迈入第三太空时代。在这个新的时代,太空军备竞赛、太空武装冲突、太空物体碰撞、太空资源争夺等安全风险剧增,而原有的国际太空军控规则已难以有效应对这些挑战。人类迫切需要就新时代的太空安全观凝聚共识,以构建和完善新的太空安全秩序。
太空安全挑战更趋严峻如果说冷战时期的美苏太空竞赛是第一太空时代,海湾战争开启了第二太空时代,那么目前世界已迈入第三太空时代的大门。与之前相比,当下的太空安全挑战有以下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太空日益拥挤,太空物体碰撞的风险增加。冷战时期,角逐太空的主要是苏美两家,其余具备航天能力的国家如英、法、中、日只是崭露头角,难望两个超级大国项背,更多的国家则基本没有能力利用太空。在第二太空时代,美国一骑绝尘,俄罗斯相对衰落,其他国家的航天力量逐步发展,太空领域一超多强格局明显。而在第三太空时代,太空格局日趋多极化,已有上百个国家拥有自己的卫星,其中10多个国家有能力从本国领土发射卫星。特别是中国航天崛起,近十年来航天发射和太空设施数量均居全球前两位,稳步迈向航天强国之列。此外,新型航天私企异军突起,太空技术探索公司、蓝色起源、维珍银河等公司涉足载人航天,发射巨型星座,一时风头正盛。
多极化使国际太空格局更趋均衡,航天发展更具活力,但也让太空变得更加拥挤。其中卫星碰撞和太空垃圾问题尤为突出。据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统计,地球轨道上有2600 颗报废卫星和1万块体积大于电脑显示器、2万块大过苹果、50 萬块玻璃球大小以及至少1亿块小得无法自地球上准确标记的碎片。2009年2月,美国一颗铱星卫星与俄罗斯一颗报废的宇宙系列卫星相撞,开启人造卫星相撞先例。此后,航天器因撞击而受损的案例越来越多。2013 年1月,俄罗斯一颗科研卫星撞上一个质量不到0.02克的太空垃圾,顷刻间成为碎片。2021年6月,国际空间站的机械臂被太空垃圾击出小洞。2021年7月和10月,两颗星链卫星接近中国“天宫”空间站,中国空间站被迫采取紧急避碰措施。
二是太空战场化增加太空军备竞赛和太空武装冲突风险。人类甫一进入太空,太空军事化进程就已开启。但在第一太空时代和第二太空时代,太空的军事作用相对有限。到了第三太空时代,太空本身将成为战场,太空力量将作为一支独立军种实施攻防作战。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军事建制上,建设太空军蔚成潮流。2019年,美国成立太空发展局、太空司令部、太空军三大机构。法、日、英、印、德等国也纷纷效法,建立自己的太空部队。与此前的军事航天重在导弹防御和天基支持保障不同,当前各国纷纷成立的太空军把太空本身视为争夺领域,发展太空攻防作战手段,既包括导弹防御,也包括卫星攻防,乃至天基对地攻击能力。
在太空装备上,太空军备竞赛风险剧增。尽管太空军事化由来已久,但多数人认为,太空武器化进程尚未开启,因为还没有哪个国家在轨道中部署核、动能*伤或激光武器,但这道红线已岌岌可危。美国高调推进太空武器研发,根据《未来几年防务计划》,美国将投入90亿美元发展太空攻防能力。美国太空发展局筹划构建由数百颗卫星组成的太空国防架构,直接与导弹相联,能发现并摧毁高超音速导弹等运动目标。其他航天国家也不甘落后。俄罗斯发展“努多利”机动反卫星系统、“隼”空基激光反卫星系统等多款反卫星武器。法国威胁使用纳米卫星和反卫星激光武器回击对手。日本计划在21世纪20年代中期发射干扰卫星。印度2019年3月进行反卫星试验,摧毁一颗在近地轨道运行的本国卫星。
2009年2月10日,西伯利亚上空约790公里处,美国铱卫星公司的“铱33”商用通信卫星与俄罗斯已报废的“宇宙2251”军用通信卫星相撞。这张欧洲航天局发布的电脑合成照片显示的是约有12000块太空碎片围绕地球运转。(新华社图片)
在冲突风险上,太空战日益临近。在第三太空时代,太空有了其独立的地位,而且与陆海空整体军力结合极为紧密,卫星攻防不一定会导致核大战,那么在太空中动武的心理门槛就会降低。同时,美国此前具有的绝对太空优势受到冲击,为确保自身优势,美国欲以全政府模式不择手段进行大国竞争,在太空率先动武的可能性增加。美国在《太空防御战略》中提出,如果在太空中的威慑战略失败,那么就要赢得延伸到太空的战争。这很容易引发大国之间的冲突。
