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是美国的空军中士,曾做过卧底缉毒警,一身的本领。按说应该前途大好,但是特殊的癖好却把他一次次送进监狱。而他竟然把自己做成一个包裹,从监狱中寄了出来,更离奇的是,这已经是他第三次成功逃脱。
身陷囹圄时的心思缜密、面对追捕时的淡定从容,让他被称为美国史上最会越狱的人、一个逃脱艺术家。今天我们来讲述的故事,这是一个越狱真人秀。
1958年12月19 日,故事的主人公理查德·李·麦克奈尔(Richard Lee McNair)。我们就称他为老麦吧,出生于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的一个小镇,他的父亲是一名预备役警察,他从小家境优渥、天资聪慧,要说这青年时期的麦克奈尔也算一表人才。
他的兄弟这样评价他:“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也是我一直钦佩的好人,直到他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那么老麦到底有什么特殊的癖好?又做出了怎样的错误选择呢?
说不清为什么,老麦偏偏有个偷东西的爱好,偷来的东西呢,既不拿来使用,也不卖掉换钱,就是找个地儿囤着,东西越来越多家里囤不下了,索性租个储物柜继续囤。
老麦租住的房子已经容不下他的赃物
俗话说:人有失手,马有漏蹄,有一次老麦忘记了给这储物柜续费,储物柜的主人反复联系他未果,就撬开了他的柜子,不撬不知道,一撬吓一跳,里面放的都是赃物,而且是一宗盗窃*人案的赃物!
老麦参军时期的照片
这个案件发生在1987年11月17日,此时29岁的老麦生活在美国的北达科他州的迈诺特(Minot),这一天他的偷窃瘾又犯了,这次他看中了当地的一个谷物仓库内的保险柜,认为里面有他想要的东西,于是在晚上潜入进去实施盗窃,谁知在偷盗过程中被仓库保安和一名卡车司机发现。于是他掏枪向二人射击,卡车司机当场毙命,仓库保安则身中四枪,万幸的是他最终被抢救了过来。
凶案现场,左侧为受害者的卡车,右侧为老麦闯入的侧门,也是他逃离的地方
老麦在打死、打伤二人之后,还清理了现场,并完成了盗窃,带走了很多赃物和现场的弹壳,并放在了上面提到的那个储物柜里。
警方因为在现场并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调查陷入了僵局,老麦则像没事人一样照常工作、生活。直到三个月后,储物柜被撬开的那个瞬间。
在他的柜子里发现了赃物和弹壳,老麦自然脱不了干系,于是警方在1988年2月对他实施了抓捕,他被戴上手铐押送至迈诺特市警察局,在问讯室里他被拷在了一把椅子上准备录口供。老麦心里当然很清楚这次他摊上大事儿了,那么他会坐以待毙吗?
当然不会,老麦马上就开始了实施他人生中的第一次逃跑计划,虽然被手铐拷着,身边还守着三个警卫,老麦还是灵光乍现,突然想到自己口袋里有一支润唇膏,于是他趁人不备掏出润唇膏涂抹在手铐上,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掌握了缩骨大法,竟然奇迹般的从手铐中挣脱。并凭借着当兵练就的身手打晕了看守,跑出了警局。
慌不择路,老麦爬上屋顶
警方展开围追堵截,仅仅几个小时之后,就把他逼到一条绝路,不得不爬上一栋三层建筑的屋顶。走投无路的老麦还不放弃最后的尝试,铤而走险跳向了旁边的一棵大树,然而大树没能经受住他的体重,随着树枝的折断声,他被重重的摔在了地上背部受伤,动弹不得。
跌落后的老麦
随后他被送往医院,并在伤愈出院后关押在沃德县迈诺特监狱(Ward County Jail in Minot),第一次逃脱计划让他获得了几个小时的自由,老麦当然不会就此善罢甘休,很快便在牢房里开展了新的行动,但是这次因为心情太过急迫,他靠一把手电和一柄锤子凿穿牢房的计划很快就暴露了,他因此受到了更加严格的看管。
