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少儿艺术体育科创大赛——音乐大赛青岛初赛活动细则
活动细则
一、组织单位
青岛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二、比赛时间
1.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
2.评审:2023年8月21日-25日
3.公布初赛结果:2023年8月28日
三、参赛对象
青岛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少年儿童。
四、比赛要求
1.参赛形式
(1)分为单人(独奏、独唱)和组合(集体)两大类。
(2)单人类节目按年龄组划分;组合(集体)类按项目类别划分。
2.项目类别
(1)声乐类:歌曲演唱、戏曲演唱。
(2)器乐类:西洋乐器类(钢琴、小提琴、大提琴、萨克斯、长笛、单簧管、双排键等);民族乐器类(古筝、琵琶、柳琴、二胡、中阮、唢呐、葫芦丝等);打击乐类(马林巴、爵士鼓、民族鼓等)。
3.年龄组别
幼儿组(4—6 岁)、小学 A 组(7—9岁)、小学 B 组(10—12岁)、初中组(13—15岁)、 高中组(16—18岁)。
4.征集要求
(1)作品风格不限,内容健康向上,题材新颖,形式多样,富有童趣,及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
(2)作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请提前处理好作品时长,选手背谱演唱或演奏。
五、组织形式及要求
1.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可作为选送单位,进行集体报名方式,不接受个人报名。
2.初赛:选手需具备以下两项要求其中一项并提交电子版证书。
(1)2021 年 9 月至今,参加比赛或展演活动中荣获国家级铜奖(三等奖)、省级银奖(二等奖)、市级金奖(一等奖)以上的选手。
(2)幼儿组艺术水平测评 3 级、小学 A 组艺术水平测评 6级、小学 B 组艺术水平测评 8 级、初中组、高中组艺术水平测评 10 级以上的选手。
3.以下情况符合其一的,可进入复赛:
(1)经青岛赛区选拔出的优秀作品;
(2)2022年9月至今,荣获省级银奖(二等奖)、市级金奖(一等奖)以上奖项的作品。请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报名表、所有学生获奖证书(扫描版)照片、视频(比赛现场视频)提交至组委会邮箱:zxwyb7@163.com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复赛。
4.决赛:由山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组织开展。将根据评审结果,邀请优秀作品开展线下展演活动。
六、视频录制及要求
1.视频须在报名截止前 3个月以内录制,要求录制环境相对安静,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将选手全貌清晰展现。
2.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文件格式要求为MP4/AVI 格式,视频比例为横版 16:9,大小不超过500MB。
3.录像中只允许出现选手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录制背景干净,不得显示参评个人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如因评审视频打不开,不符合要求等导致选手未能参评,需自行承担。
4.演奏(唱)正式开始前,选手须报幕演奏曲目(例如:我演奏(唱)曲目为“**”)。演奏表演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像结束。
5.作品视频命名格式:作品名称 专业类别 组别 选手姓名。
6.凡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资格。
七、报名程序
以集体为单位统一向组委会邮箱:zxwyb7@163.com提交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报名表、视频(比赛现场视频),如符合直接进入复赛条件的作品,还需同时提报本节目所有学生获奖证书(扫描版)照片。请严格按照提报要求上传作品,不符合提报要求的作品视为无效作品,未按提报要求造成上传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奖项设置
青岛赛区初赛按组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九、其他事宜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视频录制费、报名费、证书制作费、证书邮寄费、评审费等一切费用。以本次活动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均属违规行为。
2.提报作品一律不退。提报作品版权归属承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承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出、宣传、出版、制作衍生品等形式使用),不另付稿酬。
3.选手个人有问题请上报选送单位,由选送单位汇总到组委会,最终组委会相关负责人解答疑惑。
4.最终解释权归山东省少儿艺术体育科创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活动报名表
联系方式
青岛赛区联系人:
李莉(声乐)、郭煜曦(器乐)
*8389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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