三是太空大开发拉开太空资源之争的帷幕。在第一太空时代和第二太空时代,商业航天发展有限。而到了第三太空时代,太空产业发展步伐加速,对各类太空资源的争夺更加激烈。例如,巨型小卫星星座的发展使得最具经济和实用价值的地球静止轨道变得炙手可热。再如,技术发展使原本遥不可及的太空矿产资源逐渐变成现实的财富源泉。美国太空战略学家加勒森说,各国在地球上争得头破血流,所争不过一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个百分点,而太空资源的价值则无数倍于全球GDP总额,善于开采利用太空资源的国家将获得与其领土和人口不成比例的优势。主要航天大国都在筹谋如何在方兴未艾的太空“淘金热”中多分一点蛋糕,而这也将成为第三太空时代的一个冲突之源。
国际太空军控规则亟待完善为限制太空军事化,国际社会在20世纪60-70年代就制定了一系列条约,提出了维护太空安全的基本原则,作出了某些限制性规定,但这些规则不足以应对第三太空时代的安全挑战。
一是现有太空军控规则具有时代的局限性。现有国际太空军控规则基本确立于第一太空时代的早期。在这一时期,形成了涉及太空安全和发展的三大平台和五大条约。所谓三大平台,就是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和平利用外空委员会和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所谓五大条约,就是《外空条约》《宇航员营救协定》《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关于登记射入外空物体的公约》和《月球协定》。经由这些条约,国际社会确立了太空是全人类共同遗产、和平利用太空、禁止在太空中部署大规模*伤性武器等基本原则。但受科技发展水平以及国际政治因素制约,这些条约有其不足之处,如没有禁止近地轨道的军事化,没有禁止发展和部署天基常规武器,也没有禁止反卫星武器,对“和平利用太空”“太空军事化”等具体概念没有明确界定。
2021年6月11日,国家航天局在北京举行天问一号探测器着陆火星首批科学影像图揭幕仪式,公布了由祝融号火星车拍摄的着陆点全景、火星地形地貌、“中国印迹”和“着巡合影”等影像图。(新华社图片)
二是大国围绕太空军控规则的博弈加剧。从2010年左右开始,关于国际太空军控规则的讨论和制定变得再度活跃,成为第三太空时代的突出特点。联合国框架内三大太空讨论平台均有新的进展。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上,中俄积极回应各方对“防止太空武器化条约草案”的关切和疑问,并于2014年提出新的条约草案,对其内容加以澄清和细化。联合国大会2010年通过了《太空透明与建立信任措施决议》,2012年,联合国根据该决议成立透明信任措施政府专家组,提出信息交换、设施访問、信息通报、国际合作等提高透明度和增进信任的措施,其报告得到中美俄一致支持。此外,俄罗斯还在联大提出“不首先在太空部署武器决议草案”,2014年以来每年均表决获得通过。2017年,联合国大会决定成立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政府专家组,就相关法律文书要素进行研究。2010年,在联合国和平利用外空委员会框架下成立了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工作组,就太空活动的最佳实践达成一系列共识,涉及太空碎片、太空活动以及太空态势感知、太空气象等。
在各种推进构建太空军控规则的倡议中,有三个影响较大。其一是中俄的“防止太空武器化条约草案”。其二是欧盟2008年底提出的“外太空国际行为准则”。该准则提出一系列自愿措施,重点强调避免故意摧毁太空物体,减少制造碎片,加强透明和信任措施建设。该倡议一度声势颇大,但因在自卫权等问题上过于偏向美国,遭到多方批评,2015年之后偃旗息鼓,近乎休眠。其三是英国提出的“负责任太空行为准则”,建议各国就何为负责任的外太空行为准则达成共识。2021年11月,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通过英美提出的决议案,设立工作组,就负责任太空行为的规范、规则和原则提出建议。该工作组将在 2022 年和 2023 年举行两次会议,并于 2023 年秋向第78届联大提交报告。该倡议与欧盟的“外太空国际行为准则”有颇多相通之处。