凿穿牢房的计划败露
此时,他也收到了自己的审判结果:因盗窃罪被判处三十年有期徒刑,谋*罪被判处两次无期徒刑,他被转移到了北达科他州州立监狱正式服刑,看上去是要把牢底坐穿了。
老麦可绝对没打算在监狱里待一辈子,他吸取了之前的教训,经过了仔细的观察和周密的计划之后,老麦把逃跑目标锁定在了监狱里的通风管道,他破坏了那里的安保设施,做好了一切准备。
1991年,就在他蛰伏了三年,准备伺机行动的时候,却意外地被室友告发了,这次计划宣告失败。不过老麦可不是个轻言放弃的人,这一次他决定不再单打独斗,而是找了两位志同道合的狱友组队行动。
北达科他州州立监狱
经过一年的准备,1992年10月,老麦再次破坏了监狱的通风管道,逃亡三人组还真的跑了出来,不过他的两个猪队友没那么幸运,一个在几小时之后,另一个在几天之后就被抓了回去。老麦则有充分的准备,顺利逃脱,他换了衣服,对自己进行了全方位的伪装,把头发染成金色,开着偷来的车到处流窜。
逃亡中,他照旧是靠偷车、偷东西维持生计,这为他带来了十个月的自由,直到1993年7月,他在内布拉斯加州偷车时被再次抓获。
因为有两次越狱前科,他被惩教署认定为问题罪犯,转送到明尼苏达州的橡树园高地监狱,这是明尼苏达州唯一拥有五级最高安全设施的监狱。老麦在这里被关押了几年之后,意识到这里的看守实在是太严格了,根本不可能找到逃跑的机会,他必须想点儿别的办法才行。
橡树园高地监狱
于是老麦发起并参与了一次监狱的罢工行动,随后以“希望离父母更近一点儿”为理由申请转去路易斯安那州的波洛克(Pollock)监狱,他的申请竟然得到了批准。要说这美国的监狱还真挺人性化,你提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就能转去自己想去的监狱,在哪儿关着自己说了算。
波洛克监狱位于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中部,也是一座高等级监狱,有着非常严密的防护,监狱的围墙布满了各种监控设施,并且拥有两层防护,两层围墙之间有着很长的距离,即使犯人侥幸越过第一道围墙,也很难突破仅有两个出口并且戒备森严的外墙。
波洛克监狱
老麦在这座有着铜墙铁壁的监狱里又将有怎样的行动呢?
看过美剧《越狱》的同学都知道,在美国的监狱里,如果表现良好或者有特殊的关系就能有机会参与到一些监狱的劳动项目中,还能赚点儿零用钱。老麦经过长时间的努力,终于获取了这样的工作机会。
这个工作就是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修补破旧的邮袋,这些邮袋每天被送进监狱,由犯人们修补好以后再打包成托盘送去仓库,经过几个月的劳动,老麦观察到存放邮袋的仓库位于监狱的围墙之外,这立刻让他看到了一线生机。
2006年4月5日,这一天距离他上一次成功越狱已经过去了十三年。
早上七点五十分左右,他像往常一样开始了工作,他趁人不备独自一人拉着托盘来到一个角落,托盘上都是修补好的邮袋,于是他准备把自己藏在邮袋里。不过托盘在运送出去的时候都会用塑料薄膜严密的包裹,这使得里面密不透风,用不了几分钟就会闷死。于是他预先找来一些废弃的钢管放在托盘上支撑起一些空间,人蜷缩进去之后再在头上套一个塑料桶以免被挤压,最后他还制作了一根吸管伸到邮袋外面用于呼吸。
他甚至还携带了一套衣服、食物、地图、一副眼镜及小刀,他用胶带把这些东西粘在身上,事实证明这些东西在他逃跑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先把托盘放到一个显眼的位置,以确保能尽快被送出。然后用塑料薄膜包裹好之后,从下面预留的洞中钻进容身的空间,再通过吸管呼吸。在此之前,他还不忘和几个狱友请了会儿假,告诉他们自己有事情要离开一会儿。这样就算大家发现他不在,也不会大惊小怪。
一切都像他预想的那样,上午九点四十五分,狱警们将他藏身的托盘运送到了监狱外的仓库。不过老麦并没有急于逃跑,他耐心地在托盘上坚持到上午十一点,等到仓库的工作人员去吃午饭的机会,才从托盘中逃了出来。