国际太空军控规则讨论之所以突然升温,主要有三个原因。首先,太空安全风险陡增,强化现有国际军控规则已渐成国际主流看法,因此涉及太空安全的联大决议多获高票通过。其次,美国认为太空“民主化”对其太空霸权构成挑战,急于抢抓第三太空时代的规则制定权。最后,太空军控与太空国际治理日渐融合,部分新的太空军控规则以和平利用太空之名悄然确立。
三是完善和强化太空军控规则面临重重障碍。太空军控讨论虽然热烈,但要取得突破并不容易。军事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将太空视为“终极高地”,太空军力发展方兴未艾,无意限制太空军备;政治上,大国竞争加剧,彼此猜忌加深,通过军控共谋安全变得更难;技术上,太空技术军民两用性突出,太空武器、太空攻击等概念难以明确界定,难以进行有效核查。其中最大的障碍是,各国对太空安全的基本原则缺乏共识,难以确定推进目标和路径。
概而言之,目前太空军控规则存在三大争议。首先是太空资产安全与太空军控先后之争。太空领域的安全问题分为两类。一类是太空的武器化和战场化威胁,另一类是随着太空日益拥挤而带来的碰撞风险升高、轨道与频率稀缺性显现等太空资产安全问题。有的国家主张应当先立乎其大者,禁止风险最大的太空武器化和战场化。有的国家主张从简易处入手,先谈太空碎片、交通管理等太空资产安全问题。
其次是太空软法与硬法可行性之争。有的国家主张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由上而下禁止太空武器化。有的国家倾向于讨论透明和信任措施以及自愿性规则,由下而上构建国际太空软法。
最后是太空霸权与太空民主化的目标之争。有的国家谋求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主导太空安全话语权、规则制定权与解释权,将太空安全规则制定作为维护太空霸权和绝对自由、打压和遏制他国的工具。有的国家则主张关于太空军控的讨论应该坚持多边主义,避免政治化、歧视性和排他性。目标的差异决定了太空军控优先事项和实现路径的不同。
如果要在完善太空军控规则方面切实取得进展,必须正视这些分歧和纷争,设法就太空安全基本原则达成共识。否则,纠缠于具体的技术问题和国际博弈的短期利益考量,就会迷失大方向。如果在急需建章立制的太空大开发前夜无所作为,就有可能释放出太空战的魔鬼,一定要防止第三太空时代成为一个大冲突大破坏的时代。
凝聚太空安全新共识是当务之急為应对第三太空时代的新挑战,维护太空的和平安宁,国际社会有必要返本开源、守正创新,将国际太空法基本原则与新安全观结合起来,确立太空安全的基本逻辑和安全保障机制。
一是维护共同安全,支持太空自由,反对太空霸权。太空属于全球公域。《外空条约》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应为所有国家谋福利和利益,而不论其经济或科学发展程度如何,并应为全人类的开发范围。”既然是全球公域,那么所有国家都有“自由探索和利用太空”的权利,同时国际法还规定任何国家不得将太空,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据为己有。全球公域原则、太空自由原则、不得据为己有原则共同构成国际太空法的基础。而美国的种种政策措施却在挑战三大原则:它为了维护太空霸权,追求绝对优势,宣称太空不是像公海、网络一样的全球公域,而是法律和物理上的独特领域;它执行太空“否决”计划,主张未经美国许可,任何国家不得在近地轨道进行情报侦察以及其他太空活动;它拒绝接受《月球协定》限制,认为自己有权回收和利用太空资源。这表明美国要设法绕开联合国,在太空中跑马圈地,服务于其太空殖民计划。
随着太空产业发展、太空日益拥挤,如何规范太空资源开发、避免卫星碰撞都是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但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以砸烂基于太空三大原则的现有国际太空秩序为代价,更不能由少数自命为太空警察的国家自己说了算,而应该由国际社会共商共议,为新的太空时代制定规则,维护太空的全球公域地位,维护各国自由探索和利用太空的权利。