尽管后来联邦探员认为,老麦一定是在别人的协助下才完成如此高难度的越狱的,不过他自己始终坚称这是他独自一人完成的。
离开监狱的老麦第一件事就是将自己乔装改扮一番,他换上了普通的背心短裤,戴上了眼镜,在路易斯安那州的鲍尔(Ball)附近的铁路上慢跑。
话分两头,让我们再回去看看监狱那边的情况,时间来到中午十二点五十分,此时老麦已经逃走了两个小时,仓库的工作人员午餐后回来,看到散落在地上的邮袋、水瓶、吸管等物品,立刻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马上通知监狱拉响警报,召集犯人回到监牢清点人数,这时他们才知道是老麦不见了。
下午两点零七分,监狱方联系了当地警察局开始了追捕行动。
此后不久,老麦越狱生涯中最经典的一幕出现了,也正是因为下面这段情景使他名声大噪。
下午四点,慢跑中的老麦被警官卡尔·博德隆拦下盘问,整个对话被巡逻车上的摄像机记录下来。警官询问他的名字,他很随意地回答:“罗伯特·琼斯”,警官向他要地址、身份证,他说自己没有地址,并给出了合理的解释,他告诉警官自己和兄弟住在附近的旅馆里,因为近期的卡特丽娜飓风之后过来做一些修理屋顶的工作。当得知警官在追捕越狱犯的时候,还反问警官:“从哪儿?”警官回答:“监狱里。”他随即反问:“这附近有监狱吗?”
卡尔·博德隆警官
当警官表示他很符合越狱犯的外形特征时,他不仅没有丝毫慌张,始终镇定自若、谈笑风生,甚至还开起了玩笑,当警官第二次询问他的名字的时候,他回答:“吉米·琼斯。”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遗憾的是博德隆警官当时并没有意识到。
随后,他嬉笑着信誓旦旦地保证自己不是那个逃犯。警官在核对了监狱传送的资料后竟然眼睁睁地放走了他。
其实也不能完全怪博德隆警官,通缉令上的照片是6个月之前的,他身上也没有资料中描述的伤痕,前面说了老麦还特意换了衣服,戴上眼镜进行了伪装,加上他悠闲自得的状态,老麦自己也承认他当时的样子确实和通缉令上面的照片完全不同。
不过博德隆警官确实忽略了一个如此明显的漏洞,让老麦得以从眼皮底下溜走了。他本人并没有因为此次事件受到影响,他的余生一直在波尔警察局效力,最终在去世前成为助理警察局长,享年51岁。
侥幸逃脱的老麦原本打算一路向南跑到墨西哥,但是他意识到刚才的警员很快就会发现自己的身份,警方一定会向南追捕,于是他决定改变逃跑方向,一路向北进入加拿大。事实上,这个决定确实让警方向南追逃的计划落了空。
2006年4月13日,老麦被列入美国前15大通缉令名单,并开出了两万五千美元的悬赏金额征集线索。警方指出他是自1991年以来,第一个从联邦监狱中越狱的囚犯。
老麦仍旧靠着一路偷车偷东西继续他的逃亡之路,大约两周之后,他从华盛顿州的布莱恩(Blaine)进入到加拿大的BC省。此时的老麦,通过那个著名的节目《美国通缉令》已经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人物,他也被一些场所的摄像机捕捉到,但是却始终没能将他抓获。
2006年4月28日,加拿大BC省彭蒂克顿(Penticton)的皇家骑警对他驾驶的车辆产生了怀疑,于是对他进行了盘查,就在问话的过程中他趁警官不备转身逃跑了,此时的警察并没有意识到他是谁,只是扣押了车辆。直到两天后才有警员通过《美国通缉令》这个节目发现那个溜掉的人正是大名鼎鼎的老麦。于是他们重新搜查了车辆,并发现了一部数码相机,里面有很多老麦的自拍照和一些风景照片,警方认为这些自拍照是为了制作假的身份证件。
事实上从老麦逃跑后的第三天,也就是2006年4月8日开始,他就成为了这个著名追凶节目里面的主角,该节目前后一共12次详尽介绍了他的“事迹”也正因为如此,警方不断收到各种线索和目击报告。
被捕后的老麦交代,他自己也成了这个节目的忠实观众,因为他要随时了解警方追捕他的动态,每当他成为主角的一集播出,他就会买好食物,给汽车加油,做好逃跑准备。他也会在互联网上关心自己的行踪,他甚至怀疑过警方曾派出女性卧底探员通过互联网联络他。他对媒体如此关注自己感到惊讶。
这也给他的逃亡之路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打乱了很多他原本的路线计划。
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他就这样和警方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偷车、偷自行车,有时驾车,有时骑行,穿梭于美国和加拿大之间,从加西到加东,有时会在一个地方停留数月。他还给自己制作了假的证件。
2007 年 10 月 24 日,加拿大皇家骑警丹.梅兰森(Dan. Melanson)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非常可疑,他怀疑这是一辆被盗车辆或者从事着什么其他不法活动,但是他并没有直接拦截或追捕,而是记下了车牌,并报告了这辆车的情况。
第二天,刚刚入职六周的新警员斯蒂芬·加农(Stephane. Gagnon)在BC省坎贝尔顿(Campbellton)附近的一条乡村道路上,偶然发现了这个可疑车辆,并对其进行了追捕,在逼停车辆之后,司机下车又徒步逃跑了几英里之后终于被加农按倒在地,这个人正是逃亡中的老麦。
随后,他在重重戒备下被引渡回了美国,关押在了科罗拉多州佛罗伦萨附近的超级监狱——ADX Florence,这里有着“落基山脉恶魔岛”的美誉。这里也关押着一些美国最危险的囚犯,有恐怖分子,跨国间谍,连环*手……这一回他再也没有自己选择监狱的权力了。
老麦的监狱新生活就是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被囚禁在一个12*7英尺(3.5*2米)的牢房中,他被禁止使用互联网,他收到的信件也会被监狱的工作人员筛选,如果有涉及联邦法规禁止的主题(比如越狱计划),就会被拒绝。
那么老麦真的就这样无聊的、默默无闻地在监狱里度过后半生吗?还真没有,虽然再次越狱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了。不过他的“逃亡故事”吸引了很多媒体的关注,一位加拿大犯罪记者Byron Christopher首先得到了他的回应。
2008年,Christopher给老麦写了第一封信,在信中他附上了老麦被捕时的小镇照片,他感谢老麦让他的家乡出了名,他还写了一些关于联邦选举等事件的最新消息,并给老麦寄来了三美元用以支付回信的纸张和邮资。监狱方退还了他的钱,但是允许他们通信联络。
Byron Christopher Source: bryanchristopher.org
老麦也第一次对媒体做出了回应,他在给Christopher的回信中透露了很多逃跑时的细节,向他讲述在BC省的逃亡生活,并且评价Fredericton的居民“非常友好且受过良好教育”。
他们就这样一来一往互通了几百封信件。Christopher通过整理这些信件,完整地讲述了老麦的越狱故事,并于2013年6月20日出版了一本名为《把自己从监狱中寄出来的人》的书。
老麦与记者的通信
事实上在老麦自己讲述的故事版本中,依然有很多情节与警方公开的说法和某些纪录片中的描述并不一致,也许是他给自己的故事增添了更多的传奇色彩,也许是当局需要尽可能合理化他逃脱的事实,但是无论如何他都是北美犯罪史上最擅长越狱的罪犯。
2014年5月,他还向当局申请了假释,应该说是被毫无悬念地拒绝了,看来这一次,他真的要把牢底坐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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