2021年12月9日,“天宫课堂”第一课开课,神舟十三号乘组航天员翟志刚、王亚平、叶光富在空间站进行太空授课。图为学生们在北京中国科技馆听课。(新华社图片)
二是维护综合安全,既要重视和平利用太空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风险,也要优先应对太空战场化问题。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也是第三太空时代的主题。要维护太空领域的和平,就要防止太空军备竞赛、避免太空战争。要在太空领域谋发展,就要探索和开发太空。维护太空和平是促进太空开发和利用的前提条件。与之相比,太空探索和开发过程中遭遇的太空资产安全问题虽日益突出,但仍属第二位的问题。基于这一考虑,中俄提出并持续更新和完善防止太空武器化条约倡议。国际社会既要综合全面地评估太空领域的安全风险,又要抓住重点和主要矛盾,优先就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防止太空武器化条约进行谈判,其他相关倡议如负责任太空行为规则等可纳入其框架下予以讨论。
三是维护合作安全,反对结盟对抗和航天科技封锁。鼓励国际合作也是国际太空法基本原则之一。《外空条约》第九条规定各国从事太空活动“应以合作和互助原则为准则”,并“应妥善照顾其他缔约国的同等利益”。但是近年来太空领域结盟对抗和航天科技遏制的势头看涨。美国谋求借助盟国太空力量,协调政策,制定规则,共享太空情报,互相提供支持,同时对竞争对手实施技术封锁,构建将中、俄排除在外的太空产业供应链,严重违背太空国际合作的原则。国际社会应该反对这些倒行逆施的做法,并采取积极措施,在太空救援、太空科学探索等敏感度较低的问题上尝试开展合作。通过逐步拓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各国可以增进互信,率先在太空领域成为彼此交融的“利益攸关方”,降低对抗和冲突风险。
四是追求可持续安全,保护太空环境。太空领域不仅有分歧和矛盾,更有广泛的共同利益,确保太空永续利用符合全人类利益。《外空条约》要求各缔约国的太空活动“应避免使它们受到有害污染以及将地球外物质带入而使地球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月球协定》规定,“充分注意今世与后代人类的利益”。这些规定旨在促进太空的可持续探索和利用,使太空活动不仅造福当代,而且惠及后代。所谓可持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可持续发展,二是可持续安全。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目前联合国平行推进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和防止太空军备竞赛议题。前者追求“无限期开展空间活动”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后者期望“使国际和平与安全免于严重危险”的可持续安全目标。在这些问题上,无论大国小国,其利益都深度交融,是名副其实的命运共同体。
中国主张太空理应成为国际合作共赢的新疆域,而非大国竞争角力的新战场。这既非脱离实际的理想主义,也非博取名声的空洞言论,而是基于对太空特殊性质深刻认识而发出的理性呼吁。国际社会应该重温当年构建国际太空法体系的初心,坚持和平利用太空、太空自由等核心理念,并结合新的时代条件,用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对其加以充实和完善。只有各方就大本大源的原则性问题达成共识,举步维艰的太空军控规则制定进程才有望取得突破,人类才能在第三太空时代享受合作之利,从而避免冲突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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